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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柳州市鹿寨县第一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4-06-19
为了进一步充实鹿寨县教育教学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流程的通知》(柳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鹿寨县2024年第一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下称《岗位计划表》,附件1)。
7.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聘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2.报名要求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一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所需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领取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地点:鹿寨县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鹿寨县桂园路汇一联四楼)。考生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鹿寨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一)笔试
2.笔试地点:鹿寨县城南实验小学(鹿寨县鹿寨镇民生路8号)。
3.笔试分值及内容:主要考查教育学与心理学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者取消开考或者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报主管部门审核,经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次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7.面试人选确定: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名单于2024年7月1日-3日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二)面试
2.面试地点:鹿寨县城南实验小学(鹿寨县鹿寨镇民生路8号)。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不足比例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6.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不可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组织考核
五、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三)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鹿寨县教育局、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0772-6820319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2-6814943鹿寨县教育局
附件:
鹿寨县教育局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原标题:鹿寨县2024年第一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