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规划》显示,为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智能化水平,将在制造、农业、物流、金融、商务、家居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示范。
《规划》提出,在智能金融方面,建立金融大数据系统,提升金融多媒体数据处理与理解能力。创新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金融新业态。鼓励金融行业应用智能客服、智能监控等技术和装备。建立金融风险智能预警与防控系统。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谢平曾表示,在充足大数据和完备硬件设施的基础上,人工智能真正由技术驱动,将会颠覆现在以人为主的金融业,这是不可避免的。人工智能可以自动解决金融中存在的问题,取代人类在金融当中的作用,信用分析、风险控制、贷款审批、公司估值等工作将来都可能被人工智能所替代。
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也曾表示,人工智能的RegTech可以更好地识别与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FinTech的先进技术在金融领域里的运用,很容易形成金融风险与技术风险的叠加,一旦发生风险,将很有可能是系统性的。在这方面有可能人工智能更具有优势,人工智能有可能会更好地识别与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
今年以来,“一行三会”接连出手加码监管措施,积极处置存量,加速金融去杠杆,防范金融风险。多位专家表示,当前金融业发展的复杂程度和潜在风险不断加大,保障金融安全、避免系统性风险是第一要务,“一行三会”应通过提高金融监管的穿透力和加强监管协调来化解风险。
专家认为,从机构合并的角度看,无论是“大央行”方案还是“双峰监管”方案,现阶段都存在很大操作难度。因此,在分业监管框架下,可考虑先行设立横跨“一行三会”的数字金融监管机构。针对问题较突出的资产管理业务等,尽快出台统一管理意见,防止资管业务的监管套利和无序扩张。同时,稳步推进金融去杠杆,维护金融系统性安全。
监管升级力保金融安全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近日表示,当前风险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加强监管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保障金融安全最重要的就是消灭系统性风险。潜在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从宏观层面来看,信贷过度膨胀导致资金脱实向虚,资金量超越了实体经济的需要,房地产价格泡沫滋生;从微观层面来看,由于此前货币环境相对宽松,导致前几年大企业过度借贷、杠杆率过高,并引发了一系列不审慎的投资行为,随着当前市场利率水平上升,这部分风险可能加速暴露。另外,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在利率水平较低时发生的监管套利行为也会衍生为新的风险。现有银行资本水平下,银行表内外风险、杠杆扩张等问题或愈发凸显。
申万宏源宏观首席分析师李慧勇预计,在本次金融工作会议中,防风险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强金融风险的摸排和监测;二是着力控制增量,积极处置存量,控制杠杆率;三是加大对逃废债等金融违规行为的查处。
抑制过度创新下的泡沫
专家认为,近年来,中国金融创新发展成绩斐然,但不合理创新和无边界发展,也滋生了资产泡沫和监管套利。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表示,过去三年来,金融风险不停地在不同部门之间游走,如股票、债券、房地产、影子银行、外汇和数字金融等。
资管行业近年来快速壮大,其引发的监管套利、资金脱实向虚问题也日益严峻。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指出,业务创新促使跨行业、跨市场的资管产品不断涌现,在分业监管体制下,可能出现监管真空和盲区,不利于监管部门对整体风险的识别和把控。
温彬认为,未来针对资管行业的监管核心应是“限杠杆、限通道、限非标、限池子、限刚兑”等。对监管部门而言,统一资管业务监管标准有利于掌握资管机构的真实风险组合和资产配置情况;提升监管政策的执行力和监管效率,防止监管套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资金脱虚向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对资管机构而言,促其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业务,转变盈利模式,降低对“通道”的依赖,提升主动投资管理能力,防止资金空转,切实发挥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在曾刚看来,目前金融监管部门在抑制过度创新、防止监管套利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未来仍需针对风险比较突出的领域如资管行业等,出台风险防范措施:一方面是提升利率水平,压缩套利空间;另一方面要约束套利行为,提高套利成本。“更为重要的是,资管统一监管仍需明确其法律地位,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使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和嵌套可以更容易被监管部门所辨识。”
数字金融监管亟待完善
黄益平指出,数字金融平台有两个很重要的风险特征:一是参与人风险识别、承受能力较低;二是出现问题时风险传导速度非常快,行业跨度比较大,甚至在很多区域之间不断游走。即便是一个小的数字金融平台,一旦发生风险,可能就难以控制。
黄益平称,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必不可少,首先建议建立一个横跨“一行三会”的数字金融监管委员会;其次是对数字金融和对传统金融,要设置统一的监管标准,标准要明确。“中国政府目前也有一些尝试,比如沙盒计划(是指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实施监管机制创新,设立‘监管沙盒’)、创新中心等。我们可能也要开始学习识别系统重要性的机构,尝试一些监管办法,看能否像传统金融机构那样做一些压力测试,对资本金、流动性、业务的范围,做一些特殊的监管要求。”
7月13日,“江西·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专家论证会”在京举行。来自“一行三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高校院所及研究机构的多位专家和学者齐聚一堂展开头脑风暴,对《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进行论证。
江西省政府金融办主任胡伏云主持会议,并对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成立背景进行了介绍。2016年6月,江西省赣江新区获批,成为第18个国家级新区。2016年8月底,江西省即向国务院呈报请示,申请在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赣江新区管委会主任刘建洋对赣江新区的基本情况、发展优势、开发理念进行了介绍,从三个方面解释了赣江新区承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功能的原因,并对赣江新区在推进绿色金融改革现状中的弱点进行了开诚布公的剖析。他表示,绿色金融发展将助推赣江新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赣江新区在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与绿色金融结合方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存量产业与绿色发展方面等面临一定的挑战,需要持续的智力支持和专业意见。
在论证阶段,与会专家学者结合《实施细则》从战略定位、概念设定、规划理念、实现路径、标准制定、具体措施以及行文表述等多方面各抒己见,给予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对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发展建言献策。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高级研究员管涛建议,《实施细则》应符合地方政府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并引入国际性多边机构试点项目和产品。
亚投行政策策略高级顾问UweWixforth表示,对比不同的场景去明确绿色的具体定义,科学的分辨哪些属于绿色项目。按照具体的减排目标测算一定时期内绿色信贷的规模和绿色债券的融资需求。
大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姚余栋则建议要发展江西现有的金融优势,例如可以发挥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在江西绿色金融发展的龙头作用,大力发展直销银行。
赣江新区于2016年6月6日由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为中部地区第二个国家级新区。该区位于南昌市北部赣江之滨,规划面积46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5万,以构建“两廊一带四组团”为发展格局。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标志着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正式获得国家批复。
“在我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L’形经济走势已成为业界共识。在‘L’形经济增长中,我国不可避免地遇到了新的问题:扩张性货币政策难以避免地陷入‘流动性陷阱’中,M1与M2剪刀差逐步扩大,货币‘脱实向虚’现象比较严重。”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如是说。
在“2017中国大宗商品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举办期间,针对期货行业和现货大宗商品交易行业十分关心的问题,胡俞越接受了期货日报记者专访。
针对国内实体经济发展的情况,胡俞越建议,将发展重心转移到金融市场上,借助市场充裕的流动性,大力发展金融“软实力”,可通过金融“软实力”提升我国实体经济“硬实力”。软硬结合,促进我国经济“由量到质”的转变,进而促进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胡俞越进一步表示,期货市场与现货大宗商品市场有助于提升中国的“软实力”,进而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硬实力”。一方面,有助于期货与大宗商品市场的交易规则、制度设计与国际接轨,增加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期货与大宗商品市场的国际化有助于提升部分品种的价格代表性,提升相应品种的定价能力。这是最为重要的“软实力”之一。
谈到大宗商品定价权问题,胡俞越分析说,“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可谓是“一箭三雕”,即输出过剩产能、掌握沿线资源以及形成中国主导的贸易规则。这将从不同的路径全面提升中国大宗商品的定价能力和定价权。
由于大宗商品跌跌不休,现货企业的经营风险进一步凸显,胡俞越建议,企业风险管理、市值管理的需求极为迫切,场内市场品种单一,场外市场又面临着信息不对称、违约、流动性等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场内场外对接联通,期现结合来增强发展能力。
单独的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已然无法满足企业多样化的、个性化的需求。场内、场外对接联通,期现结合,可以衍生出丰富多彩的产品及多样化服务,满足现货企业的需求。不仅如此,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对接联通,还能有效满足现货企业多样化的需求,研发出多种多样的衍生产品,可以吸引国际投资者参与中国大宗商品衍生市场。
胡俞越表示,大宗商品的产业化、市场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更适合于电子化交易方式。国内应允许定位于现货市场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积极探索,鼓励创新。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有效整合市场资源,理顺商品流通秩序。建立各级各层市场之间的有机联系,期货市场向下延伸,现货市场向上提升,大力培育场外市场,形成期货与现货对接、场内与场外对接、线上与线下对接、商品与金融对接、境内与境外对接的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多种交易模式并存,这在互联时代可实现“弯道超车”。
最后,胡俞越强调,发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立足点是蓬勃发展的现货市场。在清理整顿工作背景下,交易场所未来发展一定要不忘初心,回归现货。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出发点是提升与服务现货市场,要远离赌场,回归现货市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更加有效的运行与周转。
对此,多位互联网金融机构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证实确实是延期了。“这延缓了行业的压力,对于不少平台而言是一次喘息的机会。”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坦言,但并不意味着各家平台可以放松合规步伐,业内不少平台合规和业务调整压力仍不小。一位北京的网贷平台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其平台仍按之前给的那些要求在进行整改,不敢放松。
互金整改延期至明年6月底
合规和业务调整压力仍不小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近日举行的第七届上海新金融年会暨第四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表示,四大行与BAT“结对子”,对于促进金融科技发展非常有利。同时,应看到金融科技对于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产生了一定影响。未来金融科技发展必须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同时把握好创新与监管的平衡。
金融和科技的融合发展由来已久,目前正在朝着移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更高阶段发展。现在很多新兴科技企业也进军金融业,并与金融业相互融合。
李东荣认为,在快速发展中,金融科技已对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产生潜在影响。从正向影响看,通过多元化的金融主体有效竞争,将有助于形成稳定的商业模式,增强金融系统的稳健性。金融科技能够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将更多的小微经济主体纳入到经济金融活动中,有助于降低风险的集中度。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应用,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
从负向影响看,金融科技提供跨市场、跨机构、跨地域的金融服务时,会使金融风险的传染性更强,波及面更广,或者说传播的速度更快。金融科技服务的众多长尾客户,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较弱,更容易产生“羊群效应”。金融科技主体依托网络效益、规模效益,更容易实现跨界混业经营,也可能产生一些不正当竞争和系统性风险问题。
因此,李东荣强调,需要把握好金融科技创新与风险监管的适度平衡。由于金融内生的脆弱性和外部规制的滞后性等原因,每一轮重大的金融创新在诞生之初,往往伴随着风险的快速累积。从金融业抑制创新风险规制的动态循环演进可以看出,金融创新和风险监管并不矛盾,两者之间必须形成适度平衡。在金融科技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要考虑借鉴“监管沙箱”、监管科技的理念,建立具有包容性的创新管理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应用试点、产品实验,让所有金融产品创新“走得动、行得通、坐得正”。另一方面通过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的并行互补,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的有机结合,建立金融科技风险全覆盖的长效监管机制,让监管部门对金融科技创新“看得到、穿得透、管得住”。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在9日举办的第七届上海新金融年会暨第四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表示,随着国内金融科技和金融机构科技化的迅速发展,需要培育“双支柱”的科技监管(RegTech)体系。
孙国峰认为,和国外不同,中国的RegTech发展有其独特之处。
中国金融市场比较大,发展速度快,拥有跨行业、跨市场的新产品与创新。这些创新也隐含着一些金融风险。为了应对这些金融风险,需要加强金融监管。但金融监管的人力成本越来越高。面对庞大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数据,单纯靠人力进行监管,恐怕难以满足监管的需要。所以,在中国,RegTech不仅可以用来监管Fintech(金融科技)的发展,还可以满足监管当局对金融风险进行识别、防范和划界能力的提升。
在中国,金融监管是最具有包容性的。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不一定有足够的动力去研发RegTech技术,所以在中国推动RegTech的发展,可能更主要靠监管当局来推动。
在中国如何发展RegTech?孙国峰提出了自己的发展思路。首先,完善金融监管的双支柱体系——微观功能监管要和宏观审慎监管相结合。
在宏观层面,要完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金融机构如果都采取人工智能、自主学习的方式管理风险,一方面微观的金融风险可能增强,另外也可能导致顺周期行为。如果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瞬间都采取同质行动,比如一个负面冲击来以后,同时收缩授信额度,那对金融业就是一个非常大的冲击。所以从这个角度说,要通过宏观审慎的监管,采取逆周期的操作,避免顺周期的风险。
关于对北京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涉及企业(第三批)进行风险提示的通告
在此郑重提醒,参与交易的广大投资人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审慎入市、风险自担,坚决抵制各类违法金融行为。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涉及企业名单(第三批)
北京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附:北京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涉及企业名单(第三批)
北京海德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军建商贸有限公司
中青华融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大得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标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金艮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北京领航天下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海纳财富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北京联合融丰石油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西都石油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文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证金财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严禁增量,化解存量
《通知》显示,2012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明确各类交易场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等要求,然而一些互联网平台明知上述要求,仍然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将权益拆分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或以“大拆小”“团购”“分期”等各种方式变相突破200人限制。
《通知》表示,存在的问题还有:一些产品无固定期限、资金和资产无法对应,存在资金池问题;一些产品未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甚至将高风险资产进行包装粉饰,向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资者出售,一旦信用风险爆发,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通知》对此提出五点措施:
一是各地整治办会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辖内互联网平台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同时,互联网平台须积极配合各类交易场所,妥善化解存量违法违规业务。
“侨兴债”模式仍盛行
去年年底,“侨兴债”的私募产品通过蚂蚁招财宝拆分发售,通过拆分,这些私募债被兜售给了风险承受能力不对等的不合格投资者。具体而言,本金10亿元的侨兴债被分拆成14期“企业贷”,然后通过抵押变现功能,再包装成“个人贷”,拆分卖给投资者,金额最少的投资者才投资了不足千元,而私募投资的起步是100万元。3亿元私募债逾期违约之后,引起了轩然大波。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玩法不仅仅招财宝有,BATJ(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互联网巨头几乎家家都曾经有过,此外还有众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效仿。
去年8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对P2P网贷进行“限额管理”,曾经动静不大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开始活跃。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作为信息中介和交易场所,开始承接P2P平台的“大单”作为底层资产,并将其拆分成小额资产转让给个人,包括很多不合格投资者,从而达到私募债“公募化”的效果。事实上,各地的金交所、金交中心、股交所、股交中心私募债、定向融资、股权质押、ABS等非标资产非常盛行,P2P借道融资早就不是新鲜事。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报告指出,稳妥推进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发展,积极准备原油期货上市,继续推进其他期货新品种上市。积极发展国债期货市场,丰富投资者结构,夯实健全反映市场化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丰富ETF期权品种,继续推进股指期权上市准备。
报告说,2017年,要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坚持服务供给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方向,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基础性制度,推动金融市场规范发展,促进金融市场在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到证券期货业,要把防控风险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思路,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强化监管问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不断提高证券期货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报告指出,促进证券期货业市场主体合规稳健发展,严格落实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风控指标监管规则,促进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业务发展与风控能力相匹配。推动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在场外市场的创新和探索,稳步开展“保险+期货”等期现结合的业务试点。持续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拓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渠道,推进境外上市行政审批备案制改革和H股“全流通”试点工作。放宽QFII、RQFII市场准入,扩大投资范围,有序扩大与香港互联互通投资标的,稳步推进沪伦通,吸引境外机构投资者多渠道参与资本市场。
报告还指出,规范发展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督促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进行整改规范,加大对涉嫌违法经营的交易场所及经营机构的处罚力度,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地方各类交易场所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引导其牢固树立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防止投机炒作。
6月30日上午,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新闻办等部门联合召开“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出席发布会并介绍了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大意义、重要定位和发展特色。毛伟明表示,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定位于金融改革创新的“试验田”、金融产业发展的“强引擎”、绿色金融体系的“示范区”、金融对外开放的“主窗口”。建设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对于带动和促进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不仅能有效辐射和带动长江经济带及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还有利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和扩大开放。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胡伏云在会上介绍,建设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包括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建设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等八项主要任务。胡伏云表示,江西将统筹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支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发展、鼓励金融创新;对入驻赣江新区的金融机构按规定给予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支持区内金融机构与欧美、港澳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金融业务较为成熟的金融机构加强业务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依法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绿色项目投资。建立绿色信贷考核补偿机制,赣江新区绿色信贷不良贷款率不高于区域内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不良贷款率水平。
金融科技这一概念自2016年起大受追捧,不过,由于金融科技并非单一业态,对于应用领域的创新和业务边界并未完全摸清,当下业界对“金融科技”尚未形成统一、明确的定义。
关于定义:法律层面尚难以定义
《报告》认为,法律层面定义“金融科技”的难度较大,但指出金融科技无外乎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旨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改善用户体验、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点评:金融科技作为新兴概念或行业因为涉及业务边界界定与行为监管,其概念的阐述或定义的明确:一方面其需要行业对其进行探索;另一方面,其内涵很大程度上仍有待于监管层定义。金融科技在业务层面渗透率的加快,也会带来监管层面的跟进,一是研究,厘清其逻辑与脉络;二是为监管铺垫。
全球市场格局中的中国市场地位
《报告》引用KPMH等数据报告指出,2016年中国带动了亚洲替代北美成为全球金融科技投资第一目的地。2016年前9个月,中国金融科技公司获得融资占全球金融科技公司融资总额的份额超过50%,中国也在2016年首次超过美国位列全球第一。分地域来看,中国金融科技企业在2016年获得了77亿美元的融资;美国为62亿美元;英国为7.83亿美元;其他国家或地区则均不满1亿美元。
零壹数据统计的中国金融科技市场融资比重更大,在2016年全球504笔投融资交易中,281笔发生在中国,占比56%,在全年1135亿元融资总额中,中国更是独占875亿元,占比77%。
点评:英国之所以网络在线借贷、互联网众筹等为“替代性金融”,是因为其市场地位决定的,也因为其传统金融机构服务较为完善,美国金融市场也与此类同;整体来看,中国新金融市场征信体系、数据生态等基础设施的不完善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在过去几年的监管红利期,产生的巨大服务缺口给金融科技提供了机会;中国的金融科技市场因为市场需求满足了大量空白,金融消费者对新兴金融服务的接纳,催生金融科技的爆发式增长。另一方面,因为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中国依然很难短时内形成有效的行业壁垒,许多金融科技企业不得不承受着基础设施不完善所带来的障碍。中国金融科技市场的布局和发展,必将与欧美成熟的市场靠拢。
商业模式应用:9大金融领域和3大底层技术的结合
点评:报告对金融科技的分类与银监会监管人士上述论述趋同,这种概括性,利于统观金融科技不同商业模式应用的界限和趋势。由于金融科技浪潮尚处于初期阶段,与传统金融体系相比,规模仍然较小,其能否从根本上改变金融业务模式,还有待观察,一是金融科技创新本身所存在的高风险性、强关联性和内在脆弱性等特点;二是技术创新有助于扩大金融服务渠道、提高经营效率,但代替不了金融的基本功能。
监管:如何避免“小而被忽视”发展成“大而不能倒”?
