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综治

全市以基层“平安细胞”工程创建为切入点,平安高州十大工程60个项目的建设不断深化;加强动态巡防、社区警务、视频监控“三张网”建设,实施常规24小时巡逻勤务和重点部位、时段的巡逻盘查与专案蹲控打击,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织密;加强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化物品、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社会面持续稳定;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全市累计接收矫正人员675人,累计解矫383人,接收刑释人员431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均达100%;全面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高州建设,提高了全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

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网络监控,扎实做好特殊敏感时期的安保维稳工作。扎实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纳入专项治理的18宗突出矛盾纠纷均已成功化解;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平台的作用,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127宗,成功化解2099宗;学习贯彻《广东省信访条例》,规范信访秩序,积极化解信访积案,群众越级到茂名到省到京上访人次分别比2013年下降56.6%、49.57%和60.67%。

以深入开展打击制毒贩毒、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电信诈骗、盗抢销机动车、涉枪犯罪、黄赌毒等“六大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加大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工作满意度稳步提升。2014年,公安机关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809人,破获刑事案件1506起;检察院共审查批准逮捕468件613人,提起公诉386件536人。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17人,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86件,审结3341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347件,判处犯罪分子635人。

市法院和市检察院按省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在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管理,拓展和完善司法功能,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效能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实现了良好开局;全市政法各部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和完善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各项制度,加强干警的教育培训,推行审务、检务、警务、所(狱)务公开,强化执法监督和案件评查工作,广大政法干警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政法工作屡获殊荣,全市政法系统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了上级的嘉奖或表彰。其中,市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永镇派出所荣获“2012~2013年度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公安局江雄被评为“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中共高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领导班子名录:书记:梁小东(2011.11~)副书记:钟健瑜(2008.7~)

陈海辉(2012.9~)徐茂辉(2012.12~)

(罗力)

高州市公安局有科级和股级单位51个,内设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监察室,以及直属治安管理、刑警、交警、巡警、网络安全监察、国保6个大队;下设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和永镇、城南、南关、河西、北关、山美、石仔岭、金山、根子、分界、泗水、云潭、新垌、谢鸡、曹江、长坡、石龙、大坡、平山、深镇、古丁、马贵、东岸、大潮、大井、潭头、南塘、石板、荷花、顿梭、荷塘、沙田、镇江、祥山、石鼓、玉湖等36个派出所。2014年,高州市公安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实现“平安高州”为工作目标,以“六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抓好维稳、打击、防控、整治工作,大力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公安行政管理和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安工作任务。

6月11日,市公安局在市区光明路一出租屋打掉一个吸贩毒团伙的窝点,抓获涉案人员6名,缴获各类毒品约2630克,扣押毒资8.4万元。10月27日,市公安局经过长线经营,成功将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苏某媚抓获,查获毒品海洛因220克、冰毒390克、毒资人民币9.82万元,经深挖扩线再抓获4名吸毒人员。四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市公安局继续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严的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间,保障经济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年内,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66宗,破案56起,涉案金额18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刑事拘留38人,逮捕9人,移送起诉22人。

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天网和“利剑”行动,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和野生动植物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年内,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53宗,处罚违法人员48人,收缴财物453410元,行政罚款448410元,没收木材9.65立方米。

市公安局专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工作组进驻治安整治重点地区——石鼓镇,紧紧围绕“两抢一盗”、诈骗案件多发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排查和打击。年内,石鼓镇辖区共立刑事案件151宗,查处治安案件201起,与上年同期立刑事案件189宗、查处治安案件269起相比分别下降了20.1%和25.3%(其中突出的“两抢一盗”案件立79宗,同比上年122宗下降了35.2%,诈骗案件立18宗,与上年的21宗相比下降了14.3%),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6名,处理违法人员124人,查获吸毒人员43名,强制戒毒45人,发现处理“三非”外国人3名,治安环境明显好转。

大力抓好交通安全执法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和驾驶人培训考试等源头治理工作。年内,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1宗、死亡50人、受伤188人、经济损失44.2万元,与上年同期(事故宗数235宗、死亡人数52人、受伤人数200人、经济损失49.5万元)相比分别上升3%、下降4%、下降6%和下降11%,在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流量迅猛增长的客观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保持平稳。自“七路一桥一中心”市政重点工程启动以来,特别在2014年春节、“年例”期间,市区交通压力骤增。为切实提高道路通行和管理能力,市公安局实行“交通高峰岗”管理和主要道路严管举措,采取定点站岗、道路巡逻相结的方式,专门对交通负荷较重的道路进行指挥疏导,将易发生拥堵的路口作为执勤点,将重点路口和路段实行重点管理,确保交通畅顺,赢得了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市民的一致好评。

