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司办[2021]99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推荐对象的遴选和材料准备工作,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惠州市惠城区法律援助处、广东指针律师事务所评选“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惠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王诗蕤、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一级科员徐璐、广东东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杏玲、广东日升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慧丹评选“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先进事迹
(一)惠州市惠城区法律援助处先进事迹
近三年来,惠城区法律援助处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纲”,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和服务网络,落实民生实事工程,不断加强法律援助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法律援助在推进依法治区、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2018年至2021年5月31日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含辩护、法律帮助、参与认罪认罚)10947宗,受理民事、行政、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案件685宗。
1.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法律援助管理。
(1)以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为着力点,以提高法律援助办理质量与效率为核心,制定出台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案件指派管理办法、案件质量检查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等,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规范,以使工作运行更加顺畅高效,监督管理更加规范完备,法律服务更加优质便捷。
(2)加强对援助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严把案件质量关,案件承办质量获得受援群众广泛赞誉。在省、市组织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以及本处会同惠州市律师协会指派的专业律师开展的案件质量评估中均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2018年以来共有四宗案例被司法部采纳,如张某刑事再审和国家赔偿案、刘某月嫂服务合同纠纷案、丁某医疗损害纠纷案、彭某涉嫌盗窃案等。
(3)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支出合法合规,专款专用,支出率较高。
2、优化法律服务举措,突出法律服务职能。
(1)建设规范化接待大厅,优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等职能。在完善服务标准方面推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援助案件限时办结制、案件受理一次性告知制、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进一步简约程序,提升速度,切实提高法律援助便民化程度。(而)设立执业律师咨询专岗,要求值班律师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对来访、来电群众的法律咨询要做到“问清楚案件经过、用清楚法律条文、讲清楚维权途径及方法”。
(2)对简单的经济补偿金纠纷、养老保险待遇纠纷等特殊案件,提供代书民事起诉状、仲裁申请书等便民服务。
(3)对符合特定情形的群众推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先行受理制、上门服务制。
3、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
(1)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流程,快审快派,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援助申请,100%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实行材料“容缺”制。与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互联互通,其中在惠城区退伍军人事务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律师视频通话服务,加强协作,切实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
(2)打好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和法援典型案例推广工作,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近三年来,惠城区法援处组织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法律讲座、送法下乡、案例分析、法律咨询、“政法在线”(后改为“平安惠城”)电视栏目等多种形式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约30次。
(3)壮大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充分满足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多层次的法律援助需求,目前在册法律援助律师共679名。
4、全面落实刑事诉讼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致力让受援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加强法律援助律师培训,规范案件办案流程,落实案后检查督查,提高案件质量。2021年4月22日,面向法律援助律师开展培训讲座。
(2)积极召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联席会议,加强部门交流协商机制,着力解决援助工作开展中的阻力、短板问题,制定《惠城区司法局关于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律师值班制度和制订值班补贴标准。2018年至2019年,惠城区法援处为一重大茶叶诈骗案的涉嫌人指派44名律师参加辩护,顺利完成该案件的辩护任务。在疫情防控时期,有效理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律师与办案机关、看守所之间的衔接,有序有效推进疫情时期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5、加强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调动法援工作人员和法援律师参与诉源治理,引导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方式结案,切实将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1)军人赖某重大疑难复杂工程款纠纷案件、参战退役军人钟某因征收引发的房屋澡音污染和振动损害等信访维稳问题,并安排法援律师代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胜诉判决。在十九大期间和其它重要会议期间,受援人均按照法律程序维权,没有出现越级上访或其他违法维权现象。
(2)对因涉案近5千万冬虫草诈骗案受害人者某(少数民族)一案,惠城区法援处向区委政法委、区公安抛出橄榄枝,发挥了政府的参谋作用,以法援律师的专长和职业素养,成功地与受援人建立了信任的代理关系,为本案依法进入审判程序奠定了基础。
(3)2020年上半年,辖区美博城商城217家租户因与物业管理方产生疫情期间租金减免纠纷聚集闹访,惠城区法律援助处获悉后立即介入调解和提供法律服务,最终物业管理方同意让步,承租户亦息诉罢访。
(二)广东指针律师事务所
广东指针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目前拥有执业律师49人,实习律师8人,辅助人员18人,共计75名工作人员。其中中共党员15名,预备党员1名。2021年,我所坚持以“服务社会、援助优先、有案必接、办案必精”的法律援助方针,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积极参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大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