英国、新加坡等国家把金融科技创新风险局限在"监管沙盘"内,美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金融科技无明确规定,但对可能使消费者受益的创新性金融产品,美国采取宽松的"无异议函"政策,以降低创新企业面临的监管不确定性,鼓励创新。对于如何在金融科技领域研制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报告》认为,从国家战略层面出发,建议以"互信包容、合作共赢"的理念,构建我国金融科技生态体系。
针对金融科技技术存在的风险,《报告》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提出了风险防范建议。
1)大数据方面,《报告》认为,金融科技运营主体应构建大数据与大数据金融活动相互影响的大数据金融生态系统。加强对系统内不法行为的规制;引入信用系统、评级系统等。
4)区块链技术方面,一是立足于微观层面的风险点防控,防止网络攻击、隐私泄露等。二是立足于宏观层面的系统内部监管,构建安全的监管体系,对区块链系统的物理网络和主机进行保护,并对数据安全、应用系统安全、密钥安全进行防护。整体提升区块链系统安全性能。
点评:如果以上述四大分类来看,1)中国在互联网和移动支付领域优势明显,在监管面临的挑战也比较清晰,重点在于客户的保护、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资金和网络的安全性等;2)网络融资方面,当前监管框架已经基本成型,已形成机构监管和行为监管脉络;3)智能金融理财服务方面,其可借鉴的政策与标准在欧美国家,他们对于这类公司已形成同样监管标准,特别在产品信息披露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4)挑战较大的在于区块链技术,该技术在发展和应用过程中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和技术挑战。
总结监管层此前的发声来看,国内金融科技的监管,既要体现传统金融监管的继承性和延续性,又要体现互联网时代的适应性和包容性。既给金融科技创新提供必要的空间,也要避免从“小而被忽视”发展成“大而不能倒”。
没必要对大宗市场发展抱有悲观情绪
2017年第一季度,我国经济运行实现了良好开局,GDP同比增长6.9%,但经济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矛盾仍较为突出。在大宗商品领域,表现出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行业必须要转变发展方式
总体来说,未来五到十年,我国大宗商品发展的基本格局是:需求进入平稳期,产业进入调整期,企业进入转型期。在新形势下,我国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轨道,大宗商品市场规模增速也出现了适度的回落,市场的发展不能再依靠过去的规模扩张模式。大宗商品流通业突破发展瓶颈,必须要转变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效率效益”,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近几年的发展情况来看,企业的转型升级和模式创新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二是智慧供应链。供应链协同创新是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从国内外发展趋势来看,供应链大规模整合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最新趋势,供应链的整合能力和效率已成为衡量企业、产业是否处于优势地位,乃至一国经济全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2016年以来,特别是今年,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平台和服务企业发展迅猛。围绕着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交付等全过程的企业间协同,大宗商品的供应链已由产业供应链发展到跨产业和跨区域的平台供应链,并正在形成新的跨行业、跨产业和跨国界的大宗商品平台生态圈。
四是跨境电商。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6.7万亿元,已成为我国外贸的新增长点。其中B2B占比高达88.7%,占据绝对优势。跨境电商平台的数量已超过5000家,企业超过20万家。
产业需要一批富有创新精神企业家
在政策层面,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和“互联网+”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也给大宗商品流通业带来了重大发展契机。2016年,国家发布的内贸“十三五”规划,也明确指出要推动我国从流通大国向流通强国转变,要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有序发展平台经济,促进流通集约化发展。尽管我国大宗市场的转型升级还面临许多的困难和挑战。但总体来看,在这个转型过程中,流通业不是被弱化了,而是在经历一个由大到强的发展过程,以新的发展方式,创造新的价值,新的贸易机会和新的发展空间。开放、包容、普惠、共享是时代发展的主旋律,创新是社会进步的源动力,中国大宗商品流通产业需要涌现出一批富有创新精神的杰出企业家。
今天,我们邀请了政府有关领导、著名经济学家、行业专家和企业家代表,在这里共同回顾中国大宗商品过去一年的发展历程,聚焦当前发展战略,探索未来发展路径,希望能促进大宗商品流通方式的创新,引领中国产业经济的未来发展。张家港市作为新兴港口工业城市,秉承改革开放的理念,发扬开拓创新的精神,也涌现出了一批如沙钢、长江国际、物润船联以及张家港化工等优秀的大宗商品现代流通代表性企业,服务于全国乃至全球。中物联作为中国唯一一家面向物流与采购行业综合性社团组织,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发挥行业和专业优势,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为我国大宗商品行业的创新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6月20日下午,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日报社承办的,重点推介和总结交流江西“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等工作经验的全国“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现场交流会在南昌举行。中宣部副部长鲁炜,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赵力平致辞。省领导冯桃莲、李贻煌、郑小燕、葛晓燕等出席。
在现场交流会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江西日报社社长王晖、江西银行董事长陈晓明分别从法院、媒体、银行三个方面,系统总结了打造“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等工作经验。2015年12月4日,第二届国家宪法日当天,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日报社主管主办,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江西日报社中国江西网携手18家金融机构联合打造的“法媒银”平台上线,在全国首创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主题的,法院、媒体、金融机构三方联动的打击“老赖”新模式,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进程中,为社会的诚信建设和江西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在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中,有6324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或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或作出还款承诺,执行标的额高达5.06亿元,自动履约率高达18.6%。“法媒银平台”的成功折射出了新型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影响力、传播力。经过两年的精心打造,如今的“法媒银平台”已实现了公开曝光、公众查询、联合惩戒、新闻报道、举报老赖、请您监督、悬赏公告、司法拍卖、终本案件库、大数据展示等十大功能。20日下午,所有与会嘉宾除进行现场经验交流外,并现场公布江西省第二批失信被执人名单。
2017陆家嘴论坛20日在上海开幕,本次论坛主题为“全球视野下的金融改革与稳健发展”。在此次论坛上,“一行三会”传递出一个共同的声音:金融业改革开放的决心不能动摇。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发表主旨演讲称,金融服务业是竞争性服务业,受益于对外开放,还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全球经济危机告诉大家,要防金融危机,首先要保证金融机构的健康性,高杠杆、低资本、不良贷款等现象均不得宽容,而不开放、不竞争往往纵容了低标准。为此,金融服务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性服务业的属性已十分清晰。”他说。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认为,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既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防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证监会将继续坚定推进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稳步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以及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
姜洋表示,中国证监会将继续保持监管定力,改进监管方式,继续把依法从严监管推向深入。一是继续引导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回归本原,专注主业;二是切实加强市场法制建设,从制度上解决违法成本偏低、执法手段不足、执法威慑力不足等问题;三是紧紧依托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监管信息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政策共同协调,把握好节奏和力度,避免政策碰头叠加,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关于深化改革,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指出,各个监管部门应具有充分的监管资源和手段有效实施监管,要最大限度地防止监管真空和重叠,要完善金融法规、严格依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金融业务活动,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金融债务和金融诈骗犯罪行为,以完善的金融法制和有效的金融监管来维护金融的安全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王兆星认为,要通过深化改革,通过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从而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激发金融创新与发展的新的动力和活力,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由于金融业具有较强的顺周期性,经济进入调整和下行期,以及经济进行结构调整过程中,前期所积累的一些金融风险就会不断的暴露,同时也会出现一些新的风险,甚至会出现各种金融风险的叠加,给金融安全稳定带来了潜在的威胁。所以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和有效地加以防范。”王兆星补充道。
为打好深化改革攻坚战,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从五个方面改革保险监管,有效防控风险。一是价格监管改革,要更大发挥市场在产品定价中的作用。二是资本监管改革,穿透透明监管、严查虚假注资和增资。三是稽查体制改革,统筹全系统力量向稽查系统,提升发现问题和风险的能力。四是风险处置改革,把防控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五是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解决恐慌问题。
黄洪坦言,当前保险业也存在不少突出的问题。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恰恰是改革没有到位所造成的。比如资本不实的问题,导致偿付能力失真,就与市场准入退出和资本穿透监管不到位有关,违法违规运用资金的问题就与管住后端的改革没有跟上有关。保险产品的问题就与发展理念的改革、深化没有跟上有关。要真正解决这些问题,只有靠进一步深化保险业的改革。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权益类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9日
河南省权益类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易场所,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由省政府批准的,从事产权、股权、债权、矿业权、林权、水权、排污权、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品权益、金融资产权益等权益交易的交易场所,包括外省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但不包括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也不包括由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
第三条省政府金融办作为全省交易场所的统筹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二)做好交易场所设立和变更等事项的审查、备案工作。
(三)督促各省级行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全省交易场所日常监管、统计监测工作。
(五)会同工商、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对交易场所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
(六)省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各行业管理部门依照职责指导本行业交易场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管理政策规定,并积极配合省政府金融办做好本行业交易场所日常监管工作。
交易场所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以下简称所在地政府)负责辖区内交易场所的设立申请、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省属企事业单位发起设立的交易场所的设立申请、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农村产权、文化产权、国有产权、碳排放权等领域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五条新设交易场所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
新设交易场所名称中不含“交易所”字样的,须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报省政府批准后,方可从事权益交易。
(一)办理程序。
1.交易场所主发起人应当向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请;省有关单位发起设立交易场所的,交易场所主发起人应当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出具初审意见和风险处置承诺函报省政府,省政府批转省政府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并提出意见。
3.省政府根据省政府金融办审查意见出具同意设立交易场所的批复文件。
(二)初审须提交的材料。
1.设立申请书。包括拟设立交易场所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具有符合规定的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服务设施。
2.设立交易场所的可行性报告。包括设立交易场所的目的、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交易品种设计分析、同业状况及市场前景分析、风险防控能力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及交易信息系统安全稳定性分析等。
3.交易场所章程草案。
4.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交易模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6.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包括简历、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交易场所的管理制度。包括合格投资人制度、交易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会员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及风险防控制度等。
8.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交易场所主发起人向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请;省有关单位发起设立交易场所的,应当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出具初审意见和风险处置承诺函报省政府,省政府批转省政府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并提出意见。
4.省政府根据省政府金融办审查意见出具批复文件。
5.交易场所主发起人凭省政府批复文件到工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二)须提交的材料。
1.开展权益交易申请书。包括交易场所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具有符合规定的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服务设施。
3.交易场所章程。
6.交易场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情况。包括简历、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
9.出具跟工商部门签署的书面承诺的复印件。
(一)调整经营范围。
(二)变更交易规则、新增或变更交易品种。
(三)设立分支机构。
(四)分立或者合并。
(一)变更注册资本。
(二)变更名称、住所、组织形式。
(三)变更股权结构。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
(五)本省交易场所撤销异地分支机构。
(六)异地交易场所撤销本省分支机构。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注销。
(九)变更保证金第三方存管银行。
交易场所因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关闭的,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资人,并制定了结业务、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的预案,报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同时抄报省政府金融办。
交易场所因破产而终止的,应当依法实施破产清算并发布破产公告,及时报行业管理部门,并抄报省政府金融办。
第十二条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确有必要设立的,须按以下要求进行设立:
(一)本省交易场所在省内、省外设立分支机构,按照新设交易场所程序报省政府批准。
(二)省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持所在地省级政府批准文件,按照新设交易场所程序报省政府批准。
第三章业务规定
(二)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本办法所称的“集中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但协议转让、依法进行的拍卖不在此列。
(三)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化交易单位”是指将股权以外的其他权益设定最小交易单位,并以最小交易单位或其整数倍进行交易。本办法所称的“持续挂牌交易”是指在买入后五个交易日内挂牌卖出同一交易品种或在卖出后五个交易日内挂牌买入同一交易品种。
(四)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任何权益在其存续期间,无论在发行还是转让环节,其实际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以信托、委托代理等方式代持的,按实际持有人数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化合约”是指除价格、数量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的合约。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为违反上述规定的交易场所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产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
第十五条严禁交易场所有下列侵害投资人利益的行为:
(一)采取任何方式挪用、拆借、截留、侵吞投资人交易资金或资产。
(二)参与本市场交易。
(三)影响、操纵市场价格或对投资人影响、操纵市场价格未采取风险处置措施。
(四)泄漏内幕消息。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交易降低风险管理要求或提供特殊便利。
(六)虚设账户。
(七)虚拟资金交易。
(八)利用投资人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交易无关或有损投资人利益的活动。
(九)使用投资人交易资金或资产设立抵押、质押。
(十)侵害投资人利益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交易场所应当制定合格投资人管理制度。交易场所应当对投资人做好风险提示工作,确保投资人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
第十七条交易场所应当妥善管理客户资金,选择所在地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与存管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并报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交易场所应当建立严格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披露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交易场所应当对会员、代理商、经纪商等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则。交易场所应当定期对会员、代理商、经纪商等遵守交易场所管理规则的情况进行检查。
交易场所会员单位、代理机构及各类中介机构不得对交易、结算、交易产品上市或交易标的物交割设置不合理的条件、进行虚假宣传、诱骗投资者参与交易、代客交易或代客理财。
第二十二条交易场所应当妥善保存各种交易记录、结算数据、交收资料等原始凭证,保管期限不少于二十年。
第四章监督管理
(一)省科技厅负责科技资源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
(二)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
(三)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开展矿业权转让业务的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
(四)省环保厅负责排污权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
(五)省水利厅负责水权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
(六)省文化厅负责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
(七)省林业厅负责林权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
(八)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产权、股权、债权、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
第二十四条行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查阅、复制文件和资料、查看实物、谈话及询问等方式对交易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交易场所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六条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加强对交易场所经营行为的约束、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二)公安、审计、税务、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加强与省政府金融办、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
(三)人民银行、证监、银监、保监等部门督促各金融机构,切实发挥对交易场所资金存管托管、支付结算的监督作用;规范与交易场所的业务合作,严禁为非法交易场所提供系统接入、开户及结算服务;配合做好交易场所监管的检查取证等工作。
第五章风险防范和处置
行业管理部门分工协作,是指行业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本行业交易场所风险防范、处置工作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等工作机制,协同做好投资人举报受理登记、调查核实等工作。
(一)提示风险、对交易场所高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
(二)违法违规行为逾期未改的,对名称中含“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行业管理部门报省政府批准后,依法取消违规交易品种、责令停业整顿;对名称中不含“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行业管理部门会同金融、证监、工商等部门对其进行查处并依法取消违规交易品种、责令停业整顿。
第三十条省政府金融办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对交易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一)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交易场所的有关犯罪活动。
(三)审计部门负责查处交易场所有章不循、违反财务制度等行为。
(四)税务部门负责查处交易场所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五)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对已查处的违法违规交易场所的互联网站进行处置。
(六)涉及人行、证监、银监、保监等部门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或商请其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解释。各行业管理部门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本行业交易场所监管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放管服改革究竟“革”什么?听听总理怎么说
李克强:把不该有的权力坚决拦在清单之外
李克强总理13日在“放管服”会议上说,国务院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制定出台,并向社会公开,把不该有的权力坚决拦在清单之外。今年还要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压缩负面清单事项,为明年全面实施创造条件。
李克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
李克强: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李克强总理13日在“放管服”会议上强调,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这是打造公平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监管是政府的法定职责,无论综合部门还是监管部门都有责任,也都有手段。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切实做到权责一致。
对这四类“烦民”的证明和手续,总理要求“一律取消”
李克强总理13日在放管服会议上说,今年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烦扰群众的证明和手续摸清情况有力作为,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李克强总理13日在“放管服”会议上明确要求,今年内要基本完成国务院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年底前要拿出国务院部门互联互通的系统名单和共享信息目录、实现连接,明年6月底前实现国务院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国家共享平台。
总理为督查工作“立新规”:更多直接听取人民群众呼声
李克强总理13日在放管服会议上说,要以强有力的督查问责促进改革落实。屋漏在上,知之在下,督查不能光听汇报,要更多直接听取人民群众呼声,从中了解真实情况、找到症结和痛点,“动真格”整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李克强:用法治为放管服改革“护航”
时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正在大刀阔斧地推进。与此同时,规范统一清理整顿中的司法标准,适时对政府文件一些争议性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对各类交易场所监管顶层设计的呼声也不绝于耳。
众所周知,这些年的交易场所清理整顿,都是依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的“国办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两个文件(下称38、37号文)进行的。毫无疑问,当时38、37号文的出台时机以及精神是完全正确的
当下,大宗商品贸易和传统商业电商化特征越来越明显,中国也面临争取全球大宗商品定价中心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如何消除市场对清理整顿的疑虑和恐惧,厘清监管与执法标准,促进期现市场发挥各自优势,构建完善的商品市场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更好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成为摆在监管层和行业面前的急迫问题。
[1]关于“去标准化”的争论
38、37号文的出台,对当时各类交易场所诸多乱象的治理,无疑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而从实践来看,各类交易场所不减反增,各种乱象与风险愈发滋生蔓延,文件初衷与执行效果出现了背离。
38、37号文指出当时市场面临的问题是:“一些交易场所未经批准违法开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有的交易场所管理不规范,存在严重投机和价格操纵行为;个别交易场所股东直接参与买卖,甚至发生管理人员侵吞客户资金、经营者卷款逃跑等问题。”显然,文件切中了要害。但如何严惩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却开出了这样的“药方”:“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如今仍按这个“药方”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几乎要“一刀切”,业界恐慌可想而知
对此,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认为:“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标准化合约是期货市场特点,但不是期货市场的专利。”标准化是各行各业发展的趋势。以广西糖网为例,在“两个文件”出台前的2009年,全国80%以上的糖厂和经销商通过广西糖网完成食糖品种的标准化交收,并将食糖流通周期缩短了6天,吨糖购销成本降低了15元,每年为企业减少数亿元的购销费用。因此,业界认为,商品标准化、标准化合约不是区分现货和期货的标准,也不是违法乱纪的必然条件。治理金融风险与“去标准化”,不能生硬联系在一起。
[2]关于“集中竞价”的争论
集中竞价(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是互联网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并不是金融工具的本质。38、37号文明确规定,除期货交易外,其他任何交易场所不得采用这一方式进行交易。对此,有专家认为,交易场所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是“集中竞价”信息技术造成的,如果不能连续交易,那就不是交易场所,而是纯粹的电子商务平台了。
从国际市场发展经验来看,标准化、集中化、电子化、金融化源自于企业经营的实际需求,是时代进步的必然趋势。评判市场创新的是非,应从商品市场服务商品流通的本质出发,以其是否真正有利于提高商品流通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与库存、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为依据,并非交易场所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就一定给市场增加风险,危害社会。
[3]关于市场割裂的问题
去年5月,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第十三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说:“中国现在正面对‘一生一次’的机会,成为全球大宗商品定价中心。”“我国建设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心面临千载难逢的良好机遇,全世界没有另外一个大国具备这样的良好机遇,抓不住这个机遇就要犯历史性的错误。”
期货与现货两个市场,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现货市场是期货市场运行与发展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期货市场能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的发展。38、37号文的一些内容把期货和现货两个市场割裂开来,不准现货交易场所搞标准化交易,仓单不一样两个市场就不能互换。
而期货、现货两个市场不能向上、向下发展形成一个期现结合的、高效的联动机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必打折扣。
目前,现货大宗商品市场和期货市场自身的局限,已影响到两个市场的做大做强,培育和完善现货商品交易市场对促进期货市场的发展非常有必要。如何打通期货和现货市场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期货与现货、场内与场外的互联互通,亟须自上而下共同推进问题的解决。
目前市场反映的期现结合问题,主要是市场仍不能满足企业风险管理的多元需求,期货标准化产品无法对应现货市场多样性和分散型交易特点,仓单交易、定价服务、统一结算、衍生品定价遭遇瓶颈……另外,国家层面在全力推进自贸区建设,自贸区内的交易场所应是开放的,若按照38、37号文来管理,不仅内部受到束缚,外部更无法延展,不能与国际市场接轨,无法为供给侧改革助力。
[4]关于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38、37号文是投资维权者常持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同类案件判决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困扰着司法机关、律师、交易平台、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成了我国司法制度和监管制度的尴尬之一。如上海发生的投资者与某交易中心的经济纠纷处理,出现了公安机关认为不是刑事案件,法院认为某交易中心及其会员单位采用了38号文禁止的标准化合约交易,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又如,南京市某法院在审理同一性质的案件时,不认为单纯的标准化合约交易涉嫌刑事犯罪,并指出,某交易中心的交易模式尽管具有38号文所指的标准化合约交易的特征,但没有法律规定该模式予以禁止,而判交易中心胜诉。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刘黎明把审理交易场所的法律文书放到网上,表达不安:同案不同判,损害了法院和法官形象,给审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当事人某一方面主张未得到其预期的满足时,就倾向性地认为裁判不公,进而延伸性地推断存在徇私枉法的行为,因而不断上访、闹访、投诉、缠诉,不仅影响到了司法形象,也给审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削弱了司法的公信力。
同案不同判,一方面有悖于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灼伤大众的法治信仰;另一方面,也损害了两份文件的权威性与严肃性。期货日报曾刊发过身为大学教授、交易所老总和律师的杨波博士《如何正确理解38号、37号文件关于商品交易的禁止性规定》一文,用两个版的篇幅,试图向公众诠释清楚这两个文件在执行和实践层面的疑虑和困惑。
还有一种现象也需引起重视。近几年,少数所谓的“维权律师”和“维权公司”,把38、37号文当成了致富的敲门砖,左右通吃。一些“投资者”在一些交易平台建A、B仓,以亏了钱的仓找碴儿,把38、37号文当成了“维权武器”,野蛮维权甚至围攻交易平台和政府部门,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这也造成了部分平台及投资者在利益没有得以体现时,对两份文件及司法判决颇有微词。
[5]抑制市场乱象急需顶层设计
世界金融发展的历史充分说明,满足社会需求是金融创新的动能,但金融行业也是风险聚集之地。因此,在金融业发展过程中有一个永恒的话题,即“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如何监管又不制约交易平台的创新,业界提出了不少建议。
其一,可运用区块链技术护航创新与监管。
区块链技术已经成熟,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性,能为监管机构对市场进行监管提供极大便利。所有交易数据由系统自行见证记录,无需数据采集,无需企业上报,在免去监管成本的同时也保证了数据源的准确性。
即便只是区块链技术增信这一简单功能,只要运用得当,就可以为市场带来巨大的进步。如果能够保证交易中的每个环节都是真实、准确、可追溯、可查证、不可伪造的,那么市场的公信力将会有一个质的飞跃,无论对市场发展还是市场监管都是好事。这对于提高交易效率,提升中国在国际大宗商品交易领域的话语权,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其二,尽快建立中国版的“监管沙盒”。
目前,我们迫切需要既能解决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制约,又能控制风险的双赢制度设计。这方面,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于2015年11月首创的里程碑式“监管沙盒”,可资镜鉴。
所谓“监管沙盒”,本质上是一个监管试验区,由主管机构专门创造出隔离开的安全试验空间。在这个空间内,金融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监管者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严防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合理地放宽监管规定,减少金融创新的规则障碍,从而实现金融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的双赢局面。
其三,急需建立统一的结算制度。
目前,除期货、证券等交易平台外,国内众多区域性、行业性的交易场所缺乏统一的强制性结算规定,可能导致客户资金被挪用、侵占,同时也会导致交易平台与交易商合谋操纵市场的现象时有发生。纵观国外、国内交易平台,统一结算制度是市场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也可以说是所有交易平台安全运行、风险防控的“牛鼻子”。因此,国内急需建立强制性的结算制度,加强监管。目前,我国已经成立了多家区域性、行业性的结算平台,实行强制的统一清算机制是大势所趋。
其四,成立统一的监管主体。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新出现的各类交易场所骤增。由于我们缺少对这些新生事物的认识,更缺少可资借鉴的管理经验,五六年前出台的38、37号文,显然预测不到新型交易平台的交易品种、交易模式带来的法理冲突与监管空白,“没人管、没法管”一度成了交易场所不得不面对的尴尬现实。
例如,近一两年突然涌现的大数据交易所、数字交易中心如何监管,成为公众关心的问题。事实是,我们还没有对数据、数字交易中的各种信息进行清晰界定,可能出现大数据、数字交易中的泄露、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等行为。
还有,比如各地的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线上、线下业务跨度大,难以明确单一监管主体。有的金融交易场所系第三方中介角色,有的系第四方登记备案角色,有的服务范围有区域限制,有的不存在区域限制。跨地域经营问题不解决,就会出现政策套利的情形,把原本那些跨地域通过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发行私募债的企业推向交易平台,进而使风险大量堆积在交易平台。此外,这些交易平台的类资产证券化品种的归口管理也是一个问题。
统一有效监管的缺失,导致一些交易平台活在灰色地带,造成了既百花齐放又鱼龙混杂的局面。针对这样的困局,成立一个类似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的超级监管机构,或许是可行选择。
其五,抓住“咽喉”倒逼交易场所守规矩。
治理交易场所乱象丛生还得抓问题的关键,疏堵结合,并加大对责任主体的追责处罚。一些服务各类交易场所的软件供应商,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由于竞争激烈,往往唯利是图,为没有政府批文的交易场所的疯狂泛滥提供技术支持;或听命于有批文的交易所,为没有报备、超范围经营的业务和品种进行“无土栽培”。再如,没有卡住银行结算支付这个“咽喉”。银行不准给没有省级批文的交易所、不准给有省级批文但没有报备的品种和交易模式的交易场所提供银行接口和服务,违者一定要加大追责处罚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乱象,倒逼交易场所守规经营。其六,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一家交易市场乱不乱,有什么小动作,瞒不过行业。充分调动行业的自律与监管作用,有时比政府监管还有效。
[6]呼唤新法促进经济发展
汽车问世的时候,人们对之又爱又怕。1865年,为防止汽车“危及公共安全”,英国议会通过的《机动车法案》规定:每辆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由3人开,其中一人必须步行在车前50米外并不断摇动一面红旗开道,且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4英里。这个以马车时代的思维方式制定的机动车监管法案,结果是扼杀了英国成为汽车大国的机会,被后人称为“红旗法案”。
我国电商兴起的时候,因网店出现假冒伪劣商品,一度有人呼吁“灭了它”。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49号令,加强了监管,不过却保留了最重要的自由口子:任何自然人在网上提交真实身份,就可以从事网上经营活动。这项规定在当时可谓石破天惊,却成就了我国的电商传奇。2017年3月19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报道是这样点评的: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新实体经济正在迅速崛起,集团去年合计纳税238亿元,带动平台纳税至少2000亿元,相当于4000家大型商场的销售体量,创造了超过3000万个就业机会。
时代在前进,技术在进步。加强顶层设计统筹,适时对一些制约市场发展的文件、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不要使它成为“红旗法案”,对推进我国的各类交易市场的法治建设和经济长远发展意义重大。
新理念,新发展,新动能。6月8日,第十六届赣港经贸合作活动的“重头戏”——赣港经贸投资合作交流会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梁敬国代表特区政府致辞,香港贸易发展局总裁方舜文代表广大港商致辞。中联办副主任杨健出席,省政协副主席胡幼桃主持。
主旨演讲中,刘奇说,在美丽的香港举办此次赣港经贸合作活动,目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精神,借助香港“超级联系人”的作用,促进江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地实现开放发展。
刘奇充满激情地用具有江西鲜明地域特色的“杜鹃红”“青花蓝”“香樟绿”“马蹄金”四种颜色来推介江西。他说,这一切既是历史的荣耀,也是我们闪亮的地方名片和今天发展的宝贵资源。
刘奇说,江西拥有国家级赣江新区等“平台红利”,“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政策红利”,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三角的共同腹地等“区位红利”。希望赣港推动两地企业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六大经济走廊建设,为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拓展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推动两地金融合作,为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推动两地加强人才合作交流,为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提供智力支持,不断拓展两地合作发展新空间,共同为全国发展大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香港荣利集团、华润集团、思科公司负责人作了演讲。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银发〔2017〕115号)(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三五”金融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规划》强调,以支撑建设现代金融体系为目标,坚持需求引领、创新驱动、统筹协调、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重点标准研制和实施。
《规划》确立了“十三五”金融业标准化的发展目标。金融业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10项以上,推动3个以上金融业社会团体发布团体标准;金融业标准水平明显提高,科学性、有效性和实用性显著增强;金融业标准实施效果显著增强,新发布的重点金融业国家标准开展质量及效益评估的比例达到50%以上;金融业标准化机制更加完善,对金融业科学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主导研制金融业国际标准取得实质性突破。
