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酒店常见涉税问题

餐饮酒店外卖收入的增值税税率是6%还是13%?

答复:餐饮企业的外卖收入应并入餐饮服务收入总额,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题二

餐饮酒店附设的门市部销售商品能否按餐饮收入6%的税率申报增值税?

答复:不可以,需要按照销售货物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建议企业将适用不同税率的收入分别按照相应税率开具发票并进行申报,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填写商品名称和税率。

问题三

顾客到酒店吃饭同时消费了烟酒饮料等,酒店给顾客开具发票的税率应是多少?

答复: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顾客烟酒饮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适用税率6%。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餐饮住宿服务业问题解答(2016-05-20):

问:以餐饮服务为主的纳税人,销售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属于哪种应税行为?

答: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题四

餐饮酒店报销员工出差报销的高铁票,进项税额能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答复:可以的。只要是属于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都可以享受15%的增值税加计抵减。

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问题五

餐饮酒店从来没有“未开票收入”,是否也会存在税务风险?

答复:对于餐饮行业来讲,由于客户一般是个人,若是申报的增值税未开票收入过低,容易出现异常。

建议据实申报未开票收入,若是确实每次消费均依法开具了餐饮发票,也可以没有未开票收入,即便出现税务异常,据实合理解释就行

问题六

餐饮酒店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里没有“会议服务“这一项,但却开具了“会议费”项目发票,是否属于虚开行为?

答复:开具发票应以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为依据,有时由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即使开具发票超出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不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如果餐饮酒店确实为客户提供了会议服务,即便是经营范围没有会议服务,也可以开具“会议费”项目发票,不属于虚开行为。

如果餐饮酒店没有为客户提供会务服务,却按照客户要求开具了“会议费”项目发票,则属于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

如果同时发生餐费和会议费,建议餐费开具普通发票,会议费单独开具专用发票;当然餐费和会议费也可以开具在同一份专用发票上分两行开具,但由于餐费不得抵扣,应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七

据说餐饮酒店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取得的3%税率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酒店可以抵扣9%,也就是低征高扣,是否可行?

答复:可以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现为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现为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问题八

餐饮酒店购买蔬菜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不一定,需要考虑上游是批发零售还是自产自销的。若是从专门批发销售蔬菜的公司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1、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

(四)纳税人在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3、财税【2012】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02所得税

问题九

餐饮酒店购入的食材因疫情产生损失,这些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第二十七条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以下简称“65号公告”)中的附件《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特定损失时,“需留存备查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的规定修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03印花税

问题十

餐饮酒店日常提供的餐饮服务是否需要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

答复:酒店提供的餐饮服务属于销售服务,不属于销售货物,不征收印花税。

(1)酒店购进原材料的环节需要按照购销合同计缴印花税;

(2)酒店单独对外销售酒水需要按照购销合同计缴印花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列《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明确,应税合同指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04税收优惠

问题十一

为什么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既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问题十二

我们酒店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能否享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答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THE END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防范外卖餐饮浪费规范营销行为指引》的通知《防范外卖餐饮浪费规范营销行为指引》已经2024年11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第28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指导从事外卖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参考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防范外卖餐饮浪费规范营销行为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卖商家营销行为,落实网络餐饮平台主体责任,http://hhhtsme.cn/Policy/policyDetail/13635
2.一个视频教你分清楚: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主题分类 其他政策法规库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有效性 有效 文章标题 一个视频教你分清楚: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 成文日期 2024-12-11 废止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回到顶部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管理 | 访问统计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网站标识码bm29360001 粤ICP备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cwj/zcfgk/qtzcfgk/202412/c7c561e403bb0046df08f2509c43566d.shtml
3.餐饮企业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为什么是混合销售你销售的货物啊,为什么它这个不是属于销售,不属于兼营行为,而是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呢。https://m.chinaacc.com/wenda/detail/xt/1691295
4.会计中,餐馆提供餐饮服务同时销售破,是否属于混合销售?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会计中,餐馆提供餐饮服务同时销售啤酒,是否属于混合销售?我的回答如下https://www.gaodun.com/ask/1568064.html
5.饭店给客人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属于混合销售吗?一、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二、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https://m.5scpa.com/knowledge/20738.html
6.下列各项中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的有()。下列各项中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的有( )。 A. 超市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提供送货服务 B. 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又销售烟酒 C. 建材商店在销售木质地板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D. 歌舞厅在提供娱乐服务的同时销售食品 题目标签:混合属于销售如何将EXCEL生成题库手机刷题 https://www.shuashuati.com/ti/663851f059854613b2c017640fef3b3e.html?fm=bdbds41b755d111c014fed7816af3fbd38053
7.2010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讲义及习题(14)经济师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1·单选题】(2008年)根据现行增值税的规定,下列混合销售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某建筑安装公司提供辅助材料为客户进行安装服务 B.某宾馆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饮料 C.批发企业销售货物并送货上门 D.电信部门销售http://3g.exam8.com/a/1453446
8.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视同销售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有()。 A.百货商店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又提供送货服务 B.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又销售烟酒 C.建材商店在销售木质地板的同时并提供安装服务 D.KTV在提供娱乐服务的同时销售酒水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进入题库练习 多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A.将https://m.ppkao.com/mip/tiku/shiti/8676082.html
9.初级会计资格: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必看题库知识点93、单项选择题 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一并征收营业税的是()。 A.贸易公司销售货物的同时负责安装 B.百货商店销售商品的同时负责运输 C.建筑公司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并实行分别核算 D.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酒水 点击查看答案 94、不定项选择 甲卷烟生产企业为http://www.91exam.org/exam/87-4537/4537446.html
10.(第5期)纳税基础与实务I超星尔雅学习通网课答案2、【单选题】把个人的经济资源转移到未来某个时期以便在未来得到满足的活动是( ) A、税收 B、投资 C、储蓄 D、消费 3、【单选题】国家征税的目的在于( )。 A、为实现国家职能而筹集资金 B、为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C、减少货币发行 D、减少纳税人的收入 http://changchun.ehqc.cn/show/50_32.html
1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有什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有( )。 A.商场销售外购空调的同时负责安装 B.歌舞厅提供娱乐的同时销售烟酒 C.照相馆提供照相的同时销售镜框 D.软件生产企业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 【参考答案】A,Dhttps://m.ha.huatu.com/2022/0403/2728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