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住区环境的综合营造2.1总体环境2.1.1环境景观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详细规划的要求。要从场地的基本条件、地形地貌、土质水文、气候条件、动植物生长状况和市政配套设施等方面分析设计的可行性和经济性。2.1.2依据住区的规模和建筑形态,从平面和空间两个方面入手,通过合理的用地配置,适宜的景观层次安排,必备的设施配套,达到公共空间与私密空间的优化,达到住区整体意境及风格塑造的和谐。2.1.3通过借景、组景、分景、添景多种手法,使住区内外环境协调。滨临城市河道的住区宜充分利用自然水资源,设置亲水景观;临近公园或其他类型景观资源的住区,应有意识地留设景观视线通廊,促成内外景观的交融;毗邻历史古迹保护区的住区应尊重历史景观,让珍贵的历史文脉溶于当今的景观设计元素中,使其具有鲜明的个性,并为保护区的开发建设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
2.2光环境
2.2.1住区休闲空间应争取良好的采光环境,有助于居民的户外活动;在气候炎热地区,需考虑足够的荫庇构筑物,以方便居民交往活动。2.2.2选择硬质、软质材料时需考虑对光的不同反射程度,并用以调节室外居住空间受光面与背光面的不同光线要求;住区小品设施设计时宜避免采用大面积的金属、玻璃等高反射性材料,减少住区光污染;户外活动场地布置时,其朝向需考虑减少眩光。2.2.3在满足基本照度要求的前提下,住区室外灯光设计应营造舒适、温和、安静、优雅的生活气氛,不宜盲目强调灯光亮度;光线充足的住区宜利用日光产生的光影变化来形成外部空间的独特景观。
4绿化种植景观
4.1居住区公共绿地设置居住区公共绿地设置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以及儿童游戏场和其他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并应符合下表规定。(表内“设置内容”可根据具体条件选用)
注:①居住区公共绿地至少有一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②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日照阴影范围之外。③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同时应满足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的要求。④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4.2公共绿地指标公共绿地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级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或组团)不少于1.5m2/人。4.3绿地率新区建设应≥30%;旧区改造宜≥25%;种植成活率≥98%。4.4院落组团绿地
其中: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S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S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
4.5.2绿化带最小宽度规定
4.5.3绿化植物与建筑物、构筑物最小间距的规定
4.5.4绿化植物与管线的最小间距
4.6道路交叉口植物布置规定
道路交叉口处种植树木时,必须留出非植树区,以保证行车安全视距,即在该视野范围内不应栽植高于1米的植物,而且不得妨碍交叉口路灯的照明,为交通安全创造良好条件。(见下表)
4.7植物配置
4.7.1植物配置的原则(1)适应绿化的功能要求,适应所在地区的气候、土壤条件和自然植被分布特点,选择抗病虫害强、易养护管理的植物,体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地域特点。(2)充分发挥植物的各种功能和观赏特点,合理配置,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生相结合,构成多层次的复合生态结构,达到人工配置的植物群落自然和谐。(3)植物品种的选择要在统一的基调上力求丰富多样。(4)要注重种植位置的选择,以免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其他设施的管理维护。4.7.2适用居住区种植的植物分为六类:乔木、灌木、藤本植物、草本植物、花卉及竹类。4.7.3植物配置按形式分为规则式和自由式,配置组合基本有如下几种:
