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专项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专项法律顾问。
1.2.1招标内容:一标段,发行人境内法律顾问
就委托人本次债券发行涉及中国境内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加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协调会,讨论、解决本次债券发行涉及中国境内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为本次债券发行的中国境内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需要制作与本次债券发行涉及中国境内法律事宜的其他法律文件。
1.2.2招标内容:二标段,承销商境内法律顾问
1.2.3招标内容:三标段,发行人境外法律顾问
1.2.4招标内容:四标段,承销商境外法律顾问
1.3法律顾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结束。
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4个标段。1标段:发行人境内法律顾问标段;2标段:承销商境内法律顾问标段;3标段:发行人境外法律顾问标段;4标段:承销商境外法律顾问标段。
1.5各投标人可就上述4个包件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评审时按第1—4标段的顺序评审,投标人在被推荐为第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不得再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接受同一家律所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分别参与境内、境外标段的投标,但参与投标的同一标段境内、境外分支机构数量分别不超过一个)。同一投标主体(包括同一主体下境内外机构)不得同时投标1、4标段,或同时投标2、3标段。
1.6专项法律顾问费用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期境外债完成结算交割后一次性支付。
1.7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1.7.2服务质量:经法律顾问审查的文件不应出现援用失效法律法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存在合法合规性瑕疵和重大法律风险的情形;不应出现逻辑错误、前后矛盾、错别字和条款援引标号错误等问题;不应出现导致招标人在涉及纠纷或诉讼时明显不利的法律条款。
1.7.3团队稳定: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应保证团队稳定,确定服务团队的总负责人、固定联系人,如有更换,应告知招标人,并补充具有同等资历的顾问律师。如招标人对服务人员不满意的,应予更换。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一标段和二标段资格要求
2.1.1一般要求:具有政府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1.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境内企业境外融资项目(包括不限于发债、上市等)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2.2三标段和四标段资格要求
2.2.1一般要求:具有有效的香港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执业证明文件(如商业登记证);
2.2.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境内企业境外融资项目(包括不限于发债、上市等)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3.投标人报名材料
3.2参与一标段和二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供境内事务所具有政府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参与三标段和四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供境外事务所具有有效的香港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执业证明文件(如商业登记证)。
3.4所有报名材料及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有效印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1楼财务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1楼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