市公安局狠抓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责任,组织开展以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建筑消防设施“户籍化”管理、金山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共检查单位752家,发现消防隐患509起,督促落实整改505处,签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50份临时查封单位4家,行政拘留3人,处罚单位10家,罚款8.6万元。2014年,全市共发生火灾警情185起。金山派出所针对辖区内企业、商铺数量多、消防设施不完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开展重点排查整治,2014年该片区没有发生火灾事故,金山街道成功摘掉了“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帽子。

市公安局围绕“两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PCE会议安保工作,以及“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部署开展与深入推进,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全市警力对重点地区、治安复杂场所开展统一清查整治行动,重点清查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出租屋、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等治安复杂场所。年内,共清查整治歌舞娱乐、桑拿按摩、沐足场所、电子游戏机室和出租屋300多间(次),查处各类行政案件4273起,抓获处理4639人,共清查收缴各类非法枪支2443支、弹药6834发、雷管278枚、炸药黑火药7650公斤、管制刀具9899支(把),以及赌博游戏机150多台和吸毒工具等一大批,捣毁了2个电信诈骗窝点。同时,市公安局切实加大对“三非”外国人尤其是“三非”越南人的清理打击力度,共查获、遣送“三非”越南人6名。

市公安局坚持每周抽检5~6家网吧和实地检查、每天网上巡查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网吧加大处罚力度,年内共查处黑网吧14间,查扣电脑56台;行政处罚16家,口头教育10家。加强网上有害信息巡查,对造谣诽谤、煽动闹事、危害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进行处理和落地查人。年内,共上报和封堵、删除互联网有害信息共2000多条,落地查人6人,迅速查处了1起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案件,治安拘留1人,及时消除了造谣、传谣的治安隐患。

市公安局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推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进一步简化办证手续和业务流程,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年内,共办理出生入户审批27083人次、居住证4353份;受理各类出入境申请共92636人次、港澳个人游申请79525人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979件;办理机动车年检55625辆、机动车登记业务38337辆、驾驶人申领业务6960人次、补证换证24326本。市公安局多方设法为辖区困难和特殊群众家庭解决入户问题,积极主动与茂名市局协调为单亲、残疾人家庭解决其子女投靠入户问题,各派出所主动上门为身体残疾、长期卧床、年老行动困难的群众采集指纹,为其办理身份证。

市公安局通过抓纪律作风、执法规范化和“幸福警队”建设,全市公安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为民自觉性明显增强,警民关系进一步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攀升。全年共有4个单位立集体三等功,14名民警立个人三等功,135名民警被评为优秀公务员,46名民警被嘉奖。永镇派出所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四中队被高州市委、市政府授予“高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为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市公安局从2012年开始制定实施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切实提高了民警的整体执法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市“两会”上,人大代表对公安工作零投诉、零意见。年内,市公安局全面启动了各项执法活动“回头看”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制度”,对基层所队执法办案场所的案事件办理区的硬件、软件建设使用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整改。另外,市公安局投入100多万元资金,率先在粤西地区建成首个功能、设施齐备的,面积近960平方米的综合办案中心并投入使用。年内,市公安局利用执法质量考评系统共计考评刑事案件2230宗,案件考评率为70.19%,考评行政案件2789宗,案件考评率为82.32%,在考评过程中发送整改通知3597份,整改通知发送率为71.67%,案件考评率和整改通知发送率均达到省厅的要求,实现了“三挂钩”,切实做到一案一考,实时考、动态考,提高民警的办案水平。

为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市公安局除抓好实战必训培训班基础课程外,改变以往安排民警到交警协助查车的做法,用2天的课时安排学员到刑警大队、派出所进行实习。从5月下旬开始,迅速组织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共13期有623名民警参训,培训工作得到省公安厅的肯定和表扬。通过培训,有效提高民警的反恐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民警在执法执勤中依法、规范、有效使用武器警械。

