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临川区纪委实名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账的典型问题。
同时查明:在临川区水利局跃进水库管理局违规接待、违规报账的过程中,该区财政局公务消费监管股股长梁东海、工作人员周佳维未履行好监管责任;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范小平、王群辉审核不严;区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吕法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区跃进水库管理局签单赊账、弄虚作假、集中签单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四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国库支付中心审核不严、公务消费监管股监管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邓海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经临川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黄能高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新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王群辉、范小平、周佳维政务处分;对吕法明、梁东海予以诫勉谈话,对吴四生、邓海辉予以提醒谈话。责令临川区水利局、临川区财政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临川区公务消费办已取缔临川区军豪酒楼公务消费定点单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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