《规划》围绕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实施、宣贯、国际标准化提出了金融业标准化工作的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建立新型金融业标准体系,全面覆盖金融产品与服务、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统计、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等领域;二是强化金融业标准实施,发挥政府、行业协会、认证机构、企业等各方面的作用;三是建立金融业标准监督评估体系,分类监督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实施;四是持续推进金融国际标准化,在移动金融服务、非银行支付、数字货币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口专家派出力度,争取主导1-2项国际标准研制。
《规划》立足目前金融业发展中迫切需要多部门协同的领域,针对标准制定、衔接配套以及实施等问题提出了5项重点工程,包括:金融风险防控标准化工程、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工程、金融标准认证体系建设工程和金融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此外,《规划》从强化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支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人才培养、发挥基层行业主管部门主管能动性等五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强调强化各部门、各领域之间的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大投入,健全完善激励机制等。
为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5月5日在福建古田召开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培训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近日,我省召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推进会,省政府金融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人行南昌中支、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各设区市金融办(局)、江西省联交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省内各交易场所等部门和机构负责同志30余人到场参会。
会议听取了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人行南昌中支、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各设区市金融办(局)“回头看”工作中期进展情况以及景德镇陶瓷交易所、中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抚州市海峡交易所、南昌文化产权交易中心4家交易场所“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学习传达了5月5日在福建古田召开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培训会精神,并就全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回头看”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
2017年6月2日,上海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协会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规范发展大宗商品市场”的倡议书》的通知,为落实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的精神,认真配合上海市金融办做好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上海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协会制定了《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规范发展大宗商品市场”的倡议书》。该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规范发展大宗商品市场”的倡议书》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落实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的精神,认真配合上海市金融办做好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上海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协会制定了《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规范发展大宗商品市场”的倡议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
请各会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上海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协会
2017年6月2日
附件:
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规范发展大宗商品市场”的倡议书
为落实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的精神,认真配合做好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上海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协会倡议:
一、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发展合法合规的大宗商品交易模式,发挥示范效应,培育一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进一步推动大宗商品市场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二、坚决抵制诱导无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交易、欺诈误导投资人、通过分散式柜台交易开展非法期货活动、操纵市场价格、非法公开发行收益权、通过“微盘”交易聚众赌博等违法违规现象,拒绝与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交易场所合作或向其提供服务。
四、切实做好投资人教育工作,多方式、多渠道向投资人提示参与大宗商品市场的风险,提高投资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五、充分利用专业优势,规范有序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并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向监管部门献计献策,在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道路上稳步改革和创新,促进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健康发展和良性竞争。
四川拟规定,原则上不重复批设同类别交易场所,不在县级设立交易场所,推动现有交易场所按类别有序整合,原则上一个类别一家。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正在向市民征求意见。
本办法所称的交易场所,是指省政府批准的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交易的交易场所。设立地方交易场所应报省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设立交易场所和分支机构以及提供交易平台服务。新设的交易场所,在名称中应当使用“交易所”或“交易中心”字样。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省政府批准前,应取得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的书面反馈意见。
根据办法,新设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权益类交易场所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均应于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且开业时实缴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实缴资本应为货币出资。同时,交易场所的单一出资人及其关联方的出资比例不超过50%,交易场所出资人应为企业法人,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交易场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经济、金融等领域管理经验;交易场所名称与上线品种要名实相符,不得随意变更。交易场所注册地、实际经营地、服务器所在地应保持一致。
根据草案代拟稿,省内交易场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附件:北京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涉及企业名单(第二批)
北京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小组办公室2017年5月27日
附:北京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涉及企业名单(第二批)
北京聚金汇银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北京私享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北京融金汇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北京银资石油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金泽万家石油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银天下石油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易投石油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日鑫月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润泰仁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浩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东巽恒益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贵德嘉禾(北京)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于5月25日在上海召开。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论坛上着重讲述了如何通过市场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称将加快推动原油期货上市工作、继续推进股指期权上市准备、积极研究推进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
方星海指出,从总体上看,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势头良好,市场功能不断提升,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期货市场的运行质量,较之实体经济风险管理的需求还有许多不足。从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看,我国期货市场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产业参与不够充分,市场功能有待提升。目前,我国规模以上企业有50多万家,但我国期货市场的产业客户仅有2万余户,大量企业尚未直接参与期货市场。2016年,我国期货市场持仓金额与GDP的比值约为1%,而美国为70%,我国期货市场持仓金额约为美国的千分之八。我国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能力远逊于发达市场,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巨大。而豆粕和白糖期权上市以来,日均成交分别为1.8万手和0.69万手,约为期货合约成交量的2.4%和2.49%;期权日均持仓6.06万手和2.77万手,约为期货合约的4.02%和5.16%,尚处于细心呵护的培育阶段,市场功能发挥还需假以时日。
二是多数品种存在近月合约不活跃,活跃合约不连续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和部分工业品期货活跃月份集中在三个月份,而且在临近交割月份基本处于不活跃状态,价格不连续。这给连续生产经营的企业开展套期保值操作带来较大的风险和交易成本。特别是对一些上下游企业直接利用期货价格进行基差贸易形成很大障碍。分析来看,活跃合约不连续主要缘于近月合约不活跃,而近月合约不活跃的根源在于期现货市场衔接不顺畅。这里有品种自身现货市场属性的原因,更有期货市场业务制度与现货市场不匹配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对风险管理的需求越发迫切,活跃合约不连续已明显影响到期货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
三是市场价格波动率较大,部分品种流动性较差,价格多次出现短时大幅波动。近年来,受国际市场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影响,在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深化的大环境下,国内大宗商品期货价格波动率上升,市场运行风险显著增加。各交易所在扩大期货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后,以停板价收市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全市场主要商品期货短时大幅共振的情况。市场资金在大类资产之间快速转移,板块轮动的特征明显,流动性风险与外部冲击风险并存。此外,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市场总体流动性还不深,个别合约因错单或止损交易等原因,盘中一度触及停板。波动率大的市场不利于实体企业管理风险。
(一)加快市场培育,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与专业机构的纽带作用,促进期现货市场更好衔接
我国期货市场基础还较薄弱。许多现货市场发育不够,这仍是制约期货市场发展的一个客观事实。大量有风险管理需求的上下游企业还没有参与期货市场。这既有期货市场培育不够充分的原因,也有这些企业缺乏资金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原因。如何令这些企业实现人不进场而风险管理需求进场,就需要我们积极推动市场模式的创新,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机构为上下游企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的风险管理服务,并将由此汇聚的市场风险通过期货交易进行有效对冲。
以农产品为例,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有效地促进了现货生产和交易水平的提高。从农户角度而言,由于有了价格保险,种植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从而稳定了种植面积,促进了农户增产增收。从保险公司角度而言,由于其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签订了场外期权协议,实现了价格风险的转移,也乐意积极为农户承保。而对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而言,其可以通过参与期货交易对冲价格风险,充分发挥自身的风险管理优势而实现盈利。三方利益通过合理的风险转移机制得到了较好平衡。
(二)积极推出更多产品和交易模式,丰富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管理功能
目前证监会正加快推动原油期货上市工作,棉纱、纸浆上市已在积极准备当中,生猪、苹果、红枣等服务“三农“和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新品种上市也在研究推进。在豆粕、白糖期权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将逐步扩大商品期权品种,继续推进股指期权上市准备。
同时,还要抓紧完善现有交易机制。在金融期权和豆粕、白糖期权上已经引入了做市商机制。实践证明,专业做市商机构在缺乏流动性的期货品种上发挥了良好效果,市场流动性有了很大改善。目前各交易所正加紧研究在不活跃的期货合约上采用做市商交易制度,保证市场具备适当的流动性与稳定性,避免出现盘中价格瞬时异动。
(三)进一步优化市场参与者结构,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内期货市场
国债期货自2013年上市以来,市场运行平稳,功能逐步显现。在2016年12月债市大幅波动、信用债卖出困难时期,国债期货作为债市风险管理工具,对维护我国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国债期货参与者主要是证券公司与基金公司,商业银行作为国债市场的主体尚未参与,国债期货价格的权威性还不够强,市场流动性也还不够深,还不能全面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从国际市场看,商业银行是国债期货市场最重要的参与者,我们正积极与有关部门研究推进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以满足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需要,保障我国金融市场安全平稳发展。
(四)持续强化市场监管,确保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市场公平有序是市场功能有效发挥和效率不断提升的基础。证监会近期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一线监管职能的指导意见》,修订了《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强化了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增加了监控中心对实控账户和资管产品集中统一穿透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了期货公司风险管控与客户管理责任。积极倡导和推动业务创新,但绝不允许利用创新来规避监管,以创新之名,行自我服务、钱生钱之实,导致资产泡沫累积,徒增金融体系风险。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始终保持零容忍,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的工作部署,现将山西省第一批涉嫌违反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的企业以及已关停的微盘交易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涉嫌违规企业名单:
山西国盛有色金属交易中心
天津白银谷矿产资源经营山西分公司
山西万利通商贸有限公司
山西聚英贤国际酒业交易中心
已关停微盘交易机构名单:
瑞凝云微盘
金德大宗掌上财富
创富平台之家
山西运营平台
金德微交易8538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牢记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风险须自担。
山西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办公室
5月21日,全省“防范非法集资、普及金融知识、维护金融稳定”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秋水广场举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出席活动并观摩指导。
毛伟明一边观看一边提问,详细了解各银行宣传情况,并强调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增强了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压缩了非法集资生存空间。但非法集资形式日趋隐蔽,手段不断翻新,识别难度日益加大,各银行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发挥基层网点的优势,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的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省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为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省处非办将每年5月定为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组织动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集中开展宣传。此外,省处非办还布置了八项宣传工作任务,开展日常宣传,形成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机制。经过多年来持续深入宣传教育和综合治理,我省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连续两年下降,形势有所好转。
省政府副秘书长王亚联、省政府金融办主任胡伏云、江西银监局副巡视员李洪、南昌市政府副市长凌卫陪同出席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立法参与度,促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确保立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省金融工作局代省政府起草的《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网上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6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方式:
1、信函请寄至: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交处邮编:610016
1.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
2.《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起草说明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5月9日
附件1:
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
第三章交易场所经营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交易场所及其业务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交易场所不包括由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不包括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也不包括工商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有“现货市场”“现货交易”“现货电子交易”“商品交易市场”等内容的商品现货市场。第四十九条监管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监管细则和指引。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依法设立的交易场所,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按照本办法进行规范。附件2:
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起草说明
2017年5月5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交流会在福建召开。会议认真学习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马凯副总理近日对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所作的专门批示,通报“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各地工作经验,重申“回头看”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各地政府分类处置违法违规交易场所,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全国一盘棋,守土有责,既要“回头看”,又要“扎实干”,对交易场所分类处置,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规范的切实规范,该整合的限期整合,该转型的及时转型,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交易。对于“微盘”交易平台、严重违法违规的交易场所、违法违规且拒不整改的交易场所、未取得省级人民政府批文的非法交易场所要下决心取缔关闭。
会议指出,各地区应坚持稳妥操作,避免处置不当引发新的风险。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密切监测,系统排查,准确预判,做到胸中有数,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要针对各类交易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清理整顿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风险隐患逐一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处置和维稳工作预案,稳步操作,保质保量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任务。
会议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标本兼治,建立交易场所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各地区要以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为标尺,尽快推动交易场所按类别有序整合,原则上一个类别保留一家;要从严审批交易场所,“回头看”期间不得再批设或变相设立新的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结束后,按照原则上一个类别一家的要求,不应再批设新的同类别交易场所。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切实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交易场所监管规则,实施严格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业务指导,各方共同努力,逐步推动交易场所走上规范健康发展道路。
【第132号令】《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32号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已经2017年4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区域性股权市场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除区域性股权市场外,地方其他各类交易场所不得组织证券发行和转让活动。
第五条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对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风险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承担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制定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
第六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对市场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场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和处置督导。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合作及信息共享机制。
第七条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负责组织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活动,对市场参与者进行自律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运营机构不得超过一家。
第八条运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开展业务活动所必需的营业场所、业务设施、营运资金、专业人员;
(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可以参股、控股运营机构。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情形,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间的,不得担任运营机构的负责人。
第二章证券发行与转让
第十条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三)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二)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具体的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办法;
(三)本公司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情形;
第十二条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不得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除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之外的其他证券。
第十三条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证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单只证券持有人数量累计不得超过200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应当具有较强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依法经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依法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等金融机构依法管理的投资性计划;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备案的私募基金;
(四)依法设立且净资产不低于一定指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四条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证券,不得通过拆分、代持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一)以理财产品、合伙企业等形式汇集多个投资者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证券的;
(二)将单只证券分期发行的。
理财产品、合伙企业等投资者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通过互联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拟转让证券数量和价格等有关证券发行或者转让信息的,属于前款规定的公开或者变相公开方式;但符合下列条件的除外:
(一)通过运营机构的信息系统等网络平台向在本市场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发布证券发行或者转让信息;
第十六条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转让证券的企业(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七条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证券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
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限制:
(一)证券发行人、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证券发行人、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行、挂牌前已持有股权的股东认购或者受让本发行人、挂牌公司证券;
(三)因继承、赠与、司法裁决、企业并购等非交易行为获得证券。
第十九条运营机构依法对证券发行、挂牌转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在发行、挂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运营机构应当在每个交易日发布证券挂牌转让的最新价格行情。
第二十一条证券发行人、挂牌公司及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其他参与者应当按照规定和协议约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运营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披露网络平台,供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第二十二条证券发行人应当披露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并在发生可能对已发行证券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事件时,披露临时报告。
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并在发生可能对证券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事件时,披露临时报告。
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年度报告应当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治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业务概况、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可能对证券发行或者转让具有较大影响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账户管理与登记结算
第二十三条投资者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买卖证券,应当向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可以直接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也可以委托参与本市场的证券公司代为办理。
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为其开立证券账户。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还应当在为其开立证券账户前,通过书面或者电子形式向其揭示风险,并要求其确认。
本办法施行前已开立证券账户但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的投资者,不得认购和受让证券;已经认购或者受让证券的,只能继续持有或者卖出。
第二十四条投资者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内买卖证券的资金,应当专户存放在商业银行或者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投资者资金。
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投资者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内买卖证券资金的管理细则,明确投资者资金的动用情形、划转路径和有关各方的职责。
运营机构应当每日监测投资者资金的变动情况,发现异常情形及时处理并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二十五条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登记结算业务,应当由运营机构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登记结算机构办理。
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内发行、转让的证券,应当在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集中存管和登记。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应当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的结果,确认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事实,提供证券持有人登记资料。
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结算的原始凭证及有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第二十六条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证券账户开立、变更、注销和证券登记、结算,保证证券持有人名册和登记过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有序进行。
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不得挪用投资者的证券。
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证券账户对接机制,将区域性股权市场证券账户纳入到资本市场统一证券账户体系。
第四章中介服务
第二十八条运营机构可以自行或者组织有关中介机构开展下列业务活动:
(一)为参与本市场的企业提供改制辅导、管理培训、管理咨询、财务顾问服务;
(二)为证券的非公开发行组织合格投资者进行路演推介或者其他促成投融资需求对接的活动;
(三)为合格投资者提供企业研究报告和尽职调查信息;
(四)为在本市场开户的合格投资者买卖证券提供居间介绍服务;
(五)与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开展业务合作,支持其为参与本市场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九条运营机构开展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业务活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运营机构与市场参与者、不同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一)为参与本市场的企业提供服务的,应当采取业务隔离措施,避免与投资者的利益冲突;
(二)为合格投资者提供企业研究报告和尽职调查信息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的原则,不得提供证券投资建议,不得提供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
(三)为合格投资者买卖证券提供居间介绍服务的,应当公平对待买卖双方,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四)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披露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区域性股权市场应当作为地方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为地方人民政府市场化运用贴息、投资等资金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第三十一条区域性股权市场可以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业务、产品、运营模式和服务方式创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
区域性股权市场可以按照规定为中小微企业信息展示提供服务。
第三十二条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为其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外企业证券的发行、转让或者登记存管提供服务。
第三十三条区域性股权市场可以与证券期货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合作机制。但是,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运营机构,可以开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推荐业务试点。
第五章市场自律
第三十四条运营机构应当负责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以及信息安全的管理,保证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信息系统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技术管理规范,并通过中国证监会组织的合规性、安全性评估;未通过评估的,应当限期整改。
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信息技术管理规范,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运营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应当将证券交易、登记、结算等信息系统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监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运营机构应当自每个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区域性股权市场有关信息;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区域性股权市场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事件的,应当立即报告。
运营机构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指标、格式、统计方法应当规范、统一,具体办法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运营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制定的业务操作细则和自律管理规则,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的监管细则等规定,并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十七条运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者的违法行为及违反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运营机构应当畅通投诉渠道,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运营机构应当对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采取有关处置措施,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第三十九条运营机构可以以特别会员方式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和服务。
中国证券业协会督促引导证券公司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投融资活动提供优质高效低廉服务。鼓励证券公司为区域性股权市场提供业务、技术等支持。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实施现场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运营机构或者区域性股权市场有关参与者的办公场所或者营业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运营机构或者区域性股权市场有关参与者的负责人、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做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电子设备予以封存;
(四)检查运营机构或者区域性股权市场有关参与者的信息系统,复制有关数据资料;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措施。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对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四十一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四十二条运营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区域性股权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更换有关责任人员。
第四十三条运营机构或者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督管理措施;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具体实施细则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运营机构从业人员或者其他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第四十五条对运营机构或者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者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第四十六条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发现违反本办法行为的线索,应当移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处理。
第四十七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未按照规定对违反本办法行为进行查处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予以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四十八条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条件进行审慎评估,加强监管培训,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地方监管能力与市场发展状况相适应。
第四十九条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安全规范运行情况、风险管理能力等进行监测评估。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组织证券发行和转让活动,或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擅自组织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活动的,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规定予以清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运营机构应当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诚信档案,并按照规定提供诚信信息的查询和公示。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其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融资或者转让提供服务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证监会公告〔2012〕20号)同时废止。
