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是什么?它的主要内容及影响是什么?

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奴隶制共和国形成至公元7世纪拜占廷(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的罗马奴隶制法。包括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它随着罗马由共和国到帝国、从帝国分裂到东罗马发展而演变,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奴隶制共和国形成后存在着平民与的斗争,虽平民不断争取自己的权利。但是早期罗马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这个时期的罗马法律具有什么特点哪公元前6世纪以前罗马法制的特点是不成文法(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本身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当时罗马没有成文法,处理诉讼只依习惯法,习惯法本身就很模糊,法官又操纵着法律的解释权,祭司控制着复杂的法律程序,他们得以利用职权袒护,欺压百姓。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为保护特权提供了方便。

在共和国早期,利用手中的权力,只为自己着想,不维护平民的利益。平民们坚持斗争,要求编纂成文法典,经过平民们不懈的斗争,到公元前451年罗马制定颁布了一部成文法,它被镌刻在12块铜牌上,悬挂在罗马广场的中央,史称《十二铜表法》,这部法令基本是过去习惯法的汇编,但使得再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解释习惯法。

公元前五世纪中期,罗马制定了的十二铜表法,这被视为罗马法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在此之前,习惯法是口耳相传、含混不清的,司法官吏适用习惯法时任意曲伸,平民深受其害。十二铜表法的出现,使刑事诉讼中的定罪量刑和民事诉讼中的裁决有了确定和公开的法律条文作为准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的司法专断。十二铜表法是罗马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重要标志,是罗马法发展的基础;而罗马法对后世尤其是欧美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2.公民法到万民法

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成为公民法。具有明显的狭隘性。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适应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称为“万民法”。概括为罗马在长期的扩张过程中,被征服者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不受公民法保护;版图的不断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使原有的法律无法解决。这一变化过程是伴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而进行的。

罗马共和国时期,就开始对外扩张,到公元前3世纪早期征服意大利半岛的其它民族统一了意大利半岛。随着罗马的日益强大,罗马不断对外扩张,到公元前1世纪成为地中海地区的霸主。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尽量把自己的政权用合法的外衣掩盖起来,因而在制度上仍保留着共和的称号,但他不仅自称“元首”还接受了元老院奥古斯都的封号,屋大维的元首制实际上就是披着共和制外衣的君主专制。之后的罗马保持了近200年的和平与发展时期。

在此期间帝国的皇帝们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他们颁布的法令成为罗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为巩固统治,帝国对各行省上层人士大量授予公民权。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这样原先的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失去实际意义。

330年,君士坦丁把首都迁到拜占庭,定名君士坦丁堡,号称“新罗马”,为东西分治创造了条件。公元395年,罗马帝国终于分裂为东西两部,即以君士坦丁为首都的东罗马帝国和以罗马城为首都的西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于公元476年被北方的哥特人所灭,而东罗马帝国则又存在了近千年。

3.《民法大全》

从东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二世起,开始编纂法典。到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期间,它设委员会收集、整理帝国的习惯法,编纂出版了《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它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的完备,而罗马法也成为世界内容较丰富、体系较完善、对后世影响较广泛的古代法律。查士丁尼则因编纂该法典成为历顶顶有名的东罗马帝国皇帝。

查士丁尼皇帝以集罗马法律之大成而著称于世,他所编纂的法典在他即位期间得到了实施。《查士丁尼法典》保留了罗马在法学上天才性的创造成果,后来成为欧洲许多制订法律的蓝本。也许没有哪一部法典对世界有这么持久的影响。”《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罗马法的总结,对后世影响深远,其中《查士丁尼法典》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完备阶段。

《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和《查士丁尼新律》合称为《民法大全》,《民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较发达、较完备阶段。

二、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罗马法从内容上有广义法和狭义法的区别(狭义法是指罗马公民法;广义法是指通行于罗马帝国统治地区的全部法律);从形式上可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从结构上分包括公民法和万民法;公民法是属于罗马公民的法律,也包括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法。

在《十二铜表法》制定之前,罗马使用的是不成文不公开的习惯法,而这使司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具有很大的任意性,便于对平民进行司法镇压。在这种情况下,罗马平民奋起斗争,要求制定明确的成文法,并公布于众,较终迫于平民的压力,罗马元老院制定了《十二表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它主要是对前一阶段罗马习惯法的总结,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它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从中可见该法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还规定了极为严酷的债务奴役制。

三、维系帝国、影响后世

1.罗马法的现实意义

政治上:维护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实际上是维护奴隶制度,承认公民的平等权利,巩固帝国的统治基础;

