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范文(通用18篇)
一、建立机制、有序推进
二、继承发扬、有所创新
本所将法律顾问工作与维稳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在做好基本项目的.同时,有所创新:
2)促进依法管理,帮助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所法律顾问积极帮助社区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及时化解因婚姻家庭、劳务纠纷、交通事故等引发的常见纠纷矛盾,引导居民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工作创新。我们在社区挂点律师提供服务之外,更派遣了专家律师举办专题讲座,以确保服务的高质量。
三、我们的优势
四、总结
本所参与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来,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同时肯定也存在着不足,回顾即将过去的20xx年,xx社区我们共参与调解35次,接待咨询10次,安排值班50次,举行普法讲座4次,分别是:劳动法专题讲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防诈骗专题讲座、婚姻法专题讲座、宪法讲座。xx社区我们共参与调解1次,接待咨询9次,安排值班50次,举行普法讲座4次,分别是:物业管理法律专题讲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防诈骗专题讲座、婚姻法专题讲座、宪法讲座。xx社区我们共参与调解4次,接待咨询10次,共安排值班50次,举行普法讲座4次,分别是:物业管理法律专题讲座、老年人防诈骗专题讲座、婚姻法专题讲座、宪法讲座。20xx年我们将不断探索,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也请街道办、司法所、司法局持续给予支持和鼓励。
20xx年上半年已经过去,社区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的直接领导下,本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完成了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法律顾问在“法治社区”“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其职能作用,促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现将20xx年上半年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切实做好了法律顾问的日常业务工作
1、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律顾问在服务过程中遇到涉及居民集体诉讼、上访的案件,涉及社区群众重大经营决策和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执法问题,涉及社区居民违法行为,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项,涉及社区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众的其他重大事项,及时报综治办、司法所。
2、实行定期服务制度。法律顾问对服务对象社区、企业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经济发展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普法讲座。
4、实行每月工作汇报制度。在每月底将总结该月工作的具体情况,交由社区主任审查盖章,再上交司法所汇报情况。
二、工作成效与亮点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方式。本社区将法律顾问工作与、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有:
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居民法制意识。
三、存在问题
通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们在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的不足,比如宣传力度有待提高。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室公示不够,有部分群众对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还不了解。
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将定期专项走访社区,并并认真收集社区现阶段的突出矛盾,集中对该项矛盾开展业务培训,做到专项问题专业解决。二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做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公示,让群众能更好的能获悉有关“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信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的为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21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119件,符合法律援助范畴的91件,审批的93件,提供法律咨询334件。
四是全面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对雪松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的全体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年开展了两次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顿活动,查处了3起投诉案件。
五是深入拓展公证工作。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62件(民事62件,经济0件),公证收费46750万元,义务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无出现假证错证的现象,为我区市场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xx年(今年)以来,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市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处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工作部署,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积极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处共办理各类公证6071件(办证数占全市办证总数一半以上),其中国内经济公证3859件,国内民事公证959件,涉外民事公证1093件,涉港、澳、台公证80件,提存公证3件,出具执行证书77件;收费180多万元;共涉及标的近12.5亿元,避免和减少当事人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一、高定位、树立公证服务良好形象
一是一言一行代表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公证处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窗口单位,公证人员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公证质量等都影响着公证的公信力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以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强烈的职业责任感,爱岗敬业、主动作为,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
二是一举一动体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公证工作从接待咨询、审查受理、到询问出证等每个环节都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也就是法律宣传、预防纠纷、调处矛盾的过程,通过我们的公证工作,可以体现司法行政的主要职能作用。所以,我们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公证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上半年我处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在工作中做到热情、耐心、严谨、公正,确保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三是在工作中感受职业自豪感。每当我们看到接待大厅和办公室挤满办证的人群时,看到的也是群众与社会的需求,就深感自己工作的责任;每当看到当事人拿到公证书时满意的笑容,在辛苦忙碌的同时也感受职业的自豪感,我们坚信:“给别人一个微笑,就是给自己一缕阳光,给别人一点帮助,就是给自己一份愉悦。”
二、高标准、保障公证法律服务质量
公证质量的好坏,是取信于民,取信社会的根本。我们始终将公证质量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
一是制定高标准,确保程序规范。今年来,我们规范办证程序。对办证涉及的申请、受理、告知、询问等事项进行完善,制定统一的高标准,同时加强了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目的、用途及真实性的审查。
二是严把审批关,强化监督约束。今年,我处制订了公证员、处主任双重审批制。一般类型公证事项由公证员审批,但对出具《执行证书》、外出办证以及重大公证事项除公证员审批外,还需经处务会讨论确定,由主任审核方能出证。
三是明确责任制,提高风险意识。强化质量检查。每月10日前将办结卷宗及时归档,组织公证员对卷宗进行检查(数量不少于10%),逐卷进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承办公证员终身负责制,并与年度考核挂钩,提高公证人员风险意识。
三、全方位,履行公证法律服务职能