近日,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主持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高度肯定了今年以来经济工作取得的成绩,科学分析了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全面部署了下一阶段经济工作的总体任务,对于当前认清形势、明确方向、落实责任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总书记在政治局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把金融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深入分析了当前金融业发展总体态势,深刻指出了当前我国在推进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明确清晰地强调了金融工作指导思想,全盘统筹地安排部署了新形势下维护金融安全的六项重点任务。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分析透彻、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和指导性,为进一步提升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银监会系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金融安全的根本遵循和主要方向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金融安全的决策部署和各项任务上来。要按照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及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得到深化,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会议号召,全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各项任务的落实,促进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近日上海银监局召开2017年一季度上海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会。会议强调,上海银行业要严格落实银监会系列文件要求,对“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等违法违规行为及各类金融乱象进行严格自查、整改和问责,落实“三个责任”,确保专项治理等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整治同业业务,加强交叉金融业务管控,做实穿透管理,不得对新开展的同业投资业务进行多层嵌套。要根据基础资产性质,准确计量风险,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
三是防范外部风险向银行业传染。加强与交易对手业务合作的风险排查,严格开展资质审核和尽职调查,防止外部机构业务违规和经营不当行为给银行自身带来风险传染。
四是保持案防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操作风险管控,重视制度建设与执行,进一步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强化基础和基层“两基”管理。
江西省交易市场协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大会定于2017年5月19日在南昌市泰耐克国际大酒店召开,诚挚邀请您参会。会议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主题
江西省交易市场协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大会
二、参会人员
1.江西省金融办、省民政厅领导;
2.全省已完成批准筹建或开业的交易场所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1.选举协会第一届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和监事单位;
2.通过《江西省交易市场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签署《行业自律公约》;
3.江西省金融办、省民政厅领导讲话。
会议地点:南昌市泰耐克国际大酒店二楼海顿厅(南昌红谷滩新区新府路28号)
酒店联系人:王经理13177775440
五、其他事项
2.会议提供当日自助午餐,如果您需要住宿请自行安排;
3.联系方式:高艳玲0791-8380656215707947381
江西省交易市场协会筹备组
2017年4月25日
非法集资风险大排查将启动
4月25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
这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加强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中国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就化解银行体系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就资本市场发展与风险管理,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就回归风险保障、强化保险监督、守住维护金融安全底线谈了认识和体会。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听取了他们的发言,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对金融工作和金融安全发表了讲话。我们认为讲话释放出了八大重要信号。
信号一:明确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将金融安全提升到治国理政高度
习近平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必须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维护金融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扎扎实实把金融工作做好。
信号二:把脉金融业发展形势,中国已成重要的世界金融大国
习近平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定要把金融搞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金融工作和金融安全始终是高度重视的,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金融成为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反复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把住了发展大势。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金融体系、金融市场、金融监管和调控体系日益完善,金融机构实力大大增强,我国已成为重要的世界金融大国。
信号三:重视金融危机外溢性和国际金融风险点
习近平强调,准确判断风险隐患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总体看,我国金融形势是良好的,金融风险是可控的。同时,在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因素综合影响下,我国金融发展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金融危机外溢性突显,国际金融风险点仍然不少。一些国家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整形成的风险外溢效应,有可能对我国金融安全形成外部冲击。对存在的金融风险点,我们一定要胸中有数,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未雨绸缪,密切监测,准确预判,有效防范,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
信号四:对外国有益经验借鉴要结合国情,不能照搬照抄
习近平指出,维护金融安全,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做好金融工作基础上,着力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监管,科学防范风险,强化安全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金融业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发展金融业需要学习借鉴外国有益经验,但必须立足国情,从我国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我国金融发展特点和规律,不能照抄照搬。
信号五:金融改革深化可期,金融监管将更加重视“统筹”,形成监管合力
习近平就维护金融安全提出6项任务。与金融改革和监管有关的是任务的前两项:一是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体系,推进金融业公司治理改革,强化审慎合规经营理念,推动金融机构切实承担起风险管理责任,完善市场规则,健全市场化、法治化违约处置机制。二是加强金融监管,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确保金融系统良性运转,确保管理部门把住重点环节,确保风险防控耳聪目明,形成金融发展和监管强大合力,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
信号六:金融市场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点会被全面摸查
而与金融风险点有关的是提到的第三项任务:采取措施处置风险点,着力控制增量,积极处置存量,打击逃废债行为,控制好杠杆率,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重点针对金融市场和互联网金融开展全面摸排和查处。
信号七:金融发展要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再者是关乎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即第四项任务: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积极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加强信贷政策指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资金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信号八: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
近日,股市及现货电子盘行情低迷,多支品种一路下跌,部分品种再创新低。面对此种境况,市场很多人将原因归咎于监管太过严厉。
政府喉舌、权威媒体发声:监管是为了更好地发展
现货交易市场不可或缺虽有问题但“瑕不掩瑜”
人民网《清理整顿+长效监管,激发现货交易发展“永动力”》一文中,明确表达了一个观点:现货交易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现货市场的发展历史来看,传统的现货市场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现货交易场所实现了交易电子化、信息化,解决了现货商品交易过程中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问题。
当前虽有部分交易场平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瑕不掩瑜”,行业中有很多优秀的交易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纽带作用。因此监管层希望通过清理整顿使行业达到“优胜劣汰”,激励行业改革和创新,并不是要否定现货交易的发展。
现货行业正从“无法无天”迈入“有法有天”
人民网在此文中用了一个词形容监管前现货交易市场形状——“无法无天”。所谓“无法”就是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清理整顿的38号文件是主要在清理整顿,不能成为规范性的文件,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无天”就是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38号文件也只是责成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只是作为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牵头单位,而不是监管部门。
上层传递积极信号业内人士当拾起信心
由于此次监管的“严格”性特点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市场的恐慌情绪,邮币卡行业也有部分人士因为监管风声过紧而衍生出了“看空”情绪。此次人民网的发声,明示现货市场的不可或缺性也是在给行业传递“利好”信号。市场发展需要“稳中求进”,稳就是要严格监管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重点打击市场乱象。从而优化市场服务结构,使资本市场在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道路上稳步改革。
因此,行业各方人士应当拾起信心。监管层清理整顿目的是使行业达到“优胜劣汰”,激励行业改革和创新,并不是要否定现货交易的发展。因为只有规范的市场,才能吸引更多资金进场,激发市场活力,更加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政治局25日召开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加强监管协调,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大惩处违规违法行为工作力度。
从要求“抑制资产泡沫”到提出“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注重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再到强调“加强监管协调”,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去年7月以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已4次表态。与此同时,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今年2月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则强调,防控金融风险,要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强化统筹协调能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为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监管层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将工作重点从发展转向监管。”申万宏源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25日在研报中表示,2016年以来,一行三会频繁发文,对票据、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保险资管和银行理财等机构出台多项监管政策。
银监会不到一月连发六文
“在这样的背景下,监管部门监管的强度进一步加大。”李慧勇表示,近期银监会出台了多份银行业监管文件,重点对同业和委外进行检查,这些规定的落实直接限制了银行和金融机构加杠杆的空间,也将改变过去金融机构无序扩张和无序加杠杆的情况。
事实上,3月底以来,银监会的监管速度、密度、力度空前。一月内连续发文警示风险、强化监管的政策还被业内编成了“银行间专用划拳令”:“两加强啊,三套利啊,三违反啊,四不当啊,七号文啊,十风险啊,双十禁啊,回头看啊,再回头啊。”
3月底同步下发的银监会办公厅45号文、46号文,以及4月6日下发的53号文,是对“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的专项治理。
市场人士指出,45号文针对的是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46号文是针对“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行为;53号文则是针对“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行为。三大通知都要求:银行先自查、银监再检查、最后整改问责。
4月7日、10日,银监会又分别下发《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6号文”)与《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下称“7号文”)。
如果说45号、46号及53号文是对存量监管政策的盘点及严格执行,6号文与7号文则代表了银监会今后的监管重点和方向,更富趋势性和系统化。
上周末,“监管划拳令”再添一项。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排查企业互联互保贷款风险隐患的通知》,要求各银监局立即对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进行专项排查。
针对个别省份出现的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事件,要求各银监局立即对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进行专项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并由当地政府牵头,多方参与,对风险进行统筹分类处置。
强化监管的政策效应在金融业持续释放,部分商业银行开始调整资产负债和经营模式,收缩同业和通道业务。在金融强监管的风向下,银行委外情况正发生重要变化。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银监会近期还安排部分省份的银监局对部分城商行的委外情况进行摸底。
4月21日,“划拳令”再加码,银监会召开了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据与会人士透露,郭树清主旨演讲超过1个小时,五大国有银行及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董事长均出席此次会议,另有多名股份行高层参会,银监会处级以上干部亦有参加。“不出成效,决不罢手。”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部署银监会重点工作时表示。
对于近期的监管风暴,招商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马鲲鹏表示,“影子银行”是杜冷丁,短期能镇痛但不能一直用,但凡(不良)不那么痛了,药就该停了,“今年严厉的金融监管实际隐含的是管理层对经济复苏和银行质量的信心。”
证监会新规加强杠杆约束
除了银行业,金融去杠杆正在各个金融领域全方位展开。在2015年股市危机之后,资本市场的去杠杆过程就已经在快速进行。截至目前,证监会已经陆续修订了证券、公募、私募、期货以及针对公司债业务的风控规定,在新规中加强杠杆约束,提高风控有效性。
4月18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提高了最低净资本标准,加强对结算风险的防范,同时调整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计提范围与计提标准,提升风险覆盖全面性。
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正是证监会“结合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以来历次行业风险事件的经验教训,围绕基金投资运作与申赎管理,进一步完善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控指标体系,同时兼顾偏股类和固定收益类基金的潜在风险”总结形成的新规。
近年来,基金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发展迅速,截至2016年7月底,79家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的管理规模突破11万亿元,一些问题和风险也日益显现。
2015年3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曾发布实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然而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暴露出业务失范等诸多问题。在对“八条底线”内容向业内征询意见的基础上,2016年7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该文件正是着眼于正本清源、划清底线、强化约束,重点加强对违规宣传推介和销售行为、结构化资管产品、违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开展或参与“资金池”业务、实施过度激励等问题的规范。
2016年8月12日,证监会进一步完善规则,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加强私募风险管控。
保监协调配合
保监会和银监会虽然有很大差异,但在交叉金融产品层面都有一个共同点:都属于资金方。除了密集发文的银监会,保监会也打破沉寂,近期主要发布保监发34号文与保监发35号文。
4月20日,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针对保险业少数公司发展模式激进、治理结构不完善、偿付能力下降和盲目跨领域并购等“乱象”,保监会首次提出“严”字当头,更要求监管系统勇于担当、落地见效和强化问责。
3日后,保监会又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行业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各保险公司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切实加强保险业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金融监管研究院孙海波指出,总体而言,保监会的两个文件和银监发4号、5号、6号和7号文内容高度相似;主要提及要强化监管力度,治理市场乱象;补齐监管短板,尤其在创新业务和交叉金融领域。交叉金融领域资金方需要负责风险管控,出问题相应的监管机构需要担负主要责任。
2016年,全国银行业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改革、发展和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了银行业“十三五”良好开局。支持“三去一降一补”全面推进,普惠金融全面实施,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实现常态化,投贷联动试点顺利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正式启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份制改革全面落地,理财、信托登记系统持续完善。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管控得到加强,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监管有效性持续提升。切实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委巡视扎实推进。银行业总体稳健运行,据初步统计,截至2016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余额226.3万亿元,同比增长15.8%;全年实现净利润2万亿元,同比增长4%;截至12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81%、拨备覆盖率175.5%,资产利润率0.99%,资本利润率13.2%,资本充足率13.3%,处于国际同业较好水平。
会议认为,去年工作成绩与十八大以来诸多工作紧密相连。银行业监管改革工作能够平稳有效推进落实,核心在于银监会系统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坚决贯彻中央决策,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站位,关键在于做到了五个坚持:坚持稳中求进,合理控制节奏准确把握力度;坚持实事求是,因应形势变化加强政策微调;坚持规则先行,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制度引领;坚持顾全大局,注重监管协调增强协同效应;坚持监管主业,保持战略定力提升监管效能。
会议指出,当前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面临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严峻复杂。银监会系统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科学研判,积极储备政策、制定周密预案。2017年,银行业改革、发展与监管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为民监管、依法监管、风险监管,着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高风险防控水平,提高依法监管能效,提高改革开放层次,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金融新动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部署下阶段银行业改革发展及监管重点工作。
——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持续提升薄弱领域金融服务水平。着力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实现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着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各类信息平台,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总结推广“网格服务”、“银税互动”、“银税保互动”、“政银担合作”等先进经验。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着力提升金融精准扶贫效率。引导和支持商业银行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完善金融扶贫“四单”工作机制和“双基联动”等服务模式,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分片包干责任,继续扩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完善扶贫贷款的担保、风险分散和补偿政策,更精准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创业、就业、搬迁安置等各类贷款需求。着力探索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新模式。继续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全力协助试点银行机构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适时扩大试点范围;继续推动设立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加快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支持创新驱动战略。
切实发挥债委会作用,支持去产能。债权人委员会不仅是加大银行资产保全力度的风险缓释手段,更是银行业通过优化信贷结构、贯彻落实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精神的重要举措。通过债权人委员会,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和领域、有发展前景、技术先进的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力和竞争力的企业,要制定清晰可行的资产保全计划,稳妥有序推动企业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对于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授信。
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支持去库存。着力优化贷款结构,全力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三大战略,大力支持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有保有压,对于低质低效、无法转型、丧失市场的“僵尸企业”,稳妥有序实现市场出清,对于产能过剩行业中有效益、有市场、有竞争力暂时面临困难的企业,要区别对待继续给予支持。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坚决退出环保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且整改无望的落后企业。分类实施房地产金融调控。
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去杠杆。坚持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继续加强服务价格管理,支持降成本。
——以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为导向,深入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重点围绕“四个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坚持本源导向,一切银行业改革、创新和对内对外开放,都要围绕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展开,切实服务和服从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这个总目标和大方向。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开展专项治理,推动银行业回归本业主道。三是坚持风险导向,风险出在哪里就改哪里,风险藏在哪里就改哪里,风险传染在哪里就改哪里。四是坚持效果导向,定期检查评估,适时对标微调,确保改革见实效、企业得实惠、银行有实绩、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有实实在在的提高。
——以强化责任担当为抓手,全面提升监管能力。重点强化责任担当,做到敢于监管、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强化规制监管。深入开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专项治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把监管规则内生于经营管理,嵌入整个运行体系。重拳整治违法乱办业务、乱设机构行为。强化法人监管。强化行为监管。将行为监管的内容融入日常经营管理和监管工作中,紧盯经营行为全流程,紧盯基层负责人及员工行为,紧盯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联动监管。强化部委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协调,共同做好跨行业跨市场重大风险处置和危机处理。强化地方联动,落实地方政府对地方法人机构风险处置的主体责任,强化对网贷平台、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落实地方政府非法集资处置主体责任。强化跨境联动,加强与国际监管组织和境外监管当局的沟通协调。强化监管处罚。今年要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的“三套利”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问题,使查处真正成为监管利剑。坚持将处罚结果与市场准入、履职评价、监管评级等监管措施挂钩,推动建立统一的银行业从业人员处罚信息库。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善党对银行业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向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纪委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层层传导,通过强党风促政风,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让监管作风硬起来,使各级监管人员敢于担当,形成全系统解决难题不绕弯子、遇到问题不捂盖子、承担重任不撂挑子的优良作风。
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兆星主持会议。银监会党委班子成员,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负责人出席会议。中央、国家10多个部委办应邀参加会议。各银监局、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协会负责人,农村金融杂志社负责人,部分金融机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银监局、银监分局和各地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分别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局等10部门关于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于10月20日正式印发,该文件干货多多,很多亮点,实施办法比已公开的省份更具管理性和现实性。让业内眼前一亮,也期待宁夏回族自治区在交易场所发展和管理上再攀高峰。14条亮点,很多概念和理念均为国内首次确定,防危堵漏,管理实施办法领先全国
1、介于现货和期货之间的商品类交易场所、文化艺术品类交易场所的监管部门为自治区金融局;现货商品类交易场所的监管部门为自治区商务厅。(面对现实,也不忌讳,承认存在介于现货和期货之间的商品类交易场所,该概念为山东省最早提出,这也是外省市首次响应或是套用。)
2、介于现货和期货之间的商品类交易场所是指除现货商品交易外,以实物交割为名义,引入第三方价格行情或涉及衍生品交易的场所。(明确定义,这是国内首次,山东省的提出的介于现货和期货之间的商品类交易场所也仅仅是探索,未有任何定义。)
3、自治区权益类、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商品类、文化艺术品类和现货商品类交易场所设立5年规划。(存在即合规发展并引导,积极探索并设5年规划。)
4、碳排放、能源电力、排污权、知识产权等交易场所的筹建、开业,必须经发改委、环境保护厅、科技厅等相应部门同意。(部分新兴的交易场所需要特殊部门的批复)
5、投资者开户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得低于10万元。(开户资金要求明确)
6、各类交易场所应对保证金比例调整,交易产品保证金3个月调整为不低于10%,6个月内调整为不低于20%。(以保证金杠杆的交易场所保证金比例最终将调整为20%)
7、设立交易场所登记结算中心,各交易场所12个月内接入其中,不接入不得增加品种和暂停新开户。(加速建立登记结算中心,并要求交易场所限时介入)
8、6个月实缴不低于注册资金20%的风险处置资金。(需要在半年内交纳注册资本20%风险处置资金。)
9、交易场所手机等移动客户端进行交易的,需上报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运行。(手机等移动客户端进行交易也需要审核批准,微盘,微交易等也将需要批文了!)
10、公安厅对交易场所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及时掌握、跟踪投资信访人的舆情动态,研判事态发展趋势,防止网上炒作,稳妥处置恶意维权行为,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防止网上炒作,稳妥处置恶意维权行为,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这一点给媒体曝光和普通投资者的维权设定了红线,合理诉求,不得恶意维权。)
11、对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交易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僵尸交易场所可能被清理关闭,故目前国内各停止运作的交易场所甩卖的壳资源可能都是也有一样,停盘六个月可能就被吊销,这也是防止交易场所资源浪费,防止死灰复燃。这一条如果全国各省市都如此执行,可能全国的交易场所数量下降百分之70以上,现在大量僵尸交易场所未运作,仅霸占一壳。)
12、对未经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已办法工商注册登记的交易场所或外省市交易场所在我区的分支机构,由工商、公安等部门牵头予以清理取缔。(未有批文但是工商注册登记的交易场所和分支机构将清理,这一条也超级点赞。国内大量有注册“交易中心”字样,但实际未有批文的交易场所鱼目混珠。)
14、成立交易场所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建立更为宁夏交易场所发展建立制度和规范提供源动力。)
11月16日,无锡市乾圆大通商品合约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建行关闭客户端出入金通道的公告,接中国建设银行通知,自2016年11月30日起建设银行将关闭交易市场端出入金功能,建设银行签约客户需通过建设银行网银或手机银行办理出入金业务。
11月14日无锡君泰商品合约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建设银行业务调整的通知,交易商在建设银行的出入金只能通过建设银行网银、手机银行进行,不能再通过市场端交易软件进行出入金。
11月14日青岛华银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关于系统升级原有建设银行业务变更的通知,为响应和配合中国建设银行(青岛清算所)的上线,签约原有建设银行资金结算通道的交易商,自2016年12月1日起停止入金业务。
另外,市场消息称,11月7日广东金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农行暂停结算业务的公告,由于广东省农业银行系统从12月起不再为商品交易场所提供结算业务,因此所有签约农行的交易商必须在11月25日前自行将所有持仓了结,同时必须在11月29日前出金,并重新选择中国银行作为结算银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11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于伟国
2016年11月2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七条修改为:“新设立交易场所应当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达到有关规定的注册资本要求;
(二)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主发起人和其他出资人;
(三)具有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四)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人申请设立交易场所,应当向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经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初审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新增一条作为第十五条:“交易场所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交易场所应当对其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项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当由交易场所总部承担。”
四、将原第十七条作为第十八条,修改为:“建立交易场所集中登记结算制度,由统一的第三方清算机构(以下简称清算机构)对交易场所实行投资者和交易标的统一登记、保证金统一存管、交易统一结算。
投资者保证金与清算机构的自有资金实行分户管理,清算机构名下的投资者保证金属于投资者所有。
交易场所应当保证其信息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符合集中统一登记结算的要求,并及时向清算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信息。”
五、将原第十八条作为第十九条,修改为:“交易场所的业务系统,应当具备完整的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备份措施,确保数据资料的安全,各种数据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六、将原第十九条作为第二十条,修改为:“建立交易场所信息报送制度。交易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报送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
交易场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八、将原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作为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交易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并交由清算机构统一管理。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九、将原第三十二条作为第三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交易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金融工作机构或者设区市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审核擅自开业的;
(二)未经审核擅自进行变更的;
(三)未制定风险控制制度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
十、将原第三十三条作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交易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对分支机构或者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
(二)未按规定向清算机构提供数据信息的;
(三)未按规定保存数据资料的;
(四)未按规定披露市场信息的;
(五)未按规定提取、管理风险准备金的。”
十一、将原第三十四条作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交易场所未按规定报送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由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
(2014年5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42号令发布,根据2016年11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进行修订)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省交易场所的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交易场所交易活动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交易场所,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根据国务院规定由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类交易的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但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除外。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立交易场所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协调和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交易场所管理工作。
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
第四条省金融工作机构是交易场所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交易场所准入管理、监督检查、风险处置等监管工作。
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一个部门(以下统称金融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工作。
所辖行政区域内设有交易场所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指定一个部门(以下统称金融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易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交易场所的业务监管工作。
第五条交易场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
新设立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省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征求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意见。未按规定批准设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登记。
第七条新设立交易场所应当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设立交易场所,应当向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经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初审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省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设立。
第十条交易场所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经所在地设区市金融工作机构初审后,报省金融工作机构审核:
(一)名称变更;
(二)注册资本变更;
(三)经营范围调整、新增或者变更交易品种;
(四)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
(五)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六)涉及章程修改等其他重大变更事项。
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的住所或者营业场所变更的,由所在地设区市金融工作机构审核,报省金融工作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交易场所因破产而终止的,应当依法实施破产清算并发布破产公告。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交易场所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部审计制度,保持内部治理的有效性。
第十五条交易场所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交易场所应当对其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项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当由交易场所总部承担。
第十六条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
