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十四、规定改为规定,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五、规定改为规定,修改为:“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六、规定改为规定,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十七、规定改为规定,删去第(四)项。

《工伤保险条例》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

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规定、规定和规定规定的工伤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严选律师快速响应隐私保障专业解答

广东云浮九级工伤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我把活包给他,他自己受伤了,我要赔偿吗

河北省霸州市退休职工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

工厂聘请越南人没证件的工厂老板会受处罚吗

厂里伙食不好,员工营养不良晕倒发生意外,厂里有责任吗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THE END
1.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最新修订 | 2024-09-08 浏览10w+ 吴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5万人 专家导读 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有:《工伤保险条例》等。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https://mip.64365.com/zs/1024864.aspx
2.法律法规知识普及2023年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知识科普最高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151号行政判决认为,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https://www.whjhq.gov.cn/openness/grassroots/6605821/38629173.html
3.工伤保险法规(精选6篇)篇2:工伤保险法规 一、2011年保险监管原则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1月11日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保险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保险监管面临的新形势,以科学发https://www.360wenmi.com/f/file6eh43z6j.html
4.中国法律中国法律大全下载中国法律法规大全2024中国法律大全是为了让所有用户了解中国的法律而整理出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全,里面包括了中国刑法,劳动法,刑事民事诉讼法,监察法,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等,让你对国家法律有明显的了解,如果有需要的话不妨前来当易网下载吧!http://www.downyi.com/key/zhongguofalv/
5.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栏目主要介绍,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工伤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法律相关法规、以及相关的延伸法规方便工友查阅。http://m.gszybw.com/gs/flfg/
6.2021最新工伤保险条例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释全文2021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导读: 《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律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六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https://www.lawtime.cn/zs_4454/
7.最新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第四条 工伤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第五条 工伤保险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https://www.yjbys.com/shebao/gongshang/550070.html
8.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12篇(全文)从法律理论和保险法的规定上来说, 最大诚信原则要求保险合同的各方当事人最大限度地恪守诚实信用, 即该原则对保险人和投保人均有约束力。 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阶段, 信用体系建设的各种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加上中国保险行业起步晚, 尤其是十多年来的超常规发展, 保险市场出现了不正当竞争和粗放式的https://www.99xueshu.com/w/ikeyrx5jgkbg.html
9.慧律师网法律法规大全慧律师网是一家法律法规在线知识平台,提供最新法律知识、法律常识、法律问题解答、合同范本下载等内容,法律问题解答,选择慧律师网!https://huilvshi.com/
10.国务院令《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行政法规法律法规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http://www.stawf.org.cn/show-634.html
11..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全书(含全部规章全书分为两大部分:“劳动法规政策”部分按劳动法内在体系,收录劳动合同、薪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争议处理等各领域的全部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文件,均为劳动者维权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常用政策法规依据。“社会保障法规政策”部分则以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险”为主要内容,收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http://www.law-lib.com/shopping/shopview_p.asp?id=86558
12.业务综述“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会”综述劳专委主任曾凡新就四位律师的案例分析进行点评,他指出,当前劳动法律法规体系繁杂,劳动争议裁判规则地区差异较大,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并不鲜见,作为代理律师,在法律法规定并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从立法本意、法律原则的角度提出代理意见。 本次研讨会帮助与会律师更好地掌握最新劳动争议审判资讯,有助于提升律师办理劳动http://www.szlawyers.com/info/b5ae04527d2847789f4eeb81d8bf3e3e
13.规范工伤认定程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工伤认定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7/07/id/29310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