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区消费维权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维权工作法制化、专业化水平,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崇左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征集评选2022年度崇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活动,经研究审核,确定“大新县跃动健身有限公司未按合同履约引发群体投诉案”等10个案例为“2022年度崇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一、大新县跃动健身有限公司未按合同履约引发群体投诉案
案情简介: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接到多起投诉,称大新县跃动健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跃动健身公司)关门停业,已充值金额无法使用,涉及消费者人数众多。
案件评析:预付卡消费在服务领域广泛存在,但一些经营者夸大宣传诱导消费、办卡后扣款不明、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引发较多消费纠纷,甚至关门停业引发群体维权事件发生。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办理预付式消费应详细了解经营者情况,尽量选择规模大、经营状况较好、诚信度高的商家,理性消费,尽量避免办理大额度、服务期过长或明显超出合理优惠范围的预付费服务。
二、凭祥市黄某等人生产销售侵犯“同仁堂”安宫牛黄丸注册商标专用权假药案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28日,凭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工作时,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凭祥市一个商铺内,发现一批标示“同仁牛黄清心丸”“安宫牛黄丸”等信息的药品及外包装材料,且在现场发现有烫金机、脚踏通过式封口机等机器。
经查,当事人黄某等人,在该楼铺内从事无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制售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同仁堂”安宫牛黄丸,凭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现场查获各型号规格的“同仁堂”安宫牛黄丸、清心丸共11582枚,各种包装盒、说明书等共21万余张,涉案金额达784万元。该局通过调查、委托厂家进行真假鉴定,并送梧州药检所进行检验,最终确定上述商品是侵犯“同仁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涉嫌构成生产假药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凭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送凭祥市公安局,凭祥市公安局立案调查。
案件评析:本案通过执法人员敏锐的职业判断,并根据线索抽丝剥茧,挖掘出一个制售侵犯国内驰名商标“同仁堂”的假药大案,是市场监管系统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共同遏制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落实行刑衔接制度的典型案例,实现了1+1>2的联动效果,增强了“执法利剑”的震慑作用,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在此提醒消费者要到正规药店购买药品,并保留票据,依法维权。
三、大新县昌明乡良泮村村民使用杀虫剂致甘蔗减产消费投诉案
案情简介: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5日,接到昌明乡良泮村多名村民集体投诉,称购买了孟州沙隆达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在良泮村现场销售的“噻虫嗪”杀虫剂,共280包,施用于140亩甘蔗后出现枯黄、枯萎、减产的情况,对此销售方给予了补救措施,但成效不明显,群众多次与销售商协商赔偿,均无法达成一致。
案件评析:本案中经营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的规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农资时要注意仔细阅读产品说明,按照说明进行施用;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生产销售方要求赔偿,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
四、宁明县奢觅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收取消费者美容预付款而不履约引发群体投诉案
案情简介:从2022年3月到2022年7月,宁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接到15名消费者投诉,称宁明县奢觅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收取美容预付款但不提供美容服务还拒绝退款,涉诉金额达22691.80元。
五、扶绥县雅迪电动车销售部销售不符合国标和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案
案情简介:2022年5月,扶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扶绥县雅迪电动车销售部待售的规格型号为“TDR2436Z”、制造日期为“2021年5月6日”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日常监督抽查。2022年7月,扶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述商品的《检验报告》(№:J22-T00192),检验结果显示车速限值、整车质量、尺寸限值、车速提示音、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该局对上述商品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时,又在其经营场所内检查发现有三辆待售的违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经查,扶绥县雅迪电动车销售部为了赚取收益,经雅迪科技集团销售有限公司进购了两辆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用于销售,另购进三辆电动自行车对其座鞍、尾箱架进行加长改装并用于销售,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的规定。扶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扶绥县雅迪电动车销售部立即改正并对涉案的三辆改装过的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9500元。
案件评析:当前一些商家为了追求续航和速度,存在一些擅自增加电池容量或是非法改装电路等情况,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购买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远离“三无”或者非标、超标电动自行车。此类改装、拼装车辆不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将无法上牌和上路行驶。
六、龙州县欧派高端全屋定制不退定金案
案情简介:2022年7月30日,群众来电反映在龙州县独山路96号欧派高端全屋定制(龙州县衣柜店)购买了一个套餐(包含20平方的衣柜、沙发、茶几、落地脚垫、餐桌、椅子等十件物品),支付了一共10000元的预订金。在做衣柜时,被告知衣柜没有配抽屉,需额外加钱才能做,消费者认为不合理,与商家协商退定金,商家不同意。
八、江州区广西钜荣粤桂崇左名途分店车辆消费纠纷投诉案
案情简介:2022年5月11日接到消费者来电投诉,称在2022年5月3日江州区的车展上,预订了一辆汽车并缴纳了定金。5月5日消费者在前往广西钜荣粤桂崇左名途分店支付首付款尾款时,发现两个情况:一是当天收到南宁市4S店购车合同上的发票为105800元,而崇左名途分店购车合同上的价位为108800元,与实际价格不符;二是提车时行放礼炮的纸屑,因当天下雨,纸屑粘连车身,痕迹无法清理。消费者与工作人员协商处理后,发现车辆有打磨过的痕迹,工作人员又称可为其补车漆。消费者认为新车自己还未行驶过就出现需打磨、补车漆的情况,内心不能接受,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更换新车或者退款。
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12日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如下:赔偿投诉人3000元;由被投诉人负责修复车漆。
九、龙州县龙州为民诊所自制销售中药丸药品投诉案
案情简介:2022年2月25日,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龙州为民诊所私自制作并销售“三无”中药丸线索的函。
当事人配制中药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擅自配制制剂的违法行为。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配制的11枚药丸;罚款3000.00元。
十、天等县天裕烟酒店销售过期食品受到行政处罚并赔偿消费者损失案
案情简介:2022年4月29日,天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群众投诉在天等县天裕烟酒店购买了零食、面包、饼干,吃后感觉难受,发现面包已超过保质期。
经查,发现该店有4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在售,执法人员立即依法予以扣押,责令当事人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已售出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做好召回记录工作,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天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天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天等县天裕烟酒店处以以下行政处罚:没收上述4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2000.00元;商家给予消费者100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