(二)不得采取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四)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五)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第十七条交易场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真实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八条建立交易场所集中登记结算制度,由统一的第三方清算机构(以下简称清算机构)对交易场所实行投资者和交易标的统一登记、保证金统一存管、交易统一结算。
交易场所应当保证其信息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符合集中统一登记结算的要求,并及时向清算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信息。
第十九条交易场所的业务系统,应当具备完整的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备份措施,确保数据资料的安全,各种数据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第二十条建立交易场所信息报送制度。交易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报送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交易场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交易场所应当及时披露交易行情等市场信息,定期进行市场风险信息提示,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
第二十二条省金融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交易场所市场准入制度以及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日常监管制度,并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交易场所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三条省金融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对交易场所进行监管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退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方面对交易场所实施分类监管。
第二十四条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可以根据监管情况商金融监管部门、有关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服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交易场所应当配合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依法实施监管,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二十七条交易场所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维权、服务等职能作用,开展统计、研究、组织会员交流等工作,组织开展交易场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质认定工作。
第二十八条交易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并交由清算机构统一管理。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省金融工作机构可以根据交易场所的责任风险状况和审慎监管需要,对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进行调整。
第二十九条交易场所应当制定风险警示、风险处置等风险控制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报省、设区市金融工作机构备案。
第三十条省金融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类交易场所风险处置工作,指导有关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开展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有关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制订完善交易场所风险处置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履行风险处置职责。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交易场所的,由省金融工作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由省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交易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金融工作机构或者设区市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制定风险控制制度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交易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五)未按规定提取、管理风险准备金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交易场所未按规定报送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由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省金融工作机构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25日
河南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规范现货交易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加快推行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品现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精神及《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令2013年第3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由省政府批准设立的,运用互联网技术为买卖双方进行公开的、经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活动,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或互联网交易平台,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省外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和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
本办法所称商品现货交易,是指通过协议交易、单向竞价交易方式,以实物商品或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为交易对象进行的大宗商品交易行为。
本办法所称协议交易,是指买卖双方以交易标的物交收为目的,采用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约定立即交收或在一定期限内交收的交易方式。
第三条省政府负责全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的设立审批,建立交易场所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协调和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辖市政府做好交易场所的监管和风险管控工作。
第四条省辖市政府按照属地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现货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风险防控和处置责任。省属企事业单位发起设立交易场所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由发起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第五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上线交易品种以促进本省具有比较优势产业发展的生产生活资料为主。现货交易场所交易的实物商品应当符合现行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担保责任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统筹规划各类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的数量规模和区域分布,制定商品现货市场行业发展规划和审查标准,使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的设立与监管能力及实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七条新设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货币资本。
(二)主发起人为第一大股东,且为资信良好、管理规范的企业法人,近两年企业连续盈利,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规记录。
(四)股权适当分散。其中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不超过35%,其余股东股权比例不超过20%,股东用于出资的资金必须是自有合法资金。
(五)具有与开展商品现货交易相适应的固定营业场所、配套仓储物流设施,具备安全、稳定、可靠的交易信息系统。
(六)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制度和风险防控制度,公平公正的交易规则。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设立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包括拟设立交易场所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交易品种、交易方式、交易结算、交收、信息物流及仓储等配套服务设施等情况。
(二)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设立交易场所的目的、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交易品种设计分析、同业状况及市场前景分析、风险控制能力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等。
(四)交易场地及仓储物流设施、交易系统等配套设施情况。
(五)章程草案。
(六)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交易品种及交易规则、交易管理制度、会员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及应急处置制度等。
(八)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及证明材料;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及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九)股本结构及发起人出资承诺书、出资人协议书。
(十)拟加入会员名单。
(十一)省辖市政府或省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及风险承诺保证书。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省内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确有必要设立分支机构的,需按照新设交易场所有关规定报省政府审批。省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持所在地省级政府批准文件,按我省新设交易场所申请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有下列事项之一的,需经所在地省辖市政府或省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送省商务厅审核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
(一)新增或变更交易品种;
(二)调整经营范围或变更经营规则;
(三)分立或合并;
(四)5%以上股权及股东变更。
第十三条交易场所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需报经所在地省辖市政府或省主管部门和省商务厅核准备案:
(一)变更名称、住所或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在保有不低于设立交易场所实缴注册资本限额外,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四)修改章程;
(五)撤销分支机构;
(六)变更交易保证金第三方存管银行;
(七)停业;
第十四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涉及终止事项,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辖市政府或省主管部门和省商务厅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终止。
第十五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货交易场所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参与市场交易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集中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但协议转让、依法进行的拍卖不在此列。
第十七条规范现货挂牌交易行为,不得进行持续挂牌交易,即在商品买入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卖出同一交易品种或在卖出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买入同一交易品种。
第二十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切实维护客户资金安全,实行专户存管,并与存管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挪用、拆借、截留、侵吞交易保证金或交易资金。
第二十一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交易活动应当以实物交收为目的,不得从事虚拟产品、收藏品、投资品及金融产品交易。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投资机构入市交易,严禁将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演变为社会公众参与的投资场所。
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和受托金融理财、吸收社会存款等业务。
第二十二条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协调、督办全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风险防控、违规处理和违法处置工作;督促各地政府及有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现货交易场所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第二十三条省、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和省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加强对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经营行为的约束、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第二十四条省、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或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管制度。可采取查阅、复制文件和资料、查看实物、谈话及询问等方式对交易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交易场所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五条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或省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或隶属原则,应当建立商品现货交易场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负责本辖区内或本部门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的统计监测、信息报送、风险防控、违规处理等日常监管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银行依据职责负责当地商品现货交易涉及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河南证监局负责全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认定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水平,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控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风险警示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三十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在经营过程中若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监管部门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风险提示、限期整改、违规处理、停止违规交易、取消经营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由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二条《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等18家交易场所经营资格的通知》(豫政办〔2014〕24号)中保留的6家商品现货交易场所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三条省商务厅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目前,欧盟建立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是交易量最大的系统,覆盖了约1.1万家能源消费企业,涉及排放量约占区域的50%,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到区域总量的40%。今年以来,碳交易市场欧盟配额(EUA)的交易量近40亿吨。
机构认为,当碳交易市场全面扩容后,碳交易所可以收取交易费用、发展交易金融创新,将直接受益于碳交易市场成交量的急速上升。同时,低碳发展战略的积极推进有利于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和航空等重点排放企业减少碳排放,将给碳排放治理企业带来市场需求空间。此外,全国碳交易市场快速发展将对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提出更高要求,未来行业整合步伐将加快,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将获得更多市场份额。
吉林省对于互联网保险风险开展的专项整治将会严格落实保险行业法律法规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整顿以下经营行为: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进行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保险公司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依托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不法机构和不法人员通过互联网利用保险公司名义或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进行非法集资;保险机构与未取得相应业务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开展合作;保险机构与互联网企业违法违规开展业务;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跨界开展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
对于第三方支付风险的专项整治,吉林省将严格落实《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整治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经营行为: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未将客户备付金账户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未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未取得相应业务资质,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2016年10月21日下午,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有限公司(简称“鲁清所”)开业暨大宗商品市场发展报告会活动在山东大厦举行,夏耕副省长出席并讲话。
夏耕指出,鲁清所的成立,不仅有利于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为市场创新、发展提供技术保障、智力支持和各类服务,而且对保障交易安全,完善监管手段有重要作用,必将有力促进交易市场持续、健康、专业发展,省政府对此寄予厚望。
夏耕要求,鲁清所要以开业运营为起点,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注重公益属性,积极探索创新,加强风险防控,在充分发挥平台统一开户、全面登记、集中结算、资金监管、统计监测等基础功能的同时,为交易市场开拓创新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更好地推动全省交易市场做大做强;各交易市场要充分认识鲁清所对帮助自身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接入,充分借助平台功能,在交易产品遴选、交易模式论证、融资产品研发等方面与鲁清所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协同发展。
对此,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CDRC)秘书长刘心田指出,电力、碳排放等新型标的出现并非偶然。
从市场需求来看,当前,传统大宗商品交易标的过于集中、狭隘。据生意社统计,2016年之前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主要交易标的品种不过百余种,集中在能源、有色、钢铁、农副、化工等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品种有成品油、铜、螺纹钢、煤炭、茶等。代表性品种集中了过剩的平台供给。以铜为例,目前国内开展铜在线交易的平台超过160家,近5年来,平台数量增加明显。然而近3年由于市场萧条,铜产业规模明显缩水,僧多粥少,造成以铜为主的交易平台乏善可陈。“再好的品种也经不起过度消费,而当前交易标的普遍存在过度消费现象,根本矛盾在于标的的供给不足。因此,新型交易标的是市场急需的。”刘心田表示。
2016年9月30日安徽华今国际文化交易中心发布公告,交易中心交易模式由现行的“T+0”交易模式改为“T+1”模式,10月8日正式开始实施,给出的原因是由于“T+0”交易模式导致大量客户频繁交易,造成盘面异常下跌,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要求,逐步完善平台交易制度所作出的调整。
目前“T+0”模式是邮币卡电子盘通用的交易模式,藏品交易可以当天买入当天卖出,包括现货行业也是采用这一模式。而“T+1”模式目前主要是股票市场采用的交易机制,当天买第二天才能卖,90年代初的股票市场也曾短期采用“T+0”模式,后期沪深A股出于防范股市风险的考虑,故此以及基金交易均又改回了“T+1”交易制度。
其实早在今年8月,福利特就曾传出即将修改现有交易模式的消息,新交易系统或将采用“T+1”或者“T+5”新模式,只是新系统至今还未正式对外公开,真实性还有待考证。
既是如此安徽华今也并未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上文聚齐才是开了行业先河的人,8月31日,上文聚齐官网发布重磅公告,交易模式由现行的“T+0”模式改为“T+1”模式,同时藏品转让首日涨跌幅限制由现行“±30%”的涨跌幅限制改为“±15%”的涨跌幅限制,藏品涨跌幅限制由现行“±10%”的涨跌幅限制改为“±5%”的涨跌幅限制。
每一种模式都有其优劣性,去与留最终还取决于市场以及投资者,“T+1”已经正式推出,对于市场如果能够带来积极的一面,接下来势必有更多交易所涉足,目前更多的交易所处于观望状态,但不管如何,投资始终伴随着风险。
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转型升级需要规范化、创新化和产业化三管齐下,建立起地方清算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与交易场所相互监督,促进市场的规范化;借助管理创新、机制创新、信息化创新等,在物流金融、信息服务、个性化交收等方面持续不断地开展创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必须与实体产业相结合,必须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大方向,推动大宗商品市场健康发展。
刘心田指出,此次《方案》的出台,为山东省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提供了初步的思路,为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以“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融资”运营模式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为未来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指明道路,山东由此将成为新一轮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的排头兵。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共计1570家,其中僵尸交易中心的数量可能过半。僵尸交易中心即指业务停滞或半停滞的交易中心。除去僵尸企业,其他正常运营的开展金融服务的约为70家。生意社现货交易分析师王国正认为,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供应链融资”的金融模式,能有效满足大宗商品对资金的需求,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的服务能力,建成以资本要素为特征的大宗商品投融资平台,有利于推动专业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做精、做专、做强。
9月28日,重庆金融要素市场发展协会正式成立。协会的会员包括重庆市全部金融要素市场机构,有关资金存(托)管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要素市场业务合作单位40余家。协会的成立将进一步促进重庆市要素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对加强行业自律,丰富监管层次,防范市场风险有着积极意义。
会议表决通过协会章程、会费收取标准等文件。会议选举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会长单位、总裁张序为会长,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为副会长单位、总经理敖荣峰为副会长,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副会长单位、总经理黄文雄为副会长,重庆土特产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为副会长单位、董事长严琦为副会长。市金融办、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市国资委、重庆证监局领导,近百位会员单位代表及嘉宾与会见证了重庆金融要素市场发展协会的成立。
大宗商品关系着国计民生,是经济运行的风向标,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多年来,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平稳发展,自2013年后进入高速发展期。
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一定会有它自己的规律,市场会沿着它所需要的方向和所需要的地方去转型。只要在转型中坚持以实体经济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大方向,不断提升市场规范化程度,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就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国大宗商品市场的现状
从数量上看,据2016年3月31日正式上线的“中国大宗商品信息数据中心”(隶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国内大宗商品类电子交易市场达1021家。2008年以前,数量在100家以内。2013年年底以前,超过500家,发展很快。2015年年底,超过1000家。
从行业分布上看,我国大宗商品市场最重要的一类是农产品,占市场总数的28%。接着是金属,包括贵金属及其他金属,占比为19%。之后是能源化工,占比约18%。最后是综合类,占13%。以上四大类的交易占到目前整个大宗商品市场平台的78%。
从区域分布来看,排名前六位的地区都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包括山东、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北京在内的这六个地区总的市场数量,约占全部数量的47%。其中,以山东居首,占比超过10%;广东超过9%,排第二;之后分别是浙江(8%)、上海(7%)、江苏(6%)、北京(5.7%)。
推动我国大宗商品市场迅速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一是市场需求较大。二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平台经济的发展。三是金融的支持。四是传统市场满足不了当前需要,促使大宗商品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迅速适应需求,弥补传统市场的空白。五是投机因素。毋庸讳言,投机因素同样是促使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的重要推手之一。
大宗商品市场的问题与规范
在讨论大宗商品市场的问题之前,先看三个公开的案例。2015年是大宗商品市场状况频发的一年,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如下几例:
一是云南“泛亚事件”,所涉商品是铟,涉及金额近430亿元,22万名投资者陷入兑付危机。
二是沈阳“中港事件”,所涉商品是邮币卡,涉及金额为58亿元,涉及投资者约3.6万人。
三是内蒙古赤峰中色金银贸易中心事件,根据2015年8月5日赤峰市巴林左旗公安局微博通报,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冻结涉案资金2.05亿元。该事件涉及投资者13万人。
2015年之前,大宗商品市场上影响较大的事件还有2014年“青岛港事件”,涉案公司德正资源控股利用虚假仓单重复抵押骗贷,所涉商品为铜;山东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挪用客户保证金事件。此外,还有更早的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非法经营案,该案主犯在2015年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1200万元。
从以上及其他案件的情况来看,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目前出现的问题,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交易场所从事非法牌照交易、非法集资。二是交易场所违规挪用客户保证金。三是交割仓库、仓单造假。四是交易会员从事非法经营,与客户对赌,涉嫌诈骗。五是非法融资,导致区域性风险。
笔者认为,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交易场所定位错误,脱离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宗旨,投机赚快钱,这是出发点的问题。二是过度金融化,交易平台建立资金池,从事无牌照的金融业务。三是违规加杠杆,风险管理措施缺失。四是普遍性的问题,即平台透明度较差,会员管理混乱。五是存在监管真空,缺乏有针对性、持续性的有效监管。
证监会主要针对大宗商品柜台市场及场内市场进行管理。针对我国大宗商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证监会也在积极进行部署。其在今年1月的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继续做好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重点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清理整顿和风险处置的工作,其中把贵金属交易场所的专项整治专门列了出来。今年2月证监会在上海专门召开了打击非法证券期货和清理整顿各级交易场所的工作会议,通报全国“打非”情况,并且部署了清理整顿的有关工作。会议提出“打非”工作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打非”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打非”工作机制;一手抓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大涉及“涉非”线索,建立打防结合、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商务部则负责监管现货市场。对于场外市场,在2011年“38号文”颁布后,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务部等部委联合成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统一协调,掀起了一轮整顿清理浪潮。
此外,公安部也参与到规范大宗商品市场的行动中来,积极打击交易场所非法交易活动事件。据《法制日报》2015年11月6日报道,公安部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各省级公安机关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完善各省区市统一的接报案、受案立案功能模块,对于群众报案、控告、举报、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以及上级机关交办案件或者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各办案警种、部门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大宗商品市场诉讼的三个重要判例
在清理、整顿、规范我国大宗商品市场方面,今年以来,各地法院对大宗商品诉讼的三个判例,有助于我们了解及分析一些事情。
第一个判例来自今年4月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的一项裁定。尽管某交易中心自称系合法机构,且所进行的交易为现货交易而并非期货交易,以及本案公安机关认为不是刑事案件,但是上海一中院仍然认为,根据国务院“38号文”的规定,非经批准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而该交易中心采用了标准化合约交易,本案存在涉嫌经济犯罪的嫌疑。根据这个判例,目前大宗商品市场可能都存在这样的问题。
第三个判例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甘肃一名起诉人不服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驳回投资人对现货交易场所终审再审申请的请求,这一案件彻底终结。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再度审查的焦点是客户协议书是否无效,交易损失由谁承担,本案合同约定的是贵金属现货交易和现货延期交易,不属于期货交易,不适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甘肃高院判决无误,因此驳回申请。这一判例与第一个判例也完全不同。
虽然中国的法律是成文法不是判例法,但是上述三个判例对我们理解大宗商品市场有重要参考。
笔者想引用习总书记的一段话作为这一思考的总结。在2012年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习近平在讲话时开宗明义地谈道:“同志们出入中央党校大门时,都会看到花岗岩上镌刻的‘实事求是’四个大字。这四个字,是毛泽东同志为中央党校题写的校训。大家在学习和工作中,要注意深刻理解实事求是的科学含义和精神实质,正确掌握实事求是这个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灵魂,始终按实事求是的要求办事。”
笔者认为,在大宗商品市场的研究过程中,在针对大宗商品市场的争论过程中,只要能按照实事求是的精髓和精神,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一些事件发生的原因,必然有助于未来政策的制定和市场的发展。
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的方向
大宗商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毋庸置疑。尽管从出现至今,尤其在近三年快速发展中,我国的大宗商品市场及交易出现了一些问题,引起了一些争议,但不能因噎废食,继续规范发展我国大宗商品市场是助力我国经济良性发展,尤其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途径。
《孟子·离娄上》谈道:“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在规范市场方面,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发展应该秉持“六加强”:
一是加强依法经营。
二是加强高管、会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这点尤其值得注意。因为当前市场进入门槛很低,对高管资质也没有规定和要求,而大宗商品市场既有商品属性,又有金融属性,还有证券属性,如果没有对从业人员、参与人员素质方面的加强,出问题的概率就会很大。
三是加强运行的透明度,这个问题带有普遍性,提高透明度是保证市场规范、公正的前提。
四是加强清理违规市场主体,只有违规市场主体退出了,正规市场才能发展好,绝不能让违规市场搅乱了整体市场,搅乱了舆情,搅乱了行情,从而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五是加强风险准备制度的完善,防范重大市场风险。
六是加强中央与地方双层次的监管与协调,我国金融监管一直是中央统一监管,而从目前的大宗商品市场发展以及其他市场的发展来看,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的协调已迫在眉睫。
此外,积极探索集中统一清算的新模式。当前各地方市场出现了一个新的特点,即一些地方政府推动或支持建立了清算所或登记结算公司,这些清算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具有如下功能:实现交易、登记、清算三项业务的分离,交易信息的统一登记查询,仓单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公示。清算机构和交易场所独立运行,既有监督的功能,又是对风险的防范。笔者认为,清算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地方市场、区域性交易市场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
同时,需要加强协会等自律管理。目前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已经出现了一些自律机构,但机构的权威性及发展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未来,行业的自律管理是一个方向,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需要方方面面去推动它、帮助它、实现它。
除去以上所谈,要规范市场,推动大宗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是两个方向:深化改革和立法。
一是深化改革。简言之即放开市场准入,严格市场监管。前述谈道,我国大宗商品市场的蓬勃发展源于强劲的市场需求,只有放开市场准入、严格市场监管,才能满足需求并引导市场良性发展。
二是加强立法。因为2015年股票市场异常波动,《证券法》的修改尚未完成,不少人对《期货法》或者大宗商品立法失去了信心。笔者以前也认为为时尚远,但在分析研究上述介绍的三个判例以及一些地方政府的立法后,笔者认为事实上我们正在朝这个方向一步步努力着。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
尽管2014—2015年几起事件的出现,使得目前大宗商品市场处于较为恶劣的舆论环境,但以笔者的观察来看,尤其是从2015年开始,市场正在转型,向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方向转型,虽然在这一转型过程中,有的走得直一点,有的走得曲折一点,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总体而言,市场的参与者都在转型,笔者相信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一定会有它自己的规律,市场会沿着它所需要的方向和所需要的地方去转型。只要在转型中坚持以实体经济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大方向,不断提升市场规范化程度,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就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9月19日,山东省金融办发布《山东省金融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提出要发展壮大新兴金融业,拓展资本市场功能作用,完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服务功能,强化培育新型资本要素市场,合理发展多样化商品和场外衍生品市场。
完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服务功能
《方案》提出要加强规划引导,支持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和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支持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增设“科技板”。争取到2020年,将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初步建成以资本要素为特征的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和金融综合交易平台,将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打造成为财富管理特色突出、适合中小企业培育成长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突破2000家。
今年7月26日,山东省政府出台了《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政策措施》,明确为支持区域股权市场发展,设立省级直投基金,今年下半年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每户可获得以股权方式投出的300万元支持。
政策出台之际,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共747家,两个月不到已经增长了123家,而9月21日单日将有60家企业挂牌,政策催化效果明显。
培育新型资本要素市场合理发展场外衍生品市场
深化与各期货交易所战略合作,推动新设以我省为基准交割地的期货品种,增设期货交割库,推动开展期货仓单质押融资和套期保值服务。统筹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试点。推动临沂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推动石油、石油装备、橡胶轮胎等专业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做精做专做强;稳妥开展畜牧、海洋产品、农产品、药品、白酒、再生资源等领域试点工作。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探索“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融资”运营模式,提供定价、贸易、物流、套期保值、供应链融资等系列服务。组建规范高效、风险可控的全省统一登记结算服务平台,逐步发挥开户、登记、结算、资金监管、统计监测等功能作用。鼓励期货公司参与多层次衍生品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发展期货、期权OTC市场。
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金融诈骗等金融犯罪活动。建立完善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金融机构应急联动机制,防范金融风险跨市场、跨区域传递,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16年上半年,全市金融业总体保持平稳,金融业依然保持首都第一产业的地位,对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贡献突出,在保持首都经济平稳发展中占主导地位,经过初步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首都金融业发展总体情况
据初步核算,上半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179.7亿元,同比增长9.2%,比上年同期回落10.2个百分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9.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26.3%。总体来看,金融业发展呈现以下几个新特点:
