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研究熊攀:证照返还纠纷中若干法律问题的分析举证关系人纠纷案营业执照

司法实践中关于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的管辖分歧在于应当适用一般侵权管辖确定管辖还是适用公司类特殊地域管辖。

(一)一般侵权管辖

在(2016)鲁民辖终476号海运公司与南华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系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属侵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该案均有管辖权。”

在(2020)津民辖54号德意西公司与邢某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属侵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

在(2020)浙民辖终261号黄某等与绿城公司、泰业公司等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系侵权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在(2020)沪民辖256号莱比信公司与莱比信仪器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不适用公司类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二)公司类特殊地域管辖

在(2015)浙辖终字第202号刘某与天湖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为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应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2022)京民辖终70号陈某与以太公司等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涉及公司证照返还,系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应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笔者分析

实践中关于证照返还纠纷的分歧根源在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二十二条[1](以下简称“第二十二条”)的理解。第二十二条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二十七条[2]中“等”的解释,但是在解释中还是保留了“等”,因而第二十二条的列举是否是穷尽性列举,公司证照返还纠纷能否通过“等”纳入公司类特殊地域管辖?对于这个问题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分歧的产生。

其次,从案例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倾向于认为第二十二条的列举不是穷尽式列举。在(2017)最高法民辖终391号恒富企业等与越兴公司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适用公司类特殊地域管辖[3]。

二、保全和先予执行

鉴于证照对于公司的重要性,而诉讼过程耗时较多,因而为了降低公司证照返还诉讼对于公司的不利影响,在诉讼程序终结前申请保全和先予执行便十分必要。

就先予执行而言,在(2020)湘0621民初2322号万家居公司与登峰公司等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2020)新0121民初163号金正公司与马某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和(2018)皖1825民初1036号程德公司与范某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等多个案件中,法院均准予了原告的先予执行申请。

就保全而言,在(2018)京0107民初28318号三地公司与胡某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2017)黔06行保1号思南公司与魏某等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等多个案件中,法院均准予了原告的保全申请。

虽然法院对于原告的保全和先予执行申请多持支持态度,但是笔者也注意到有的法院不予支持。在(2019)晋0321民初868号森宇公司和李某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法院以未行庭审而先予执行会侵害被告诉权为由而未准予原告的先予执行申请,以保全措施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引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为由而未准予原告的保全申请。

三、起诉主体

公司拥有证照的所有权,当然可以作为原告提起公司证照返还之诉。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变更法定代表人,即便未办理商事登记,不影响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提起公司证照返还之诉。在(2018)沪01民终13887号陈某某与韶远公司等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法院认为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是公司内部纠纷,不应局限于工商登记材料,而应尊重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有效决议的效力为原则来确认可以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的代表人。

在公司清算阶段,应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提起证照返还之诉。在(2014)苏审三商申字第00358号杜某与新中期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清算组负责人在公司清算期间代表公司收回公司证照。

另外,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也适用股东代表诉讼。在(2015)民申字第2767号正源公司与富某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可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可以适用股东代表诉讼,但应当履行前置程序。

笔者注意到,在(2013)粤高法民二申字第734号黄某某与长洲公司等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在该案中,法院认为:“虽然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而存在,但是鉴于本案对外代表公司意思表示的公章为黄某某持有且黄某某拒绝协助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等实际情况,富洲公司要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在客观上存在一定障碍和困难,且公司股东利益亦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因此两位被申请人作为公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自己和公司的共同利益提起返还之诉并无不妥。”就此处理,笔者持保留意见,在股东代表诉讼路径存在的情况下,不应放开股东直接诉讼。

四、被诉主体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多半是出现在公司控制权争夺中,因而被告多以原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主。在(2015)锡商外终字第0001号林某与新区医院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中,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并将原法定代表人诉至法院,要求后者返还公司公章。在(2014)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254号唐某等与华卓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公司将小股东诉至法院,要求后者返还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

保管公司证照的职工在离职后未归还公司证照的,也可以成为被告。在前述(2014)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254号案中,公司将离职的会计人员诉至法院,要求后者归还法定代表人个人财务印鉴、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本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

笔者注意到,司法实践中有区分控制和保管,并肯定控制主体的返还义务,而否定保管主体的返还义务。在(2014)鲁民四终字第196号忠旺公司与杜某1公司证照返还纠纷、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作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控制和支配有别于一般工作人员基于公司安排所具有的保管职责,一般工作人员基于工作安排的保管不具有控制和支配性质,判令一般工作人员承担返还义务没有依据。”就此处理,笔者持保留意见。控制、支配和保管固然存在区别,但是该区分在确定返还义务主体时并无意义。持有公司证照的主体无返还义务,有返还义务的主体却不持有公司证照,如此只会无谓增添公司拿回公司证照的难度。

