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解忧促和谐倾心调解化纠纷——多元化解纠纷案例分析部门动态

近年来,青山区司法局积极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将人民调解的职能置于行政复议形成前,引导人民群众选择“人民调解”止纷争,使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让案结事了心结更了,既节约司法资源,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倾听民忧:租房不成反打架,不服处罚要复议

2022年,刘某某将自己的商铺租赁给高某使用,租期到期后,双方多次商谈一直未就合同续期和支付租赁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某日,刘某某又来到店铺,与高某丈夫于某某商谈租期和租赁费,结果双方意见不合发生口角,刘某某用拳头打了于某某一下,于某某儿子看到后,从刘某某身后冲过去,打了刘某某。冲突发生后,刘某某报警,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受理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刘某某和于某某儿子分别予以行政处罚,在调查过程中派出所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是均没有成功。刘某某对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认为对于某某儿子处罚过轻,应当拘留,故提起行政复议。青山区司法局即刻受理刘某某的复议申请。

调查取证:店铺租赁有争议,矛盾渐深起冲突

经查明,刘某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于某某,并于2019年,将其底店出租给于某某的妻子高某,但租赁期间突发疫情,导致高某经营的店铺停业,双方未能就租赁费达成一致,遂刘某某向青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高某退还承租房屋,恢复原状,人民法院多次调解后,最终判决高某败诉,要求其向刘某某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判决生效后,双方又多次商量底店续租和租赁费支付的事情,但最终也未达成一致意见,没有续订房屋租赁合同。多次商谈未果后,双方积怨越来越深,直至最后大打出手。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对双方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刘某某内心并非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是认为自己的店铺被占有的情况下,去商谈事情还被殴打,心里不服,其根本目的是要彻底解决店铺租赁的问题。而于某某也并不愿发生上面的情形,也希望续租,所以双方具备静下心来和平解决问题的心理条件。

案结事了:行政调解止纷争,握手言和撤申请

在了解事情经过、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后,青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殷伟杰亲自带队进行调解。调解人员向双方表示,强硬的态度并不利于解决问题,长期僵持反而会影响双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破坏和谐社会关系,建议刘某某和于某某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回归理性,解决目前的矛盾点,并为此提出解决方案。刘某某和于某某深思熟虑后,接受了调解员的提议,表示不再执着于双方争执,愿意达成调解,进行法律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双方约定,于某某支付刘某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28000元整,刘某某不再就被殴打纠纷向于某某及其亲属以任何方式另行主张权利,高某、于某某于12月31日前支付拖欠刘某某之前的房屋租赁费,如不再续租则恢复房屋正常使用功能,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最后,刘某某向青山区人民政府申请撤回行政复议。

经验之谈:庭后调解化纠纷,诉调联动促和谐

调解人员在双方矛盾升级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经过法院判决生效、矛盾心理仍未平息又出现新矛盾的情况下,通过梳理案情,对当事人心理和法理上的双重疏导,形成符合双方意愿和利益的调解协议,最终调解成功。至此,该起纠纷案结事了,当事人心结也得到了纾解,用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了诉讼未解决的问题。纠纷的解决不但要重视处理案件本身,更要重视当事人的心结。

今后,青山区司法局经持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助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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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发展理论强化政府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为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购买机制,政府应明确买卖双方职责、购买方式、服务范围等内容。其中,政府应完善前期调研及评估工作,确保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高校及社会组织具备法律相关资质;承接公共法律服务的主体主要承接法律宣传、咨询顾问、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政府主要通过https://www.workercn.cn/c/2024-11-15/8393535.shtml
2.“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深圳龙岗园山街道构筑解纷“最佳搭档“用心为民解困,真诚为民服务”“公平公正热心为民,倾心尽职化解纠纷”……在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室)墙面上,挂着大大小小的锦旗,可见群众对社区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认可,也足见园山街道司法所工作开展的力度。 自2016年园山街道成立以来,园山街道司法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https://www.gdzf.org.cn/zwgd/content/post_174174.html
3.工作动态银号司法所优化调解措施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三、动态调解稳民情。大力开展进企业、进村居等调解宣传活动,镇村两级调解组织以近期多发的典型纠纷为主要切入点,通过现场调解、以案讲法的形式,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向当事人和周围群众普及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MjU5Njg2Mg==&mid=2651266646&idx=3&sn=98c1348829f45f59fac00a1ec001cc6e&chksm=85a4a3e9d2ff65cd525f7a592a20b63bf89444a0f38160bfe5b7309380a08bbe8996bb7d474a&scene=27
4.法律服务工作室可以签合同吗?二、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职责有哪些? 1、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1)协助司法所、村 (居、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2)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3)组织协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联系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 https://www.64365.com/zs/1163454.aspx
5.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情况的报告三、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功能弱化。街道(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数量少。多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政府工作人员兼职开展,削弱了人民调解第三方的性质,造成调解工作公信力下降。社区调解组织力量薄弱,影响力降低,个别社区全年没有调处1件矛盾纠纷。据了解,2016年社区换届后,人民调https://www.yhrd.cn/_t81/6a/50/c19651a354896/page.htm
6.福建日报徐晞:公共法律服务应创新供给模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内容。公共法律服务与社区治理相结合,依托社区为群众提供基本的法律服务,既是基层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的具体化,也是社区调解、社区矫正、基层公证、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的综合实践形式。公共法律服务的传统https://www.hqu.edu.cn/info/1070/782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