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河池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河池市烟草制品经营场所条件规定(草案)》进行公开听证,征询意见。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会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星期二)上午9时至11时在河池市宜州区烟草专卖局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河池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科科长主持,听证人由河池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担任,协助会议开展,书记员由河池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科员担任,现场记录会议情况。会议进行了全过程录音录像。参加听证会的有听证申请方代表3人,消费者代表5人,卷烟零售户代表5人,特邀代表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1人、市司法局人员1人、市教育局人员1人、市残疾人联合会人员1人、市大数据发展局人员1人,共计18人。
三、听证会程序
1.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并介绍参会代表组成情况;
3.宣读听证代表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4.听证申请方代表说明《规划(草案)》《条件规定(草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情况;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及听证申请方代表答辩;
6.听证申请方代表、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7.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理由
8.休会整理听证记录;
9.听证代表、听证申请方代表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10.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四、听证代表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
(一)《规划(草案)》中的卷烟零售点数量如何设定的。
(二)为什么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禁止设置卷烟零售点。
(三)新布局实施后,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禁止设置范围内已经取得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如何处理。
(四)加油站便利店能否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如何保证测量结果公平公正。
(六)建议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发〔2023〕9号)文件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规定有效期限。
五、听证会问题意见处理情况
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听证人逐一进行了解答,听证代表均表示理解和认可。
听证代表提出的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发〔2023〕9号)文件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规定有效期限的建议。经研讨认为,该建议合理可行,予以采纳。拟在规范性文件后规定有效期限,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延期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