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律师事务所需通过年检,须提供司法局网页截图。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服务期满前,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合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总服务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采购人不再续约。本项目中标人为2家,若其中1家服务合同提前终止,在年度服务终止后根据履约情况按比例与其结算服务费用。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方式:邮件报名、邮件领取
现场踏勘
不组织。
现场答疑会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以下文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官网或政府专门权威网站打印的公司信用信息资料清单(含无违法或无违规记录的审批许可信息、法院被执行信息及警示信息,如前述三种信息在网站无法查询可不提供)。国家信用查询网站有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信用查询网站有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等。
6、律师事务所需通过年检,须提供司法局网页截图。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07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正副本
投标文件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首页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全部装订成册,并与开标一览表分别装入文件袋密封,并都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采用A4纸印刷,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正、副本内容应保持一致,如发生不一致,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