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综合课真题及答案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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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依据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下列关于法起源的表述,正确的是

A私有制是法律起源的经济根源

B从存在形态看,先于法律产生

C法起源时就有别于道德、家教等规范

D从一般调整到个别调整及法起源的基本规律

【参考答案】A

2.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定的法律

B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C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

【参考答案】D

3.下列有关法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B从刑事法律角度上看,法律义务就是法律责任

C违法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违法就不担法律责任

D过错责任既要承担行为上的责任,也要承担思想上的责任

4.下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A权利和义务都可以放弃

B有利的义务都不可以放弃

C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D义务可以放弃,权利必有享有

【参考答案】C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下列关于本条的表述,正确的是()

A.该规定属于法律原则

B.该规定具有指引作用

C.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则

D.该规定意味着我国《合同法》没有溯及力

【参考答案】B

6.罗马法称“法理不理琐碎之事”对此表述正确的是()

A.“琐碎之事”不是法律调整的范围

B.“凡事皆诉讼”是现代法治的标志

C.法律无法对所有的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D.法律对自身能够提供解决方案的问题一律加以规制

7.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

A.立法体系的结构

B.立法者的主观意志

C.立法机关的设置

D.法律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

A.立法解释

B.非正式解释

C.司法解释

D.行政解释

9.下列关于民主、法治、人治、德治的表述,正确的是()

A.西方“民主”一词源于罗马法

B.法治与德治是两种根本对立的治国方略

C.依照人治的理论,治理不需要法治

D.依照传统的德治理论,只要通过道德教化治理

10、下列关于法律实施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的实施意味着法律的实现

B.法律的实施是法律实现的过程性和结果性相结合

C.法律的实施是使法从应然状态向实然状态转化的过程

D.法律的实施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各环节

11、下列情形中,符合我国法律使用原则的是

A.某监狱依照法律规定,批准正在服刑的赵某保外就医

B.法官钱某为办好案件,多次与原被告双方私下接触

C.检察官孙某在办案过程中接到领导的批示,并按批示要求处理案件

D.村长李某对一起强奸案进行协调,最终促成双方以赔偿5000元私了

12.下列关于守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是守法的较高状态

B.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不在我国公民守法的范围之内

C.公民甲被迫缴纳行政罚款的行为不属于守法范畴

D.公民乙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某项立法建议的行为属于守法范畴

13.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一个法律条文就是一个法律规则

B.一个法律规则只能用一个法律条文表达

C.一个法律规则可以通过不同规范性文件的不同条文表达

D.法律规则同某些要素必须法律条文表达中予以省略

14.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关系是人与物的关系

B.法律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

C.法律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D.法律关系是人与社会的关系

15.1997年3月14日公布,同年10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法律关系中的行为模式为“勿为”

B.该法律条文所载内容为确定性规定

C.1997年3月14日以后发生的故意人案,应该以此条文裁判

D.该法律条文中,刑罚的排序意在对故意杀人行为依法优先适用较重刑法

16.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有权制定基本法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17.按照宪法的分类,我国现行宪法属于

A.钦定宪法

B.协定宪法

C.成文宪法

D.柔性宪法

1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内容的是

A.立法权

B.防务权

C.独立的司法终审权

D.货币发行权

19.下列法律文件中,属于地方法规的是

A.某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物业管理办法》

B.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人才招聘管理方法》

C.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辐射污染治理条例》

D.某省公安厅转发的《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规定》

20.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村民委员会向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B.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C.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型组织

D.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

21、下列关于宪法解释体制,表述正确的是

社会主义一般由较高权力机关解释宪法

德国创立了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

日本是最早采用宪法法院进行宪法解释的

美国经由马伯里诉麦迪案确立了专门解释宪法的体制

22.根据现行宪法,下列关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分配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不劳动者不得食

B.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C.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相结合

D.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23.下列关于我国检察机关的表述正确的是

A.较高人民检察院是较高司法行政机关

B.人民检察院是的法律监督机关

C.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

D.人民检察院有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并领导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职权

