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创建平安校园、生态校园、和谐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经学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责任状。
1.超市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
2.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3.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4.不得向学生出售过期、腐烂、变质及三无食用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安全责任。
6.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7.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实际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8.负责超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超市、烧饭处、住宿混用。超市经营场所不得添置娱乐设施。
10、凡因工作人员失职,或操作不当而对师生身体、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将追究超市负责人责任,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超市负责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12、责任时限:X年七月三十日至X年七月三十一日
责任人(签字):学校(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一、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工作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经理(店长)任组员。
职责分工:组长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副组长陈总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现场管理部、采购部、营运部、各部门(店)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各部门(店)的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所管辖区域的食品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二、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3.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5.严禁销售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7.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8.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9.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10.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1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将抗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12.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货发票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13.认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14.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配合执法部门调查,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处理。
1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的义务。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
食品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X年XX月XX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保证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食品经营户保证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四、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如一旦查出不得上架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乙方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主动向甲方书面报告,服从甲方处理。对已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乙方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退回,并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妥善的解决。所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交甲方销毁处理。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QS、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十)其它。
七、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师生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汀泗中学小超市安全责任书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超市、烧饭处、住宿混用。超市经营场所不得添置娱乐设施。10、凡因工作人员失职,或操作不当而对师生身体、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将追究超市负责人责任,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责任时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食品经营单位保证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四、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如一旦查出不得上架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主动向乡食安办书面报告,服从乡食安办处理。对已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退回,并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妥善的解决。所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交乡食安办销毁处理。
五、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七、食品经营单位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九、乡食安办有权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食品经营单位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师生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食品经营单位、乡食安办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老窝铺乡人民政府食品经营单位盖章食品经营单位名称
乡长签字:法人签字:
X年三月四日
x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餐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负有直接责任。
三、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六、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有的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七、责任追究: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按《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监督责任单位与餐饮服务单位各执一份。
监督单位:餐饮服务责任单位:
监督责任人:负责人:
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下达此责任书:
1、总务主任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完善。
3、食堂进货以及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添加标准使用。
5、食品贮存库房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负责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6、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7、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
8、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10、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每年年检。
11、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食堂管理负责人签字:食堂承包人签字:
中学
年月日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食安办〔20xx〕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办、综治办、教育厅(委)、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耻局、市政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综治办、教育局、局、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管理制度。地方各级食品安全办、综治组织要进一步推动各有关部门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教育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加快修订出台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装和配送运输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供餐食品安全。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持证经营,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校园周边家庭托餐经营者要经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许可或备案、登记后方可经营,经营过程中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三)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学校要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每学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教育,并将食品安全与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定期向学生传递食品安全、营养等信息,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拒绝食用高油、高盐、高糖食品。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
地方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综合运用数字耻等手段和方式,提高对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快速发现、快速处置能力,严查校园周边食品无证摊贩。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与行政区域内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基层教育行政部门要每学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交叉互查,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五)加强综合治理。各级食品安全办、综治组织要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范围,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分析研判,进行明察暗访,开展排查整治,强化督导考评,深入推进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治理。
地方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研究。省级食品安全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把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确定为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办、综治组织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联合检查。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密切部门配合,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部、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出台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规定,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将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级食品安全办、综治组织要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和联查联动工作,推动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考核督导。各级食品安全办要把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和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重要内容。各级综治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各级综治组织要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要求,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四)加强社会监督。要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核查处置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综治办
教育部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xx年6月16日
为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全体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食堂食品实行定点采购,现与食品供应商就食品安全签定如下安全责任状。
1、由食堂管理员统一把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把食品的采购关,积极防控食物中毒工作。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书,同时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标准,不得出售“三无”、过期变质或已开封食品。
3、肉类供应商向食堂供应的动物类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须向采购员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供应商应保证所配送的肉类食品无病菌、无病毒,并系当天所宰杀的生鲜肉品。
5、若不遵守协议,造成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经调查系此类食品所致,由其负完全责任。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食堂与食品供应商各执一份。
食堂责任人(签字):供应商(签字)
20_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幼儿园与食堂负责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幼儿园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如人为原因发生事故,按幼儿园奖惩制度执行.
