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机关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农民工法援案件1.4万余件
2024-11-1217:00
记者日前从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1—10月,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机关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4万余件,其中涉及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有1万余件,请求工伤保险待遇的有670余件。法援共为农民工讨薪约1.2亿元。另外,涉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约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57%。
申请法律援助,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不受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限制,不需要填写经济困难状况说明。在法律援助过程中,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提供“一次办好”服务,建立“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实行优先受理审批、优先指派援助律师,积极组织抽调优秀律师组成团队,提前介入办理。
今年2月,文某等12名农民工趁回家过年来到丰都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原来,文某等人2021年参与江西某送变电工程项目高压线架设工作,工程完工后的10万余元工资至今没有支付。
文某等多次向当地劳动监督部门反映,但问题未得到解决。得知工人们节后即将返岗,丰都法援中心迅速指派了两位律师接手此案。两律师立即与文某等受援人联系,当日就写好诉状,收集整理证据,向丰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开庭审理和多次与被告陈某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书,陈某随后足额向12名农民工支付了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共计10.7万元。
为更加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在我市外出农民工数量较大的区县,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农民工春节返乡时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现场法律咨询,安排专人在窗口接受农民工讨薪线索反映,指引农民工积极用法治思维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近日,龙某等人来到渝北区法律援助中心请律师帮他们讨薪。经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原来龙某等71名农民工从2021年2月起在江津区某工业园项目从事泥水、木工、杂工等工作,2023年5月完成结算,但一直未领到应得工资共计近50万元。
因涉及人数多、金额较大,渝北法援中心组织律师精干力量接手。接触材料后援助律师发现,个别农民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区法律援助中心启动多部门联动机制,与渝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法院加强衔接,不断推动该案进程。
保障农民工讨薪基本权益下灵活办案
今年1月,杨某等20多人来到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高新区工作站求助。原来他们都是在辖区某公司务工,1个月前该公司因经营不善与杨某等人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公司承诺在今年2月8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共计69万余元。
担心公司资不抵债、无法如期支付,杨某等人想通过法律援助进入仲裁程序。法援中心立即安排援助律师承办。了解到杨某等人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失业保险待遇等诉求,仅要求公司在2月8日前支付欠付工资,律师立即联系辖区所属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与这家公司积极展开沟通。经多方磋商,杨某等人与公司达成工资支付协议,并在铜梁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随后,杨某等人如愿拿到了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