(一)金融业总体运行平稳。今年以来,在利率市场化提速、资本市场低迷、经济总体下行的宏观经济环境下,金融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仍呈下降趋势。据市统计局初步统计数据,1-6月,全市金融业资产总计123万亿元,同比增长14.1%,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下降4.9%和14.7%。从金融业内部来看,货币金融服务业降幅明显收窄;资本市场服务业仍处于下降态势;保险业保费收入增长势头良好,上半年北京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091.3亿元,同比增长44.1%。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和保险业的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降了3.2%、28.4%和20.9%,利润总额分别同比下降了0.7%、43.7%和52%,虽然传统金融业仍处于下行区间,但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控股公司投资收益增加的带动下,其他金融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了127.3%和242.9%,提高了金融业整体收入和利润。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明显加快。一是A股上市公司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截至6月末,北京新增上市公司3家,北京A股上市公司达267家。二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加速发展。三是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四板”)快速发展。四是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四)新兴金融业态健康发展。截至6月末,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共批设111家,实现全市16个区全覆盖,注册资本金159亿元,贷款余额146.6亿元。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资金100%投向了“三农”、小微企业等,积极为“三农”客户提供小额贷款支持,最低单笔借款额度为3万元。截至6月末,本市101家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共553.1亿元,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2025.6亿元,同比减少5.7%。截至6月末,本市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56家,全国268家,位居全国第一。本市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数量为299家,位居全国第二,占全国的比重为11.5%,网贷贷款余额2554.9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五)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一是保险产品持续丰富。农险产品加强创新,农保险种扩展至23个,基本实现自然风险全覆盖。涉农保险与信贷加强合作,“农保贷”农业保险质押贷款业务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试点项目正式在京开展。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全国首批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资格。二是非银金融机构发展活跃。新华联控股集团、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财务公司已进入批筹阶段,北京二商集团、北京首农集团发起设立财务公司,中信集团、光大银行、华夏银行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事宜已列入北京银监局2016年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北京中民资产管理公司在京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已进入启动阶段。
(六)金融有力支持服务业扩大开放。一是帮助企业突破融资瓶颈。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升级以来,已有51家企业按照试点政策借入外债资金22.2亿美元。自2016年5月3日起,试点政策已推广至全国范围。自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推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以来,北京地区共79家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2465家境外成员企业享受到政策便利,累计融通资金1321亿元,资金融通量占全国近20%。二是推进证券基金期货业积极扩大开放。向市政府报送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国务院批复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框架下进一步开放证券基金期货业有关事宜的请示》,目前国务院已批转中国证监会办理。三是推进支付清算、跨境人民币结算等业务逐步开放。截至6月末,北京地区已有5家支付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业务,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额达12.38亿元,成为促进北京外贸发展的新动力。
(七)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取得新进展。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的特点,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贷款等多种特色产品,形成债权加股权相结合的融资结构。截至5月末,北京市中资银行高新技术产业人民币贷款余额2892.4亿元,同比增长10.2%。19家银行设立了近50家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或特色支行,各银行累计为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773亿元,已发放的贷款无一违信行为。上半年北京地区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共计完成1099起投资案例,同比下降22.8%;其中已披露金额的投资案例数为969起,投资交易涉及金额1376亿元,同比增长105.8%;平均单笔投资金额为1.4亿元。
二、金融业积极推动落实国家战略和五大发展理念
(一)社会融资规模明显扩大,信贷在融资结构中占比提升。上半年,北京市货币信贷运行平稳,流动性供给保持适度充裕。1-6月,北京地区非金融企业社会融资规模达699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8亿元,按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口径,人民币贷款新增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比重由上年同期的40.7%升至46.2%。同时,伴随存款利率平稳增长,贷款利率保持低位,2016年辖内金融机构各期限人民币贷款利率在4.8%上下窄幅波动运行,处于2008年以来的历史低位。
(二)金融业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效显著。一是搭建三地协同发展工作平台。召开“2016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工作推进会”,就京津冀区域内创新金融产品、支持重点项目融资、扩展普惠金融服务达成共识。举办“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首金商中小企业金融发展中心邯郸项目推进会”,北京首金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和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分别与邯郸金融发展中心签署200亿元和300亿元的授信战略合作协议,用以支持优势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二是金融机构建立协同机制。工商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等市属银行先后在总行层面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多家在三地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同步建立了三地分行轮值制度及联动机制,有利于京津冀各区域工作的全面均衡开展。北京农商银行与天津农商银行、河北农信联社签署三地农合机构战略合作协议,开展跨区域业务合作。
(三)金融业助力构建首都“高精尖”产业结构。一是积极助推“高精尖”企业发展。在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京交会)上,金融服务板块展区面积近3000平方米,全面展示了金融业支持服务贸易、支持国家战略、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内容,金融服务板块共有35个合作项目相继签约,总签约额近2883亿元人民币,签约项目数量、签约总额均为历届之最。二是推动建设金融服务创新型企业平台。建设中证众创平台,由报价系统参与人作为中介机构,接受创新创业主体委托向特定合格投资者进行私募股权融资,截至6月末,共计77个项目在中证众创平台挂牌融资,20个项目融资成功,实现融资1.95亿元。搭建“互联网+”服务平台,依托报价系统创设“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简称双创板),打造为广大青年创业者提供规范辅导、挂牌展示、投融资对接、孵化培育等服务的全国性私募融资平台。
(四)金融业切实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为抓手,增加金融产品供给,服务债券、资金融通和民生等领域,推进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大力促进绿色金融发展。4月14日,由海通证券和中国工商银行联合主承的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6京汽绿色债”,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后公告发行。这是去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以来首支面世的绿色企业债券,也是首支H股上市公司发行的境内企业债券。该债券拓展了绿色融资渠道,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二是积极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在京成立,标志着我国在建立健全全国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将极大地推动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支持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北京农商银行推出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专项融资产品,为试点以来的首个土地整治项目黄村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提供贷款34亿元。三是切实服务民生工程。金融机构积极服务北京市养老助残券变卡项目,截至6月末,北京农商银行已为全市80岁以上老人累计发行“养老助残卡”54.2万张,累计代发养老助残资金7.5亿元。
山东省政府19日发布《山东省金融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促进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
《方案》提出,强化培育新型资本要素市场,合理发展多样化商品和场外衍生品市场。加快权益和资产的资本化,促进各类资本要素有序顺畅流转,推动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创新产品和服务,促进地方金融资产有效配置,建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资产交易平台。深化与各期货交易所战略合作,推动新设以我省为基准交割地的期货品种,增设期货交割库,推动开展期货仓单质押融资和套期保值服务。统筹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试点。
《方案》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探索“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融资”运营模式,提供定价、贸易、物流、套期保值、供应链融资等系列服务。组建规范高效、风险可控的全省统一登记结算服务平台,逐步发挥开户、登记、结算、资金监管、统计监测等功能作用。鼓励期货公司参与多层次衍生品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发展期货、期权OTC市场。
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CDRC)秘书长刘心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方案》出台正处于2016年三季度末四季度初,此后各省会陆续出台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文件,由此掀起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的高峰。
刘心田表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转型升级需要规范化、创新化和产业化三管齐下。建立起地方清算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与交易场所相互监督,促进市场的规范化;借助管理创新、机制创新、信息化创新等,在物流金融、信息服务、个性化交收等方面开展持续不断的创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必须与实体产业相结合,必须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大方向,推动大宗商品市场健康发展。
据生意社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共计1570家,这其中僵尸交易中心的数量可能过半,僵尸交易中心即指业务停滞或半停滞的交易中心。除去僵尸企业,其他正常运营的开展金融服务的约为70家,占总量的10%左右。生意社现货交易分析师王国正认为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供应链融资”的金融模式,能有效满足大宗商品对资金的需求,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的服务能力。建成以资本要素为特征的大宗商品投融资平台,有利于推动专业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做精做专做强。
刘心田还认为此次《方案》的出台,为山东省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提供了初步的思路,为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提出明确的发展方向,以“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融资”运营模式,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为未来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指明道路,山东由此将成为新一轮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的排头兵。
记者21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已经获准成立,确保在2017年如期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我省170多家企业将纳入交易。全国碳交易市场建立后,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江西将开发更多的森林碳汇项目进入市场。
森林变“摇钱树”,江西尝试“卖空气”
管理好林子“卖空气”,在为抑制全球变暖作出贡献的同时,还能赚取大把的钞票,这对于“绿色江西”来说是一笔好生意。早在2014年,江西乐安县实验林场首吃“螃蟹”,开发出中国首个国际标准自愿减排林业碳汇项目,在广州碳排放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随着碳交易规模的逐年扩大,江西将开发更多的林业碳汇项目进入市场。
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乐安项目2014年8月18日正式在广州碳排放交易所挂牌交易,开盘仅半小时,就完成5笔交易,其中还包括国际买家,每吨的交易价格在60元左右,其中,上海一家企业当天就签约“购碳”5000吨。乐安项目的成功上市交易,让江西找到了一条做大碳交易的新路径,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我省将让更多的青山走向国际碳交易市场,让绿色江西成为全国的“减排仓库”。
北京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去年12月与会昌县一家国有独资企业签约,共同开发该县40万亩林地,今年会昌有望“卖空气”40万吨,仅此项就能赚1500多万元。
初定170多家赣企纳入全国交易体系
据了解,目前我省初步确定了170多家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明年起交易)的企业名单,涵盖省内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八大行业,衡量标准是2013年~2015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企业单位。我省的昌北机场、赣州机场等全部被纳入碳排放管理范围。很多江西巨无霸企业都被纳入,但具体名单目前还未公布。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周蕾告诉记者:“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预计在明年下半年开始交易”。
以下为黄局提出的五大困局及编者补充的一些想法,粗体字以外不代表黄局原观点。
2、称谓困局:交易中心与交易所在38号文出台后,大多数的交易场所的“交易所”字样更名为“交易中心”或是“交易市场”,仅仅保留了部分国有企业或是特殊的、重要的交易场所“交易所”字样被保留,应该可以目前保留“交易所”字样的都是比较牛X的。后续基本审批“交易所”字样都必须报到部际联席会议,仅仅批复据了解为两到三家,38号文后审批的第一家“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为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其他的看到的看起来新开的交易场所使用的“交易所”字样的均为38号文之前申报保留的或是更名更类别的。普通的投资者基本不了解“交易所”和“交易中心”字样的具体区别,记住,带所的都很牛X就好了。
3、边界困局:场内与场外
4、交易困局:模式与结果
5、监管困局:权力和责任
怎么监管场外市场?谁有权利批设各类交易场所?黄局提出这些思考。
摘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具有物资储备、物价调节、指导生产、套期保值等功能。基于实物商品的电子仓单交易具有便捷高效的特点。缺少生产商、消费商等实体经济主体参与的大宗商品交易,因为缺乏对库存货物的需求,容易被以投资和投机交易为目标的金融参与者败坏。只有建立在厚实的仓储体系与便捷的物流体系基础上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才能够为现货交易者提供货物交割、风险对冲以及融资等正常的服务。脱离现货市场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很难避免各类参与者投机行为叠加所造成的乱象。政府的监管能力首先体现在对交易模式的制度化规范、引导方面,其次体现在对违反诚信交易要求的行为进行纠偏方面。
引言
大宗现货电子交易“实体化”才能够解决交易量远超库存量导致的大宗现货交易“泡沫化”趋向。国务院在2007年制定《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后,于2011年11月11日发布﹝2011﹞38号文《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后,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7月12日发布﹝2012﹞37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随后,在2012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了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近两年的现货交易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一种意见认为,大宗现货交易行业中的电子交易行为属于非法期货交易。这一问题的提出是由于我国对期货行业实行特许制度造成。发出这一声音的群体是在交易过程中遭受从几万至几百万不等金额的客户。这些客户正是在参与已经被主管部门叫停的白银交易和颇受质疑的石油投机交易过程中,将用于结婚、买房、看病、养老的积蓄投入交易,希望获得保本赚利的结果,却等到误判价格走势、或交易保证金不足而被强制平仓的惨败遭遇。
一、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行业出现的原因
在法制基础坚实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中化、标准化的大宗商品交易模式是零散化、差异化的商品交易形态必然的发展结果。从中远期商品交易合同到期货合约的依次出现,显然是这种发展历程的表现。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随着商业资本主导向产业资本主导转变,进而向金融资本主导转变的过程中,期货交易所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交易框架下,自主决定推出不同种类的交易品种。从农产品到工业品,再到贵金属、石油能源乃至股票指数等期货品种不断增加,正是因为具有包容性的法律制度框架为期货市场交易容量增加和活跃程度的增强夯实了基础。期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就体现在,企业套期保值的功能与交易商预测价格走势赚取差价的功能相互协调。
二、借鉴域外交易模式造成的问题
如果进一步思考这个问题,可能会想到私法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基本判断所面临的现实局限,在国内期货市场已经划定范围后,大宗现货商品电子交易只要不越界,就不算非法期货。目前的国内大宗现货电子交易模式很大程度上在学习国外期货交易所的经验,例如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铜期货交易,或者以美国西德克萨斯州的轻质低硫原油作为期货定价基准油的原油交易。当然,现货原油交易的模式也在国外存在,例如北海布伦特轻质低硫原油就是欧洲现货市场基准油。但是,期货交易本来就应当归属于大宗现货交易的范畴之内,因此大宗商品相似的交易方式会使得辨别两者的差异显得日渐困难。国内个人交易商投机趋向过于强烈的背景,则使得该行业内尚待完善的交易规则显得捉襟见肘。
更令纠纷处理者备受困扰的问题是,国民普遍缺乏理性思考能力的现实,造成许多“无知有钱敢撒泼”的客户将投机交易视为保本理财。当轻信网络上各种直播室或聊天群的投资建议而导致损失的个人,在法院不敢开门受理投诉的局面下,倾向选择信访、聚众等非理性维权方式给政府部门施压时,所提出的极端主张则是全额偿还本金,甚至索要精神损失费或双倍赔偿,而令法院和政府部门难以把这些希望转移损失的诉求,转化为公正的司法裁判结论以及规范化的立法建议。例如,在同一交易平台或某交易中心特定会员单位开户交易后亏损的客户们,会选择在网络上建立聊天群交流,因对一些交易操作点位的建议缺乏独立判断能力而受损的心情、以缺乏依据的判断质疑交易中心的合法资质、交流谈判索赔的技巧,以及相约通过信访、聚众等方式向交易中心施压。
以某省主管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为例,可以让我们初步了解省级金融部门做出的努力。2013年5月21日以省政府办公室﹝2013﹞55号文发布《某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10月22日某省金融办以〔2014〕106号文发布了《省金融办关于印发交易场所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2015年某省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以﹝2015﹞1号文发布了《关于开展交易场所白银交易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某省金融办以﹝2015﹞36号文发布了《某省交易场所白银交易监管工作指引》。通过上述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政府主管部门的态度是,鼓励金融创新以增强本地经济活力,但还是要尽量规范行业的发展。这种努力平衡的态度需要等待国家层面的立法给出更加明确的指向,但中央主管部门也需要从地方的治理经验中寻求立法的线索。在这样的多重探索过程中,行业协会的身影仍未出现,行政管制仍旧是主导的思维方式,而行业自治的作用则有待加强。
三、关于规范大宗现货电子交易行业发展的建议
为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官员、学者们了解大宗现货电子交易行业的基本情况,在这里一些经常被谈及的问题进行简单的解释:
现代市场经济的特点是从零散的个别交易走向批量化、标准化购销的市场经济。在物流便捷的条件下,有利于降低企业仓储成本、安排生产计划。国外并不限制期货交易的商品品种,但国内对期货交易品种严格限制,因此导致国内期货市场支持大宗商品交易的功能有限。在这一背景下,国内的大宗现货电子交易市场在近年来迅速发展,弥补了期货市场的功能缺陷。
交易中心为了保证会员单位客户的交易资金安全,需要与数家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合作协议,以交易中心名义在银行开立专门存放客户资金的结算账户,由银行负责监管该账户内的保证金安全,不得用于购买支付凭证、不得透支等。此类资金存管协议在不同的银行分别称为集中式银商转账业务协议、银商通业务合作协议、银商转账两方服务协议、资金监管服务合作协议、第三方存管业务合作协议、银商转账业务合作协议等。
实际上,在一个大宗现货电子交易中心的制度设计中,至少包括会员及代理商管理制度、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交易品种及交易规则、交易系统管理制度、客户资金管理办法、风险控制制度、交收管理办法、仓储管理制度、结算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交易中心对于会员单位的监管办法包括:会员资质管理办法、会员监督管理办法、会员违规处理办法、会员宣传管理办法、会员分级管理办法、会员分支机构管理办法、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等。在交易交收方面包括:会员号及客户交易账号编码规则、客户开户管理规定、模拟账户管理制度、实盘账户管理制度、指定交收仓库管理办法、仓库单据管理办法、指定商品交收中心管理办法等。
由此可见,在政策环境改变难度较大的国内经济发展背景下,支持大宗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发展有利于增强我国在国际商品贸易中的话语权,但行业创新过程中需要经历一个相对漫长、痛苦的摸索期,除了借助具有高度计划性的立法来克服机动化的行政监管存在的局限,迅速培育行业协会促进企业自律同样是重要条件。在对期货交易实行行政特许的制度惯性推动下,沿袭这一思路以扶植数家运营规范、创新实力较强的交易中心,更容易避免投机交易功能膨胀导致的客户受损问题。显而易见,长线投资为主、价值投资为主,更容易直接避免短线操作失误造成的风险。但是,在个人投资者比例偏高的国情下,大力普及金融知识、法治常识,解决国民智识水平偏低、理性判断能力不足导致的愚昧状态,显然也有利于从长远角度避免盲目投资造成损失后衍生的乱象。
余论
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重视交易场所信访投诉强化属地监管职责
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指出江苏省内各地区交易场所要加快与江苏登结算的对接工作,截止2016年底未接入的将限制业务发展。
在监管方面,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明确各市县区金融办是交易场所日常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强化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各类交易场所规范经营控制风险。
交易所整改不力将面临关闭或取缔
“各地金融办要认真梳理信访投诉中反映的问题,对投诉频繁且不能有效解决的交易场所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整改或继续非法经营的交易所,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
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关于落实江苏省金融办监管文件加强交易商适当性管理
近日,和讯现货从中苏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得知江苏省金融办于7月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场所和交易产品审批、对接统一登记结算系统、重视交易场所信访投诉、强化属地监管职责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监管。
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逐步下线引用第三方行情模式交易产品
通知要求各级金融办要在源头上认识和把控交易场所设立风险,从发起股东、股权结构、交易模式、交易产品、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初审严格把关。对采用引入第三方行情模式的交易产品,应通过不断不断提高投资者门槛和保证金比例,促使其逐步下线。目前,国内微盘交易品种行情多是引用国外交易所数据,业内人士分析,这一通知或将直接影响时下发展如火如荼的微盘业务逐渐关停。
对采用发售模式的交易产品,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产品立足江苏特色产业,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同时把握好产品规模,杜绝因市场模式太小而引起的操纵市场行为;二是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扩大市场为出发点,设立交易产品存续期,且要在存续期内完成产品的全部交割;三是有效控制价格,防止其暴涨暴跌脱离现货价格;四是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确保投资者是行业内客户或交易场所的合格投资人;五是明确兜底方案,存续期满如果不能实现全部交割交易所承担兜底处置责任。
重视交易场所信访投诉强化属地监管职责
通知指出江苏省内各地区交易场所要加快与江苏登结算的对接工作,截止2016年底未接入的将限制业务发展。
针对日益突出的现货市场客户投诉和维权事件,江苏金融办要求各类交易场所高度重视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消除群体性事件隐患,同时督促辖区内各类交易场所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形成有效畅通的投诉渠道、公开透明的处理流程,采取合理措施,稳妥化解风险。
在监管方面,通知明确各市县区金融办是交易场所日常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强化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各类交易场所规范经营控制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大整治的大背景下,新一轮的各类交易所整治又已开始。
据了解,上海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各类交易场所风控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市公安局、银监局、证监局、社区街道联合加强整治力度,清理整治各类交易场所,着重强调“四不得”:
“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经营网点、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或变更股权、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新增或变更交易品种、不得以交易场所名义对外担保和股权质押等”。
“通知”再次强调市有关部门以业务归口管理为原则,各区县人民政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做好各自工作,市商务委负责商品现货市场管理。
具体到各部门,《通知》也有明确要求:
根据上海市金融办2013年12月31日发布的消息,历时两年的上海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已全面完成,有38家交易场所通过了清理整顿验收。实际上,作为互联网金融整治的内容之一,近期全国各地都在整顿规范各类交易市场。比如,天津文交所停业整顿,8月16日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中心暂停交易。另有消息称,天津市辖区内三十余家交易所,将于近日全部停业整顿,检查合格一家,开业一家。
按照业界的说法,各类交易场所已经经过了两轮清理整顿,第一轮始于2011年,起点是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即“38号文”);第二波是2014年,重点指向了资金监管,但实际也是上一轮的延续。
2014年9月5日证监会曾对外发布消息称,全国范围内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已经取得积极成效,当时已有29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的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联席会议验收,剩余的的两个省市包括云南和天津市。直至2016年4月15日,天津、云南等地交易所也一直尚未通过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践行深入,去年以来,商品现货市场去产能日渐显著,而大宗商品场内场外市场也快速活跃。与此同时,交易误区及风险点有所增多。在此背景下,为处理好创新发展与风险管控的关系,推动场内场外两个市场的协调发展,8月30日,由知名科技公司金网安泰主办、商通社承办的“科技创新与风险管理”研讨会在北京举办。
原证监会研究中心、正局级研究员黄运成就“如何运用科技创新管控市场风险”做了主题演讲。
以下为文字实录:
黄运成:
感谢证券报的邀请,感谢金网安泰对会议的支持。
一、科技创新的本质
二、制度创新的意义
三、资本市场政治
四、建立国际秩序
一、科技创新的本质(以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科技创新为例)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科技创新有很多,我们举一点,从公开喊价制度到电子化交易。刚才李克在致词中也说到,中国电子化交易实行了将近20年,大家都司空见惯,认为一开始就是电子化交易。但从公开喊价制度到电子化交易经历了一场很大的博弈。对于公开喊价制度,现在基本都不是太熟悉了,除了一些期货界的老同志之外,年轻人可能对这个制度不是太熟悉,并且现在国际上保留这种制度的交易所也没有很多了,或者是作为传统在保留,像LME,大部分都是电子化交易的。
中间我插一个影响交易场所发展几大因素:治理结构、交易系统、清算结算、交易产品、风控系统。今天我的PPT主要涉及到交易系统和治理结构,其他涉及不多。
针对这些情况,1987年,CME在梅拉梅德为首的这样一批创新的人中间开始推进电子化交易的科技创新。电子化交易系统在欧洲有些地方也是尝试过的,虽然没有大规模的采用。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芝加哥交易所并没有在全球占领领导地位,交易所成立最早的也不是CME,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比CME早50年。并且芝加哥也是一个二线城市,当时的商品期货也没有在整个工业革命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他们想为了推进交易所的发展,推进科技创新,他们就从各个方面去创新,首先是交易系统的改革,这是一个革命性的转变。
电子化交易的好处:1.减少下单出错率,提高下单速度;2.杜绝交易员和经纪人的寻租行为;3.通过交易系统电子化把全球能够连接的交易所都连接在一起,让市场大大开拓了,国际化的程度大大开拓。
反对者对电子化交易的责难:1.公开喊价制度是亘古不变的最优制度;2.电子化交易是异端邪说;3.疯狂的举动,不可思议;4.推进电子化有可能葬送CME在全球的领导地位。对这种情况,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对阻碍创新的这种现象的评价:现状的独裁,我已经把持这种现状就不希望它改变。利奥·梅拉梅德评价:创新是资本市场最残酷的战争。
电子化交易胜利的意义:结果是创新取得了胜利,1.使交易说的成交量翻了几倍到几十倍、上百倍,这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包括迷你标普500指数期货,一开始看不上这个指数,是小品种又是迷你,但是很活跃,最后他们允许这种500指数期货和场内大品种之间进行套利,就把整个活跃度搞起来了,一下子取得了成功。成功后,推动创新的人的地位就稳固了,可以做其他的一些事情了。2.确立了CME在全球期货行业的领导地位,也把芝加哥从一个二线城市地位提升到全球知名城市。所以,创新带来的效益和影响是广泛的。
科技创新的本质是什么?1.对现状独裁的一种挑战。2.是重新分配资本市场的利益格局。3.重新分配交易所的权力结构。那些无视事实或者不敢面对现实的人最重要被历史所抛弃,这是我们通过创新体会到的。现在全球都是电子化交易了。
在我们这里,看似这些重大的问题都是难以克服的问题。这就是创新面临的一些障碍。
CME集团发展的历程
1848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成立,它不是CME,最后合并成CME集团它的历史才衍生。1872年纽约黄牛与耐劳交易所成立,并且于1882年发展为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1898年,芝加哥奶牛与蛋类交易所成立,并于1919年成为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CME比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成立晚了50年,但它之所以不断的发展,最后它取得了全球的领导地步就是创新的力量。1933年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成立。1994年COMEX与NYMEX合并成为新的NYMEX,2002年CME挂牌上市,这是重要的一步。到2005年CBOT也挂牌上市。2006年NYMEX重新挂牌上市。2007年成立了交易所集团,CME与CBOT合并成立CME集团,两个交易所之间竞争非常激烈,品种都是相同的,你上什么我上什么,互相打探对方的信息,交易所的领导人也是经常互挖,最后他们决定与其这样互相斗,还不如和。因为你面临的对手不完全是芝加哥这个城市中的各个交易所,还面临了欧洲期货交易所,纽约交易所、伦敦交易所等等这样一些竞争,逼迫你在各种选择中做一个相对好的选择,你不这样做也可能相互都活得不好,如果相互帮助一把大家都做大了,所以,他们成立了。成立以后收购了纽约商品交易所。
这里讲到资本市场重要性我又插了一个PPT,美国洲际交易所(ICE)发展历程。现在全球三大交易所,一个是刚才说到的CME集团,二是美国洲际交易所ICE,第三个是欧洲期货交易所,三大交易所控制了全球的商品交易、能源交易和金融期货交易。美国洲际交易所要更野,发展十几年的工夫,1997年开始做OTC交易,一定是没有我们现在做得好。到了2000年成立ICE交易所。2001年收购了国际石油交易所,收购之后把这个壳公司上市,2007年收购了纽约商品交易所NYBOT,到2010年又把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收购了,我也去过芝加哥的办公室,那个老头很健康,他给我给介绍他在天安门广场100美元购买了邮票,现在这个邮票也值不少钱。2013年收购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十年工夫。它现在底下有14家证券期货交易所,9家结算所,发展速度比CME还快。
因为我和他们以前的总华代表也比较熟悉,纽约交易所有220多年历史,是个老牌的交易所,被一个十岁的小青年给收购了,不可思议。收购之后,他的意思说他不是看重纽约交易所本身的情况,而是看重泛欧交易所在全球的产品线和期货的一部分(期货的部分更有盈利),90%的高管全部换掉了,收购是一个残酷的事。
CME1999年前酝酿着要股份化上市,他们认为是难度很大的一件事,因此叫做登月行动。
2002年12月6日取得成功,CMI成功在纽约交易所上市,开盘价35美元,总是值超过250亿美元。这个成功为交易所内部的交易系统改造提供了资金,这是一个重要的意义。为收购和合并充足,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做了技术和资金的准备。第三,凝聚了交易所内部的人心和士气。一般的人上去不能激励措施,但他们对大家很有信心,为交易所的集团化发展做了制度上的准备。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
去年的股灾,从牛市起步到疯牛形成,再到股市暴跌导致整个股市流动性缺失。6月19号上证综指重挫6.42%,创业板指数下跌5%,两市近千只股票跌停。从去年6月15号到8月26号,沪指累积跌幅高达41%,这是多大的一个历史事件。下跌拉开了多米诺骨牌反应。先是机构去杠杆,然后是个股去杠杆,实际上我们现在回忆一下它的情况,当时一些利用杠杆的机构,包括提供杠杆的机构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受风险影响。因为首先有一个风险提示,我给你加杠杆了以后,加到10%的杠杆,不会影响到我提供资金本身,但做梦没有想到整个市场不行了,出不去多米诺骨牌效应出现了。
今年以来市场风险的演变过程,这个不讲了。市场开始是怎么搞活的,流动性的过程。
2015年股灾的影响
改革的进程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大家查查历史的情况。2015年,因为是改革推动的市场,2016年全面控制风险。
2.股灾启示
(1).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改革刻不容缓,决策机制改革,我们知道这场股市的波动成也是杠杆,败也是杠杆。成是因为来得太突然,我们可以把这一场股市波动和2007年那场股市波动做一个比较,那时候股市下跌从6000点到1000点的时候跌幅很大,但没有杠杆,你口袋里还有东西。有杠杆以后,杠杆占的比重很大,你什么东西都没有了,同时负债很多,所以去杠杆特别是野蛮去杠杆,是一个重要的点。野蛮去杠杆是怎么回事?是怎么做出的决策?
(3)进一步明确监管机构市场定位,约束监管权力
(4)交易所体制改革,你说实现股份化,去行政化,主要干部的任免,运行的市场化和参与国际化竞争,这都是非常重大的事。
(5)防垄断,我们认为反垄断从场外市场的建设开始做起,可能是一个比较容易的办法。现在要规范场外市场的行为,对新设场外市场要给出一些法定的调动。
(6)改革或者改变我们当前的一些环境和立法程序,现在重要的法规是立法机构独立立法,大家可能对这块体会不深,这个意义是更大的,立法机构独立立法。而现在的情况是执法者把菜都做好了,立法机构放名称。
三、资本市场政治:美元殖民主义
1.二战前,美国通过一战、二战建立军事霸权。
4.美元抛弃金本位制,进入美元浮动汇率时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的固定汇率,35美元兑换1盎司黄金,其他国家的货币参照这一比例与美元挂钩,美国在美元贬值的情况下,在美元出现危机的情况下,它就想到另外的办法。1971年8月15日,美国又在布雷顿森林召开第二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当时的总统尼克松上台不久突然宣布,取消美元与黄金挂钩的金本位制度,金本位制度宣布破产。(2)没有与黄金挂钩,美元进入自由浮动时代。CME就抓住了这一时机推出了汇率期货,使得它的发展上了一个非常大的层次。
5.美元不与黄金挂钩,那怎样使得它仍然继续变成国际货币,怎样在世界经济中继续发挥作用呢?美国人就想办法了。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石油,当时基辛格博士找到了沙特,中东石油占全球石油最大的比重,现在仍然是这样一个格局。中东石油中沙特又是最多的,基辛格找到沙特,你今后交易的时候就用美元,不要使用其他货币了,沙特一开始也不同意,美国有各种各样的手段,军事讹诈各个方面,最后沙特顶不住压力就同意了,石油的结算计价储备都以美元为基础,这是对美国来说非常重要的一招,使得美元真正坐上了全球货币的第一把交易。
6.因为石油宣布与美元挂钩以后,其他的大宗商品包括粮食、包括其他的一些铁矿石等等都陆续用美元结算,这样利率期货、汇率期货、股指期货陆续推出,大宗商品进入殖民时代,短期需求不完全是石油决定了,金融市场就发挥了巨大的作用,CME就有了蓬勃发展。以石油为代表的大宗商品进入了以美元结算,以期货定价的金融化的时代。
7.这有什么意义呢?大宗商品市场助推美元进入殖民主义时代:以大宗商品为载体,美元全球流通,美元的印发成本很低,当我印了票子以后,相当一部分美元在海外流通,这样对全球财富的瓜分和掠夺就开始了。
那次我在网上看到一段话体会很深,一个美军四星上将在西点军校的一段话,一个老头颤颤巍巍登上讲台,从口袋里拿出100美元的货币,说小仔子们,你们说这是什么?他说对,这就是100$,美国用10美分印刷了100美元的擦屁股指,这公平吗?这不公平,但是如果谁敢挑战这种公平,你们这些在座的人就该出去发挥作用了,你们要上战场了。这就是它背后的本质。
四、建立国际秩序,走向多元社会
1.和前面也联系在一起了,国际秩序当时怎么提出来的?当时是美国财政部助理怀特在1944年的时候提出的,建立国际秩序,建立美元与黄金挂钩的固定汇率制度。与他相争论的就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凯恩斯,当时有人回应全球是两个国家在争论,两个国家就是两个人在争论,一个是怀特,一个是凯恩斯,怀特提出要把美元作为全球货币,凯恩斯说既然你要建立国际秩序,作为国际货币来讲,那应该建立一个新货币,因为有一个新的组织来管理这个货币。因为现在美元作为国际货币是美联储在管理,美联储在管理全球的事这是一个矛盾。它就提出建立一种新货币。因为背后这种争论是军事能力为基础的和背景的,凯恩斯没有争过怀特,参加布雷顿森林会议期间凯恩斯因为心脏病突发,还推迟了会议的结束,这就是美元单边主义的含义。
美元作为全球货币,但是美元是美联储一家管理的,重大事项别的国家不能干预美联储,所以,要建立多元国家,欧元、日元的建立也是这样一层意思,但这背后都有很多特殊的事情发生。像日元,二战后的广场协议被迫接受很多事情,二战使他们成为失去的十年。
2.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路径
目前我们业面临一些竞争和挑战。所以,我们搞“一带一路”,发展人民币走出去,也是希望通过全球化和多元化来稳固秩序。它也有一个过程,我们的改革有几个层次。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如果没有这一改革作为基础,其他的改革得不到保证。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两大目标,一是要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机制;二是完善国家治理,要把完善国家治理和完善行政体制改革作为重中之重。在此基础上才能建立股票期货市场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资本市场、建立大宗商品市场化的一些运作。我个人理解是这样一种逻辑顺序。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促使了很多现货贸易市场可以借助电子化手段做商品的电子盘交易,一些高端配套的服务形成了现在的商品交易市场存在的价值。改变了传统的一手钱一手货的贸易方式,整合行业所需资源,为客户提供服务,形成新颖生态环境,促使行业不断创新。
根据大宗行业协会提供的数字,到2015年全国市场家数1000多家,包括商品直供平台、政府的公共资源平台、企业的电商、地方要素市场、文化收藏市场、传统批发市场、B2B电子商城。其中不排除有一些野蛮生长的因素存在,但同时也说明市场对行业有需求。应用层面的电子交易推动更多行业快速发展。在电子商务的推动下,尤其是在互联网+战略的促进下,电子交易已广泛应用。
以白糖为例,中国是产糖大户,白糖产区相对集中。涉糖企业在期货把白糖品种关闭之后最先尝试大宗商品市场交易的行业,现在涉糖企业几乎已经离不开现货贸易、电子市场和期货这三个不同的交易手段所提供的这些服务,电子盘因和现货贴合较紧密,运输成本、入库成本和保存成本和现货价格几乎完全吻合。因此,全国很多涉糖企业都通过场外市场、电子盘市场完成贸易的过程。
全国主要棉花产地在新疆,但它存在最大的问题是运输。在这方面,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从2000年左右开始建设的这样一个全国性棉花市场。在棉花全链条的过程中,从收购就会体现出商品棉的在线交易,进入监管。棉花市场全国有近150家合作仓库,在仓库中都会采用物联网和视频监控的手段对进库棉做实时监管。目前全国有超过90%的仓库棉都处在监管状态,通过棉花市场各个商业银行给企业的融资,一年内都会有超过将近60亿。政策棉方面,2008年金融危机后,政策棉也通过全国棉花市场完成在线交易。这是一家非常具有典型的要素交易市场,既有普通贸易服务,也有融资、监管服务,还有套利、套保金融服务。
随着邮币卡平台的不断升温,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2016年下半年,不少邮币卡交易平台因黑客攻击造成交易系统瘫痪,作为邮币卡平台最大的软件服务商,金网安泰副总经理肖燕林在8月30日由安泰主办、商通社承办的“科技创新与风险管理”研讨会上表示,未来会联合更多行业合作伙伴,做安全、做机房,为行业客户提供既经济又能够保障安全的云安全中心。金网安泰未来会有更多样的市场变化,建立安全的交易环境,建设更完善的生态环境,创新模式满足市场新需求。
随便打开一家大宗交易所官网,“存管与资金监管”的宣传标识比较常见。另外一些交易场所还宣称:“xx银行是该平台的保证金专户管理银行”,“xx银行是该行的战略合作银行”,“平台资金接受了xx银行的三方存管、托管、资金监管等等。其中不乏一些“王婆卖瓜”,甚至虚假夸大宣传,打着擦边球夸大银行对投资者保证金的监管作用来迷惑投资者的现象。“一些不规范的交易所跑路,投资者事后将矛头指向银行的事件在我确实发生过。但由于银行分别与交易场所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再与投资者签订客户服务协议,这种“两两”协议形式有别于券商与银行、投资者签订的三方存管协议。不规范交易场所一旦出事,起诉人很难把责任推给银行,所以无一例外以败诉告终。”某国有大行银行托管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存管、监管、托管”协议谎言
那么究竟什么是“银商通”?这种合作模式下,如果交易场所出现道德风险或欺诈行为,银行会承担哪些责任呢?
