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做担保,不仅被金融机构追责,还被法院强制执行3293.42万元,鲁企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古贝春集团”)一不留神做了笔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买卖。
不久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更详细的信息,山东省资管公司委托恒丰银行德州分行与武城县兴鲁酒类研发服务公司(下称“武城兴鲁公司”)签订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将本属于古贝春集团的债权转让给了武城兴鲁公司。
被强制执行的古贝春集团一招“乾坤大挪移”交由其疑似关联方出手,用2650万元就平息了这场风波,分分钟省下近650万元。这波操作究竟暗藏何种玄机,这样的行为又是否合法合规?
2019年3月22日,恒丰银行德州分行与武城当地主营辣椒调味料、食品添加剂的中椒英潮辣业发展公司(下称“中椒英潮”)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椒英潮向该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5日。其中,古贝春集团为这笔借款提供了最高额保证担保。
2019年12月19日,恒丰银行德州分行把对中椒英潮公司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了国内目前最大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公司(下称“山东省资管公司”)。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最擅长的就是处理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
最终,中椒英潮在借款期满后未能偿还借款,构成违约。截至2021年7月7日,中椒英潮拖欠恒丰银行德州分行本息共计32904170.66元,其中本金3000万元,利息232000元、罚息2550197.5元,复利121983.16元。
因中椒英潮无力偿还,古贝春集团承担担保责任被追偿。公开案件信息显示,2023年11月28日,古贝春集团被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强制执行,涉案标的金额3293.42万元,申请执行人为山东省资管公司。
然而有趣的是,这家武城兴鲁公司跟古贝春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接盘侠”疑似古贝春关联方。根据企查查显示,武城兴鲁公司仅有一家对外投资公司,名为武城县古贝春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且根据古贝春集团官方报道显示,公司股东李国坤现任古贝春集团计划中心主任,曾任古贝春集团灌装车间副主任,2021年还曾获评“优秀党务工作者”。
虽然事件本身并不难理解,但其中错综复杂的公司关系不禁让人追问古贝春为何要为这家中椒英潮的贷款而背书?记者就此问题致电古贝春集团市场部主任殷士峰,对方仅表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及政策原因,具体原因暂不方便透露。
说到历史原因,还真能找到一些线索。中椒英潮的法人为王振芹,手下共有3家公司。企查查显示,近十年,由王振芹方借款、古贝春担保,但最终出现逾期问题的与本次类似的金融借款案件,至少发生过4次,原告包括武城农商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与招商银行等。其中武城农商行还是古贝春的“老熟人”,古贝春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占了这家银行2.83%的股份。也就是说,在明知道担保对象存在“案底”的情况下,古贝春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选择了担保。
而古贝春方也似乎准备了应对方案,转手、拍卖,一招“乾坤大挪移”让本应追偿的3293.42万元,“化繁为简”变成了2650万元,里外里给古贝春省下了近650万元。
据悉,古贝春成立于1999年,法定代表人为徐秀菊,注册资本为7615.9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等。该公司由徐秀菊持股45.69%,有10家对外投资企业,7家历史对外投资企业。
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163起,其中24.54%为被告,55.73%为原告,近30%的案件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或债权纠纷。
根据企查查显示,古贝春集团历史对外投资中曾有一家武城县古贝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尽管古贝春集团在2023年10月已退出投资,但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均显示为徐秀菊,且古贝春集团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仍为大股东,持股比例15%。
而根据企查查所示,这家小额贷款公司共54个司法案件,87.04%的案件身份为原告,33.33%的案件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其中案件中的借款年利率甚至高达24%。
企查查显示,古贝春集团2022年营业收入15.64亿元。根据古贝春集团2023年第四季度总结大会消息显示,2023年白酒主业同比增长16.03%,但计算下来似乎仍不及公司2018年20.54亿元的营业收入。不知这样一家热衷于担保和借贷的酒企,其主营业务何时才能重回巅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