2020年度,我所共办理司法局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180余件。办理该类法律援助案件不仅需要律师对弱者的爱心,更需要律师具有不畏艰难困苦,认真负责的责任心。我所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一定要认真查阅案卷,搜集证据,会见被告人,熟悉整个案情,围绕事实和法律进行代理和辩护。我所还制定了集体讨论、经费保障、严格代理纪律等专项制度,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同时也维护了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正面形象。我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受到受援人和法院法官的一致好评。
“12348”法律援助热线值机任务也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全年,我所律师共参加值机工作40人次,值机320小时,在线实时解答法律咨询超千件。我所派出的接线律师都是有三年以上执业经验的骨干,接线时坚持耐心冷静,专业倾情,把握尺度,化解矛盾,把专业服务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把法律专业技能最大限度地转化成社会效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所自2009年始多次获得“十佳规范性管理所”、惠州银行业协会唯一指定法律顾问单位等荣誉。2017年1月1日以来本所及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1名律师荣获2019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名律师荣获2019年度司法行政系统惠城区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2名律师荣获2020年度司法行政系统惠城区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1名律师荣获2020度司法行政系统惠城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表彰;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4名律师荣获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2月全所工作人员为支援疫情严重地区捐款;2020年7月参加省司法厅关于实施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助学计划,支助一名大学生四年学费。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指针律师事务所将秉承一贯的社会责任感,继续为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倾注努力,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创造新的、更大的社会效益。
二、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先进事迹
(一)惠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王诗蕤先进事迹
王诗蕤同志从2016年至今一直在市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在这5年的法律援助工作实践中,始终把“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正义的蓝天”作为法律援助的工作宗旨,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把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抓紧抓实,以严谨求实、创新务实的态度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不断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织牢织密法律援助全覆盖网络。一是高标准打造我市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工作。2016年,我市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按照《广东省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要求将服务窗口打造成高标准的临街一层的优质服务窗口,均已入住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的临街窗口;二是牢固基础,实现站(点)全覆盖。在不断完善7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314个法律援助联络点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军分区、公安看守所、市中院、妇联、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建设,为法律援助全覆盖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三是推动工作站(点)服务规范化。所有工作站(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案件初审、申请移交等,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打造城市农村“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方便群众知晓依法维权途径,快速找到法律援助机构,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2、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打造农民工、省市贫困村贫困家庭、高校在校生法律援助服务新品牌。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优援速援”为目标,在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实施法律援助的同时,将社会保险待遇、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列入法律援助范围,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要,确保“零遗漏”;向全市6400百余户省市贫困村贫困家庭和39000多名高校在校生发放“法律援助绿卡”,持卡者均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简化手续,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为脱贫攻坚和法治校园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实现全市150个省市贫困村贫困家庭和我市高校在校生法律援助全覆盖。
3、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打造智慧法援,探索推广“点援制”,安装电子触摸律师信息查询终端,建成“点援制”法律援助志愿者信息库,启用线上虚拟法律服务机器人“惠小法”,实现法律援助人工智能化,让法律援助更加人性化、援助效率更高。
4、全力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一是加强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指导、监督和落实。二是建立健全法院、检察院、公安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法律援助律师团,实行全市律师资源动态调配机制,确保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实施。三是加强与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和监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律师会见难等问题,有效保障了律师代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与市检察院等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覆盖面。
5、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切实服务民生。积极参与以“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惠民.扶贫奔小康”等为主题的各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大对各类特殊群体的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为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一级科员徐璐先进事迹
