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Eleven——目前已遍及全球20余个国家地区,每天平均有超过2000万人次,来自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生活习惯的顾客,接受7-Eleven提供的24小时全天候便利服务。
1964年,出于加速发展的考虑,南方公司决定美国7-Eleven开始特许加盟经营,并筹划多元化扩张。这也是特许加盟经营模式的首创。
1979年中国台湾第一家7-Eleven开业。1992年,香港牛奶公司在深圳开设了中国内陆第一家7-Eleven店。
世界知名公司系列之:便利店冠军7-Eleven
2003-10-2017:26
7—11便利店在最优位置生根
□起源与发展
1964年,7-Eleven开始特许加盟(FC)经营。1973年,日本伊藤洋华堂公司(ItoYokado)与美国南方公司签订地区性特许加盟协议,日本第一家7-Eleven店开业。
1987年,美国南方公司多元化扩张失败,并在3年后申请破产。1991年,日本最大的零售企业伊藤洋华堂购买了这家公司73%的股份,成为美国南方公司最大股东。1999年4月28日美国南方公司正式改名为7-ELEVENINC.。
7-Eleven目前在全球已设立了2.3万个零售点,业务遍及四大洲20个国家及地区。每日为接近3000万位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生活习惯的顾客提供24小时全天候便利服务。除北美本土市场外,日本、中国台湾和泰国拥有最庞大的7-ELEVEN便利店网络。
作为世界最大连锁便利店(ConVenienceStore,简称CVS)的7-ELEVEN,除经营日常必需的商品外,还协助附近社区居民收取电费、煤气费、保险费、水费、有线广播电视收视费,甚至快递费、国际通讯费,对附近的生活居民切实起到了便利的作用。
目前,香港牛奶公司(DairyFarm)拥有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广东地区和新加坡的特许经营权。
台湾统一集团下属的统一超商取得了7-11在台湾的永久特许经营权,台湾便利店总数已超过6000家,并取得了菲律宾7-11公司50.4%的股权。
泰国正大集团拥有7-11在泰国的特许经营权,便利店总数超过1700家。
□与中国市场
1992年,香港牛奶公司在深圳开设中国的第一家7-Eleven店。进入中国初期,7-Eleven主要以经营日常必需品为主,并引进国际便利店的营运标准,主要售卖进口货。随着中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节奏的不断加速,7-Eleven货品逐渐加入合适本土口味的产品,另外,主力推广快餐,以本地顾客的口味为发展方向。近年更加强以顾客的需求出发,以创意增值为原则,积极开发极具特色的便民服务,为顾客提供一站式的便利购物服务方案。
深圳7-11
除了香港牛奶公司获得了7-11在广东的经营权,并已经在广东开设了100多家店外,香港牛奶公司、泰国正大集团和台湾统一集团一直在争夺着7-11在内陆其他地区的经营权特别是在上海和北京的经营权。(张晋)
在日本零售业中,便利店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7—11便利店连锁公司不同于其他零售店和便利店,店址的选择是其经营发展中的重要因素。
7—11对加盟者的素质和个人条件有较高要求。在素质方面,主要强调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其经营原则。这些原则包括:鲜度管理、单品管理、清洁明亮和友好服务。个人条件包括加盟者的健康状况、对便利店的了解程度、性格、夫妻关系融洽否、孩子的大小及本人的年龄等。经营便利店是一项十分辛苦的工作,特别是在没有旁人顶替或应急时经常要通宵工作,没有强壮的身体是无法应付的。此外,夫妇间的关系、孩子的大小等也决定了经营者是否有充沛的精力从事便利店的管理和经营。7—11要求加盟者年龄在50岁以下。
7—11经常用一些战略性措施来保障便利店设立的正确和及时。首先,店铺的建立与伊藤洋华堂的发展战略相吻合。在华堂已进入的地区,商业环境和商业网都已建立和完善,7—11可以立即进入。其次,在进入新区时,根据地方零售商的建店要求对店址进行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有无集中设店的可能。因为集中建店能减少投资,有利市场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7—11便利店的开发由总部开发事业部负责,开发事业部中店铺开发部与店铺开发推进部是分开的,前者是对已有零售店进行开发;后者是从事不动产开发和经营。前者的工作更为困难,因为它是在对现有商家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形成的,商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物力,颇有背水一战之意,要求7—11及时给以指导,保证经营的成功。