二是参与社会综治管理,稳妥处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介入征地拆迁、不动产处置、选房入学摇号等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宿迁嶂山森林公园扩建提质房屋征收工作中,我们及时与当地政府、房屋评估机构等部门紧密配合,依法对产权不明的大面积房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以法律形式固定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等,有效维护了房屋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半年以来,我们已办理涉及房屋征收公证事项10多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公证3125件。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效能,奋力推进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现就我县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和凉山州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我局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已建立起来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是建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上述两个中心均设在司法局办公楼内;中心内设有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办理5个窗口。二是充分整合资源,高效建设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司法所硬件资源和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力资源,建成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县28个乡镇暂未实现全覆盖。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我局先后制定了《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工作方案》、《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等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自20xx年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始运行以来,共接待群众,解答法律服务咨询133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件92件,办理公证122件,取得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
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今后工作如何开展的`意见及建议,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有针对性作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了律师事务所的年检与考核工作
2、为当事人提供了十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已结案十件,还有一件正在进行中。
3、根据凉司办【20xx】15号,凉山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州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
4、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以及《凉山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律师队伍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5、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将《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委办发【20xx】29号)转发给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求他们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6、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需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甘洛县律师资源,由社会律师、公职律师轮流坐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
1、城乡法律服务机构设置比例失调,乡镇法律服务人才严重缺乏。
2、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未实现全覆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未建立。
4、镇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质量与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20xx年的工作计划
二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三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
四是强化法律人才聚集,筑牢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要做好做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首先要有一大批愿意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加盟,解决好有人办事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当下解决基层法律人才短缺的情况下,一要大力扩充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数量。在乡镇改革完成后,应在改革后的乡镇普遍建立法律服务所,把那些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办事公道正派,有志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的人士收编归队。二要充分发挥现有法律专业群体优势,广泛动员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人员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大队”,不定期开展义务公共法律服务。
五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六是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着力提升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水平。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大多数农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已基本懂得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就对基层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的水平。
总之,做好做实公共法律服务是利国惠民的重要举措,只要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从大局出发,抓好统筹协调,全系统上下齐心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不忘初心使命尽职尽责,就能有力促进全县法律服务事业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法治甘洛建设进程,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根据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核查,扎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党支部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并完成各项学法任务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能力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氛围
坚持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宣传教育工作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清明祭扫活动、“9.30”公祭日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深入人心。
三、加强法律服务推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重要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有关民生事项信息,实现“阳光政务”。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今后更多需要而且符合救助条件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开展救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按月兑现各种优抚补助;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及时办理生活补助;认真审核办理部分各个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也告知当事人;认真开展好“五关爱”、“六必访”活动;认真帮助有困难的军人或家属解决医疗保障、住房问题,对未脱贫退役军人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在财力、技术上帮助其顺利脱贫;认真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活动,掌握退役军人的相思动态,做好思想宣传和引导,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设立退役军人权力维护知询室,安排专为退役军人进行疑难解惑。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局班子领导、机关各股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深刻认识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明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的重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工作的.开展,健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组织保障。深入推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了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严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硬件设置配备,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一、分类实施、全面推开
