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欠薪工作。临近岁末,正值工资结算高峰,落实和保障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是当前一项重要且紧迫的民生大事。为做好岁末年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国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以下简称冬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按照治源头、防风险、强监管、严惩处、兜底线的总体要求,以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国企项目为重点,采取超常规举措强化欠薪治理,确保所有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25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报酬返乡过年,坚决遏制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线上排查。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等信息化平台作用,通过监测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运行情况,采取大数据分析方式,筛查形成人工费用拨付不及时不足额、不使用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工资、实名制信息未与省级实名制平台互联互通等欠薪隐患清单,做到提前预警、提前介入、提前化解。
(三)梳理举报投诉线索。有关成员单位要全面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加强与信访、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的有效衔接,健全和落实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和信息交换机制,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比对整合重复投诉。结合地方实际开展集中接访,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定期带头接访,精准把握和回应社情民意。
(六)严惩重罚恶意欠薪。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要及时收集固定涉嫌犯罪证据材料,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做到迅速移送、及时审查,快速侦办、快速起诉、快速审判,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检察机关要依法办理涉农民工讨薪的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包括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案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开展好集中打击恶意欠薪攻坚行动,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惩,形成有力震慑。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在冬季行动期间加密频次,媒体公开曝光,强化社会监督。开展欠薪失信多部门联合惩戒,在招投标、市场准入、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实现“一处欠薪,处处受限”。
(七)稳妥化解困难企业劳企纠纷。统筹兼顾保就业和保工资、保交房和保工资,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在保障农民工基本报酬权益基础上,引导劳企双方互相理解、共渡难关。对确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实际原因造成的欠薪问题,积极落实各项涉企帮扶支持政策,构建协商对话平台,促成劳企双方达成工资支付协议。对资金链紧张的房地产项目,在完成保交房任务的同时,统筹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控发生新拖欠。依托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欠薪基层治理,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推广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联合工作机制,提高调解执行效率。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衔接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劳企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发挥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优势,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对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案件,应调尽调、当裁则裁、调裁结合,快速解决工资争议。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树牢底线思维,把解决欠薪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实践,出硬招、求实效,集中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夯实防欠治欠制度根基,稳步推动欠薪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防止欠薪风险向其他领域特别是政治领域蔓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发挥省级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落实解决欠薪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级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将冬季行动列入本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厘清压实部门责任,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形成高效工作合力。对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发现的问题,认真检视本地区短板弱项,结合冬季行动抓实整改工作,推动完善治理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督导调度力度。各地区要加强冬季行动进展情况调度,及时开展现场督导,确保冬季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适时采取提级办理、领导包案等方式,一查到底。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导致欠薪问题多发高发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对因政府投资资金不到位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通报批评、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情节严重的提请有权机关予以处分。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督促其纠正。
(六)认真开展总结评估。对冬季行动期间发现的各类欠薪问题,要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分析欠薪原因,查找制度落实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卡点,找出具体症结,研究对策措施,为长效治理欠薪问题提供有力支撑。请各地区于2025年1月6日前向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地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冬季行动进展情况(含附件);行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冬季行动总体工作情况(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