国际法学院学院设有一个本科专业方向,即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分为普通班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两类班级实施不同的培养方案。
【普通班】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总学分168学分。
主要专业课程法学基础、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民法学总论(含民事责任、人身权法)、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含合同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概论、经济法学、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法律文书、法律职业伦理等。
【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
2004年,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签订了关于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合作协议,2005年9月沪港合作班开始招生。合作培养的模式是:本科第四学期,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选派两位老师到学校开设2门全英文普通法课程;本科第五学期,学院学生赴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学习4门普通法课程,考试通过后获得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本科法律教育证书。2013年,沪港合作班转型为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在原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实行全英文授课和双语授课,要求学生在赴港学习之前需获得雅思6.5或者托福90以上成绩。实验班学生7个学期在上海学习,1个学期在香港学习。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总学分174学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系统并扎实掌握国内外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应用能力,具有扎实的涉外法律实务应用技能并能通晓国际规则,从事国际法律事务并能捍卫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专业卓越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法学基础、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民法学总论(含民事责任、人身权法)、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含合同法)、经济法学、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英汉双语)、国际私法(英汉双语)、国际经济法(英汉双语)、世界贸易组织法(英汉双语)、国际商事仲裁(英汉双语)、法律检索与法律研究(英汉双语)、法律文书、法律职业伦理、国际贸易法(英汉双语)、国际金融法(英汉双语)、国际投资法(英汉双语),以及香港城市大学开设的比较公司法与实务、跨国银行法、国际人权法、香港法律制度、英美合同法、英美侵权法、美国宪法与行政法、外国刑法等。
二、硕士学位点培养方案
国际法学院设有国际法学专业和军事法学专业两个硕士点。
【国际法学】
1981年设立,学制三年,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能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法学教育与研究机构及对外贸易、投资、金融、证券以及涉外律师等行业从事专业服务的开放型、外向型、复合型的高端涉外卓越法律人才。
学位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学原理、国际公法专题、国际私法专题、国际经济法专题。
【军事法学】
2013年设立,学制三年,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军事法学理论,了解中国和世界主要国家的军事法治建设和军事法学研究情况,能够胜任军事法学研究和军事法治工作、能服务于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的军事法学人才。
学位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学原理、军事法学基础理论、国际公法专题研究。
三、博士学位点培养方案
1998年,设立华东地区第一个国际法学博士点。全日制博士生学制三年,在职博士生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博士学位。现有11位博士生导师。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能准确领会国家外交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在国际法方面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本学科研究方向所涉领域有较高造诣的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的国际法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
学位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当代国际法理论动态、国际公法专题研究、国际私法专题研究、国际经济法专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