市公安局着眼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以信息化、现代化、正规化为导向,立足实战和警务需求,大力加强警务装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执勤执法规范化,提升队伍战斗力。一是重点加强反恐防暴应急处突装备建设,增购了运兵车等警用车辆2辆、反恐特需装备、防生化服等防暴器材和充气橡皮艇等抢险救灾装备共47件(套),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突保障能力。二是加强信息化装备建设,为一线单位配置了执法记录仪300台、摄像机14台、酒精测试仪10台和电脑400台等装备,进一步提升警务效能。三是更新各类汽车50辆,添置大批民警个人防护装备,实现了全局民警个人防护装备全面覆盖,为处置各类治安事件、突发事件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市公安局把公安宣传工作作为“树形象、赢民心、聚警心”的重要途径,积极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声、屏、报、网”全方位宣传各单位在打击、防范、整治、服务等工作取得的成效和民警的风采,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全年累计在媒体上稿247篇,其中中央级媒体1篇,省级媒体28篇、市级媒体188篇、县级媒体30篇;“平安高州”微博累计发布宣传信息300条。2014年4月,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天网”节目组不远千里,专程来到高州开展了持续一个星期的专题拍摄,并制作成经典案例节目——《疯狂的石头》。此外,市公安局根据全年发生的具警示性的案件,撰写了《挟怨报复持枪杀人5嫌疑人接连落网》《女毒贩不思悔改再度落网高州警方破获特大贩毒团伙案》《深夜尾随单身女性高州警方抓获一男子曾持刀抢劫作案12宗》等文在省内多个媒体刊登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市公安局破案及时、打击精准的良好形象得到各界赞誉。

高州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名录:局长:梁起(2011.11~)政委:吴校(2012.8~)

副局长:李蔚(2008.3~2014.4)邱严(2011.3~)徐少文(2013.10~)杨大成(2014.5~)

(刘亮)

市检察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察改革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经济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三)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根据高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部署,多次派员到高州市“六路一河两公园”、中心客运站工程、包茂高速高州段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施工现场,积极协调项目建设方与群众的关系,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切实做好法律监督。积极参与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根据高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要求,每周定期组织干警对承包路段开展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同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派员参加“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律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举报宣传周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挂图、派发宣传资料、设点接受咨询、检察长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宣传检察职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努力营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四)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自市检察院牵头组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以来,积极发挥“两法衔接”机制在促进依法行政上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监督力度。2014年4月11日,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在市检察院召开了“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专项活动”工作联席会议。2014年,市检察院已经对“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了升级,现已有19个行政执法单位和5个司法单位安装、使用该平台,共录入行政执法案件316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件13人。其中,生产、销售假药案1件1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1件1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1件1人,非法经营烟草案7件10人;市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3件7人,提起公诉2件6人。2014年4月25日,广东省“两法衔接”工作专项检查组到市检察院检查工作时,对市检察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五)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活动,对申诉人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刑事申诉案件,主动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通过举办听证会,邀请“第三方”参与,多方互动、公开答复,使申诉人享受充足的司法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六)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双到”和挂钩帮扶工作根据高州市扶贫开发“双到”和挂钩帮扶工作的部署,积极做好对高州市平山镇玉坑塘村委会、根子镇水贝村委会和根子镇浮山村委会的帮扶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开展慰问活动等详细了解村民生产生活遇到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引导和扶持贫困村民脱贫脱困。2014年,市检察院共计投入帮扶资金约11万元。2014年3月,市检察院团支部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中组织团员青年干警职工到平山镇玉坑塘村委会慰问挂钩帮扶的25户贫困户,送去大米共750斤。中秋节前夕,市检察院领导带领慰问小组看望慰问了挂钩帮扶的贫困户家庭,并送上月饼和慰问金,共计送出慰问金8500元,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好评。此外,根据茂名市第二轮选派机关干部挂任村(社区)组织“第一书记”的工作部署,市检察院2014年还选派了3名干警分别到高州市潭头镇潭头社区、根子镇中间堂村、根子镇南邦村挂任第一书记,指导帮助村(社区)党组织抓党建、破难题、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

按照创建平安高州、法治高州、和谐高州的任务要求,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4年,市检察院共受理各类呈捕案件582件755人,与上年同期(414件550人)相比,件数上升40.57%,人数上升37.27%,经审查,批准逮捕468件613人,与上年同期相比(335件429人),件数上升39.70%,人数上升42.89%,不批准逮捕117件145人,与上年同期(73件114人)相比,件数上升60.27%,人数增长27.19%。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05件669人(其中自侦案件15件19人,茂名市院交办自侦案件7件7人),与上年同期相比(365件503人)相比,件数上升38.4%,人数上升33%,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386件536人,与上年同期(292件391人)相比,件数上升32.2%,人数上升37.1%,决定不起诉106件112人(不诉率为16.74%,其中相对不起诉102件105人,存疑不起诉4件7人),按级别管辖移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件36人。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按照市委综治工作的部署,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健全案件提前介入、快速审查处理机