镇巴县属国家重点贫困县,全县辖有19个镇、1个街道办、181个村(社区)。境内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全县经济落后,法律服务力量极其薄弱,只有1名执业律师、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一村一顾问工作面临“人少村多”的实际困难。20xx年,针对面临的现实工作困境,我局调整工作思路,积极争取省市支持,采取省厅援派、县局聘用、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中心配合的“四结合”方式,共计安排78名法律顾问承担了全县181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县域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印发了《镇巴县司法局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先后三次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职责任务,确保了工作有效实施。
二、强化督导,完善工作机制
三、注重实效,实现农村法律顾问的优质服务
20xx年,我县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均能认真履职,服务基本到位,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一是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二是农村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村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村委和经济合作社的土地产权纠纷、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经济社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到村民的交通事故赔偿、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都用心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此外,法律顾问通过对经济困难且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给予及时的.法律援助指引,更好地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三是基层治理明显改善。法律顾问通过法制宣传、为各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指导修订村规民约等,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办事水平,有效地防范了风险。四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都能及时提供法律建议,有条件的还能积极参与案件的处理。
截至12月底,我县驻村法律顾问共计为基层组织及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473人次,开展法制宣传312次,调解矛盾纠纷337件,提出建设性法律意见书23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0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工作开展遭遇了“瓶颈”问题。20xx年全年,省、市、县三级没有拨付工作经费,严重影响了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建议上级积极争取专项工作资金,确保基层工作持续推进。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等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切实增强最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和各类法律服人才进一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基展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扎实推进工作,又充分考虑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将偏远乡镇的村(社区)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稳步推进。
(三)主要目标
1.法律服务在全县280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找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人员配置
2.聘任方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在合适的范围内公布有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近年来的业绩、信誉等情况,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公平合理和节约成本原则配置确定。
3.聘任程序。法律顾问确定后,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与其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由该机构指派聘任人员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三、工作职责
1.服务村(社区)发展稳定。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4.参与人民调解。根据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请求,为调处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婚姻家庭和邻里关系、涉农合同等专业性强的矛盾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并帮助调处纠纷。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服务要求
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内容为标准。各村(社区)要在合适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等。
1.定期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村(社区)服务1天,为村(社区)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每季度至少举办l次法治讲座,对村(社区)干部群众进行法律培训。
4.工作报告。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每月25日前向村(社区)法律联络员提供本月的法律服务情况,由村(社区)法律联络员填写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表,每年年末要向服务单位递交书面工作总结,并由村(社区)负责人签署评价意见,报服务点所在地司法所。
五、服务考核
建立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制度,通过检查《工作日志》、听取村(社区)和居民代表意见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于每年服务年度最后一个月进行。实行县、乡镇两级考核制度,乡镇进行初步考核,县级进行审核备案和指导监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服务费用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对按要求完成服务的法律顾问,乡镇提出继续聘用的建议。对年度考核先进的村(社区)法律顾问给予绩效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服务的,扣减服务费并予以约谈、责令整改,直至不再继续聘用。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成效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个人,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并作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与本单位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合力。
2.加强经费保障。服务费用以距离主城区远近等因素分为三类,分别为一类、二类、三类标准。服务费用资金由县财政保障,每年结算1次。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核定服务费用后将服务费用打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账户。
3.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涌现出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广泛深入宣传法律顾问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维护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法律顾问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
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二)实体平台工作站建设。乡镇公共法律工作站依托各司法所建立,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形成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和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全县1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基本完成建成,工作站统一悬挂标识标牌,设立服务大厅,达到最少3个接待窗口的分类办公区间,每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至少3人,工作站办公室设立在司法所,站长由司法所长兼任,司法所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三)实体平台工作室建设。聚力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均衡法律服务资源。我县共有行政村257个,社区14个,应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71个,现已建成工作室174个,在建9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工作室依托村居委会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建设,统一门牌标识,设置接待室,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坐班值守,主要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难问题,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所有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组织引导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与村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达到法律帮扶全面覆盖。法律顾问主要协助村民自治组织起草、审核、修订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等规定;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针对性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改观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指导协助各调委会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水平,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智力支持。