4.8植物组合的空间效果
植物作为三维空间的实体,以各种方式交互形成多种空间效果,植物的高度和密度影响空间的塑造。(见下表)
4.9绿篱设置
4.9.1绿篱有组成边界、围合空间、分隔和遮挡场地的作用,也可作为雕塑小品的背景。4.9.2绿篱以行列式密植植物为主,分为整形绿篱和自然绿篱。整形绿篱常用生长缓慢、分枝点低、枝叶结构紧密的低矮灌乔木,适合人工修剪整形。自然绿篱选用植物体量则相对较高大。绿篱地上生长空间要求一般高度为0.5-1.6m,宽度为0.5-1.8m。4.9.3绿篱树的行距和株距
4.10宅旁绿化
4.14屋顶绿化
4.16古树名木保护
5.3道路及绿地最大坡度
5.4路面分类及适用场地
5.5路缘石及边沟
7硬质景观
7.2.4饮水器(饮泉)
7.4栏杆/扶手
7.4.1栏杆具有拦阻功能,也是分隔空间的一个重要构件。设计时应结合不同的使用场所,首先要充分考虑栏杆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其次要考虑栏杆的造型美,突出其功能性和装饰性。常用材料有铸铁、铝合金、不锈钢、木材、竹子、混凝土等。7.4.2栏杆大致分为以下3种:(1)矮栏杆,高度为30-40cm,不妨碍视线,多用于绿地边缘。也用于场地空间领域的划分。(2)高栏杆,高度在90cm左右,有较强的分隔与拦阻作用。(3)防护栏杆,高度在100-120cm以上,超过人的重心,以起防护围挡作用。一般设置在高台的边缘,可使人产生安全感。7.4.3扶手,设置在坡道、台阶两侧,高度为90cm左右,室外踏步级数超过了3级时必须设置扶手,以方便老人和残障人使用。供轮椅使用的坡道应设高度0.65m与0.85m两道扶手。7.5围栏/栅栏7.5.1围栏、栅栏具有限入、防护、分界等多种功能,立面构造多为栅状和网状、透空和半透空等几种形式。围栏一般采用铁制、钢制、木制、铝合金制、竹制等。栅栏竖杆的间距不应大于110mm。7.5.2围栏、栅栏设计高度
7.6挡土墙
7.6.1挡土墙的形式根据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经过结构设计确定。从结构形式分主要有重力式、半重力式、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从形态上分有直墙式和坡面式。7.6.2档土墙的外观质感由用材确定,直接影响到挡墙的景观效果。毛石和条石砌筑的挡土墙要注重砌缝的交错排列方式和宽度;预制混凝土预制块挡土墙应设计出图案效果;嵌草皮的坡面上需铺上一定厚度的种植土,并加入改善土壤保温性的材料,利于草根系的生长。7.6.3常见挡土墙技术要求及适用场地
7.6.4挡土墙必须设置排水孔,一般为3m2设一个直径75mm的排水孔,墙内宜敷设渗水管,防止墙体内存水。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必须设伸缩缝,配筋墙体每30m设一道无筋墙体每10m设一道。
7.7坡道7.7.1坡道是交通和绿化系统中重要的设计元素之一,直接影响到使用和感观效果。居住区道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8%;园路不应大于4%;自行车专用道路最大纵坡控制在5%以内;轮椅坡道一般为6%;最大不超过8.5%,并采用防滑路面;人行道纵坡不宜大于2.5%。7.7.2坡度的视觉感受与适用场所
7.7.3园路、人行道坡道宽一般为1.2m,但考虑到轮椅的通行,可设定为1.5m以上,有轮椅交错的地方其宽度应达到1.8m。
7.10入口造型
8.1.3驳岸
(1)驳岸是亲水景观中应重点处理的部位。驳岸与水线形成的连续景观线是否能与环境相协调,不但取决于驳岸与水面间的高差关系,还取决于驳岸的类型及用材的选择。驳岸类型列表如下:
(2)对居住区中的沿水驳岸(池岸),无论规模大小,无论是规则几何式驳岸(池岸)还是不规则驳岸(池岸),驳岸的高度,水的深浅设计都应满足人的亲水性要求,驳岸(池岸)尽可能贴近水面,以人手能触摸到水为最佳。亲水环境中的其他设施(如水上平台、汀步、栈桥、栏索等),也应以人与水体的尺度关系为基准进行设计。
8.2.3瀑布跌水
