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技艺培养模式面临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律所法官律协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

现行律师执业技艺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律师执业技艺培养模式有待完善。笔者组织调研团队,对“法学院(校、系)—律师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三个环节的律师知识建构具体机制的分析研究发现,当下,传统律师知识构建模式面临双重挑战:一方面,既有培养模式无法有效回答究竟由谁来主导律师培养的问题,法学院(校、系)作为律师知识建构的“原点”,更多供给的是理论性知识,相对而言,赋予其实践性技能较少。目前,法学院(校、系)与律师行业尚未形成全方位的知识生产合作格局。律所基于单一的利润目标和弱组织性没有动力强化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另一方面,诸如点睛网、iCourt等针对青年律师的培训力量迅速崛起。过去几年,律师培训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但由于律师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参差不齐,仅靠市场力量还难以真正满足青年律师技艺培养的现实需求。

法律服务市场知识话语分化加剧。过去十余年间律师队伍快速扩张,和法官队伍相比,数量巨大,且这种趋势还可能继续保持下去。这种变化给律师行业发展带来许多新的挑战:首先,数量庞大的法学本科生加入律师行业,使整个行业竞争呈现白热化。相对而言,青年律师社会资源有限,更多比拼的是其业务能力。业务能力直接决定了青年律师能否立足生根。其次,小型律所的组织性弱化。由于小型律所的组织架构相对松散,彼此之间业务竞争激烈,很难在知识和资源上给青年律师更多支持。这使得部分青年律师一旦掌握相应资本和渠道,就会想方设法跳槽,或依托已掌握的资源、知识、技能独立创业。但由于其精力和资源依然不足,又容易陷入执业技艺不足困境。最后,案源稀释。目前,法律服务市场资源分配极不均衡,实践中,大量案源集中在少数“老律师”手中,要摆脱这种案源垄断,青年律师只能不断提高自身知识储备,以积极表现从“老律师”手中分走“一杯羹”,进而形成执业上的依附性关系。

青年律师组织培养松散化。当前律师行业还普遍存在执业不规范等问题,如果从组织内部管理的角度看,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法律服务队伍的组织松散化。2023年6月,司法部发布《2022年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分析》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有律所3.86多万家,其中,65.5%的律所为10人以下的小所,11—20人的律所占20.74%。这意味着86.24%的律师事务所规模都在20人以下。虽然人数少不代表组织必然松散,但数量较大的小型律所通常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缺陷,比如,对难以从组织维度对执业不规范问题加以规制等。这种组织松散化如果不加以特定政策调控,则类似于“律所负责提供摊位,律师负责摆摊”,很难有效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

现行律师知识技艺培养模式引发的问题

商业资本相对容易嵌入法律培训市场。域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律师培训主要由律所、律师协会或律师公会组织。这种培训模式或多或少与法学院(校、系)有一定联系,律师的知识生产具有内嵌性,即,主要在律师协会管理的组织体系内运转,知识生产具有较好的秩序。当下,我国律师知识技艺的培养则主要通过市场手段进行,且发展迅猛,甚至在有的地方已成为律师知识建构的主要方式。这种模式存在一定弊端:首先,该模式中知识购买力起到主导性作用,会对资本相对匮乏的青年律师产生排斥效应。其次,当前市场供给良莠不齐。除相对高端的定制化律师知识技艺培训业务外,大部分律师培训机构的培训模式比较传统,主要停留在对法律法规的讲解上,难以完全适应律师执业实践需求。这实际意味着律师培训市场不仅需要高品质的内容供给,还要充分考量知识服务的公平性问题。

律师职业公共性关照缺失。当前,我国实行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国家对律师行业发展仍保持较强的政策调控能力,但“两结合”管理体制的组织效能未能得到充分释放。这种情况下,律师培训市场的迅速兴起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律师培训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青年律师整体执业技能不足问题。但是,市场化的律师培训模式受法律商业观念影响,侵蚀律师职业的公共性,衍生出诸多问题。实际上,当前市场化律师培训模式已出现了一些弊端,比如:培训机构夸大其词、律师过度“炫技”等,这使得律师职业培训市场模式很难从整体上提升律师的知识建构水平。

