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根据某一阶段的学习和任务进行回顾总结分析,这能帮助我们吸取教训和经验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的完成。工作总结是比较重视架构的,很多人不知道怎么书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关于开展1每年度根治欠薪暨“无欠薪”县创建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治办欠发[1]6号)文件要求,我局从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企业、项目建设现场督导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中小企业诚信健康稳稳固发展。现将1年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二)大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深入企业、项目建设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活动,向工人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项目建设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妥善处置拖欠工资问题。通过深入企业一线走访农民工、查看用工单位农民工劳务签订合同、工资发放确认资料、对全县中小企业逐户进行拉网式逐一检查督查,准确掌握全县中小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及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及时妥善处置,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一是监督在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二是督促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责任。三组织落实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责任及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四是定期不定期对企业及用工单位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资的项目施工单位,责令拿出解决问题方案,及时处理,不断强化部门监管和督查督办职能。五是督促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制定并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二、存在问题
(一)1年以来我县中小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但受市场低迷、企业生产不景气等因素影响,企业及用工单位资金紧缺,拖欠农民工工资在个别领域有所抬头。
(二)由于建设项目增多,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企业与工程建设单位存在劳资纠纷,致使农民工工资有时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影响。
(三)个别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知识水平较低,一旦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拖欠工资,不能采取合理合法方式解决问题,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意见建议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督促用工单位严格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办法,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二是检查企业及施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三是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四是督促建设单位制定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具体办法。
(三)定期督查检查。为了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企业、工地、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根治欠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开展冬季攻坚行动,是聚焦解决当前农民工欠薪重难点问题的有效手段。就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而言,总体比较平稳,但是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就好的方面,今年1-11月全市共受理劳动工资类举报案件XX件,累计为X万农民工追讨工资XX万元,欠薪人数和金额较上年同期数据相比降幅达X%以上,呈现较好的治欠保支工作形势。从隐忧方面来看,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领域欠薪问题严重、政府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难度大、群体性讨薪事件易发等问题都是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工作上的几大难点。尤其是春节接近,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迎来多发期、易发期,欠薪案件春节前集中爆发已成常态,年年清年年欠的循环规律依然存在。因此我们要借此次冬季攻坚行动,趁胜追击、扩大成果,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聚焦解决一批重点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冬季攻坚行动打造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冬季攻坚行动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的工作体制,加强监督管理,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消化在企业、化解在行业、解决在基层。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冬季攻坚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当前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工过个好年。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工作态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制,全面做好自查工作,掌握辖区内各用工单位的资金运转、农民工工资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预测预警,提前预防,提前解决。
(三)加强指导,重点督办。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清欠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市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大业务工作指导和督查督办力度,要组织派出联合工作组,结合有关案件线索,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联合督查,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上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企业的责任;必要时要启动问责机制。督导检查中,要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清欠问题没查实的不放过、问题没处理的不放过、欠款没到位的不放过。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该限期改正的限期改正,该停业整顿的责令停业整顿,该处罚的要从重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雁江区以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重点,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工作,治欠形势明显好转。
一是组建治欠专班,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工作专班,从纪委、人社、住建、总工会、东管委、雁江建投、部分乡镇抽调精干力量40余人次,落实重要节点专人脱产开展工作,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逐一摸排,重点项目一对一指导,实施区纪委全程监督,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实现根治欠薪工作考核提级升位。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工资月审。建立工资月审制度,自5月起,人社、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台账+现场”方式,每月对农民工工资进行审核,确保农民工朋友的“血汗钱”真正按月足额发放到位。今年以来,累计审核发放561个班组12849人次工资6317.61万元。
