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公务员考试考的主要内容和其他公务员考试一样,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只要满足参考条件,考试内容差不多的。司法局公务员岗位现在需求量相对要高,因为机构改革后,司法局和原先*法制办职能合并组织建设,对人员需求加大,很是通过法律职业考试的人员。
2、司法考试题一、卷二、卷三、卷四分别考什么科目?
3、涵盖:*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试题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涵盖: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三:民商事法律制度。涵盖: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试题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涵盖:*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卷一二三全是选择题,每卷100题,卷四全是主观题,7题。
4、司法考试中《商经法》考试的主要内容
1、司法局警法类考试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2、在笔试环节,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科目则分为警务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素质能力等内容。
3、在面试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沟通能力、观察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通过问询和评分的形式进行。
4、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警法考试具体内容和形式可能会有所不同,考生还需结合当地具体的考试大纲和实际情况进行准备。
1、*公务员考试,考生需在国考职位表中查看报考岗位的“职位属性”列了解笔试阶段是否需要加试其它科目,查看其“考试类别”列了解笔试行测、申论采取哪套试卷,查看其“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列了解面试时是否需进行专业测试。
2、以2018年度*公务员考试为例,司法部各岗位:
3、①职位属性属于"普通职位(不含非通用语、特殊专业职位)",即笔试科目是行测、申论;
4、②考生类别属于“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职位”,笔试行测、申论采取副省级试卷。
5、③“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是“否”。
6、国考考生可参考*公务员考试信息整理了解考情(报名、笔试、面试等)、复习资料。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公务员考试按中央机关招录职位区分为三类,在考试内容和招录政策上有所区别: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根据需要设置。
面试比例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种,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录用的司法警察,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录用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评定、授予相应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二十二条调任、转任到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警察职务的,应当符合担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司法警察的调配,应当征求本院司法警察*的意见;司法警察*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备案。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经过司法警察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任职或者晋升职务、授予或者晋升警衔。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警察职务序列,分为警官职务序列、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
第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警用标志,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