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南充市市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6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公招所要求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本科学历也要求是全日制,研究生不作要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毕业证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合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在面试资格审查、考察(核)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5.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南充市市属学校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达不到3:1的公招岗位,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6.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减)或取消情况,于2020年11月20日18:00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所缴纳的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科目及顺序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
6.笔试总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及排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7.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的服务证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招聘单位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递交加分材料的考生根据招聘单位的通知取回所交的加分材料原件。
已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或直接考核招聘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报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说课)和技能测试(需技能测试的岗位详见附件2《南充市市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下同)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体检递补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请注意查阅。
六、考察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十、特别提示
1.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精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南充市市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市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南充市市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