24.根据我国宪法,兴办各科学展,发展教育事业,应当予以普及的学校类型是

A.学前教育

B.初等义务教育

C.中等义务教育

D.高等教育

26.根据我国宪法,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的机关是

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发改委

D.民政部

28.下列选项中,属于公民政治权利的是

A平等权

B人格尊严

C言论自由

D受教育权

29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资源中,只能属于所有的是

A森林

B城市土地

C滩涂

D草原

3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资源中,有提议进行宪法修改的主体是

A较高人民法院

B中央军事委员会

C省人民代表大会

D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

32.我国的奴隶制五刑为

A.笞、杖、徒、流、死

B.昏、墨、贼、赎、鞭

C.墨、劓、腓、宫、大辟

D.折杖、充军、刺配、迁徙、凌迟

33.西周时,通过察言观色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审判方式称为

A.三刺B.三赦C.五过D.五听

34.下列关于《法经》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经》的作者是商鞅

B.《法经》将“名例”列为首篇

C.《法经》确立的九篇体例为后世法典所继承和发展

D.《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成文法典

36.汉代律无正条时,可以援引典型判例作为裁断案件的依据,由此形成的法律形式称为

A.律B.令C.科D.比

39、下列关于宋代“翻异别推”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A.实行“审”与“判”相分离

B.农务繁忙季节停止民事诉讼审判

C.皇帝特设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

D.犯人翻供且“实碍重罪”时,须交由另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

40.元朝在中央设立的较高行政机关为

A.尚书省B.中书省C.门下省D.行省

二、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57.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有

A.法律的解释权归全国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的效力低于法律

C.国务院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解释时的要求

D.当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

【参考答案】ABCD

58.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职权的有法律解释

A.进行询问和质询

B.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C.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D.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参考答案】ACD

60.按照周代礼制,已婚妇女不被夫家休弃的情形包括

A.恶疾

B.有所取无所归

C.与更三年丧

D.前贫贱后富贵

【参考答案】BCD

61.下列选项中,属于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活动的有

A.子产“铸刑书”B.邓析“竹刑”C.赵鞅、荀寅“铸刑鼎”D.商鞅“分户令”

【参考答案】AC

62.宋初为强化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增设的机构包括

A.审刑院B.制勘院C.都察院D.推勘院

【参考答案】ABD

63.下列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有

A.采用责任内阁制

B.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

C.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

D.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制度

三、简答题:第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64.简述两大法系的区别。

【参考答案】这类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的渊源不同。在大陆法系,正式的法的渊源主要是指制定法,法院的判例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在普通法法系,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法律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进入20世纪后又出现了经济法、劳动法等兼有公法和私法两种成分的法;普通法法系无公法和私法之分,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

法典的编纂不同。大陆法系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基本法律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普通法法系,尤其是英国,一般不倾向于法典形式,它的制定法往往是单行的法律、法规。即使后来英美法系逐步采用法典形式,也主要是判例法的规范化。

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奉行职权主义,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法官审理案件除了案件事实外,首先考虑制定法是如何规定的,随后按照有关规定来判决案件;普通法法系的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法官首先要考虑以前类似案件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案件事实加以比较,然后从以前判例中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

以上这些差别主要是由于两大法系的不同历史背景造成的,也体现了不同的哲学倾向。一般来说,大陆法系倾向于理性主义,而普通法法系则倾向于经验主义。进入20世纪后,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已逐渐缩小,融合也正在发生,但由于传统的不同,差异还将长期存在。

65.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

【参考答案】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66.简述清末修订法律的意义。

清末修律活动在客观上仍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首先,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随着修律过程中一系列新的法典、法规的出现,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其次,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通过清末大规模的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对后世特别是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近代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再次,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修律第一次全面而系统地向国内介绍和传播了西方法律学说和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使得近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从而促进近代法治观念的逐步形成。

最后,修律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法学教育的近代化。

四、分析题:第67-69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

68.2002年3月,李村的王某突然失踪。不久有人在该村的废井中发现一具无法辩驳的女尸,经公安部门初查,认为该女尸为失踪的王某,并认为张某为犯罪嫌疑人。为快速破案,该市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检察长和法院院长的三长会议,并就张某故意杀人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张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八年后,王某回到家乡,随后,省高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了市中院对张某故意杀人罪的判决和省高院的复查程序,宣告张某无罪。

(1)本案中有关机关的行为触犯了张某的什么宪法权利和自由

【参考答案】(1)触犯了张某的人身自由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由法院召开的三长会议是否存在违反宪法的情形,为什么

【参考答案】(2)三长会议违反宪法。我国宪法原则中规定司法独立原则。人民法院有依法独立审判的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本案中,公安局,检察院没有审判的职权,因此干涉了法院的司法审判,因此违反宪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五、论述题:第70题,15分。

70.试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的理论及其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启示。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①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