制,确保及时、准确地惩治犯罪。2014年,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共办理此类案件176件245人,提前介入案件15件26人;公诉部门共办理此类案件276件312人。

(二)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把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加强对“无逮捕必要”案件的审查,积极推行刑事和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4年,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通过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9件19人;公诉部门共提出量刑建议258件394人,比上年同期增长65.6%,建议或同意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83件223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46件48人。

(一)继续加大力度查处医疗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市检察院在2013年查处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系列案件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严肃查处医疗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了原高州市中医院副院长潘某、后勤科负责人林某二人涉嫌受贿案。通过对上述案件的查处,进一步促使医疗系统加大力度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净化了医疗环境,推动了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严肃查处水利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市检察院依法查办了高州市水务局原局长苏某涉嫌受贿案以及高州市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公司原经理盘某涉嫌行贿案。

(四)严厉打击房地产交易中的职务犯罪2014年8月,该院依法对高州房产局局长梁某,副局长苏某、李某及高州市宏扬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理杨某、副经理肖某、龚某、出纳伍某7人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一)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2014年,市检察院共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开展监督立案5件5人,侦查机关已立案1件1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8件8人,侦查机关均已撤案;建议追逃、追诉后,决定追加逮捕99人(追加逮捕后起诉46人,已判决21人),追加起诉55件55人(上年同期48件48人),追加遗漏犯罪事实4起,追诉漏犯47人;依法提出刑事抗诉6件7人。同时,侦查监督部门共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43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上年同期0份);公诉部门共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82份(其中向公安机关发出办案建议6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

(三)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2014年,市检察院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0件,与上年同期增加12件,经审查后,督促支持起诉11件(比上年同期增加8件),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并在诉中促成和解8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2件(比上年同期增加6件),其中促成双方和解1件;向法院发出书面《检察建议》6份(比上年同期增加3份),均被法院采纳;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书面检察建议32份(比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0份),均被采纳;进行违法行为调查3件(其中2件已移送反贪局立案)。在办案中,该院继续积极稳妥推进督促支持起诉工作,目前由该院督促支持起诉的11件群体性上访案件均已由法院开庭审理,其中8件已调解结案。

(二)建设院史荣誉室凝聚正能量为进一步加强全体干警爱院、爱岗的集体荣誉感,营造积极进取的检察文化,市检察院于2014年10月正式建成院史荣誉室并投入使用。这是自1954年市检察院建院以来检察工作六十年风雨历程和发展业绩的展示平台,对开展院史教育、传承检察文化、不断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院史荣誉室遵循史荣结合、图文并茂的展示方式,内容分为岁月回眸、检察业务、文化建设以及业绩荣誉四大板块,每个板块再细化为若干主题,并设置了玻璃展柜、荣誉墙,陈列部分奖牌、奖杯、锦旗等90多个荣誉,充分展现了全面推进业务、队伍、文化“三位一体”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三)突出强化检委会决策的执行和督办力度2014年,市检察院共召开检委会会议17次,制作会议纪要17份;审议案件132件153人,其中公诉案件125件146人,民行案件4件4人,侦查监督案件2件2人,反贪贿赂案件1件1人。经审议后其中公诉案件中作不起诉107件116人,提起公诉12件23人,提请抗诉5件6人,不抗诉1件1人,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民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侦查监督案件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份;自侦案件做出撤案1件1人;作出决定事项通知书132份,收回反馈表132份;集中学习8次。在工作中,检委会办公室认真落实“四抓”(即:抓素质,强化队伍建设;抓业务,确保依法决策;抓质效,依法审查案件;抓调研,力促工作规范),积极做好案件督办和协调执行工作,有效提升了检委会服务质量。

(四)全面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司法警察大队坚持“服务检察办案,保障办案安全”的工作方针,严格履行司法警察职责,依法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等任务,为确保办案安全和提高办案效率提供了有力的警务支持和保障。2014年,司法警察大队共计出警202人次,其中看管犯罪嫌疑人178人次,协助执行强制措施6人次,参与处置突发事件10人次,保护公诉人出庭2人次,参与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6人次。