三是强化案件查办,形成高压态势。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坚持恶意欠薪“零容忍”。今年已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597件,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10份,协调发放农民工工资4815万元,立案查处欠薪案件2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件。
一、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现状
近几年,我县欠薪的人数、金额大幅上涨,20xx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41件,立案70件,结案70件,为农民工讨薪2828万元,建筑领域拖欠工资案件占总案件的90%,个体经济组织占总案件的5%、企业占案件的5%,建筑行业是治理的关键和重点。
(一)建设领域监管困难,欠薪形势依旧严峻。
在20xx年立案的70件案件中有60件涉及建设领域,欠薪金额高达2803万元,欠薪金额居高不下,屡创新高。
(二)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多办难以立案,调处难度大。
建设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调查取证难,因此多数案件难以立案,无法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解决此类问题往往只能采取协调处理的办法。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建设领域层层转包严重。
郧西县95%以上建筑项目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下,农民工投诉时能提供劳动合同的不多,口头约定多,不能提供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欠条等证据,大部分农民工不知道包工头的真实名字及建筑公司的名称,证据不足难以立案。由于开发商或建筑商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招来农民工干活,由于层层转包,造成劳动关系认定难、用工主体认定难。
(二)部门协作难。
(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难。
《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该文件明确了办案方法,办案程序、认定标准及人社、检察院、公安三部门协作方式,是办案指南,但由于未明确说明“无故”、“无能力支付”等由哪个部门认定,加之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同一条文的理解不同,办案思路不同以及规避风险等原因导致案件移送公安难,有时一个案件多次移送公安仍被退回,每次退回的理由都不尽相同,不得以只有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即便如此有些案件移送一年也没有进展,这样投诉者不理解对劳动监察部门怨声载道,也只得耐心解释,忍气吞声。由于建筑行业监管不力,层层转包想象严重。
三、处理拖欠工资的做法
(一)畅通投诉渠道。
(二)落实监管职责。
严格依照国办发[20xx]1号,鄂政办发[20xx]74号文件要求做好各自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发力,保持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在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许可证办理,招投标,贷款融资等方面严格把关,将欠薪苗头扼杀在摇篮中。
(三)加强建筑行业劳动用工管理。
在建筑行业劳动用工方面,创新监管方式,为每一个新建建筑项目建立劳动用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时对建筑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配合调查、拒不整改的违反企业予以重罚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四、建议
(一)建立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
(二)建议尽快出台《两法衔接办法》。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及问责制度,确保文件能贯彻执行,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实现“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目标。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一、工作措施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二、工作成效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下步安排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指导,重点督办。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清欠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市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大业务工作指导和督查督办力度,要组织派出联合工作组,结合有关案件线索,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联合督查,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上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企业的责任;必要时要启动问责机制。督导检查中,要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清欠问题没查实的不放过、问题没处理的不放过、欠款没到位的不放过。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该限期改正的限期改正,该停业整顿的责令停业整顿,该处罚的要从重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
按照省厅、市委市政府年初工作部署,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圆满完成预期的各项工作,现将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常规巡视检查情况
20xx年全市劳动保障主动监察企业746户,补签劳动合同309份。通过常规巡视监察、专项检查、国家信访平台、欠薪线索平台、市信访登记和来人来电投诉举报等方式收到欠薪线索310个,经过核实确认属欠薪问题并协调解决案件120个,为445名劳动者讨薪678.85万元。对本年度287个工程项目,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32亿元,市本级账户余额5514.6万元,全市账户余额3.05亿元。
(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1.开展冬季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伊人社函〔20xx〕147号),于4月25日至5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采取了“两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方法对全市57户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参加专项行动人员136人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在专项行动期间进行了专门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执法责任,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人社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人社厅函〔20xx〕110号),对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表扬。
3.开展了劳务派遣用工情况部门联合抽查专项行动
于6月30日至7月10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劳务派遣用工情况部门联合抽查专项行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方法对全市9户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参加专项行动人员27人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企业法人未变更等问题已由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程序处理。
4.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双月”专项行动工作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快推进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按照《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双月”专项行动的通知》(黑治欠办函〔20xx〕15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根治欠新夏季“双月”专项行动。下发了《关于印发<伊春市根治欠薪夏季“双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伊治欠办发〔20xx〕3号),经检查,本地在建工程项目数114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数99个,参加检查人数42人,无欠薪隐患,无欠薪立案案件,同时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障金等各项制度覆盖率达到100%。