以日本北海道钏路地区为例,1994年钏路市有多家酒类零售商申请加入7—11,由于当时7—11正在开拓北海道市场,因此地方零售商的意愿与7—11发展战略不谋而合。7—11通过让申请者了解便利店的经营特点,从中甄选出经营者。1995年夏天,7—11在钏路开设了第一家店铺,之后发展到了20家。
7—11正是通过独特的战略和管理方法,使店铺迅速扩展到全日本,当仁不让地成为日本便利店的龙头老大。
稿源:经济日报编辑:张晋
一、加盟类型
7-ELEVEN的加盟制度包括了「委托加盟」与「特许加盟」两种形式,「委托加盟」是由7-ELEVEN提供店面、委托夫妻二人专职经营,而「特许加盟」,则是申请人自备店面加盟,让申请人能降低创业的经营风险、享受稳定获利的经营保障。
二、加盟条件
委托加盟申请条件:
(1)夫妻二人须专职经营;
(2)年齡50岁以下,高中学历(含)以上程度;
(3)身体健康,信用良好。
特许加盟申请条件:
(1)店面(自有或承租均可),
(2)年齡50岁以下,高中学历(含)以上程度,
(3)须专职经营,身体健康,信用良好,单身亦可。
三、加盟型态
加盟说明++特许加盟主投资项目+++++++委托加盟主投资项目
加盟金++31.5万含稅(定额)+++++++30万元起(视门店业绩而定)
履约担保+++++++现金60万或以价值150万元不动产设定
投资项目++店铺、装潢、门店费用++++++门店费用
利润分配++60%毛利额+++++++++++累进式浮动比例
公司补助++电费50%发票纸卷40%++++++电费50%发票纸卷58%
费用提取++营销费用、员工薪资、租金++++管理费用、员工薪资
毛利保证++年毛利最低保证240万元++++++年毛利保证200万元
契约期间++10年+++++++++++++5年
装潢费用++140万起(依面积大小而定)+++由7-ELEVEN提供
四、加盟甄审流程
(一)阶段一:初次的接触
(二)阶段二:商圈评估
特许加盟的申请者,必须自备店面。7-Eleven的加盟推广经理人在收到加盟申请表后,会安排店铺开发人员至该店进行商圈评估,评估的內容包括商圈特性、租金行情、行人/机车/汽车的流量测量及营业额预估等;7-Eleven也会將这些评估的结果向申请人说明,让申请人了解7-Eleven的看法及決定,而申请人可就这些合理的数据作为参考,再決定下一阶段的进行。
(三)阶段三:家庭拜访及加盟契约管理规章说明
这个阶段的內容是要让7-Eleven和加盟主之间更加了解与信任。7-Eleven加盟推广经理人会逐条向申请人说明7-Eleven的加盟契约及管理规章,让申请人在进入7-Eleven之前能清楚彼此间的权益义务。如果申请人在阅读条文上有任何疑问,也可以在当时向7-Eleven的加盟推广经理人提出,并他们予以解答。
(四)阶段四:主管面谈
在申请人明白7-Eleven的加盟系统及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后,7-Eleven即进行主管面谈,这些安排是让申请人更谨慎评估申请人的选择,也让这些未来在申请人门店运作上有更大帮助的人认识申请人。
(五)阶段五:签订加盟预约书
在申请人通过以上阶段的轮审后,申请人必须签订加盟预约书,并且缴交壹拾万元(新台币)的加盟预约金,这笔金额是可以扣抵加盟金的。这个步骤完成后,7-Eleven即进行一连串的教育训练。
(六)阶段六:教育训练
为期近一个月的新进加盟主教育训练课程在这时展开。7-Eleven加盟课程的设计是采用门店训练及课堂训练交互进行的方式,让申请人在对这个行业陌生的情況下,能快速进入状态成为一位门店专业经理人。同时,申请人必须提出申请人公司名称的申请及设立。
教育训练课程包括课堂研修以及到门店实地操作,让申请人从最基础的表报认识到分析一份完整的门店营运资料为止;在申请人开店之后公司还不定时安排加盟主进阶课程及专业特训,然而这些训练费用都已含在加盟金当中,申请人不须再另外缴交任何费用。对于申请人的职员7-Eleven也提供免费之训练课程,让申请人可以安心经营门店。
(七)阶段七:签订加盟预约书
在申请人完成训练课程及通过测验后,双方将签订加盟契约书,此时申请人必须将加盟金之余款补齐。双方之间的合作契约即刻生效。
(八)阶段八:门店开幕
7-Eleven会有专业人员全力协助加盟主,确保在门店开幕前一切作业都能就序,让新加盟者可以安心地迎接第一位顾客进门。
五、有关问题
1.7-Eleven的加盟事业性质为何?