(五)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市检察院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服务到位,保障有力”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督办工作、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机要通道、枪支弹药管理和饭堂、车辆管理等工作,做到按规定办事、按章理事,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机关的正常运转。2014年,市检察院共向市财政局申报政府采购项目10次,共计使用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160多万元,先后对荣誉室、餐厅进行了改造,并购买更换了一大批办公办案设备;档案室共收集各类文件资料2000多份,经分类后梳理出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1000多份。

(七)有序开展案件管理工作市检察院案件管理科进一步规范案件操作流程,认真做好收案、送案、办案流程监控、案件统计、综合案件查询和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定期编印《案件管理动态》,对办案情况进行宏观管理、跟踪监督和同步预警,强化办案的内部监督和制约,确保了案件进出渠道的通畅。2014年,案件管理科共收案1086件1821卷,送案1068件;接受律师查询110人次;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程序性信息284件,公开法律文书25份;制作《案件管理动态》4期。

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严格按照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的要求,不断强化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干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干警头脑,培育和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继续开展读书活动,为干警发放读书基金,鼓励干警买书读书,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切实提高干警的文化素养,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

(二)强化机关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认真部署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好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健全支部工作的“四簿二册”,积极组织轮训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14年6月,市检察院党总支部被中共高州市直工委评为“高州市先进党总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建立健全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的工作机制,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组织、协调和执法能力,使领导班子做到敢抓敢管、会抓会管、真抓真管。

(三)抓好检察业务培训和人事管理坚持以增强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为目标,积极组织业务部门开展岗位培训,选派干警参加初任检察官培训班及有关检察业务培训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2014年市检察院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450余人次。严格按照《党政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检察官法》及有关规定,做好人事任免、录用等工作。2014年市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及轮岗要求,对7名干警进行工作岗位调整,新招录公务员4名。

(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治理“庸懒散奢”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八项规定”和《禁酒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廉政准则》等,对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通过明查暗访、抽查等形式,不定期开展检务督察,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2014年,市检察院先后组织检务督察活动14次,发现并纠正问题1个。

(六)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通报工作等方式,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建立健全公开审查、案件信息查询等制度,切实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10月16日,市检察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律师等30多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和检察工作的新成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高州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名录:检察长:吴帝镗(2014.2~)

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李造才(2007.10~)

副检察长:赖明虎(2005.8~)

梁谢东(2008.10~)

(姜锋)

高州市人民法院在编人员148人,内设机构18个,人民法庭5个。2014年,市人民法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05件,办结3655件,结案率96.06%,同比分别上升23.78%、15.52%和1.75%,解决诉讼标的金额3.7亿元。2014年,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成效出色,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这是该院建院以来首次获此殊荣。此外,市人民法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茂名市“全市优秀法院”、高州市“文明单位”、“平安创建暨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立“集体三等功”,16个集体和45名个人受到省、市级表彰。

(一)刑事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力配合市开展“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有力打击犯罪分子,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大力推行“阳光审判”,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决主文附法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庭前社会调查和判后帮教活动,结合案件审理提出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平安创建工作经验获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充分肯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93件558人,全办结386件531人,结案率98.22%,同比分别上升15.59%、5.13%和1.51%。

(三)行政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原则,妥善处理涉及土地征收、社会保障、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加大行政协调力度和合法性审查力度,健全行政诉讼互联互动机制建设,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8件,办结58件,结案率100%,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86.67%。其中,维持、驳回诉讼请求38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1件,和解撤诉9件。审判监督。坚持有错必纠原则,依法办结再审案件2件,其中维持1件,其他1件,结案率100%。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通过设立电子公告屏、在主流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等方式,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大力完善法院门户网站建设,全面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在互联网公布法院百度地图和新闻发言人名单,率先超额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高质量建成院史室、图书室、文体活动室等法院文化设施,市人民法院高规格的法院文化规划和建设成果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大力强化便民利民举措。全面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咨询解答、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推进“诉访分离”,有效化解稳控涉诉信访案件19宗。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与最高法院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对323件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用200多万元,为特困申请执行人成功争取司法救助金21万元,为126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免费辩护律师。加强审判管理,建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跟踪督办机制,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监控,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态势持续向好发展。积极创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方式,市人民法院与茂名中院联合走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做法获省法院充分肯定。

高州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名录:院长:郑明海(2011.11~)副院长:林国武(2003.1~)

巫志杰(2002.4~)

邓绍(2008.7~)吴鸿烈(2008.7~)