无论是“银商通”还是“银商直通车”,各家银行叫法不一,但功能大同小异,都是由银行搭建,为交易场所提供资金清算的工具。交易场所和银行签资金清算协议或是监管等类似协议,接入“银商通”系统。
记者从某国有大行“银商通”部门负责人处获悉,银商通一般是与投资者客户签订“客户服务协议”,再与交易场所签订“业务合作协议”。这种“两两”协议的模式有别于炒股时签的“三方资金存管协议”。
在客户服务协议中,(甲方是投资者、乙方是银行):“通过甲方开户市场向乙方发送的任何指令均已经甲方与市场协商一致,即乙方有理由相信对于市场发来的任何指令,甲方均已同意。乙方有权依据该指令对甲方银行结算账户、资金账户进行处理。”
交易所签订的协议中也有类似的条款表述,某银行银商通部门负责人指出:一是银行与交易场所双方合作遵循,银行不垫付资金,转账指令必须由投资者主动发起的原则;二是银行提供的银商通严格遵循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要求,仅负责协助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完成资金划拨与清算,对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之间的任何纠纷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总结起来,银行的底线就是,银行只对提供过来交易数据的资金清算,并不负责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上述银行托管内部人士指出。
交易场所监管乱象
银行设计“银商通”协定时之所以严守“底线”,是因为对部分交易所“既是裁判员,又是玩家”的顾虑。国内目前存在一些交易场所既是裁判“交易所”,又是玩家“交易者”。“比如贵金属交易场所自己建一个网站,投资者在自己网站交易,并不是在国家正式的交易所撮合,所以投资者无法判断交易是不是按照真实的价格交易,价格达到什么时候就强制平仓,银行同样无法判断。”某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贵金属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他指出,“交易所的标的是由自己保管,不是国家规定的场所保管,银行没办法与第三方核对。”在这种情况下,交易所发一个支付结算的指令,银行无法判断指令是不是真实交易,虽然按照交易场所有关规定要求,交易场所必须按规定办事,但银行无法核实,只能按照交易所指令清算。银行选择提升“银商通”准入门槛来防范风险,寄希望于省政府批准的大交易所平台能够“洁身自好”。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由于东部省份发生了多起投资者对于交易场所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访投资事件,该省银监局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交易场所合作风险提示通知》,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不得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支付清算、投资咨询等。
该省国有大行在这份文件下发后,主动清退了一批不规范的交易场所。同时相应提升了合作的门槛。例如该行只与省级批准的交易场所签署“银商通”合作,这类机构在该省只有不到10家。而在协议中写明“资金监管”的只有一家股东为省政府的交易场所。
王德怡分析认为,因此,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为非法交易场所提供非法资金开户、资产划转等业务是违规行为,应当对投资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遗憾的是,因该类交易资金数量非常庞大,商业银行为了业绩,违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如果能够斩断商业银行的资金通道,投资者大面积受害的问题可能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中国农业大学期货与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主任常清近日在“2016(第七届)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论坛”上表示,为服务好实体经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迫切需要转型,需要不断创新交易方式。
常清指出,近年来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的交易规模虽然逐年增大,但交易方式“二十年不变”,发展多层次商品市场没有取得太大的进展,交易市场的发展与我国经济转型、改革开放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到现在,市场规模虽然可观,创新发展也层出不穷,但是由于野蛮生长,‘后遗症’明显。”中国证监会正司局级研究员黄运成说。因此,大宗商品市场必须朝着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方向转型。
常清认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要深入研究现货市场的特点和企业诉求,着力解决市场痛点、企业难点,优化交易交收流程,完善交割库建设,降低交易交收成本,丰富交易品种,大力发展个性化交易模式,解决非标产品电子化交易的瓶颈,大力推动期现互通、仓单串换。
黄运成认为,大宗商品市场应该加强依法经营,需要牌照的业务尽量去争取到,同时加强高管、会员和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建立一些市场准入门槛;加强风险准备制度,防范重大风险;加强中央与地方双层监管与协调。
此外,黄运成还提到,当前大宗商品市场的透明度还不高,要加强市场运行的透明度。比如,大宗商品市场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要建立统一的清算制度,实现交易、登记、清算三项业务的分离。
“登记结算机构的经营独立于各个交易场所,在利益分配和市场发展上,与交易场所相互监督,共同发展,有利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促进市场规范化。”黄运成说。
事实上,目前市场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成立了大宗商品清算机构。比如,江苏登记清算公司、广州清算中心、青岛清算中心等。
2016年4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本通知共有七部分,三十六点,主要阐明2016江西省金融工作要求。
其中,第三部分第二十一点提出“加强对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和指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统一监管和集中清算平台的功能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设立陶瓷、生猪、稀土、林木、再生资源等具有江西特色的交易平台和品种。规范发展各类要素市场。(省政府金融办牵头,各设区市政府配合)。”进一步肯定了统一登记结算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更加明确了江西省交易场所纳入统一登记结算系统,加强监管规范发展的必要性,也对江西省联交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易场所通过集中登记结算,不仅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而且提高了交易场所的公信力,有效促进江西大宗商品交易的发展。
一、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大宗商品类交易市场共计1021家,实物交易规模超过30万亿元,所涉及的行业已涵盖能源化工、金属矿产、农林牧渔、稀贵金属等四大类二十余个行业,但近年来,一系列风险案件的发生再次给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风险防范敲了警钟,如2014年山东农产品(000061,股吧)电子交易市场总经理特大卷款跑路案件、3.15”晚会曝光的新天地等贵金属交易平台欺骗投资者案件、泛亚兑付事件、中色金银贸易中心事件等。然而伴随着风险频发,国家和地方加大了对交易市场的清理整顿和法规建设。据统计,中央和地方出台的专门规范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至少有15个,且有越来越密集之势。意味着监管层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逐步加大。即便如此,国内大宗商品电子盘市场风险事件仍接连发生。这背后的原因何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经历的野蛮生长期和清理整顿期,是行业发展的必经过程,也是行业发展的规律。与此同时,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还需要监管部门和行业共同努力。
二、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风险点
大宗商品电子盘市场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资金安全方面,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作为第三方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首先要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目前,市场资金监管模式多样,多数交易市场由银行提供第三方资金监管服务,还有部分市场由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支付结算,资金监管功能弱化,一些市场侵占、挪用客户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的资金安全风险时有发生。但先阶段一些地方的金融监管机构渐次在统一登记结算方面开启了探索之路,统一登记结算承担了部分政府监管市场“执行者”与市场发展“把关者”的双重功能,意在防范和控制大宗商品电子盘自身潜在的风险,提高交易与结算效率,进一步增强市场公信力,实现清算、交易、仓储物流、资金托管四项职能的分离,为大宗交易市场带来一个规范、安全、现代化的交易环境,为此后各商品金融产品的开发和推出创造条件。
三、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清算体系建设困难
然而对第三方统一结算而言,面临的障碍主要交易所自身的积极性不高和风险控制转移及收益分配等方面原因,造成部分交易所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反对推行统一结算。
同时监管部门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资金监管还没有强制和统一要求,统一结算机构的前期投入较大,短期内难以实现盈利,使得结算机构本身运营就雪上加霜。
四、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清算体系发展建议
(一)多元服务
以提供专业化清结算服务为核心,以登记、托管、质押、信息咨询、产品研发等多元业务为补充。
(二)机构公信力
与银行及其他第三方资金监管机构建立严格的监管模式,构建具有第三方公信力的支付结算平台。
(三)联合投入、三方存管
独立的结算公司可以联合集中多个市场的交易所、结算会员和结算银行出资组建,增强结算公司实力。即使结算职能从交易所分离出来,又能提高监管效率,控制市场风险。只能拥有完善的业务系统、较强的风控手段、全面的制度保障,才能更好吸引市场和投资者
通过资金封闭运行,与银行每日进行总分对账和分分对账。借助存管银行和交易所提供的查询手段和对账机制,通过对比存管银行端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和交易所端保证金账户数据的一致性,有效监控交易商资金安全。
大宗商品交易清算体系应借鉴期货市场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市场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对市场的交易运行实施全程监督,通过建立市场风险防控基金制度,用于防控市场风险。在大宗商品交易清算、仓单融资体系建设及跨境业务上开展系统共建、产品开发和业务对接等工作。才能发挥好服务市场同时又协助政府开展监管、防范市场风险的双重作用。
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于2015年9月9日成立,是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金融办主导、由青岛海尔集团联合山东鲁信集团、青岛国信集团等共同发起成立的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及其他场外市场业务提供登记和清算的专业性机构,是全国目前唯一一家服务于场外市场的独立第三方清算服务平台。独立进行商品交易清算业务,让清算中心实现交易、资金存管、结算环节的严格分离,有效把控交易风险,促进大宗商品产业链在青岛集聚,起到金融反哺实业的作用。
目前,该中心已与青岛大宗商品协会下属的多家交易场所达成战略协议。同时,与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平安银行、青岛银行等六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首批实现与工行、农行、建行的系统对接。
下一步,清算中心计划开展研发、发布和推广青岛大宗商品指数并积极推出指数服务和指数衍生品的交易清算等创新服务,推动青岛作为国际上重要的大宗商品国际交易中心向定价中心转型,把平台打造成国内领先的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场外市场清算机构和服务于大宗商品仓储物流、仓单管理、增信融资的金融服务机构。
“互联网+”助力交易场所发展
近年来,对于习惯于多年要素市场传统交易的生产商、贸易商和投资商而言,一种改变传统市场交易方式的新型要素市场、新的经济业态——交易场所应运而生。金融资产、股权、产权、文化艺术品、大宗商品等各类交易中心风靡全国。
交易场所近年来经历飞速发展,李克强总理在两会首次提出“互联网+”,将助推各类要素与互联网金融的结合呈现跨越式发展!
地方政府陆续出台文件支持清算所建立
2012年,《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首次透露北京将建立统一的资金结算和监管平台。今年2月,北京市金融局发布《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金融〔2016〕27号)明确规定“本市建立统一的登记结算平台…各交易场所须接入登记结算平台”,为保障首都要素市场安全稳定运行,并为各交易场所提供交易信息登记注册、资金支付结算和存托管、数据监控等服务。
日前,江苏省政府发布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交易场所统一登记结算体系建设纳入该省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规划提出“规范发展各类权益类交易市场和私募股权市场,完善交易场所统一登记结算体系。”这进一步肯定了统一登记结算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更加明确了全省交易场所纳入统一登记结算系统,加强监管规范发展的必要性,也对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易场所通过集中登记结算,不仅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而且提高了交易场所的公信力,有效促进江苏各类交易场所的发展。
央企、国企、资本巨头抢先布局清算所
从2015年开始,区域清算所开始在市场上亮相,资金安全性成为交易所业务发展的首要问题。然而清算所平台需要较高的信用背书、具备极为优质的背景实力和极强的技术系统支撑。
清算所作为交易场所资金监管的创新模式,补充构建了生态体系。清算所的稀缺性,令其成为各大金融巨头争抢的对象。国资北京产权交易所集团发起成立北京清算所,海尔集团发起成立青岛清算所,央企中信集团通过子公司发起成立天津清算所,国资广州交易所集团、广州金融控股集团共同发起成立广州清算所。。。。
江苏清算所:作为国内首家省级场外交易场所结算中心,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成立、为各类大宗商品及权益类交易场所提供登记与结算服务的专业性机构。截止到2015年12月中旬,江苏结算所已成功接入14家交易场所,其余交易场所将陆续接入,另外,P2P平台将成为江苏结算所下一个重点合作领域,发展前景一致看好!
上海清算所(国家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是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旗下专业清算机构,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等共同打造的国家级清算中心。2015年将业务合作领域扩展至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目前已成功接入铁矿石、金属材料等5家上海自贸区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
广州清算所:今年3月,广州商品清算中心注册成立,其4家股东方包括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发期货,前3家股东各持股28%,广发期货拥有16%的股权。目前已签约广顺所钱币交易中心等多家交易场所。
青岛清算所:12月24日,青岛清算所在青岛正式成立。青岛清算所,是经青岛市人民政府联合海尔集团等企业联合发起成立,清算所是服务于青岛各种新型金融、交易场所,作为专业化的、独立的清算机构,主要为金融市场提供直接和间接的本外币清算服务。经过半年多的系统测试、银行对接等准备工作,青岛华银商品交易中心与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于近日正式完成对接,统一登记清算系统将于7月11日正式上线。
天津清算所:天津商品交易清算所有限公司(简称“天清所”)是在天津市金融办的推动下,由天津津贵易信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津贵易信”,中国中信集团通过其子公司共计持有津贵易信67%的股权)和天津商品交易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商品交易集团”)共同出资成立,津贵易信和商品交易集团分别持有天清所80%和20%的股权。天清所于2014年12月31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为一亿元人民币,是国有绝对控股的商品交易清算服务机构。目前清算所的各项工作处于筹备中。
除以上地区,江西清算所、福建清算所、湖北清算所、山东清算所、大连清算所、贵州清算所均处于考察筹备期,各省市将通过结算所,对于各类交易场所发起资金方面的主动监管,保证资金安全,引导交易场所健康发展!
总结语:十年前,各地方政府争相建立各类交易场所;十年后,清算所成为地方政府、资本巨头抢占先机、争相布局的新的要素领域!
经过半年多的系统测试、银行对接等准备工作,青岛华银商品交易中心(简称“青商所”)与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简称“清算所”)于近日正式完成对接,双方就青商所的资金监管、统一清算、仓单登记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青商所则成为青岛市第一家与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对接的交易市场。
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清算所是由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海尔集团、山东鲁信集团、青岛国信集团作为战略合作方共同发起的,服务于产外市场的独立第三方清算服务平台。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类似于四板市场的地方股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中心、权益类资产、跨境电子商务和贸易等五大类市场及资产的清算工作。
交易场所资金清算业务是清算所为交易场所提供资金清算、资金监管和信息登记的服务。根据各类交易场所实际需求的、独立的登记清算系统,实现对交易场所交易统一清算、资金集中监管和各类信息全面登记。在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提高交易场所的交易清算效率和降低交易场所的整体运营成本,同时,使得交易场所的交易过程环节和交易结果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
青商所此次成功对接青岛清算所,将对青岛市金融市场,尤其是青岛市大宗商品行业起到表率作用,有助于规避行业系统性风险,实现行业透明化发展,也为政府部门对当前商品现货交易平台提供了新的监管思路,是规范市场行为的又一重要举措。正式上线后,青商所将更专注于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会员单位将专注于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所有的交易监控、资金清算等工作都将通过清算所完成。
青商所作为青岛市大宗商品行业的领军企业,一直走在青岛市交易市场的前列,承担着市场内各项试点工作,为促进青岛市大宗商品行业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为青岛市大宗商品行业营造出一个合规、健康的行业环境,为打造青岛财富管理中心、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大宗商品这个行业里,见到了太多的“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风风火火的转眼间城头便换了大王旗。你能够感受到她的那种蓬勃的生命活力,你也能感受到她的那种无奈。当今的中国投资渠道过少同时仅有的一些投资渠道也相当的不健全。昨天写完后有朋友问我关于行业协会与清算中心的看法,那么就先从行业协会开始吧。
2013年5月24日,在布鲁塞尔大街上,抗议者们扛着特制的白色木棺,一路从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大楼,最后在欧盟委员会总部大楼前停下,在举着写有“悼念即将逝去的20万个就业”等标语牌下,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强烈抗议欧盟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的意向,通过这件事情可以看到行业协会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重要影响力。按照我们国家对于行业协会的定义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而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行业协会属于中国《民法》规定的社团法人,是中国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一种,即国际上统称的非政府机构(又称NGO),属非营利性机构。
我建议的行业协会必须具有:真正的站在本行业的利益上代表本行业与政府沟通;维护会员利益,全面了解行业详细可靠的情况和数据,预测对本行业本地区的影响或可能产生不利的趋势等;协会的组成以当地的交易场所为主体,建立行业自律规范并进行严格的监督作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市场规范避免恶性竞争,在开拓市场时,由行业协会出面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企业互惠互利的合作活动;协会既要维护会员利益,更要保护行业利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同时也要明确协会的法律责任,有利于协会依法依规开展各类活动。章程是全体会员共同遵守的纲领和规范,大家都应切实的遵守和维护,协会应成为一个有能力为全体会员做好服务的协会,应成为一个能够对本行业的发展发挥巨大正能量的协会。规范市场、规范协会所属会员、规范行业规则避免鱼龙混杂,起到协调与监督的责任,为大宗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独特的作用。
立足现货、服务现货,提升现货的流通,形成有效的共管共建,才是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路。
近几个月来,建行与农行逐步退出交易场所业务合作使得从业者一度如坐针毡,其中建行的E商贸通业务更是呈一路向北之势离整个行业越来越远。值此时,农行银商通网上银行签约功能重新恢复似乎给人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
近两个月银行通道签解约统计
4月12日,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团(天津)商品交易市场推出平安银行平安易宝业务
4月13日,吉林省国富人参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建设银行已签约交易商迁移平安银行重新签约的通知
4月20日,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平安银行银商签约正式上线
4月23日,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宣布与建设银行“E商贸通”合作业务将于2016年5月15日正式终止,建议改签平安易宝
4月24日,江苏大圆银泰商品合约交易市场苏州银行签约业务正式上线
4月25日,湖南湘商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关于湘商大宗业务平安银行上线的通知
4月26日,安徽省联投金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上线兴业银行托管服务的通知
4月26日,厦门两岸商品交易中心发布现货发售模式上线中国平安银行业务的公告,称已与平安银行签订第三方资金存管业务
5月3日,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宣布开通平安银行资金存管业务
5月3日,天津联合商品交易所要求在建设银行签约的交易商应转让交易,清出资金,与建行解约。5月15日为截止日。届时没有解约的将强行转让和解约
5月4日,贵州保利商品交易中心宣布与中国建设银行“E商贸通”业务合作期限于2016年5月22日到期,经双方协商不再续约
5月6日,武汉华中石油化工交易中心签约平安银行
5月6日,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签订全面合作协议
5月20日,中国农业银行全面停止为浙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支付结算业务
5月23日,安徽鑫汇商品交易中心与平安银行正式成功对接,正式上线平安易宝银商绑定业务,可通过网点柜台和网银签约
5月24日,山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收藏品平台民生银行市场通接口上线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正式接受经纪会员,交易会员的开户工作
5月27日,广东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关于交通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上线的通知,交易中心已开通交通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
5月30日,江苏新沿海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平安银行正式上线的公告,支持本行、他行的签解约、出入金等业务
6月3日,新华上海贵金属交易中心宣布自6月3日起停止通过农业银行新开户签约,并在6月13日暂停存量客户通过农业银行的入金服务,出金服务不受影响
6月5日,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官网发布通知,中国工商银行于2016年6月1日关闭托管业务签约功能
6月8日,贵州西南藏品交易中心宣布民生银行市场通接口即将上线
6月24日,兴蜀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布关于中信银行资金存管业务上线公告
6月27日,中国艺交所邮币卡交易中心发布农业银行银商通开通网银签约的公告
6月27日,中航国金商品交易中心发布平安银行(平安易宝)上线的公告
6月27日,安贵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第三方存管银行民生银行正式上线
6月29日,贵州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与民生银行签署银行监管协议民生银行接口正式上线
6月30日,南宁(中国-东盟)交易所发布关于恢复发售业务农业银行银商通网上银行签约功能的通知
6月30日,天津电交所发布关于农业银行银商通系统开通个人网上银行签约功能的通知
权宜之计安可持久?