三、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一)继续扩展援助覆盖面,适应群众需求是我局法律援助工作持续不变的方向。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为使更多的贫困者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接受援助群体,将经济困难标准降低为年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困难标准的'两倍,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亡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同时,拓宽受案范围,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患纠纷、就医就学等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也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定人群、特殊案件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先受理后补材料。对城乡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群体涉及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即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凡涉及讨薪、工伤待遇、群体性纠纷、集体越级上访等涉稳事项安排律师及时介入,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并快速受理,优先办理,重点援助。
四、20xx年工作谋划
(一)继续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通过积极引导、政策释放等措施,建立起所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动员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职人员一同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来;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驻村(社区)服务,使村村都有法律服务工作室,开辟老百姓在家门口直接获取法律服务的窗口。
(三)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严格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管理使用资金,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与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
为加强和推进法治红桥建设,完善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站点功能,进一步加强指导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促进社区居委会依法治理,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红桥区司法局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总结。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今年是实施“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第二年,由于各村刚进行新一轮的村两委选举,新的干部及周边群众都还不太了解此项工作的具体职能和重要作用。为此,我把宣传工作放在了首位。在走访农村签订顾问合同过程中发放市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农村法律顾问的文件通知,为村两委人员和村民讲解文件要求和精神,让村民充分了解律师的作用。并且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广场法律咨询和法律讲座,为广大村民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分发联系卡片和法律宣传册。
二、采取多种形式为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顾问村的法律需求情况,鉴于以前顾问村操作程序简单,不够规范,往往引起各种矛盾,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也有意见,产生很多纠纷,既影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也影响了顾问村的和谐稳定。为维护村集体经济合法利益和稳定,我采用了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修订村规民约以及合同、协议;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其它涉法案件等形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我为各顾问村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一律不收取费用,为顾问村集体及村民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涉及有偿服务的,由法律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一致,并以合同形式另行约定。通过诉讼和非诉讼途径,为村里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帮助。此外,我在担任农村法律顾问过程中,若发现顾问村有违法经营和不依法管理行为的,立即予以指出并督促抓好整改。
三、推进法律服务进顾问村,为构建和谐农村作贡献。
我通过定时定点和不定时不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目的是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动顾问村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农村。为此,我主要承担着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是为顾问村集体经济发展搞好服务,努力促进顾问村依法管理。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前进,要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等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招商引资、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扶贫开发等现代农业,必须将法律服务送到顾问村经济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促进顾问村集体经济守法经营,依法管理;
二是为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搞好服务,努力推动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加强对顾问村村干部、村各类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个体经营者法制宣传教育,帮助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引导他们依法办事、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动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是为顾问村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搞好服务,推动法律服务进顾问村。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在顾问村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法律服务与农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帮助顾问村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的延伸。
通过一年来参与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我积极为各顾问村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规范了顾问村两委会的工作,相应的减少了矛盾,使顾问村村民对村两委会的意见少了,村里的工作开展也顺利了,极大地促进了各顾问村社会和谐稳定。
本中心在12年10月至12年6月份,认真贯彻“以健康为中心、这区居民至上”的精神,沿着以往本中心医务人员兼职构成的健教小组→xx街属下各这区卫生专线人员→彩虹社区居民;或健教小组→学校、幼儿园、工厂的卫生员→学生、儿童、工人的一整套健教网络进行健康教育。
一、通过多种渠道多方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促进社区居民健康的职责,结合季节气候各种卫生日,利用社区诊断调查,就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对辖内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如健康讲座、免费义诊咨询、发放宣传资料、那里宣传栏、健康教育资料架、定期播放宣传录像等。从而为社区居民带给途径了解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及养生保健知识。