②法的特性与社会生活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

③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

④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运用法律格言并联系现实得出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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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干货分享》西政法理学精点提炼——法律的起源和发展法律的起源与发展 (可结合讲义理解后直接背诵,讲义上的其他考点也应兼顾;后期可根据导图展开背诵) ?01法律的起源 1,原始社会的调控准则 原始社会规范,具有宗教性和道德性,依靠传统的力量和首领的权威维持 2,法律的起源(简答) (1)法律起源的历史进程 ①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细化,家庭继集体之后成为https://zhuanlan.zhihu.com/p/392977757
2.法律学的起源和发展有哪些重要阶段在漫长的人类历史进程中,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维护的一种手段,不断地演变和完善。从古代的原始法规到现代复杂的立法体系,每一个时代都留下了自己独特的法律遗产。在探讨法律学的起源与发展时,我们首先要理解“我想学法律”背后的深层含义。 对于很多人来说,“我想学法律”意味着追求正义、尊重规则以及对未来职业生涯充满https://www.vydtlwhhp.com/zheng-ce-fa-gui/385742.html
3.法律的起源及发展历程《法律的起源与发展》(张明汉著):一本全面介绍法律起源和发展的书籍,包括史前时期、古代法律、中世纪和近代法律以及现代法律等方面。《古代法律史》(J.A.C. Thomas著):一本介绍古代法律的经典著作,涵盖古埃及、古希腊、罗马帝国等文明的法律体系和特点。《国际法的起源与发展》(陈宜言著):一本介绍国际法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62146650430642026&wfr=spider&for=pc
4.“法律与金融”交叉研究漫谈(上)20世纪末在美国出现的法律与金融理论对这些问题给出了初步的解答,并形成了一股用国别法律与金融数据研究国与国之间金融发展路径差异的热潮。综观这些研究,最重要的学术贡献就是发现了法律或法律起源在金融发展差异解释中的“基因图谱”和“密码”,[2]并由此初步形成了法律与金融理论研究的主流学术传统,即法与经济学https://www.finlaw.pku.edu.cn/jrfy/gk/2008_jrfy/2008nzd76j/240147.htm
5.的产生与发展1占茂华;自然法观念在古希腊的产生与发展[A];外国法制史研究(第21卷):法律文明的起源和变迁——以五大古文明为中心[C];2018年 2刘玉禄;李柏正;中国古代的形式自然法思想及其现代启示[A];《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17卷 总第41卷)———西北政法大学文集[C];2020年 https://cpfd.cnki.com.cn/Article/CPFDTOTAL-WFZS201809001010.htm
6.法的起源(精选三篇)由此可见,东西方不同的伦理道德类型孕育出各具特色的法律发展模式。如果说法律形式主义体现了西方社会特有的市民伦理道德与制度安排,而法律伦理道德主义则充分反映了东方及中国社会固有的历史逻辑,体现了东方社会儒家伦理道德的法权要求。 参考文献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篇2 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ru8ai3f.html
7.古希腊的法律思想体系西方思想学界中的主流认为,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发展阶段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起源时期 古希腊法律思想的起源时期同时也是西方法律思想的起源时期。古希腊最早的法律是城邦宗教的一部分,法律思想在这一时期便沾染上了浓厚的宗教气息,这也奠定了西方法律思想宗教色彩浓厚的基调。在这一时期,古希腊的法律观是神话的法律https://www.douban.com/note/783572110/
8.精品收藏2019考研政治:思修法基道德法律高频汇总【道德、法律篇逻辑图】 ?专题五道德 一、道德及其变化发展 考点1.道德的含义与起源 (1)含义 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它是以善恶为评价方式,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来发挥作用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起源 https://www.wangxiao.cn/ky/2693651.html
9.比较中美经济法的发展历史及方向丁嫣律师律师文集(一)中国经济法的起源 中国经济法是一部年轻的法律体系,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改革开放的启动实施催生了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国策,自此,中国经济从计划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型。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与之配合。“1981年7https://www.lawtime.cn/article/lll104758512104763606oo707664
10.《法律的起源》法 的 起 源 萌芽 雏形 形成 习惯 习惯法 法律 过程 时期 氏族 部落 部落联盟 国家 结论: 法的产生和形成过程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是一个长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量变到质变,从野蛮到文明的渐进过程. 习惯 原始社会 (氏族) 裁决方式: 神明裁决 惩治方式: 依照风俗习惯 法的起源 法律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1221/6213020132002133.shtm
11.法学学科的实践性光明日报实践性是法学学科所要彰显的个性,是法学学科之所以存在和发达的目的和宗旨。法学学科的这一特点从法学伴随社会历史发展进程而得以发生(起源)、发展、成熟和发达的历史演进中得到了充分解释和展示。法学若没有实践性就会脱离为其提供阳光、水分、养料和土壤的社会生活,这不仅会使法学学科的生命和生命力受到怀疑 https://www.gmw.cn/01gmrb/2008-08/27/content_8285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