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大家要注意,业务招待费并不是发生多少就扣除多少,业务招待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把握两个数字——“60%”vs“5‰”。
假设A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用30万元,当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销售收入的5‰=1000*5‰=5万元,所以A企业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能税前扣除5万元。
注意事项:
1、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假设上述案例中A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时收入纳税调整了200万元,则A企业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就增加了1万元。
2、所有的会议等活动费用都计入业务招待费
在实务过程中,有些企业一看到会议等活动上发生的餐费发票、住宿发票、会务发票就全部计入到业务招待费里面去。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理不仅导致费用入账错误,还不知不觉地增加了企业无法抵扣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3、餐费不等于业务招待费
有些企业看到餐费就计入业务招待费,这也是一个常见误区,比如员工聚餐团建等活动计入“职工福利费”,而不是“业务招待费”;组织员工培训,培训期间发生的餐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而不是“业务招待费”;员工出差期间个人用餐发生的餐费支出计入“差旅费”,而不是“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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