二、健康宣传落到实处。
共举办了7次健康教育讲座、6次义诊咨询活动、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宣传栏、发放23种免费健康宣传小册子。举办讲座及义诊的同时,抓好重点人群、糖尿病、高血压病人的建档和随访监测。医务人员共分成5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临床医生主导,各分管1-3个居委的健康档案管理,完成共11个居委的健康档案建立及随访工作。
本中心健康教育在上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按照各级的布置和指导开展工作,经过健康教育人员的共同努力,居民健康行为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居民卫生意识和个人习惯得到了提高。家居环境、卫生环境得到了改善。通过对本年度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的调查显示:本社区居民健康教育普及率到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到达89.6%以上、健康行为构成率到达77.54%以上。
回顾过去的半年,仅有不断地努力,要搞好这区教育模式和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采取各种方式,引导居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科学、礼貌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伟我国健康教育发展贡献力量。在接下来的下半年,我中心全体职工将不懈努力,让健康概念与知识在社区居民中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身体素质,更好地完成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教育功能。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结合纪念改革开放xx周年,以提高职工群众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场进程为目标,围绕"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切实抓好活动日的宣传教育工作,取得较大成绩:
1、领导重视,把宣传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我局开展宣传日活动文件下发后,我们及时将精神向全场职工进行了传达,把活动的开展作为今年一项重要普法工作任务来完成,不能走过场。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活动进行具体布置和安排。
2、精心组织,宣传形式多样,效果好。12月3日上午,林场党支部、工会分别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在林场家属区悬挂着法律宣传横幅面,张贴小标语52条,形成了"法制宣传一条街";在家属区增设法制宣传栏两处,突出对《森林法》和《信访条例》的宣传;12月4日我们采取向职工群众散发法律书籍、宣传资料,利用宣传牌、挂图、播放法制宣传片等进行宣传,开展政策、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采取了送法到林场周边农村活动,宣传x,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组织林场干部向村民群众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珍贵树种保护名录》等,效果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村群众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维权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和构建和谐林农关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今年"12.4"和社会法制宣传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宣传形式仍较单一,不够丰富。今后,我们将在各项法制宣传活动中,加强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推动我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努力实现"x"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为我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我们的贡献。
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入人心,得到辖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某街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山东鼎舜律师事务所自20xx年6月与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南陈居委会、二七街道陈庄社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双百”活动协议之后,遵照市中区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及要求,我所律师深入走访社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义务法律服务工作,从婚姻、继承、物业管理、邻里关系等方面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和好评,切实履行了法律服务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
本所律师经过将近一年的进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充分认识到:社区法律服务的需求较大,涉及面广,并且基本上要求律师免费提供咨询服务等特点,同时社区法制宣传对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及纠纷有积极意义。因此,我们要做好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必须要求每个参与的律师不但要有丰富、全面的法律知识,还要有耐心和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奉献精神。同时,我们认识到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可以使社区居民正确地理解法律、了解律师,树立了济南律师的良好形象,弘扬了鼎舜律师的奉献精神,也拓展了我所在社区法律服务领域,有着十分深远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并蕴藏着巨大的法律服务商机。律师通过社区服务大有作为,既树立了自己的品牌,结识了许多居民和企业家,又为自己的事业发展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我所将根据服务计划,将“双百”进社区活动踏踏实实继续进行下去,为广大的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尽一份力量。我所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大力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氛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服务经常化,开创良好的法治文化新环境,倡导社会主义法律道德新风尚。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xx]50号)及自治区司法厅工作要求,20xx年起,在全市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于20xx年底便向各县、市、区司法局进行工作安排,做到早准备、早部署。今年,根据自治区司法厅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村居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初步形成。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银川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个别县市律师资源较少,律师工作任务较重;加之经费落实滞后,导致工作推进缓慢,以及工作开展不够全面,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要积极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健全机制,确保运作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一项重点工作,要不断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系列规范指引,确保工作机制有保障,规范运作成常态。
(三)要深化服务,确保成效明显。以深化法治,服务民生,统筹安排,稳步推进为基本原则,结合实际,组织、动员和引导律师投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去,保证服务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四)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一、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枞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从名称和服务场所、功能职责、建设标准、人员配备等四个方面规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供了建设依据。
(一)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县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2348热线、人民调解等资源,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受理,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中心有工作人员3人,除一名专职聘用律师外,其余都是司法局在编在岗人员兼任。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县司法局,综合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公证服务大厅等资源,面积约200平方米。大厅设置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等三个区域,具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等职能。
