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体登记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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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7

1、商事登记制度与传统的企业登记制度有什么区别?

一是理念不同。传统的企业登记制度要求法律法规明确能做的事项,企业才能做,没有明确的,职能部门很难把握,从而造成审批难。商事登记制度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把经营自主权还给企业,真正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活力。

三是原则不同。传统企业登记制度从市场准入开始就严格把关,企业入市门槛比较高。商事登记制度实行“宽准入、严监管”的原则,实现证照分离、取消注册资本门槛、放宽场所登记条件,大大降低了企业登记门槛和经营成本。同时,通过强化信用监管、信用约束和强化企业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增加企业的失信成本,促进全社会“守信用、重信誉”的契约精神。

四是程序不同。传统企业登记制度以职能部门的审批为主,规定了许多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商事登记制度以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主,强调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转型,在制度设计上更加便民高效,如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2、什么是商事主体?

商事主体,是指依法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商事主体分为法人商事主体和非法人商事主体。法人商事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法人商事主体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各类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等,具体组织形式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分类标准确定。

3、什么是商事登记?

4、什么是商事登记簿?

商事登记簿是商事登记的法定载体,商事登记机关依托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户籍库建立商事登记簿,记载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和备案事项。在信息化发展的今天,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建立商事登记簿,以互联网为手段,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开商事登记簿记载的信息。

商事登记簿制度改变了原来营业执照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登记制度,商事登记机关记载商事主体的登记事项和备案事项于商事登记簿,向登记后的商事主体出具登记证明或颁发营业执照。登记证明或者营业执照与商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以商事登记簿记载的为准。

5、什么是注册资本认缴制?

改革后,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另有规定的(如银行、证券、期货、基金管理、保险等)外,对法人商事主体,商事登记机关仅登记投资人认缴的注册资本,其实缴出资额不再作为登记事项,改为备案事项。

对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法人商事主体,注册资本认缴不设定最低限额,不以注册资本数额作为行业准入的条件,不设定设立时出资人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不设定出资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设定出资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另有规定的除外。

6、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是不是注册资本就不用缴了?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并不是说注册资本就不用缴了,而是登记机关不再通过实收资本登记来督促投资人缴资。改革后商事登记制度对于投资人未依章程规定实际缴付注册资本的,仍应依法律和章程规定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如果有投资人未依章程或约定按时缴付注册资本,已按时缴足的投资人以及商事主体本身均可向未按时缴足的投资人追究未出资的民事责任。

7、商事主体已经缴纳出资的,是否可以到登记机关申请备案?

法人商事主体实收资本到资的,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文件。

8、改革后,商事登记机关是否仍登记经营范围?

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经营范围不再作为商事登记机关的登记事项,商事主体应当在章程、协议或者申请书中明确其经营范围,并向商事登记机关备案。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商事主体在商事登记机关备案的经营范围。

9、改革后,领取营业执照就是否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

对一般经营项目,经登记的商事主体可以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对许可经营项目,经登记的商事主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取得有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除涉及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商事登记的前置条件。政府对商事主体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涉及商事主体经营资格的审批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10、改革后,还需要办理年度检验和验照手续吗?

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取消年度检验和验照制度,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商事主体应当按照商事登记机关规定的格式,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信用平台如实公示其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投资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负债、登记及备案事项变化情况等内容。

11、年度报告以什么形式申请?

商事主体在商事登记机关所建立的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自助完成年报工作,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个体工商户可以网上申报,也可以到辖区工商所现场申报。

12、年报的资料是否对公众公示?

商事主体的年报信息,商事登记机关将通过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查询。

13、未参加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有何后果?

未依法参加商事主体年度申报的商事主体,商事登记机关将其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14、改革后,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吗?

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住所作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家商事主体的住所。

在同一商事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法人商事主体经营场所与住所不一致的,可以不申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但应当将经营场所向商事登记机关备案。

15、以前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需要许可批准的,改革后还需要吗?

16、什么是联络人,有何职责?

联络人,是指受商事主体指派或者委托,负责披露应当公开的该商事主体信息,接受有关行政机关询问调查的人员。

商事主体(除个体工商户外)办理登记、备案等业务时同时备案联络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明、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17、什么是“经营异常名录”?

商事登记机关对商事主体不按期提交年度报告或者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的,应当按规定将其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18、移入“经营异常名录”应如何处理?

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满三年,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消失的,商事主体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的申请,经商事登记机关核实后,将其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

19、商事主体如何将其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重新记载于商事登记薄?

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满三年,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消失的,商事主体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薄的申请,经商事登记机关核实后,将其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薄。

THE END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怎么写,需要注意什么?常见问题今天我们来说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是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范围,应当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如果一个公司想搞工业,想做生意,想卖什么东西,就会增加经营范围。有经营范围的,就有从事此项业务的资质许可。如果后期想拓展其他业务,需要改变业务范围。为http://www.cntect.com/news/show/126630/
2.注册公司经营范围不能随便填写了,搞错就麻烦了!在确定主营业务时,经营范围也是可以参考的一项,经营范围应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避免多缴税。 那么“证照分离”后,新公司经营范围该如何确定呢? 现在工商登记对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写已经没有明确规定,既没有字数要求,也没有类别限制。但一般来说,经营范围还是要表述的尽可能规范、易懂。实在不知道怎么写,可以参考国家统http://zgcaiyu.com/article/info/8886/dingxi
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二)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等)姓名; (四)注册资本(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 (五)经营范围; (六)营业期限; (七)投资人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 法律、法规对特定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商事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https://law.esnai.com/do.aspx?action=show&lawid=155174
4.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解析内资公司工商代理住所,是指企业法人的住所、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住所、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单位的地址、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 ■ 商事主体登记事项与原登记事项有何不同? 答:商事主体取消或调整登记事项包括主营项目类别、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实收资本、出资方式,以及认缴或实缴出资数额、出资时间、缴付期限、评估方式等。 http://www.gzyanxin.com/article.aspx?id=34
5.市场主体三年翻番商事改革创造青西新区奇迹青岛半岛网作为国家级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商事制度改革也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面。改革三年时间以来,新区新发展市场主体共10.35万户,截至去年底全区累计市场主体18.6万户,较改革前累计增长了127.23%。“先照后证”、住所(经营场所)承诺制、企业经营范围便利化、电子营业执照以及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再到多证合一等,为企业和百姓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1702/20170217/news_20170217_2706823.shtml
6.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问题研究——公司非公司制企业住所经营《青岛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商事主体住所是商事主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凡是能够作为公示商事主体的法律文件送达地、确定司法和行政管辖地的场所均可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是商事主体开展经营活动的所在地,应当与经营范围相适应。” https://www.douban.com/note/691933214/
7.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PDF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PDF,附件一 本表适用于采用住所 (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制办理商事主体设立、 住所 (经营场所)变更工商登记使用 商事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法定代表人 商事主体名称 怀集县怀城镇XXX食品店 张三 (负责人) 住所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0318/6030103101002015.shtm
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事主体登记备案办法的通知(七)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组成形式、家庭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联络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的联络人备案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明、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备案的其他事项,商事主体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备案。 https://xt.xmsme.cn/policyFunds/document/document202304171202372459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