应对律师执业技艺培养实践困境的对策建议

当前,要有效完成律师职业知识建构,有必要重新回到公共视角思考问题,重新理顺律师职业的知识生产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将律师培训的义务和权利体系进行整体化设计。

第一,必须进一步加强律协的组织建设。要从立法、行业组织、律所联合等多方面,强化对青年律师的培训工作。有必要将这一问题放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高度进行整体性考量,而不是简单地以市场放权的方式去处理。这需要我们重新反思律师的定位,在此基础上,通过抓好律所主任这一关键角色,强化律所的组织性,使之成为有效培训青年律师的平台。

第二,对市场化供给模式保持一定警惕。当前,整个律师培训行业依然遵循传统培训行业的基本逻辑:通过不断扩大培训组织名气,邀请法学名家开展讲座等方式,提高要价能力。这套市场运作方式存在知识建构的偏差和功能性不足,应适时探索建立律师培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对其进行适当规制。

第三,要把青年律师的培养当作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整体性义务,整体上打通律师职业知识建构的组织体系。当前,一些地方推行检察官、法官、律师“同堂”培训的试点做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可以通过建立法治工作队伍人才统筹使用机制,将青年律师吸纳到更多公检法部门的法律实践中去,一方面为法院、检察院节约一定人力成本,另一方面也为青年律师技艺提升提供实践平台。当然,最根本的或许还是要回到职业伦理重构上来,把青年律师培养作为一项伦理义务落实到各个律所、律师身上去。唯有这样,方能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青年律师技艺培养模式。