司法实践中,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也会发生在公司和外部主体之间。在(2015)浙杭商外终字第24号吴某与罗邦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和(2016)鲁02民终3806号顺鑫公司与邢某因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中,公司在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到期后,要求承包经营人返还公司证照。

五、救济范围

证照,从字义解释上来说,包括证件和执照,因而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经营许可证、批准证书、财政登记证、统计证、外汇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海关登记证等属于公司证照。另外,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和财务专用章等也属于公司证照。司法实践中,虽然有些物品不属于公司证照的范畴,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是纳入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件中予以处理。

在(2014)深中法民终字第864号邝某与某货运公司等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财物财册、人事档案、业务合同等经营管理文件纳入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的救济范围。

在(2020)沪01民终2436号王某跃与红阳公司等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承包合同项下的财务账册、竣工工程资金状况表、已收工程款项、应收款项的情况的资料、竣工项目工程成本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书等纳入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的救济范围。

在(2021)粤03民终1820号王某欣与开思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中,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司会计账簿(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各类经济合同及劳动合同等纳入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的救济范围。

在(2023)京02民终9317号王某与天和祥公司等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税控服务器U盾纳入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的救济范围。

六、是否以公司明确的意思为前提?

公司作为商事主体,对于自己的经营和管理有自主决定权,就此司法应予尊重。只有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行为没有章程、法律依据且损害了股东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时,司法才应介入。就公司证照返还纠纷而言,有的法院也是采用了类似的操作思路。

而在(2017)鲁02民终5556号袁某与中山公司等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中,针对上诉人关于“公章管理属于公司自治范畴,法院不应确定由谁管理”的主张,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未予支持,认为公司拥有证照所有权,从物权的角度支持了公司的返还请求。

七、举证逻辑

其次,在证明标准上,适用的是优势证据标准。但是笔者注意到有的法院会适用更高的证明标准。在(2017)津01民终946号嘉里公司与郑某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中,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涉案物品存放在公司的保险柜,需要公司两个部门的人员用两把钥匙才能打开,且郑某与公司之间有保险柜钥匙等物品交接单。在此情形下,嘉里公司主张郑某侵占其涉案物品,其主张的这种占有涉及到刑事行为,不是有权占有。在证明标准上应达到高于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笔者认为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和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不一,不应混同,不能因为民事诉讼过程中涉及刑事,而将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提高。

八、小结

公司证照作为公司身份和意志的代表,在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在现有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从管辖、保全和先予执行、起诉主体、被诉主体等七个维度就公司证照返还纠纷进行了探讨和分析,供大家参考。

●注释:

[1]该条规定:“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管辖。”

[2]该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提请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在后续的案例中产生了变化。在(2019)最高法民辖终325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适用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而非公司类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THE END
1.一个门店办理两个营业执照是否合规?一个店面可以有两个营业执照,但一个营业执照只对应唯一地址 https://www.lawtime.cn/wenda/q_48041403.html
2.商标如何共存?总之,万变不离其宗,以区分为核心处理商标共存问题的底层逻辑在于,在充分考量经营者使用商标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事实基础上,通过增加区别标识这种成本相对较小、义务分摊相对均匀的方式来降低消费者混淆的可能性,同时还保留着市场产品竞争的多元格局。另外,商标共存规则还需要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网络环境没有彻底改变商标共存http://legalinfo.moj.gov.cn/sfbzfpffzll/202411/t20241127_510324.html
3.我为营业执照代言:你看懂营业执照了吗?营业执照包含的内容有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签发日期以及右上角放置了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连接的“二维码”。 那我们可以发现:营业执照就是一家公司的“身份证”。 03、营业执照的孪生兄弟 我们在领取营业执照的时候,往往取到的是两张一张是正本,一张是副https://www.yoojia.com/ask/17-12155505774220228131.html
4.个人公司注册流程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被批准,申请人凭《公司登记质料收条》领榷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如被核驳,则领榷公司登记核驳通知书》及领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销地税 在各区所属地税局办理《需要的资料》 1、税务注销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书面申请 深圳注册公司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e6p7ehkh.html
5.北京飞伦敦需要多少时间车友交流真相: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公司吊销不等于注销,注销才是结束公司的唯一方式,所以公司被吊销还是需要注销的。公司注销了,税务问题就一笔勾销 真相:即便公司注销了,税务问题处理不干净,仍然会被税务稽查,该有的处罚一个不会少.(如果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是可以无限https://www.dongchedi.com/tag/ugc/14763676
6.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务关系怎么交税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分公司与总公司有哪些联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https://mip.64365.com/zs/1290104.aspx
7.财税知识营业执照的四个秘密住所副本关于营业执照的这些小知识,老板们您们知道吗?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营业执照正本只有一个,但副本可以申请多个 二、营业执照只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成 三、立日期是不能变更的 四、公司名称,组织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住所等信息变更需要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https://www.sohu.com/a/830950857_122096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