(朱祖永)

高州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组成部门,内设政治处、办公室、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股、公律股等6个处、股(室),直属机构有高州市法律援助处、高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高州市公证处3个处所,2014年,在职干部职工共38人。

2014年,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29个,调解员3010人,全市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464宗,调处成功5355宗,调处成功率达98%。

社区矫正工作,即是对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管理的一项工作。市司法局全面接收管理辖区内所有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类”罪犯,真正承担起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三项主要任务。到2014年底止,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75人,累计解除矫正383人。

完善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安置帮教网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2014年共安置431名刑释解教人员。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抓好法律进学校、进村(居)工作。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展出法制图片、派送法律书刊、普法问卷测试和上法制课等活动,使全市500多所大中专、中小学校27万多名学生深受法制教育,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法律进村(居)活动中,突出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活动,在石仔岭街道镇大岭村创建了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2014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诉讼案件228件,其中刑事案件85件,民事案件143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共5次,解答法律咨询2000人次。

2013年9月份开展“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全市28个镇(街)、486个村(居)全部配备了驻村律师。到2014年底止,驻村律师参与起草修改村规民约1032份,提供法律咨询5065人次,举办法律讲座1715场次,审查合同3861份,参与化解各类纠纷2021宗,出具法律意见828份,得到群众广泛好评。

2014年共办结各类公证2586件,其中国内经济32件,国内民事1805件,涉外及港、澳、台727件,调解合同纠纷22件,回访50人次,上门服务58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90人次。

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务实之风,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达到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目的。一是加强党员队伍教育。在全局开展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司法行政工作就是服务群众工作”的理念,自觉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二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鲜明用人导向,重点培养和优先选拔群众公认、业绩突出的干部。三是强力推进“素质强警”。按照“学用结合”、切实“管用”的原则,对领导干部开展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科技信息化运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高州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名录:局长:陈福文(2013.12~)副局长:黎武文(2000.10~)

THE END
1.法律援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http://www.changyuan.gov.cn/sitesources/cyxrmzf/page_pc/xxgk/bmxxgkznhml/zcwj/articlede139dffb65f4fc6a39140f38b3fec0f.html
2.《法律与生活》核心概念关键问题易错易混对象,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民法所指的债权是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说人身利益(如姓名权的客体不是姓名,而是姓名权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https://www.360doc.cn/article/46816755_1098007379.html
3.社会工作法律(精选十篇)摘要:本文从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实践经验出发,探索了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工作结合中出现的主要问题,针对高校法律诊所如何缓解案源稳定性问题、经费保障问题、诊所学生开展法律援助的法律保障问题、人员流动性给案件处理衔接带来的问题,提出了多方面开拓案源、拓宽法律援助经费来源、完善诊所管理以确保援助工作有效衔接等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0atqvak.html
4.当事人可以指定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吗法律常识民间调解和法院调解的区别 一、调解的组织形式不同 民间调解中的第三方的含义比较广泛,它不但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律师服务所的调解,法律援助机构的调解,行业协会的调解等。另外还包括以个人身份进行的家族的调解,亲友的调解,邻里之间的调解。当然,还有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调解等。 https://www.lawpa.cn/changshi/176035.html
5.法律援助业务知识讲座(法律援助知识讲座 第一讲 法律援助的含义、特征和法律规定 一、法律援助的概念 二、法律援助的特征 三、法律援助制度的法律规定 四、法律援助与几个常用的法律概念的区别 一是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 二是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 三是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联系和区别。 区别:1、工作的重心不同。法律援助是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1104/6034120214001225.shtm
6.法律知识规定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11篇(全文)4、接受上级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5、指导本辖区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6、完成上级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注意区分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案件,不能将人民调 解案件列入援助案件统计范围,二者的区别为: 1、法律援助案件是代理当事人一方的诉求,人民调解案件是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vrvuda53.html
7.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试点工作开展本报讯(记者米娜)日前,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决定在哈尔滨、牡丹江、大庆、绥化、鹤岗等五城市开展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试点工作。 据悉,各试点单位在开展“援调衔接”工作中,按照“调解优先、能调不诉、调援结合”的工作原则,遵循依法、便民、自愿、高效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相互衔接http://epaper.hljnews.cn/hljrb/20180706/365277.html
8.和为贵社会治理应嵌入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相衔接机制一、和为贵 社会治理嵌入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背景 (一)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http://www.pfcx.cn/index/index/mob_show/id/149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