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

与其他社会关系相比,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一)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但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属干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相应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法律规范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例如,某些社会关系领域,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政党或社会团体的内部关系等,通常不洗及法律调整,不存在相应的法律规范,所以也就不存在相应的法律关系。再如,有些社会关系领域虽然应该得到法律的调整,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形成有效的法律规范,法律调整缺乏法律依据,因此也不可能产生法律关系。

法律规范是抽象的、在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的,而法律关系是对特定法律规范的具体化。法律规范规定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只是一种可能性,是主体能做和应做的行为,并不是现实的行为;凡是出现法律规范所假定的事实,具有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主体资格的人就依法享有具体权利并承具体义务。

(二)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三)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社会关系

与道德关系等其他社会关系不同,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法律关系形成所依据的法律规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因此,当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不履行相应义务、侵犯就他主体的合法权利时,权利受侵害的一方就有权请求国家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责令侵害方履行义务、承担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

此外,法律关系的常见分类还有:

根据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单方确定还是双方确定,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的主体,无论是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是确定的。它以“特定主体对特定主体”的形式表现出来,典型的如债权法律关系。此外,在劳动法、行政法等领域的法律关系中大都也体现出相对法律关系的特点。

(二)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否适用法律制裁,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是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主体权利就能够正常实现的法律关系。它建立在主体的合法行为基础上,是法的实现的正常形式。保护性法律关系是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不能正常实现的情况下,通过法律制裁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在违法行为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刑事法律关系是最典型的保护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是国家,另一方是违法者。国家拥有实施法律制裁的权力,违法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构成,此三者也被称为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

(1)自然人。自然人既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一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要自己参与法律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义务的能力。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

(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3)人格利益。人格利益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也是诸多行政、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具体包括公民或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公民的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人类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包括科学著作、文学艺术作品、专利、商标等,这些成果是人们脑力活动的产物,称为智力成果。智力成果常成为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是法律允许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可以作为或不作为,或者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并由他人的法律义务作为保证的资格。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要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的约束。权利和义务之间关系密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不能一方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务不享受权利;权利是权利人的行为自由,因此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权利的行使有一定的界限,不得滥用权利。

(一)行为

行为是指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根据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表意行为,可以分为两类:

(二)事件

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但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常见的有: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通常自然灾害等可构成法律上的不可抗力,常成为免除法律责任或消灭法律关系的原因。意外事件可能导致风险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分配,也可能成为某些法律关系的免责事由。

THE END
1.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国家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如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法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权,以及在刑事司法中的侦查、起诉等职责。综上所述,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国家。这些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权利义务各不相同,但都是构成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之一。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2771463020426366&wfr=spider&for=pc
2.26第五章法律关系第二节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作为权利主体必须有自由的意志,这不仅意味着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参与到法律关系中,而且意味着主体能够理解自己的行为,并通过自己有意识的行为独立实现主体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在各国的法律中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都有年龄方面和健康方面的限制,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三种。按照我国《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37640828/
3.2012版国家公共基础知识教材:法律篇新浪教育2.法律关系客体。即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客体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 当代中国的法律关系客体,主要有以下四类:①物;②行为;③智力成果;④人身利益。 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与实施 https://edu.sina.com.cn/official/2011-09-15/1639312871.shtml
4.段斌斌:权利还是职权——教师惩戒权的法律性质及立法规制权利与职权的首要区别体现在主体关系的不同上。权利主体通常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当然,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等行政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也可成为权利主体),权利义务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并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强制和支配。尽管根据主张说的观点,权利主体可以提出相应主张或要求,即要求相对人为或不为https://www.hbskw.com/p/70825.html
5.李金龙:法律的商品交换理论——帕舒卡尼斯法律思想研究因此帕氏遵循马克思的研究进路指出作为一个特定社会类型的法律规范总和的法律形式是从物质的,社会生产交换过程所主导的关系中源生出,从而将其理论构建的基础放置于对资本主义社会商品交换关系的研究上。在此种研究进路下,帕氏开始着重分析在资本主义生产形式下,个体是如何取得法律主体地位的,法律关系又是如何先于规范产生http://www.marxistjuris.com/show.asp?id=753
6.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若干问题探析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特定的社会关系,是特定的主体之间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当然也不例外。但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究竟是谁与谁之间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呢?为此,或许也需要一番追根溯源。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最初由德国学者比洛夫(Osker Bulow)在1868年的《诉讼抗辩和诉讼要件论》一书中首先提出http://www.jsfy.gov.cn/article/60053.html
7.劳动关系法律适用研究劳动关系的性质,曾经经历了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演变,如今并未出现“从契约到身份”的相反的社会运动。 中国的私法规范无论是在什么法律文本中出现的,都为《民法通则》所统帅;相应地,判断一定的社会关系是否适用私法,应以《民法通则》第二条为标准。这个条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https://www.fwsir.com/fl/html/fl_20061123164700_5113.html
8.?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的关系是怎样的会计主体涉及会计核算和会计行为领域,法律主体涉及司法领域.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的关系是怎样的?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按照小编老师讲解的相关资料可知,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之间有关系,但是又是有所区别的,这些资料小编老师在上文中都是有所提及的,如果你们还想学习其他相关的会计知识,建议你们可以来这里试试.https://www.kuaizhang.com/news/detail_42975.html
9.第四章幼儿园的民事法律活动2、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了解与幼儿园教育有关的民事法律问题,理解基本民事权利,掌握基本民事诉讼程序。 3、重点难点: (1)民事权利主体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2)教育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民事权利 4、考核评价:针对本章内容的基础性,拟着重考查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https://xqjy.snsy.edu.cn/info/2204/4291.htm
10.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有权利主体都是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主体法律分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从而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实践中以户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组织体或非法人组织被视为民事主体https://wap.findlaw.cn/wenda/q_31644503.html
11.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的关系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的关系 会计主体是会计信息反映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法律主体是法律上承认的可以独立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的个体,也可以称为法人。从概念上讲,会计主体的内涵要广,即会计主体包容法律主体。法律主体往往是会计主体,任何一个法人都要按规定开展会计核算。在过去的教材中,曾经提及“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https://www.gaodun.com/wenda/chuji/112640.html
12.什么是法律关系的客体?专家导读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 什么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我们知道,一段关系,总会有主体和客体之分。https://mip.64365.com/zs/826431.aspx
13.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什么律师普法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1、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4、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社会组织也可以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和中国与相关国家的签证条约成为中国某些法律关系的主体; 5、合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https://m.110ask.com/tuwen/13566524089767440073.html
14.经济法概论作业1.在债的法律关系中( ) 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B.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C.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D.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2.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经济法律( ) A.法律事实B.关系的客体C.关系的内容D.关系的主体 3.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设立时,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https://m.360docs.net/doc/2f25531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