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详解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题:用铁纪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司法部考试管理机构负责人详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问:该办法对应试人员在考试报名环节的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答:为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诚信管理,该办法规定,不具备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的,由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作出报名无效的处理。对通过提供伪造、变造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书、法律工作经历、身份及户籍信息等骗取报名或者通过贿赂、胁迫等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不仅报名无效,而且要给予两年内禁考的处理。对于已经参加考试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答:处理办法重点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行为进行规定,并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分别规定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取消所有场次考试成绩并两年禁考,取消所有场次考试成绩并终身禁考三种处理,做到违纪行为轻重与处理结果相适应。

一是规定了9类考场的一般违纪行为。该办法规定,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将试题或者本人答题信息记录并带出考场等9类考场违纪行为的,由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经口头警告仍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要终止其本场考试、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的处理。

二是规定两年内禁考的违纪行为处理。该办法规定,考试开始后被查出携带作弊器材、机考中安装作弊工具或作弊程序,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协助他人抄袭答案等5类考试作弊行为,要终止其本场考试、责令离开考场,并处以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两年内不得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这里的“两年”不包括本年度,即禁止其参加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是规定终身禁考的6类严重违纪作弊行为。该办法明确,对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非法侵入计算机化考试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考试信息系统数据,破坏计算机考试系统正常运行,实施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程序或者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以及替考等涉嫌构成犯罪的6类严重作弊行为,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决定给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当场发现的,终止其本场考试、责令离开考场。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应试人员实施考试作弊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故意犯罪的,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此类人员,司法行政机关无需对其作出终身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

问:该办法对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答:一是规定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工作各环节的违纪行为处理,明确从事命题、阅卷、保密、监考等工作人员违反回避规定,本人或者近亲属报名参加当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属于违纪行为,并规定10类考场违纪行为,要给予停止继续从事本年度及下一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处理。对造成报名人员信息数据、考试试题、试卷、答案、评分标准及考试数据丢失、损毁、泄露,或者使应试人员答卷在保密期限内发生重大事故等10类严重违纪行为,要给予其禁止再从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问:该办法在规范违纪行为处理,保障被处理人合法权益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原标题:《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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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信息名称: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2005年司法部令第97号) 第一条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工作人员。 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进行https://www.changzhou.gov.cn/gi_news/133982962181235
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180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已经2018年9月13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傅政华 2018年9月13日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公http://lawdb.cncourt.org/show.php?fid=151045
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司法部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的指导监督。省、自治区https://m.edu.iask.sina.com.cn/jy/5eePqGrXRmT.html
4.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主要包括:取消考试成绩、禁止参加下一届考试、通报批评等。具体情况视违纪行为严重程度而定。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https://www.bkw.cn/flzyzgks/ask/1822856.html
5.重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发布第十四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计算机化考试。 第十五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公布。 第五章 违纪处理 第十六条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https://news.cctv.com/m/a/index.shtml?id=ARTIQz7rJnpDjWR3Q00P8NAL180429
6.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http://wsbm.jlzkb.com/cms/root/ksdtdetail.vm?content=L-iAg-ivleaKpeWQjS_kuJPkuJrmioDmnK_otYTmoLzogIPor5UvMjBiYjc5MzctZjcwYy00ZDkzLThiYzctYWIxNzI5OTFmZTIy
7.2023国考报名202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答: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http://www.lgwy.net/html/p/p_115253.html
8.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22年9月修订文本版)(5)使用手机登录浏览不健康网站,上传、下载、传播不良信息,或进行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操作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且该生在校就读期间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6)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的,按照《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https://www.sgsw.edu.cn/2023/0330/c661a1649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