7-Eleven每天24小时,全年无休以提供消费者便利服务,因此不能无故停业或歇业。而且加盟主必须于7-Eleven公司总部签约,在契约期间內双方必须依加盟契约,履行权利义务,并须接受总部指导。
2.7-Eleven加盟契约及门店作业规定是怎样的
7-Eleven依有关规定,加盟总部必须与加盟主签订契约10天前提供加盟总部资讯与加盟主知悉。而7-Eleven提供的加盟总部资讯不但让加盟主借回阅读,且与加盟面谈时,让加盟主阅读7-Eleven的契约及规章并加以充分说明,并解答加盟主问题。
3.加盟者如何知道自己合不合适进来作这行
5.想申请委托加盟,但夫妻无法配合,可以兄弟或父子当吗?
7-Eleven的委托加盟制度,限定要夫妻共同专职来经营,其他方式的组合是不能申请的。
6.一家门店要雇用多少人?人力不足公司能协助?
一家门店要雇用多少人是以该店的业绩及來客数来定的,7-Eleven有一套计算方式,协助加盟主做最佳的人力安排。加盟主必须有妥善的人力规制,并适时储备合知人选。
7.加盟后可再兼做其他工作吗
如果申请人是委託加盟主则加盟后夫妻皆必须专职在门店工作,不得兼差;若申请人是特许加盟主,申请人不得兼差。
8.门店的管销费用有哪些?
包括门店人员薪资、修善费、水电费、发票费、盘损费、包装费、次品、电讯费、租金(特许加盟)及其他支出。
9.加盟后要拿钱来买商品吗?门店每日营业之收入,加盟主如何处理?
商品是公司提供的,加盟主无须拿钱来买商品,而门店营业的收入扣除必要周转金外,加盟主必须每天汇回公司,而公司则用与支付货款及加盟主报酬。
7-ELEVEN公司历史
1927年,7-Eleven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创立,于1999年4月28日经全体股东同意下,企业名称由原来的南兰公司正名为7-Eleven,Inc.。7-Eleven早期从事生产及零售冰块业务,后来为方便顾客,逐渐提供鲜牛奶、面包、鸡蛋等日用商品,发展为商品多元化的便利店雏型。
在北美州的7-Eleven中,约百分之五十五属特许加盟店,加上全球各地的加盟主及合营公司,7-Eleven全球计有超过27,000个零售点。国际市场包括日本、澳洲、墨西哥、台湾、新加坡、加拿大、菲律宾、英国、西班牙、瑞典、丹麦、南韩、泰国、挪威、土耳其、马来西亚、中国及关岛。除北美本土市场外,日本及台湾拥有最庞大的网络,有超过33,000个零售点。于1991年,日本的Ito-YokadoCo.,Ltd.,更向7-Eleven购入大部份股权,至此成为7-Eleven的大股东。
7-Eleven素来活跃于参与小区公益活动。目前在美国本土的活动重点集中在帮助文盲及饥饿人士。透过「阅读成就」基金,7-Eleven已拨款超过三百万美元资助1200个志愿团体,参与解决文盲问题,并利用电台节目鼓励小朋友养成阅读的习惯。另外,7-Eleven也经常以食物捐赠形式帮助贫户,估计每年向全美22个济贫机构共捐出重达四百万磅的食物。
香港及澳门7-Eleven发展里程碑
香港首间7-Eleven于1981年在跑马地开张,短短20多年间,香港的店铺发展超过950间(至2009年底),每天全天候为顾客服务。另外,澳门亦于2005年间设首间分店,截至2009年底,分店超过40间。货品种类由最初只售卖饮品零食,进一步提供一站式的便利服务,如充电、缴费服务等,更于店内开设HotShot热卖点熟食档,为顾客提供热辣辣的快餐。另外,香港7-Eleven亦积极参与公益事务,举办或赞助不同的慈善活动。
7-11便利店:用方便打动消费者
WWW.CHINA-B.C0M2009年03月04日
7-11之所以受到青睐,是因为其处处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为消费者着想。日本人善于经营,善于利用整合传播营销,将起源于美国的7-11,以独特的营销方式迅速在全球占领了市场。以至于现在,提到7-11的时候,没有人能想到会起源于美国。事实上,7-11起源于美国,发展成熟于日本,目前已成为全球第一连锁便利店巨头。据日本7-11网站介绍,截至2006年6月末,7-11在全球拥有30473家店铺,截至2006年8月末,在日本国内的总店铺数高达11466家,日本第二大便利店罗森的店铺数量也仅为8205家。仅在日本东京,7-11的数量就高达1488家。截止今年3月,日本国内的便利店总数为41645家,而日本7-11占据了近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