2015年以来,一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徐璐同志能够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作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人处事刚正不阿。
1、爱岗敬业,勇担重担。徐璐同志对劳动法、民法等法律熟悉掌握,凭着相较娴熟的法律服务技能,共接待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00余份。期间撰写通讯报道共计超过20篇,负责所在部门绝大部分文字材料工作,起草了《关于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的调研报告》等材料。徐璐同志对自己接待的群众所描述的案件仍历历在目,她意识到部分群众法律常识比较淡薄,深感基层普法的任重道远。除了提供法律援助以外,入职以来多次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律师深入乡村、社区、校园等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将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细心询问他们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引导他们知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构建开发区法律援助网络,开创法律援助新思路。在徐璐同志的协调组织下,着手成立了多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于今年2月将法律援助处迁至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为了给受援助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解决群众申请难,提供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问题,在前期设立依托司法所成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看守所、区民政局设立了工作站,组织律师常态化值班提供服务。现在全区法律援助网络基本形成,并开展工作。通过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考虑到前往人社局、法院、检察院工作站咨询的群众较多,分别与我区较为出色的律师事务所合作,派驻优秀律师至这三个工作站值班。徐璐积极联系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促成区司法局和区人社局于三月联合印发了《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处驻大亚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席会议制度》《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处驻大亚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三)广东东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杏玲先进事迹
钟杏玲律师执业以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诚信,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始终热心公益事业,积极负责办理了八十多宗法律援助案件,其中接受指派为上百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有效维护广大农民工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办理的彭胜昌等人盗窃罪法律援助案件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案例库,以案释法,有效宣传法律援助政策。
1、坚持时事政治学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钟杏玲律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自觉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政治站位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热爱公共法律服务事业,自觉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不畏艰辛,担任社区“法制副主任”。
二是每年为社区居民开展《禁毒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宣传讲座,使居民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不辞劳苦,热心公益事业。
钟杏玲律师积极参与“为群众干实事,法律服务下基层”公益普法宣传活动。2019年至今,先后为惠州市光明小学、惠州市南坛小学、惠州市第九中学、惠州市第一中学的学生开展普法宣传讲座;2019年参与录制惠州电台阳光100,“法制副主任、讲述法治好故事”普法活动;每月参与惠州市惠城区桥西司法所值班,为现场人员解答法律咨询,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普法讲座。
在律师职业中,钟杏玲律师先后获得2019年度惠城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20年度惠城区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2020年度惠城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荣誉称号。
(四)广东日升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慧丹
严慧丹律师自执业开始,就积极响应广东日升律师事务所倡导的公益法律服务精神,积极参与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互联网+法律服务”和“所所对接”公益性法律服务、疫情期间参与线上值班为惠阳区企业以及职工提供公益性抗疫法律服务、参与各法律援助站点值班服务、与司法所联合举办法治宣传讲座和开展入户法治宣传,严律师通过多种方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具体表现如下:
1、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表现突出
2018年至2021年,严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0余宗,其中2018年承办28宗、2019年承办45宗、2020年承办73宗、2021年承办25宗,严律师还参与了多宗重大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如光耀楼盘案件、工人讨薪集体案件等,帮助45名工人追讨工资177万余元,大部分工人工资已追回,严律师认为法律援助案件虽然大多涉及到老百姓的工资,甚至是人身自由,但只要是老百姓的事都不是小事,更应当认真对待。为此,严律师在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始终勤勉尽责,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当事人服务,诉讼、仲裁的请求也基本得到支持,获得了大部分受援助人的认可,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援助效果。
2、连续6年担任多个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3、通过“互联网+法律服务”“所所对接”的方式为村(居)民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2019年,广东日升律师事务所与惠阳区司法信访局在惠州市率先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云服务窗口,通过“互联网+法律服务”“所所对接”的方式,将律师法律专业力量下沉到基层司法所、村(社区)委。严律师积极在律所值班,对村(居)民提出的问题,严律师以自己的专业知识认真解答,高效服务村(居)民。
4、积极抗疫,参与线上值班为惠阳区企业及职工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2020年,日升律师所与惠阳区政府共同组建“惠州市惠阳区防疫法律服务律师团”,从2020年2月9日开始至今安排律师值班服务,严律师积极参与防疫法律服务,已32次线上值班,为企业及员工提供法律咨询近百次,在法律层面帮助惠阳区企业及职工共同抗疫。
5、积极参与各法律援助站点值班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严律师积极参与由惠阳区司法信访局安排的惠阳区法律援助处、法院法律援助站、检察院法律援助站值班工作,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普法,宣传法律知识,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