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因地制宜,根据司法所基础设施实际,分批分步进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识别系统建设。目前,19个乡镇全部完成形象识别系统建设,同时依托各司法所,着力建设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县共建成21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成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在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日安排专职律师值班,随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自平台建立以来,我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全县19个乡镇推行“法律服务志愿者全覆盖”活动,覆盖率达100%。全县55个贫困村都有一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20xx年至今,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10件,提供法律咨询540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6979余起,办理公证案件共计4089件,开展法治宣传80余场次。有效改善了城乡法律服务不均等现象,解决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面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任务。
20xx年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0件,截止到目前,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1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1.49%,其中刑事178件,民事551件,劳动仲裁13件,公证9件。其中诉讼类案件627件,占比为83.49%。已办结662件,已归档596,归档率90.03%。系统内咨询录入1493件。
(一)积极筹备,全面启动。4月初联合县财政局印发《枞阳县20xx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后召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议,与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签订《20xx年度民生工程法律援助项目责任状》做到层层分解任务、人人压实责任,确保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法律援助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今年以来,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节假日及各类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律援助进贫困村”、“法律援助进企业”等活动。结合“双提升”主题活动,开展法律援助街头设点及进村入户宣传,截止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共计4000余份,走访群众80余人次。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技能。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我县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基层工作站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来,共组织一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参加人数共计30余人次。
(四)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县中心积极与县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召开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研究刑事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值班律师等制度落实工作,从源头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获得辩护权,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截止到目前,县中心共办理刑事法援案件178件,基本达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六)积极报送工作、案例信息。今年以来,向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18篇,群众话民生11篇,图看民生图片集3期,省民生工程网采用工作信息1篇,市民生工程网采用工作信息及群众话民生各1篇;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工作信息34篇,优秀案例11篇,案例库案例11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采用信息5篇,人民网采用工作信息1篇。
(七)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及档案管理。
2、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
3、档案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坚持法援助案卷一案一卷、一卷一号,截止到目前,已结案件662件,结案率达89.46%;归档案件565件,归档率为91.87%。
(八)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枞阳县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和其他经费支出都严格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新修订的《铜陵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我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20xx年度枞阳县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74万元。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84万元,完成率为113.51%,其中省级财政投入47万元,市县级财政投入37万元;经费支出总额为84.58万元,占已投入经费总额的100.69%。在经费支出中,案件和律师值班补贴为75.65万元,宣传培训及其他费用等为8.93万元,分别占89.44%和10.56%。
三、加强公证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92件,收取公证费56.24万元。办理国内公证共1138件(法律援助公证9件),涉外公证151件,涉台公证58件,办理经济方面公证所涉经济标的额达16.9亿元,担任常年公证法律服务单位4家,接受外地公证机构委托调查案件12件。
(一)抓好对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评查工作。20xx年度,我股室未接到任何对我县公证人员的投诉。
(二)完成公证处及公证人员的年检、注册工作。全县公证处一家,公证员4个,均通过年检、注册。
四、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
(一)继续完成其他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识别系统以及部分村工作室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工作,充分发挥平台的实质效果。
(三)积极完成20xx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工作。
(四)提高案例及各类工作信息写作水平,争取出高质量的稿件,提高稿件投放率和刊登率。
(五)加强公证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
充分利用本县发生的典型案例及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案说法,有针对性地向全县公民宣传法律知识,努力营造全县公民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创造我县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及时报道我县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的重大执法活动,解析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公正司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为保证我县开设电视法制宣传专题节目的顺利开办。
专门设立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分工明确和沟通协调。
四、在电视台开设的.“与老百姓一起说法”法制专栏。
以法制访谈等形式,将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录制成电视节目,做到浅显易懂、喜闻乐见,同时将法制专栏节目录制成光碟,发放到基层乡镇、村居。法制宣传专题电视节目从9月份正式开始实施,以拆迁普法、交通安全、校园安全、进农村、进社区等内容,将作系列报道形式,认真选好每一期选题,拟作方案,审稿通过,电视后期编辑,经栏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向社会正式播放。
五、加强对外宣传。
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县电视台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法制教育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媒体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扩大教育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法律氛围。20xx年,共采访播出新闻有关法制教育内容46条,并在专题部开设“法制宣传专题”。在法制进社区“六个一”活动中,记者走基层深入一线,采访制作播出法制宣传教育专题9期;县电视台与县司法局联办,制作播出法制宣传在线访谈3期;县台于20xx年9月开辟《监督与落实》专栏节目,至今已播出90期,其中法制宣传专题6期。从20xx年6月份开始,电视台每周二、四、六播出《廉政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还聘请县委党校陈谟访教授等来电视台进行录制法制讲座节目,受到观众好评。在《监督与落实》栏目中,采访、制作、播出了农村党员如何实施“五要”工程专题节目,节目中对优秀的乡镇村实施“五要”工程的做法进行了推广,对乡镇“三资”管理和村财、村务公开、党务公务也做了适时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