5.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
为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障厅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维护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黑人社明电〔20xx〕2号)精神和任务要求,于9月6日至10月15日开展了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的通知>的通知》(伊人社函〔20xx〕345号)文件,此次行动共检查企业65户,其中商业服务企业14户、金融企业15户、互联网企业3户、其他企业33户,涉及女职工3571人。参加专项执法行动63人次,其中人社部门21人次、卫健委部门13人次、医保部门13人次、总工会12人次、其他部门4人次。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6.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按照《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黑治欠办函〔20xx〕22号)要求,现阶段正在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下发了《关于印发<伊春市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伊治欠办发〔20xx〕4号)文件,12月2日召开了全市根治欠薪工作视频会议。截止目前我市进行了两个周期检查,第一个周期检查161户,第二个周期检查129户,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情况
为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根据《黑龙江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大了对诚信用工单位示范宣传和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推进劳动用工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伊人社函〔20xx〕355号),评定A级单位11户,B级单位205户,无C级单位。
(四)对各县(市)区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
(五)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新办、换证培训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素质,加强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于11月4日举办了20xx年度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新办、换证培训考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紧紧围绕当前劳动保障监察的形势和要求,增强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服务意识,珍惜学习机会,努力提高了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此次培训考试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各县(市)、区专职(兼职)监察员共计42人参加了此次培训考试。
(六)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情况
积极参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等形式,重点宣传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管理、依法用工,引导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此次活动发放宣传单150余张,解答群众疑问20余人次。11月18日在《伊春日报》上刊登了《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引导广大农民工依法讨薪,营造了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
我市行政区域调整划分后,部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所辖区域扩大,监察人员得到相应增加。但因机构调整一些新到劳动保障监察岗位的工作人员执法能力薄弱,工作素质有所欠缺,需要进行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的重点工作适时的开展执法监察,特别是开展好劳动用工、欠薪清偿等执法监察。做好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对恶意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促进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继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督促各用人单位积极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
(三)加强业务培训,努力使监察员懂法善用。积极开展创建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学习,提高监察员理论知识水平,将理论学习与执法实践紧密结合,不断推动工作理念、执法方式、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变革与创新。
(四)努力提升服务效能,克服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思想。强化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党性锻炼,工作中要做到踏踏实实、认真负责、精益求精,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工作,用最好的服务为群众排优解难。进一步防范执法岗位廉政风险,切实做到廉洁执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制,加强重点岗位监督。能够严格遵守廉洁执法的各项规定,能够在执法过程中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为了响应《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xx年春节前农民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我部对在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一、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2、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二、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
1、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法。
2、查找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工程建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
三、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情况
我项目部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我工地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部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领取工资。
临近年关,我部非常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工作,我部一定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无突发事件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企业、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了逐一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障各项措施到位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截止20xx年12月,我镇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