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园长(签字):
分管领导:
食堂管理人:
食堂工作人员:
单位:
*年*月*日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市编办《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及各级有关食品安全会议、文件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指标
1、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淄博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沂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配合食药、疾控等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学生不吃霉烂变质食品,拒绝食用垃圾食品。
3、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食堂、小卖部(超市)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5、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淄博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和《淄博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信息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传递、报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6、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应急响应,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时限上报。
7、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案件)查办工作。积极配合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淄博市食品安全事故(案件)督察督办制度》,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案(事)件,及时移交其他监管环节的食品安全案件,有效遏制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校园。
二、事故控制指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无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0人以上(含10人)集体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三、责任目标考核
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执行期间,如学校主要负责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南麻教体办(章):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
责任单位(章):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凡属大米、面粉、食盐、食油、味精、酱油等工业产品~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进购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肉类必须经过检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进购发票如实填写售物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三、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新招炊事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五、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作用的食品。要加强监管禁止学校小卖部,超市,出售“三无食品”及霉败变质食品。
六、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七、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学习有关食堂工作的安全规定和食品加工常识~并要有记录。
八、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安监办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莲池乡人民政府,盖章,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二一二年月日
为进一步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食物中毒发生,保证工地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_____与_____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地食品安全有关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的工作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为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建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4、工地开办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整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5、实行食堂承包经营服务的,应建立完善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工地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采购证照齐全的生产或经营者提供的合格产品,并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证记录进货台账。
7、按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
8、经常督导工地食堂有关制度的落实,及时整改管理建设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
9、做好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11、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应与各参建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食品安全制度。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便监督执行,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_项目办负责人签字:________
(盖章)
日期:________
为明确市场食品安全职责,强化食品卫生管理,促进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确保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本责任书。
食品经营户的主要职责:
1、证照齐全,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不经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交易的下列食品: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及其制品;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3、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主体资质证明,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专利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并对索取的证票分类归档,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登记造册,并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可能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6、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解决消费纠纷。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各留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经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保持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五、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保管和使用行为,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并建立使用台帐。
六、如有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现榨)、自制调味料的,保证按要求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及菜单上予以公示。
七、食品制作过程各环节操作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
八、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和容器。
九、餐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禁语和标志,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自觉接受消费者、新闻媒体的监督,如实、主动回答消费者、媒体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咨询。如有违法行为,本单位愿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为切实监管好辖区食品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1、学校小卖部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2、严格进货渠道,进货必须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产家或批发店购进,建立明细进货台账。主动接受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提供货样、清单及合格证等,学校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上报处理。
3、合法经营,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烟酒等对学生有害的物品,不得经营麻辣食品,不得自制冷饮食品。不得向学生出售火炮、管制刀具等。
4、店内卫生环境整洁,通风透气,无苍蝇、老鼠、蟑螂等。对食品柜、容器等必须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5、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
学生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责任重大,承包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随时保持清醒头脑,随时清理货物,把好进货渠道。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要承担一切经济和刑事责任。
校长签字:承包人签字:
为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加强施工工地的食品安全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责任书:
二、项目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在施工地食堂的食品采购、储藏、运输、加工等方面的安全。必须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设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在施工地设立食堂(包括临时食堂)必须在开工前向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食堂必须建立健全下列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保证严格执行。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建立相应台帐。
(二)库房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三)食堂烹饪加工管理、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环节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四)操作规程与岗位责任制。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病患调离卫生管理制度等
六、工地食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独立的厨房操作间和食物储存间。具备禽肉、蔬菜分开的清洗池。
(二)食堂顶棚、墙壁、地面必须使用防霉、防潮、防水材料,墙面材料到顶并便于清洁,地面做硬化和防滑处理。制作间灶台及周边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小于1.5米。食物储存间内粮食存放台距离墙面和地面要大于0.2米。窗户排风口距地面2米以上。
(三)食堂必须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保洁等设备设施,配备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符合卫生条件的垃圾处理实施并及时清运。
七、食堂加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
(二)易腐食品冷藏。
(三)食堂禁止制作和提供凉拌菜。
(四)不得加工和使用变质、有毒、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
(五)禁止食用未熟透的扁豆。
(六)禁止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
(七)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和不洁物。
(八)严禁采购无证照商贩经营的食品。
八、食堂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应从取得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买,与之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并索要购气凭证,建立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并在食堂设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液化石油气设施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监控,防止发生爆炸及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