去年年底,银监会转发清整联办〔2015〕7号文至各全国各商业银行和银监分局,要求不得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支付清算、投资咨询等服务。根据文件措辞来看,地方性、商业性银行并非处于“法外之地”。换句话说,四大行面临的政策风险也会同样施加于这些银行身上。一旦政策再次收紧,这些银行也将毫无悬念地“断臂求生”。
如此看来,眼下交易场所开拓更多地方性、商业性银行通道可能仅仅是权宜之计,其持久性并不可期。相比之下,结算中心的对接或许更能符合行业趋势。
对接结算中心的优势
相较于对接银行来说,交易场所与结算中心对接至少有以下优势:
1.更有说服力的投资者资金安全保障
由政府主导成立的结算中心负责清算数据,能够避免交易场所暂扣或者滥用投资者的资金,保证资金的进出数据安全与正确。如此一来,交易场所在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方面将更具说服力,尤其是在“第三方资金存管”越来越含水分的背景下。
2.分担交易场所工作
通过接入结算中心,将实现交易体系中登记、交易、结算三项业务的分离,交易场所将只专注于提供交易平台服务,而之前由平台负责的登记开户、交易监控、资金结算都可以由结算中心完成,大大降低了交易场所的工作量同时又降低了风险。
3.降低政策风险,迎合行业趋势
由政府部门主导,成立的省(市)一级交易结算中心将直接纳入政府监管层的监控范围内,从而降低金融风险。交易场所与之对接将能有效规避自身在资金层面的政策风险。继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广州商品清算中心、上海清算所和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后,越来越多的省市政府开始规划建设交易场所结算中心。照此趋势,结算中心未来将成为国内金融要素市场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6月30日,和讯现货从北京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获悉,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已获市金融局同意其设立的批复,并于6月6日正式工商注册在海淀区,注册资本1亿元。
据了解,2012年,《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首次透露北京将建立统一的资金结算和监管平台。今年2月,市金融局发布《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金融〔2016〕27号)明确规定“本市建立统一的登记结算平台…各交易场所须接入登记结算平台”,为保障首都要素市场安全稳定运行,并为各交易场所提供交易信息登记注册、资金支付结算和存托管、数据监控等服务。
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信息登记注册、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交易数据监控服务;为各类合法合规的金融活动提供登记结算、资金清算结算、金融信息服务、财务咨询等综合服务。其办公地选址在海淀区北京理工大学产业园内,原市金融局金融市场处凌文杰处长任法人代表,由在北京设立的交易场所自愿联合发起并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
下一步,北京海淀金融办继续做好现有交易场所的规范监管,持续优化整合各类要素市场资源,加快要素市场体系构建和平台搭建,积极推进新兴要素市场设立,更好地为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持。
当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旗下互联网贵金属平台的白富美,遇到中国上市公司控股交易中心的高富帅,会擦出怎样爱的火花?6月29日上午10点,恒大金属与大象金服举行签约发布仪式,双方即将联手重磅推出移动互联网贵金属交易平台——大象金属APP,大象金属也成为恒大金属交易中心首家会员单位。
签约现场,恒大金属交易中心赵总隆重向在场来宾介绍与大象金服此次的重要合作,他表示,“大象金服是恒大金属交易中心迎来的第一位也是最具实力的重量级会员。”
与大部分运营的交易中心不同,恒大金属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批准成立,由上市公司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控股的省级交易平台。是目前唯一一家由国内上市控股的交易平台,也是唯一一家在清理整顿期间获批的交易平台。恒大金属交易中心依托恒大高新在实体经济和金属贸易领域的庞大资源,致力做实做强现货贸易和现货交割,切实做到服务实体经济。
大象金属才总坦言,恒大金属交易中心与大象金服的合作有太多的创新和惊喜,国内唯一上市公司控股的交易平台和国内唯一一家上市的会员单位,在第一家撮合机制的交易平台上第一次搭建自己掌握的核心交易系统,究竟会擦出怎样的火花,行业友商和集团内部都拭目以待。
此次恒大金属与大象金服联手推出的大象金属APP开创了全新的线上模式。大象金属APP集资讯、行情、直播为一体,并接通恒大金属交易中心的开户、入金、交易接口,通过移动互联和大数据技术的创新,保障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全、隐私安全,提高下单速度、优化交易体验,让用户的所有投资需求都在一部手机里就能实现,真正让交易变得简单。
在鱼龙混杂的贵金属行业,大象金服与恒大金属交易中心的成功合作,无疑是混乱中的一抹亮色。大象金服在交易模式创新的同时,不忘初心,始终坚持诚信、共赢的价值观,为客户提供最好用的产品,最优质的服务。努力推动、引领行业的健康发展,让行业因我们的存在而变得更加美好。在为同行树立标杆并惠及用户的过程中,收获团队和个人的成长。
供给侧改革本质是利用行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供给侧对需求变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大宗商品市场作为一种集合了商品、信息、资金等多种要素于一体的新兴金融业态,是一种极为有效的供给端管理工具,能进一步解放和优化要素配置,改善流动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将成“供给侧改革”重要抓手。
在这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历史性发展机遇时刻,中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优势和自身“云金融”优势,金融与产业的协同发展,通过高质量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为鹰潭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作为一家诞生于“中国铜都”的大宗商品交易所,中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坐拥江西省以铜产为代表的有色金属、石化产品、农产品资源,并一直协同江西省鹰潭市政府深入探索经济新常态下资源发展新路径。2015年,中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联合江西鹰潭市政府推动内陆首家铜现货交割仓库开库,并于10月率先打造了以电子商务和产业链金融为核心,集大宗商品超市、仓储物流、交易结算及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现货业务无缝交易平台。
据了解,中江国际近期还将上线现货交易网站,将“大宗商品超市”搬到线上。作为国内首个具有交易所背景的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网站,中江国际现货网站的推出将进一步帮助企业实现贸易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助力整体产业链优化贸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并辐射全国,为中国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2015年12月开始,银监会发文要求逐步切断违规交易场所的业务接口。随后,国有四大行出于风险的考虑逐步暂停与交易所的合作,这其中,尤以建行和农行要求更为严格。
这对于正处于快速发展中的交易场所来说犹如晴空霹雳。支付接口的受限,将大大影响交易场所业务的开展。被银行厌弃,交易场所新的出路在哪里?
有人可能会建议交易场所与第三方支付合作。当然,选择第三方支付会大大提高交易场所开户的便捷性,但同时也增加了风险系数。
目前来看,由于与交易场所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比较少,缺乏竞争使得第三方支付对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比较高,这让有些交易场所望而却步。目前来看,安全和费用偏高暂时使得第三方支付无法成为文交所资金最佳的守护者。
所有资金监管最终还是交易场所说了算
2015年是交易场所的爆发之年,交易场所数量在这一年猛增了数十家。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交易场所的野蛮式生长也产生了很多乱象,而资金安全就是其中的代表性问题之一。
目前大部分交易场所对资金的管理,主要是通过银行的第三方存管来完成,由银行负责完成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与交易场所银行交收账户之间清算资金的划转。
事实上,银行并不会对投资者和交易场所的资金进出做过多干涉,只是一个代理划转的业务。这意味着,交易场所其实对投资者进出电子盘的资金拥有决策权。
邮币卡电子盘市场由于监管的缺位,行业并没有像证监会那样的政府主导的“裁判”部门,于是就有交易场所选择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这其中的风险不言而喻。资金安全可谓关乎投资者的身家性命,把这一决策权完全交到交易场所身上是存在风险的。那到底谁才是资金最佳守护者?
结算中心为资金安全保驾护航
目前来看,由政府部门主导,成立省(市)一级的的交易清算公司,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交易场所等交易场所资金进行第三方监管和清算,是保障资金安全的良药。与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相比,结算中心具有以下优势:
1、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由政府主导成立的结算中心负责清算数据,能够避免交易场所扣押或者滥用投资者的资金,保证资金的进出数据安全与正确。
2、减轻交易场所工作量
对于交易场所来说,合作银行当然是越多越好,能够方便投资者开户。不过,处于对交易所的风险考虑银行的态度的态度也比较谨慎,要一家一家的与银行谈合作,对交易场所来说也是件费时费力的事情。而清算中心一般对接多家银行,文交所通过与清算中心合作,就可以打通与清算中心对接的多家银行接口。
通过接入结算中心,将实现交易体系中登记、交易、结算三项业务的分离,交易场所将只专注于提供交易平台服务,而之前由交易场所负责的登记开户、交易监控、资金结算都可以由结算中心完成,大大降低了交易场所的工作量同时又降低了风险。
3、促进行业发展降低金融风险
交易场所的资金由清算中心来监管,此举避免了交易场所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利于交易场所的规范。而结算中心直接纳入政府监管层的监控范围内,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
政府主导成立结算中心成为趋势
目前小编知道的交易所结算中心有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广州商品清算中心、上海清算所和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等,而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是我国首家省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中心,目前江苏已有多家交易场所接入江苏结算,其辅助监管地位进一步得到明确。
此外,福建、山东等地在十三五规划中也计划建设交易场所结算中心。结算中心已经得到多地政府部门重视,政府主导成立结算中心成为趋势,交易场所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有望进一步得到保障。
6月25日,广州商品清算中心(以下简称“广清所”)业务启动仪式在第五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上举办,此次启动仪式标志着广清所将从商品流通领域的基础设施进入到业务运行阶段。
继今年5月广清所签约首家交易场所——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后,在此次金交会上,广清所又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广州航运交易所、广州数据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广清所预计今年会在全国范围内接入5家交易场所,年清算量将达到1500亿元。
据悉,交易场所纳入统一清算后,广清所将对交易资金、保证金进行集中管理,实现对资金流向、业务状况的动态监测,防范虚假交易、价格操控、挪用保证金等行为。当天,广清所还与甜橙金融及众悦电影金融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加深了广清所在互联网金融产业、文化产业供应链金融方面的参与度。
此外,在业务启动仪式上,广清所还与长江期货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探索搭建场外衍生品合作平台。双方将在市场营销、产品开发与创新、客户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动金融衍生品的规范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为客户提供丰富的创新金融配套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广清所信用信息登记平台也在业务启动仪式上正式揭牌。当天,广清所与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湖北橙石电子商务、中电科技(武汉)电子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仓储管理智能化和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据了解,广清所正在制定仓储物流认证标准和物联网技术标准,将普通仓单打造为具有标准仓单属性和高度流动性的“类标准仓单”,通过物联网传感设备和智能监管系统,实现仓单电子化以及仓单与货物的一一对应,解决过去的仓单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风险。同时,通过优化金融资源和实体资产对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融资便利度。
2016年6月14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在上海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的领导及多家商业银行的嘉宾代表出席仪式,共同见证了我国债券市场和黄金市场创新发展、合作共赢的重要历史时刻。
中央结算公司作为我国债券市场最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平台之一,对于推动债券市场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上海黄金交易所是我国黄金市场的核心组织者,同样承担着推动黄金市场改革开放的重要使命。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关于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要求的具体体现,既标志着中国黄金市场与债券市场实现对接,也是贵金属前台交易市场和固定收益后台机构的“跨界”合作,将为市场投资者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业务机遇。未来双方有望在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担保品管理服务、平台资源共享、系统建设、交流培训、风险监测和信息产品等多领域、多层次开展深入合作。
中新网兰州5月20日电(记者刘玉桃)20日,“全国诚信示范市场创建工作座谈会”于兰州市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刘宏伟表示,截至2015年底,中国共有商品交易市场55026个,其中,消费品市场50866个,占全部市场的92.4%;生产资料市场4160个,占全部市场的7.6%。从一些发展程度较高的省份看,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质量显著提升,正在进入由数量扩张向质量转型提升的新时期,呈现出多功能化、专业化、网络化的特点。
刘宏伟介绍,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指导各地厘清对商品交易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切实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2011年至2015年,共查处商品交易市场违法案件92.9万件,案值65.6亿元。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向社会公示了236家“全国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调动了各地工作积极性。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文彬表示,市场主体是经济的细胞,其诚信状况事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的形成,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家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杨文彬说,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商品交易市场与个体私营经营者联系紧密、相互依存度高,市场的信用对于场内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影响,场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也将直接影响市场的信用。而场内经营者主要是个体私营经营者,是个私协会的会员,商品交易市场与个私协会服务的对象是一致的,服务的内容是相通的,两者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要认真履行市场管理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完善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既要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又要规范场内经营者的行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抵制侵权假冒行为。要建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积极实施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议期间,中国个协还举办了“遵法守信,公平竞争”承诺签名活动。与会的市场开办者代表郑重承诺并向全国同行发出倡议,呼吁广大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大宗商品市场国际、国内的发展轨迹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美国取代了大英帝国,成为了国际上最强大的金融强国与工业强国,当时美国的罗斯福总统推动了三个重要的世界体系,其中之一就是世界金融体系,确立美元的霸权体系。建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随后在1971年美国宣布与黄金脱钩,这是美国人对世界的一次背信弃义,1973年10月迫使石油输出国组织接受了美国人的条件,即全球的大宗石油交易必须用美元结算。美元霸权地位的确立,使得美国人开始掌握了全球的商品定价权,美国人实现了印刷一张绿纸的方式从全世界获得实物与财富。1999年1月欧元成立,欧元的出现立刻切走了美国的一大块奶酪,科索沃战争随后出现,科索沃战争就是美国人对欧元的间接金融战争,结果南联盟垮台之后,欧洲人才发现欧元被打残了。伊拉克战争又是一个典型的,萨达姆没有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也没有支持恐怖主义,但为什么却最终走上了绞刑架?所有的结果都在告诉我们,在一个以美国人倡导并必须服从美国人游戏规则的国际金融游戏中,随着以中国为主的发展中国家的不断崛起,未来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必将迎来碰撞。
随着我国大宗商品市场的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开始凸显:1993年底全国有50家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320多家,可代理期货交易的会员单位近2000家,由于行业管理无序,导致全社会投机盛行,经过两轮清理整顿,1998年全国性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仅剩三家。08年国家禁止外汇保证金交易,之后外汇保证金交易转入地下,成为一个灰色的产业链。2010年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出现大豆(逗你玩)、蒜(蒜你狠)等农作物暴涨100倍以上。继之2012年湖南维财金出问题,涉嫌非法期货、虚拟配资和恶意代客刷盘等等违规举动,被长沙警方立案侦查。2013年中央2套3.15对于交易市场小平台的黑幕被曝光。2011年以来,由证监会牵头多部委,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出台38号与37号文件,对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一直至今大宗商品市场萎靡不振。
二、对于中国大宗商品市场的思考
1)国内大宗商品市场的发展将区别与期货市场
中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包括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和场外市场。个人认为,现货交易包括即期现货交易与中远期现货交易,大宗商品市场采取现货交易必将与期货市场脱离。现货与期货区别如下:
A,交易目的不同
现货交易的功能主要是促进商品流转,服务于实体经济,一定程度上也具有价格发现功能。而期货的功能是价格发现与避险保值,绝大部分交易者的目的是通过市场特有的对冲来套取差价,从而获取收益,只有极少数的交易者选择交割。
B,交易市场不同
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属于场外交易,而期货交易市场属于场内交易,目前期货市场主要是四家(上期所、大连所、郑商所、中金所),这四家都是由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传统意义上的场外市场,也称为柜台交易,如今的OTC市场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柜台交易市场,它是指交易者通过私下直接议价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场所,与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方式是相区别的。OTC市场通常通过做市商制度进行,它的交易方式是议价,它的合约形式可以是非标准化合约。
综上所述,我国的商品现货交易市场,既不该是传统意义上的OTC场外交易市场也不应是非法期货交易市场,需考虑场外市场的特征与商品流通相互结合。不管开展即期现货还是远期现货交易,都应当是为实物商品提供流通的场所,现货市场的功能在于促进商品流通,交易双方的目的是实现商品交换。
2)国内大宗商品市场属于国家战略的组成部分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崛起,在全球经济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出于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国对大宗商品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我国是一个消费大国,是第一大钢铁消费国、第一大大豆消费国、第一大橡胶消费国,第二大原油进口国。。。。。。既然我们是全球农产品(000061,股吧)、大宗商品原材料以及能源的重要进口国,那么对全球的大宗商品价格应该有着一定的影响,可现实是我们却并没有定价权,我国并没有在市场上的地位而获得相应的定价权,中国经济的发展被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利用了衍生品市场为主导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进行商品定价达到打压与拖慢并剥夺发展中国家的重要举措,制约了我国的发展。
从收购伦敦金属交易所所透露出背后的我国国家战略,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是世界上最大的有色金属交易所,它的价格和库存对世界范围的有色金属生产和销售有着重要的影响,在这次收购过程中,港交所以166亿港元的高价击败了纽约泛欧证券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洲际交易所,这是我国政府通过港交所实现的一次全球商品定价权的一次争夺。我国在国际上的出手,必将建立起整体的战略布局,中国目前迫切需要参与甚至是掌握大宗商品定价权,在此背景下,国家当前在大力整顿大宗商品市场下,会继续大力扶持并推动国内大宗商品市场的培育与发展。但同时必将要求体现国家的意志,这是国家的战略。
对于大宗商品市场来说,只有服务于实体经济进入流通需求,杜绝进入衍生品市场,这样才不致使市场出现非理性变化。
3)国内大宗商品交易标的面临规范
对于交易标的,涉及稀有战略资源以及带有金融属性极强的交易标的将会有所限制,国家与地方政府不会轻易允许任何交易场所随便上线挂牌此类交易标的。
对于交易标的,国内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未来必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在政府的监管下,同时结合上线标的商品的流通特点、结合本地优势商品及其市场特点,准确把握自身功能定位,形成以上线每个省份当地优势商品为主的标的物,最终达到国家有效统筹管理,有序推进大宗商品市场整体的宏观发展与战略布局。
当前的大宗商品市场标的物,你的交易场所有我也要有,大家追求的是上线品种的多样化,其目的是获取电子盘的交易成交量。从上市品种来看,很多交易场所并不具备标的优势。举例:铜与PTA不是产地,不是一级市场,而二级市场的价格交易场所是不会有竞争优势的,因为企业与个人也能拿的到,那么企业凭什么来此参与交收?
只有真正的让一些一级市场的品种与交易场所链接,比二级市场有竞争优势,服务于市场,才有可能推动大宗商品市场的有效发展。也才能让企业真正的实现套期保值与促进我国物流体系的改革。举例:南北方的煤炭价格存在很大的空间,越往南价格越贵,有些地方甚至超过1500元/吨,北方的煤炭市场相对来说具备一级市场特点,它的成本主要是人力成本与运输成本,我们可以通过降低运输成本,解决仓储困难等方法,实现上线标的的价格优势与避险保值的作用,这些都是可以作为一级市场引入的。
4)国家允许先进的、创新的大宗商品交易方式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当前大多数采取的是OTC模式,模仿国外,带有金融衍生品的特点,这并不完全符合国家的需求。现今国家对于大宗商品市场的交易方式基本采取的是:协议交易、单向竞价交易以及由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有理由相信国家对于大宗商品市场的战略定位,稳定发展与掌握主动权是主基调,只要是有利于国家发展战略,有利于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的交易方式,政府是不会拒绝的。期望国内的专家学者与软件开发商,开发出能在吸收西方市场交易的优点,结合国情,结合商贸与交易特点的创新型交易方式。
现货交易市场的无序发展已经走到了尽头,大部分交易平台始终相信,这个市场未来的发展一定是规范化的、阳光化的,也一定会受到监管层及市场的认可。随着多地区统一登记结算体系建设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业务内容稳步扩容,大多数人的希望终于变成了现实。
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中心的推出,是大宗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的创新举措。其成立作用十分明显:通过专业清算机构的规范化清算服务,满足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托管、清算、仓储”相分离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现货市场前、中、后台运作架构,为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提供了良好的保证,也能够为成立地区的交易平台的规范发展进行约束。
以江苏省为例,自2014年1月份成立以来,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已运行两年有余。截至目前,江苏省交易场所纳入统一结算体系的结算单位有16家,合作银行有15家,交易场所有27家。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投资者交易、品种、合约等集中统一监管的体系。多家该地区的交易平台在对外进行业务推广时,以投资资金在省级监管层面统一登记结算而自豪,为的是进一步提升平台的公信力,赢得投资者的认可。
青岛也紧随其后,在2016年年初就成立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其正式运营后,可实现交易场所交易体系中登记、交易、清算三项业务的分离,交易所将可只专注于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会员单位将专注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所有的登记开户、交易监控、资金清算都将通过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完成。另外,清算中心的业务经营独立于各个交易所,在利益分配和市场发展上都可以和交易所共同发展、相互监督,有利于促进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有专家指出,现货交易市场应当突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性,才能够实现其存在的价值,因此,业内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是提升区域商品市场的流动性。我国商品市场的分布相对不均匀,各地方市场的商品属性较为集中,例如资源型的煤炭等,主要集中在西部和东北部,农产品集中在东北部和南部,地方交易市场的发展应当根据特征,实施区域性创新机制,充分提升区域商品市场的流动性。
二是发挥价格主导作用。在提升商品市场流动性的基础上,应当考虑如何取得市场定价权,要把所属区域的商品价格定取和发现功能发挥出来,做好市场价格的风向标,要积极向实体企业靠拢,为企业的发展出谋献策。
三是寻求可持续性发展模式,杜绝平台的投机倒把行为。“赌场式”的经营模式已不再适应当前的发展,一方面是监管层的严厉打击,另一方面,为市场带来的消极作用也较大,严重影响了市场的良好信誉;行业应当互相监督,互相督促市场合规发展。
四是加大市场创新能力。加大市场和平台的创新服务能力,前提是要建立在合规的基础上,不能够不顾监管要求随意创新,要向证券、期货市场借鉴学习,将好的创新模式和机制运用起来,要树立良好的发展理念。
相信在未来,清算中心定能独立进行商品交易清算业务,实现交易、资金存管、结算环节的严格分离,有效把控交易风险,并承担规范发展场外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社会责任。作为联系政府监管部门和要素市场的纽带和桥梁,清算中心有责任也有义务协助政府监督监管政策在市场层面的落地实施,完成企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随着东盟沉香片(惠安系)交易品种、首个咖啡交易品种上市,现货交易所进入了新一轮创新周期。与此前交易场所上市的新品种同质化现象严重,扎堆个别品种不同,随着竞争激烈,各地细则出台,监管升级,现货交易场所设立门槛纷纷提高,上市的创新品种出现明显分化,一些交易场所开始结合当地实体经济开发上市品种,寻求差异化。
国内现货交易场所近日上新不断。
2016年5月17日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官网发布发售业务新品种挂牌上市申购公告,于2016年5月18日推出东盟沉香片(惠安系)交易品种。而在不久前的5月14日,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现货竞价模式推出活牛品种。5月16日,青岛汇海鸣锣,上市挂牌咖啡,青岛汇海成为国内首家将咖啡作为交易品种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所。
现货交易场所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
“存货”有取舍
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刘心田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集中清理整顿交易所至今已经四年有余,从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到明确中央、地方职责分工。2014年开始,各地方逐步出台管理细则,清理整顿落到实处。目前,大多数省市已经清理整顿完毕,报出了交易场所清单。”
2016年5月19日,北京金融局官网显示,北京要素市场共有47家。5月13日,黑龙江省商务厅官网发布黑龙江省各类交易场所备案信息公示表,在册共25家交易所,其中包括16家通过国家清理整顿检查验收保留的交易场所以及9家2015年以来新设立的交易场所。
“至此,现货交易场所的发展已经翻开了新篇章,自然也就出现了新品种上市潮。”刘心田表示。
不过,记者发现在新品种推出的同时,也有交易场所暂停了现有品种。
2016年4月29日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官网发布关于产品调整的通知,暂停杭交油A和杭交油B系列产品的试运行。自5月4日开市起,暂停开立新仓,5月13日之前自行平仓。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给出的理由是优化产品结构。
“这可能是为了迎合当地监管要求,各地监管细则不同,部分省市对现货交易场所上市品种的杠杆水平做了要求,旧有品种需要调整到符合规定。”华南一家交易所风控人员郑鹏告诉记者。
此前2月25日,厦门石油交易中心也发布关于海峡油合约停止开新户的通知。通知称,2月29日起,海峡油100桶、海峡油300桶及海峡油500桶合约履约保证金由原来的7%上调至10%,届时交易商原有订货保证金将一并提高;2月29日起,停止开立新户。
此外,监管层也会平衡场内交易所利益。
浙江省《交易场所监管工作指引》就规定,交易的产品既要体现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又要具备适合交易的特性,并要依程序报监管部门审核备案。指引特别强调,根据浙政办发〔2013〕55号文件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将新设贵金属交易尤其是白银交易品种,纳入须经所在地监管部门或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逐级报省金融办核准的事项。未经省金融办核准,各交易场所不得新设贵金属交易尤其是白银交易品种。
“新款”接地气
“以前交易场所上市新品种同质化现象严重,扎堆个别品种,市场蓝海变为红海,随着竞争激烈,各地细则出台,监管升级,现货交易场所设立门槛纷纷提高,上市品种交易杠杆下降后,现货交易所必须用心选择上市品种。上市品种已经出现分化,一些交易场所开始结合当地实体经济开发上市品种,寻求差异化。”刘心田表示。
记者也发现,在各地监管部门,对于现货交易场所的上市品种,也有引导。
不过,令刘心田担忧的是,也有交易场所上市品种选择了一些难以定价的品种,如邮币卡品种。
记者观察到,南方一家商品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仅五月已有多个邮币卡品种连续涨停,连续三天涨停后,该中心也只是对涨停品种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起停牌1小时。
“这种现象值得警惕,有可能出现过度投机。”刘心田指出,“地方政府还是应该对现货交易场所进行引导,鼓励上市对接实体产业的品种。不过在我们调研中发现,目前交易场所门槛提高了,交易成本上升了,但是扶持政策较少,仅靠交易场所自身有时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少交易场所希望获得更多政策扶持,更好地服务实体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