二、突出重点,保护民工合法权益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我镇加大欠薪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20xx年,我镇对辖区6个企业、1个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指标任务,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是否实行考勤通道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与现场的农民工进行沟通了解,真真将问题落实到最基层,切实保障执法成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普及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我镇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紧盯簿弱环节,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和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XX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自查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我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做如下自查。
一、主要做法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单位对立项项目按照规定和程序足额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在建筑企业项目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实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追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事态恶化。
(四)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对于有些单位法定代表人隐匿、逃匿,致使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而有可能引发群事件的,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生活费,防止群事件发生。
(五)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镇政府投资项目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够。部分民工投诉不按程序来,怨气很大,在时有过激行为,也有越级上访,还有在媒体上发表有关言论,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很大的困难;还有部分工人与工头串通一气以讨要工资为名而讨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处理难度。
(二)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部分建筑企业将工程层层分包,他们层级之间通过承包协议确定关系,最低层的包工头向工人支付工资。包工头人间蒸发或挪款他用和包工头管理不善,导致民工拿不到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施
(一)明确各部门、各村的工作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村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镇、村及各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五)严格把关全镇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上一期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后才支付其工程进度卷,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xx年12月下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对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早谋划、快出拳,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提前召开了全镇专题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安徽翔鹰花炮厂欠薪事件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xx年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使用。20xx年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20xx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协调组,全程跟踪协调处理欠薪事件:
1.组织专人,全面登记核实欠薪情况,累计欠薪430余万元,涉及近200名农民工。
2.向农民工解释事件原委,做好劝导工作;
3.抓住外出人员返乡过年机遇,会同新沟村两委、承包方制定优惠政策,发布公告,鼓励预购房户提前交款结算,同时积极卖房,筹集资金;
4.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事件解决途径:一是承包方作为欠薪主体,需积极筹措资金,兑付农民工资;二是新沟村积极组织卖房、结算,筹集资金;三是镇财政预借部分资金;
至20xx年2月17日,在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积极协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处理,欠薪民工满意,结果如下:
1.承包方承担350万元,其中年内兑付100万元,下欠250万元承诺于20xx年端午节前兑付到位;
2.新沟村通过售房筹集资金40万元;
3.镇财政预借40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做好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三、周密布置,上下联动做好农民工稳控工作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根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我局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会规章制度,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三、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情况
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账户一个账户。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一)财务审批。一般行政经费开支由办公室提出使用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超过五千元的开支由相应股室提出使用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其他人不得干预财务工作,不准指使财会人员支取现金、支票及购物。
(二)局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三)票据报销。所有行政经费支出报销凭据采用税务机关统一发票,单据签报手续要注明经费开支用途,并由财会人员审核,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票据要真实准确。
(四)现金管理。现金库存要控制限额,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各股室收缴的各种费用,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非税发票,收据存根要及时交财会保存备查,严禁丢失或擅自销毁。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通过自查,我局在20xx年至今没有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等情况。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和要求,云龙区高度重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清欠工作作为提升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举措,全面开展梳理排查,狠抓落实推进。
一、工作进展情况
二、专项清理情况
(一)开展投诉举报回头看情况:
我区至20xx年6月底共收到投诉举报七例,处理情况如下:
2、20xx年7月23日,云龙区人民政府拖欠江xx有限公司9000000元。经查,已按照合同已支付70%,不存在拖欠,因报送决算金额大大超出规定,该工程审计已结束,正在出审计报告,待审计报告出具后,按照市重点工程项目申报资金拨付。
4、20xx年10月12日,-市-小学拖欠-176700元。经查,该款项已于20xx年9月9日结清。
5、20xx年11月13日,云龙区翠屏山办事处乔湖村委会拖欠-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2000000元。经查,该公司为国有企业,不在清欠范围内。
以上7项投诉,市审计局已全部核查完毕,不存在拖欠问题。
(三)清欠专项审计情况:
1、20xx年6月11日至7月10日,市审计局对我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清欠工作审计,共审计了农水局、住建局、卫健委、教育局、城管局、户部山管理处、食品城管理处、云龙开发、云盛、经房中心、子房街道办事处和潘塘街道办事处12个单位,其中住建局、城管局和农水局共审计出拖欠账款66.69万,囊括工程款、物资采购和保证金几项欠款类别,审计结束后,欠款部门积极偿还,截止20xx年10月19日,剩余46.94万(住建局欠款)无法联系企业,已打入财政专户并登报发布公告。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区将认线日全国减负清欠工作会议和11月2日市政府清欠减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真正认识到清欠工作的重要性,高标准完成清欠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清欠专项审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企业、重点平台拖欠款项和零上报部门和办事处拖欠规模、还款进展情况、还款资金保障等情况进行跟踪复查,提高清欠工作精准度,确保清欠不留死角。
(二)进一步强化跟踪复核。组织对前期清欠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清偿的账款进行抽查核实。对全区部门再进行跟踪审计,全力以赴推进清欠工作任务落实,确保零拖欠。
根据左人社字【20xx】25号文件精神和左教办字【20xx】37号文件要求,我校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反腐倡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教职工违反工资政策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二、精心组织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左人社字【20xx】25号文件精神和左教办字【20xx】37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左权县关于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工资政策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保证了清查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全面排查
按照上级要求,我校自查领导小组对我单位教职工违反工资政策资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我们重点对培训学习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已调离原单位,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两份工资补贴的;不按组织要求,长期不在工作单位工作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补贴的;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仍然领取工资补贴、养老保险金的;遗属补助对象已到政策规定年龄或已死亡仍然领取补助的;到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补贴的;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艰苦岗位等补贴的;违反规定录用,顶名顶岗占编领取工资补贴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情况逐人逐项进行了清查。
经过自查,我院未发现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的情况。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不丝毫懈怠,要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xx县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企业办、规划建设办,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上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工业园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20xx年,工业园管委会建立了辖区企业欠薪工作台账,每月底更新一次数据,每季度由分管劳动保障的领导组织企业办、规建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企业和建筑单位例行检查,涉及劳动用工企业119户(其中:建筑企业8户),涉及农民工2000人,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集访、闹访问题。对存在欠薪行为的20户用人单位,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全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350余人,被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纠纷信息4起。
(三)妥善处理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和过激讨薪事件。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区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上游工业园区由于编制限制,无专职人员搞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劳动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值守、日常检查和专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交难。由于“公检法”部门认识上的差距和个别法规政策规定的不一致,造成园区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办理困难重重。三是由于园区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企业经营惨淡,企业管理层受文化因素、经济实力限制,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法律红线意识淡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经调解后,常常不能兑现承诺。
建议增加劳动保障编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组织机构;对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公检法”应协调配合,抓住一二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法制化。
一、危害性
2、挫伤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全县20个乡镇拖欠在职村组干部各种费用1882.6万元,拖欠卸职村组干部各种费用1188.8万元,涉及村组干部2447人,平均每个人1.3万元。他们都不同程度采取借、贷、垫等方式来完成税费、修路、达标升级活动等各项任务,成了“债务”人。一些在职村组干部担心这些费用成为呆帐,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干下去,卸职村组干部每逢年终前缠乡镇领导,大多没有解决,能解决的也只是极少部分。加之现行的管理方式对村组干部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使其所处的地位、所承担的责任与实际报酬反差太大,老有所养等后顾之忧得不到彻底解决,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一些年轻的村组干部看到政治上没奔头,经济上没搞头,工作上就耍玩头,有的干脆辞职不干。
3、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村组干部成天陷在沉重的债务中,担心乡镇又来兴办公益事业如乡村道路修复、学校建设、村级办公条件改善等,村上没有集体收入,倡导群众集资困难,使得债务再次增大。至于发展农村经济,整天疲于应付要债的群众,无暇顾及农业生产发展。特别是在当前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旦这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村组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受到影响。
二、形成原因
造成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问题,具体归纳起来有以下方面:
2、个人垫资回收难。村组干部垫资上缴税费、公路款已是普遍现象,有的村组干部个人垫资高达几万元,少则几千元。全县村组干部累计垫资总额2074万元,平均每个村垫资10.7万元,造成一些村组干部不想干,又苦于垫资收不回,工作只好得过且过;乡镇为了完成上面任务,挪用应退村组干部个人保险金24.7万元,一些乡镇想调整个别工作不力的村组干部,也无法调整。
3、工资兑现难。全县20个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工资429.6万元,一些在职村组干部反映,他们在基层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到头,按照上面的规定,他们的工资每月50—200元,可是由于每年都不能如数完成乡镇下达的各种任务,就不能领工资,对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这里面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如数缴清上面的各种款项,但是下面的钱确实又无法足额收起来,乡镇就只好扣他们的工资。以甘棠镇朱家槽村为例,原每年足额收取农业税后,农业税附加只有1.3万元,村上7个村干部,8个组干部,即使足额收取农业税,每年工资差额在3000元以上,更何况根本无法足额收取。