(1)瀑布按其跌落形式分为滑落式、阶梯式、幕布式、丝带式等多种,并模仿自然景观,采用天然石材或仿石材设置瀑布的背景和引导水的流向(如景石、分流石、承瀑石等),考虑到观赏效果,不宜采用平整饰面的白色花岗石作为落水墙体。为了确保瀑布沿墙体、山体平稳滑落,应对落水口处山石作卷边处理,或对墙面作坡面处理。(2)瀑布因其水量不同,会产生不同视觉、听觉效果,因此,落水口的水流量和落水高差的控制成为设计的关键参数,居住区内的人工瀑布落差宜在1m以下。(3)跌水是呈阶梯式的多级跌落瀑布,其梯级宽高比宜3∶2-1∶1之间,梯面宽度宜在0.3-1.0m之间。8.2.4溪流(1)溪流的形态应根据环境条件、水量、流速、水深、水面宽和所用材料进行合理的设计。溪流分可涉入式和不可涉入式两种。可涉入式溪流的水深应小于0.3m,以防止儿童溺水,同时水底应做防滑处理。可供儿童嬉水的溪流,应安装水循环和过滤装置。不可涉入式溪流宜种养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水生动植物,增强观赏性和趣味性。(2)溪流配以山石可充分展现其自然风格,石景在溪流中所起到的景观效果列表如下:
(3)溪流的坡度应根据地理条件及排水要求而定。普通溪流的坡度宜为0.5%,急流处为3%左右,缓流处不超过1%。溪流宽度宜在1-2m,水深一般为0.3-1m左右,超过0.4m时,应在溪流边采取防护措施(如石栏、木栏、矮墙等)。为了使居住区内环境景观在视觉上更为开阔,可适当增大宽度或使溪流蜿蜒曲折。溪流水岸宜采用散石和块石,并与水生或湿地植物的配置相结合,减少人工造景的痕迹。
8.4.3倒影池
9庇护性景观
9.1概念(1)庇护性景观构筑物是住区中重要的交往空间,是居民户外活动的集散点,既有开放性,又有遮蔽性。主要包括亭、廊、棚架、膜结构等。(2)庇护性景观构筑物应邻近居民主要步行活动路线布置,易于通达。并作为一个景观点在视觉效果上加以认真推敲,确定其体量大小。9.2亭9.2.1亭是供人休息、遮荫、避雨的建筑,个别属于纪念性建筑和标志性建筑。亭的形式、尺寸、色彩、题材等应与所在居住区景观相适应、协调。亭的高度宜在2.4-3m,宽度宜在2.4-3.6m,立柱间距宜在3m左右。木制凉亭应选用经过防腐处理的耐久性强的木材。9.2.2亭的形式和特点
9.3廊
11高视点景观
13景观绿化种植物分类选用表
13.1常见绿化树种分类表
13.2常用树木选用表
13.3常用草花选用表
参考文献
1、日本土木学会编《滨水景观设计》,孙逸增译,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版。
2、阿伦·布兰克(英)著《园林景观构造及细部设计》,罗福午、徐钟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10月版。3、丰田幸夫(日)著《风景建筑小品设计图集》,黎雪梅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年6月版。4、尼古拉斯·T·丹尼斯(美)、凯尔·D·布郎(美)著《景观设计师便携手册》,刘玉杰、吉庆萍、俞孔坚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10月。5、迈克尔·利·特尔伍德(英)著《景观细部图集》,李世芬、杨坤、徐毓译,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8月。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7、《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部分),计划出版社2003年3月。主编单位: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参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风景科学研究所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北京鑫禾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外建筑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编著:刘滨谊、孙克放、姚雪艳、何春晖、罗洁、田灵江、唐亮、刘骅、李朝俊、石有环、韩全、祖一铭、李浩杰、编审:沈建忠、梁小青、孙克放、田灵江、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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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主管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管理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