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援故事(第315期):未成年人刘某某涉嫌盗窃案

刘某某与廉某某是某便利店的同事,廉某某为店长,两人分别住在宿舍二楼和六楼。2020年3月1日起,刘某某因宿舍的热水器无法正常使用,向廉某某借用洗手间洗澡。2020年3月5日,刘某某洗澡后,发现廉某某床上挂有一黑色包,随即将包内现金约人民币4100元及廉某某的身份证盗走,随后返回宿舍打包行李离开。

廉某某报案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民警于2020年6月11日在本市南山区将刘某某抓获。

律师承办

承办律师在接受指派并领到案卷后,立即前往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会见刘某某,通过会见发现如下情况:

01

刘某某并非首次实施盗窃行为,此前也有类似行为,但都因及时归还而未受到过行政、刑事处罚。

02

刘某某声称其父母已经离婚,父母各自再婚后与自己关系恶劣,自己很早就辍学出来打工,没有受到家中父母应有的关心和爱护。从与刘某某的交谈上看,刘某某虽然未成年,但因过早接触社会,处事和言语都较为成熟,不愿意过多透露自己的真实想法,大部分言语的真实性也存疑。

03

刘某某系未成年人,依法需要联系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但根据刘某某唯一可以提供的联系方式并不能顺利联系到其父母。如要其父母出面促成与被害人之间的谅解,存在现实困难,辩护难度较大。

结合刘某某的家庭背景和表现及其父母的言辞,承办律师认为,刘某某父母的管教方式没有让女儿感受到家庭的关爱,刘某某希望获得父母的关爱,但又拒绝透露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其父母也不知如何处理女儿不服从管教的问题,采取了不恰当的教育方式,双方严重缺乏有效的沟通。

犯罪嫌疑人未领工资抵销部分被害人损失款项,这部分款项不可计入涉案金额。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自2020年1月份上班至2020年3月份在店内上班,案发后还有部分工资没有结算。虽然刘某某客观上有不法行为,但也有部分违法阻却事由,其涉案金额应核实后相应调整。

犯罪嫌疑人有还款意愿,社会危险性小,苦于联系不上父母,无法还钱。

刘某某有还款意愿,但自己没钱,因家中困难,父亲不愿意接济她,其一时冲动拿了店长包里的现金。刘某某表示如果可以联系上母亲,也许母亲可以帮她凑够金额还款给别害人并取得谅解。被害人也表示如果可以还款也愿意作出谅解。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具有如下从轻、减轻情节,应查明案件事实后谨慎移送审查起诉。

1

2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为未成年人,考察其行为原因和特点,均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对其应当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如刘某某可以让家人凑款归还被害人,希望侦查机关审慎起见,不予作出提请批准逮捕的决定。

案件承办过程中,为促成刘某某父母与被害人之间的谅解,以达到减轻其处罚的目的,承办律师反复与刘某某父亲沟通,最终其愿意来深圳处理。2020年8月3日,刘某某家属赔偿被害人廉某某人民币4500元,廉某某对刘某某表示谅解。

审查附条件不起诉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考虑到刘某某虽然为未成年人,但其并非首次发生该类行为,且仅就案情而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数额较大,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最终未采纳辩护人意见,于2020年8月11日将案件移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子移送检察院后,承办律师后又向检察院出具辩护意见,具体理由为: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为未成年人,可塑性较强,应当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行为,且为初犯,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低,具有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鉴于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鉴于犯罪嫌疑人家属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因其具有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于2020年11月13日,作出深福检未检附不诉〔2020〕XX号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刘某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九个月。

点评

案件承办过程中,不仅有承办律师的付出,还有检察官和社工等的努力。承办律师与检察官多次讨论如何找到刘某某的父母,给受害人做工作,并请社工对刘某某进行帮教。刘某某的认罪认罚也是承办律师和检察官多次努力沟通,与社工共同到刘某某工作地进行积极交流协调才实现的。本案如果能赶上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实施,承办律师建议司法机关对这种案件作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能更好地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度过青春期。

THE END
1.司法部发布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案例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徐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王某某矽肺职业病工伤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等5个案例,旨在向社会展示法律援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服务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良好效果,为指导促进全国法律援助工作https://www.moj.gov.cn/pub/sfbgw/gwxw/xwyw/202209/t20220905_462950.html
2.法律援助案例精选100例《法律援助案例精选100例》内容简介:作者编写《法律援助案例精选100例》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此书,让普通老百姓了解并运用法律援助制度;让广大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在法律援助业务上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和实践;让所有与法律援助工作相关的部门和人们都来关注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全书共分四部分: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民事诉讼法律援助、https://lib2.buct.edu.cn/bookInfo_01a0101862.html
3.法律援助案例研究(精选6篇)法律援助案例研究(精选6篇) 篇1:法律援助案例研究 《学校教育法律问题案例研究》读后感 学校要求我们老师读《学校教育法律问题案例研究》一书,并且写读后感一篇。于是我拿着学校发的《学校教育法律问题案例研究》一书,细细的品味了一番。 《学校教育法律问题案例研究》 她是由瞿瑛主编的,是为教师教育的相关课程编写的https://www.360wenmi.com/f/filebqtygwn9.html
4.刑事申诉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这个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https://www.66law.cn/question/answer/4958186.html
5.小案例精选300题:刑诉法根据《刑诉解释》第225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 3.否。王某当庭翻供的,不符合简易程序中认罪认罚的要求,不能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应当转为普通陈旭审理此案。 案例28: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https://www.jianshu.com/p/7894fe3efbca
6.票据法案例精选还要感谢我之前工作过的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以及现在效力的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李洪积律师、陈强律师等,还有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常建律师的大力支持,还要感谢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周院生秘书长一贯的支持和关怀,特别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杨逢华书记、法学院副院长王军教授、学生处的王强处长,清华法学院前院长王晨光https://www.dushu.com/book/12013091/
7.精选陈剑峰律师承办的十五起工伤赔偿纠纷成功案例陈剑峰律师精选陈剑峰律师承办的十五起工伤赔偿纠纷成功案例原创作者:北京市工伤赔偿纠纷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这是陈剑峰律师撰写的第二百篇工伤原创文章。北京陈剑峰律师1996年6月开始执业,在首都北京执业十二年来,作为专业工伤赔偿纠纷处理律师,在全国各地成功承办不少工伤赔偿案件,在此仅举十五例典型成功工伤案例:1、四级工伤伤残: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481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