经济上:保护私有财产;对各种契约均有较详细的规定,稳固了帝国的经济基础。

2.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罗马法虽属奴隶制社会的产物,但由于它对反映简单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作了详尽的规定,因而也就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许多法律关系,因此,它对资本主义民法领域发生很大影响,特别是在属于大陆法系的许多,其影响更加显著。

1804年《法国民法典》,有关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物权和债权部分,就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制定的。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从概念、术语到与物权、债权有关的法律关系,不少地方仍沿袭了罗马法的传统。欧洲大陆上其他许多的民法,乃至欧洲以外一些的民法,如明治维新后的日本民法,中国从清末开始的民律草案以及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法五编,也都深受罗马法的影响。

罗马法律的基本精神,罗马法的绝大部分内容,却逾千古而犹存,对后世尤其是近代文明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罗马法曾经为市民阶级或资产阶级教会和世俗的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近代欧洲发展的英国法律和英美法系,也都根据罗马法的自然法思想来制定,在私法方面参照了罗马法的某些规定。

THE END
1.司法考试法理学讲义——法的效力(法律效率与法律效力有什么区别)(一)法的效力概念 1.所谓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来行为,必须予以服从的一种法律之力。一般而言,法的效力来自于制定它的合法程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关于“什么是法律效力(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的话题。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梳理,现在http://www.666nj.com/law/139497.html
2.关于明星的那些律师函律师声明究竟是什么?「本文来源:人民法院报」近段时间网络上关于一些明星存在“劣迹”的传言甚嚣尘上,难分真假。这些明星或其背后团队都选择了发律师函或律师声明,以维护个人声誉。那么,律师函、律师声明是什么?它们有什么用?有法律效力吗?#01 律师函和律师声明是什么?律师函和律师声明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708987868780709503&wfr=spider&for=pc
3.要约的法律约束力(精选四篇)(二) 要约法律效力的来源 英美法上的合同法, 是建立在允诺说的基础之上的。他们认为合同与允诺是等同的, 合同是具有对价关系的允诺, 为合同成立而进行的要约当然是要约人对合同一旦成立后自己所要为的行为而做出的允诺, 这个允诺的实现, 需要有对方当事人的某种行为或许诺作为它的报答。 (4) 相比之下, 大陆法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6o7zafl.html
4.新民诉证据规定中「预防裁判突袭」条旨释义与司法适用这种方法等于是:先审理关于民事行为效力或是法律关系性质的确认之诉,等该确认之诉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法官再来审理剩余的给付之诉。 (三)方案的选择 在讨论过程中,很多同志认为分步判决效率太低,没有办法解决一些比较尴尬的问题,特别是没有办法解决对同一案件要通过两次的诉讼而增加的诉讼成本问题。大家认为民事诉讼https://www.ilawpress.com/material/detail?id=613652798264836608
5.抵押权具体有什么效力抵押权的法律效力导读:1.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2.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 1.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http://www.kidbbs.com/falvbk/210544.html
6.法律效力的来源法律效力的来源是法学理论的基本问题之一。不同法学流派、不同法学家不可避免地或多或少对这个问题都有涉及,其观点及影响各有千秋。在法律思想史的舞台上,自然法学派、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等你方唱罢我登场,演绎着法律效力来源的不同版本。其中不乏直接的矛盾冲突,更多的是互相补充和完善。本文在评析主要法学https://wap.cnki.net/touch/web/Dissertation/Article/-2006164649.nh.html
7.《法律的概念》概要承认规则具有终极性和最高性。我们可以说某个判定法律效力或法源的“判准”是最高的,如果通过它而被鉴别出来的“规则”,在与通过其他判准所鉴别出来的“规则”相冲突的时候,我们仍然会承认它是法体系内的规则。但是终极性和最高性并不意指不受约束。 https://www.douban.com/doubanapp/dispatch?uri=/note/819669775
8.国际法效力来源理论之说我个人在认可实在法学派理论中“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现实的国家同意或共同意志”这一说法前提下,且从国际法的应然效力对国际法效力来源做一些分析——即当国际法构筑的法律秩序成为维护国际社会和平稳定的主要手段时,那么尽管有国家主权的存在,国际社会对现有秩序达成的共识性观念也能够使各国在合理、规范的机制框架下取得https://zhuanlan.zhihu.com/p/526725254
9.没有公证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法律知识专题听律网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没有公证是否发生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代写遗嘱没有公证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代写遗嘱没有公证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代写遗嘱没有公证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没有公证是否发生法律效力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https://www.471.cn/zt/fltw/6541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