三、对策措施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乡村收入基本固定,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难度日益增大,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地位和威信,削弱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有序化解,切实维护农村经济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2、调整管理体制,实现增收减负。改进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两确保、四激励、一补助”为主要内容的县对乡镇财政激励机制,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需要,确保村组干部补助兑现和基层组织基本正常运转的支出需要,对村组干部补助实行了按省确定的标准委托金融机构按季打卡直发到人头的办法,今年对村组干部补助人平每月再增加了50元,同时,根据村、社区委会的常住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解决每个村、社区委会全年办公费3000-5000元,有力保证了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为进一步促进乡镇积极化解拖欠各种费用,县上还根据各乡镇的不同债务规模和自身努力程度,量化考核,以奖代补,专款专用,从资金安排上全力支持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各种费用;同时,为避免“鞭打快牛”,对过去在消赤减债工作中做得好的乡镇,建立了“发展专项资金”,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激励地方经济和税收增长,巩固已取得的消债成果,防止债务反弹。对当年化解拖欠村组各种费用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给予专项奖励,今年县上将上级转移支付增量补助的20%用于建立“偿还基金”,消化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到期的债务。
3、立足发展实际,壮大农村经济。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产业化经营,通过盘活固定资产及创建科技示范基地、农村中介服务组织,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破制约经济发展瓶颈,特别是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村事村办、村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大力兴办“自我投资、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受益”工程,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农民筹资民主管理,充分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新型农业,把从事农业开发的业主和种养业大户,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与农户、农产品与市场的桥梁作用,让农民在生产联合中组织起来,成为带领农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经济和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积极吸纳周边及外来民营企业、业主到一些小城镇建公路、建市场、建住宅,以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推进二、三产业的大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发展壮大农村经济。
4、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强化监督。从严控制超越承受能力的农村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禁止开展由农民出钱出力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在安排农业生产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时,一律不再要求乡镇配套资金;上级部门在乡镇、村开展社会公益性服务工作所需费用一律不得转嫁乡镇、村,也不准以补贴名义留下差口,加重乡镇、村的负担。建立乡镇新增债务审批制度,凡未经批准对村产生的新增债务,按照“谁决策谁负责,集体决策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大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组织领导力度,把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工作纳入地方或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作为乡镇主要领导政绩中的“隐绩”指标考察。按照“管理上放权,政策上放活,工作上放手”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职能作用,赋予其应有的财权、事权和人权,确保工作重心下移,推动乡镇、村发展。同时,继续完善乡镇经济发展对村的利益分配机制,推行严格的消债监督约束机制和逗硬的消债奖惩激励办法,实现三年内化解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目标。
一、具体工作措施
1、强化依法行政,建立快速查处机制
为有效遏制拖欠劳动报酬、劳资纠纷多发态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大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举报投诉案件坚决做到快立、快查、快处,重点做好线上举报投诉查处工作。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实现动态清零。
2、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对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实行源头预防、动态监管。
二是按照省治欠办《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治欠办〔20xx〕3号)文件要求,与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开展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
三是根据全省根治欠薪“两清零三确保”工作要求,对根治欠薪攻坚行动、构建根治欠薪问题长效机制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对欠薪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重大疑难存量案件集中研判,并拟定下一步工作思路,加强对积案的多元化化解力度,持续巩固“双清零”成果。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随县工程建设领域落地生根,积极联动住建、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行业监管部门,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共计落实信息化监管工程建设项目55个。通过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总包银行代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公示牌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从源头上遏制住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多发频发的态势。
20xx年,累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18件,其中:线上信访投诉案件234件(全国欠薪平台反映线索68件;12345市长热线166件),线下投诉案件84件,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实现了动态清零,对6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移送法院5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累计为617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895余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推进和谐用工。重点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学习宣传,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集中宣传和分类实施同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开展执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围绕“两确保、一避免”这一总体思路,强化根治工资拖欠问题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责任制度,进一步压实管理、监督、处置等主体责任,实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依法监管、协作配合、齐抓共治。
四是进一步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严格履职尽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日常执法监督,确保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9%以上,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