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的广袤画卷中,“诉前调解+支持起诉”机制绽放出独特的光芒。近日,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该案件由检察院支持起诉,聋哑人丈夫与十五年杳无音信的妻子的离婚诉求获得支持,切实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温情,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以更为优质的诉讼服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树立了典范。
“法官,我儿媳离家出走已然十几年,这婚能否离掉?”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携同一位聋哑人士,神色焦急地问询。原来,这位聋哑人正是老人之子小刚(化名),因其子无法正常表述,老人只好引领儿子前来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被问及儿媳小美(化名)的状况时,老人无奈摇头叹道:“她于孙女出生八个月时便离家出走,现今孙女已然十六岁,这十几年始终寻人无果,我们实不愿再如此拖延,只求能办妥离婚手续。”目睹老人满面愁容,法官一面抚慰,一面悉心聆听其苦衷。
“儿子与儿媳经他人介绍相识,二人于2007年4月登记成婚。鉴于两人婚前了解欠深,婚后又难以正常交流,儿媳于生下女儿八个月后离家出走。迄今十五年已逝,儿子也彻底断了妻子回归家庭的念想,期望能与这场有名无实的婚姻作别,独自悉心抚养女儿成长。”
“因儿子系聋哑残疾人,儿媳多年在外且无法取得联系,提起离婚诉讼困难重重。故而,我们向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现乌鲁木齐垦区检察院已出具支持儿子起诉离婚的起诉书,希望法官能助我们化解难题。”
倾听着老人的委屈,承办法官深知本案的当务之急是找到小美。依据老人及儿子小刚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法官获悉小美的老家位于宁夏西吉县某村,旋即通过公安机关与当地村委会取得联系,经多方查找,联系到了小美,并将离婚起诉状、案件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予以送达。历经耐心释法明理,小美表示愿意赴法院参与诉讼。
11月18日上午,该案依期开庭审理。鉴于小刚的特殊状况,法官指定其母亲为其进行“翻译”。通过与儿子的手语“交流”,小刚母亲向法官转达了小刚坚决离婚的意愿,并表明孙女由其与儿子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小美亦表示同意离婚,女儿交由小刚抚养,同时提出探望女儿的诉求。在听完母亲的“转述”后,小刚情绪激昂,表示小美十几年来未履行做母亲的义务,亦未曾看望孩子一眼,无权探望孩子。
面对此般僵局,法官鉴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权亦无争议,仅就孩子的探望权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认定案件存在调解余地。秉持能调则调的原则,法官从情、理、法多维度开展工作,耐心向小刚及其母亲阐释:“依循法律规定,小美享有对孩子探望的权利。况且小美纵有过错,但终归是孩子的母亲。”通过反复沟通交流,小刚及其母亲最终同意小美定期探望孩子。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刚与小美离婚,孩子由小刚抚养,抚养费由小刚自行承担,小美每月探望女儿两次。
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在此案中,从初始的线索探寻,至与各方的协调沟通,再至庭审中的公正裁决与耐心调解,每一环节皆凸显了法院工作的严谨精细。小刚手持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内心如释重负,十几年来所承受的委屈于此刻得以宣泄。未来,他将怀揣对生活的崭新期许,与女儿共同谱写属于他们的精彩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