THE END
1.谈律师的专业化问题法律知识长期以来,围绕着律师是否应该专业化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但随着争论的逐渐深入,大家越来越明确,即:如果只是做一个小律师或者只是在一个小城市执业的律师,根本谈不上律师的专业化的问题,因为太专业化的结果,只能导致可能连生存都很困难,但如果在大城市,如果想做一个高层次的律师,就必须做的方向的专业化。 http://m.110.com/flzs/63942.html
2.律师专业化,听听他们怎么说王晶律师刘杨律师为大家做了以“简单聊聊刑事辩护”为主题的分享。刘杨律师关于刑事辩护道路的选择非常坚定果决。衡量一个律师专业化的标准是什么?刘杨律师给出的标准是:一个领域的业务量的创收达到所有业务的80%以上,就可以认定其为该领域的专业化律师。有专业化方向的律师去大所相对有优势,大的平台对于资源和人脉的拓展更有https://www.wangjinglvshi.com/2409.html
3.无讼阅读律师为什么一定要专业化这就是律师专业化发展与流量获取之间的矛盾。事实上,如果能解决流量的问题,会「倒逼」律师专业化发展——因为从效率上来说,肯定是做专业的事情收益最高。 在之前的那篇《律师,你仔细思考过自己的商业模式么?》中,我已经简述了一部分关于「流量获取」的思路,上文中提到的「元甲模式」,事实上也是一种可以采用的方http://victory.itslaw.cn/victory/api/v1/articles/article/35975a65-4656-4899-a3f3-80c4142ffd88
4.浅谈青年律师的专业化道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宗旨在于以其法律知识和实务技能为当事人实现其正当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排除不法侵害、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证。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律师走专业化道路的根本动力,然而,青年律师走专业化道路并非天然正确的选项,只有在需求端和供给端两侧都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使专业化发展成为律师执业http://www.hnlx.org.cn/show_c.php?t=1&id=9046
5.律师的专业化之路我见过的很多律师,包括很多正成长在律师之路上的朋友,心中都会藏着一条走专业化之路的理想。但我们会发现,最终真正走上专业化之路的律师却凤毛麟角,而获得成功者更是寥寥无几。因而,很多想走专业化之路的律师最终却不得不讲自己历练成“万金油”式的律师。 其实,律师https://www.jianshu.com/p/2790e5a35390/
6.青年律师的专业化发展"二八定律"大行其道,即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掌控着百分之八十的律师业务领域,而的百分之八十的律师却在百分之二十的律师业务领域激烈厮杀,这其中艰辛青年律师体会最为深刻。当美好的理想被残酷的现实替代,青年律师如何才能"杀出"一条血路?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就青年律师的专业化发展道路展开讨论。https://cpfd.cnki.com.cn/Article/CPFDTOTAL-YNLS201811001019.htm
7.从《金牌律师》,说律师的专业化丁金坤的法律博客从《金牌律师》,说律师的专业化 《金牌律师》看的陆陆续续。虽然不太真实,但是场景熟悉(譬如,法院是上海第一中院,看守所是上海第一看守所),加上朱丹悟性高,用主持人的口才去演律师的发问,所以还是饶有兴趣地看下去。今晚说的是是,朱律师不愿意被前夫提携,而离开新四城律师事务所,加盟苏东、辛比利创办的专注https://dingjinkun.blog.caixin.com/archives/138436
8.桑洋洋丨专业化年轻化——律所发展的势能与动能律师文章老中青“传帮带”发展模式快速打通年轻律师专业化任督二脉 律所建立的老中青“传帮带”发展模式,给年轻律师提供了充足的锻炼机会,成功打造了“律师实务界导师+西政理论界专家+青年骨干律师”的坤源衡泰式人才梯队,是坤源衡泰人专业化的自生力源泉。 自2015年入职坤源衡泰以来,蒙律所王老师、孙老师、邓老师、雷老师、侯http://www.kyhtlaw.com/article-detail/bzdzDwgN
9.律师实现专业化有哪些途径?00:00/00:00 律师实现专业化有哪些途径? 法律名家讲堂发布于:黑龙江省2023.08.26 10:03 分享到https://learning.sohu.com/a/715035028_100189069
10.谈律师专业形象与社会形象律师专业化划分从哪个角度都没有错,都是在专业化的路上。但是专业化它一定是两个翅膀,两个车轮。一是市场化,二是综合化。如果离了这两点,就谈不上专业化。 首先,如果没有市场化,专业就没有实现的路径,没有实现的价值。像齐白石早期画作,他追求八大山人的风格,很冷僻,只有同行能懂,没有市场。60岁时,还是受http://www.gdlvshizixun.com/news/681.html
11.佛山部署实施律师行业专业化品牌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佛山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提出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律师服务向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的要求,制定《佛山市律师行业“强专业 创品牌 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明确三年发展目标,确定年度工作重点,细化6个方面18项工作举措,不断增强律师专业服http://fssf.foshan.gov.cn/gkmlpt/content/5/5300/mpost_5300268.html
12.专业化是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必由之路――赴上海律师事务所考察1、专业化是小型律师事务所得在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以专业特色求生存、以专业特色求发展。看准适合自己的专业方面努力走专业化发展之路。 2、重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小型律师事务所更要规范化,也更容易规范化,“船小好调头”,有时人少更好执行制度。不要认为所小就不需要规范。 http://www.szlawyers.com/info/09116f6f6470182265c907c680c53dda
13.广东律协副会长“波哥”:做律师要懂得高尚经营,靠贴小广告拉客王波介绍,通过专业化、团队化发展,该所的房地产团队也在很多大型项目中接连中标,“如果还是单打独斗一盘散沙,不可能竞争过其他团队。不走专业化,是没有前途的。”王波称,做律师前几年可以当“万金油”什么都试一试,但久了是不行的。他以自己为例,早年也曾涉足过公司上市业务,但后来选择了放弃,专攻擅长的刑事领https://www.gzlawyer.org/info/c2e6e7eb613a4c4d943c857119a910ce
14.以规范化为引领,全面打造专业化品牌化律师事务所规范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规范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的规范化才有高质量。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将规范化的思维理念融入律师事务所建设工作,构建业务流程明晰、权责对应清晰的工作体系,推动律师事务所行有准则、动有依据、做有规范,实现抓规范强专业建品牌促发展,走出一条“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团队http://zsjqbx.com/NewsDetail/4806332.html
15.关于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是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主体,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依法、科学、尽责给予监督、指导和保障,积极提供政策和措施支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六条 加强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以设区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监督指导为主,县(区、市)司法局负责日常管理,省司法厅、律师协会宏观把http://www.tslawyer.com/html/119.html
16.构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队伍最新报道其次,完善律师队伍监管的相关制度,健全完善队伍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促进律师队伍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的制度;建立健全律师专业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律师执业评价办法,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律师法律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引导律师事务所建设朝着规范化、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最后,健全律师队伍的监督惩戒机制,加强对律师执业的https://www.dzwww.com/2014/yfzg/zxbd/201411/t20141104_113041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