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新发展格局下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当代中国职业的劳动分工基础和专业技能发展方向都提出了新要求。高质量的专业技能并不一定是高度标准化或理性化的,而是要以专业人士的职业自主性为基础,在职业系统的各种生态圈和食物链中通过长期实践经验积累,由不同职业之间的社会互动逐渐形成。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新韦伯主义学派的市场控制论、芝加哥学派的职业系统论等职业社会学基本理论对于理解当代中国职业发展都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从对这些理论的借鉴和批判所发展出的一个基于当代中国社会经验、以专业技能和职业生态系统为核心内容的职业研究分析框架,有助于阐释新发展格局的劳动分工意义及其对我国各职业的发展、互动和国际化的影响。
关键词:劳动分工;专业技能;职业生态系统;内生性;全球化
作者刘思达,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一、专业技能与高质量发展
专业技能是职业社会学的核心概念,从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到芝加哥学派的职业系统论,都将其作为理解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关键点。涂尔干认为,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劳动分工会导致社会团结方式的变化,而他所谓的“有机团结”的基础就是职业群体(又称“法人团体”)的兴起。在涂尔干的理论框架里,职业的概念涵盖了所有行业群体,而不存在英美职业研究中常见的所谓“职业”(profession)与“行业”(occupation)的区分,职业群体不但是社会劳动分工之下组织专业化工作的一种方式,而且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次级团体”,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沟通和反思功能。然而,涂尔干始终没有解释清楚的一个问题是,职业群体的内部团结从何而来,更具体而言,专业技能和职业工作究竟是什么?其道德意涵又是如何产生的?
由涂尔干的理论传统衍生出的结构功能主义学派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能令人满意。例如,帕森斯认为职业服务具有利他性与利益无涉性,各职业都存在三个共同特征,即基于制度和技术能力的理性、功能性分化、普遍主义。但这个对于职业的功能主义解读是经不起经验推敲的,因为即使是医生、律师、神职人员这三个英美文化中最典型的职业也并不都符合帕森斯所归纳的几个特征。职业工作不一定是理性的或普遍主义的,更未必具有利他性,而是充满了不确定性和利益冲突,所谓“功能性分化”只是把不同职业放入了社会劳动分工的不同位置,却并不能进一步解释每个职业的专业技能和组织结构之间的异同。帕森斯的这个理论困境事实上体现了20世纪中期西方职业社会学研究的一个普遍问题,即试图通过对某些特征的总结而将职业与其他行业区分开,而此后几十年的理论与经验研究已充分显示了此类研究进路的荒谬,所谓“职业”与“行业”并无本质区别,英美文化中的职业一词,其实只是个“荣誉性符号”。
对于专业技能的第二种理解是芝加哥学派所提出的职业系统论,而这个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正是职业与工作之间的关联,即阿伯特所谓的“管辖权”。芝加哥学派对于职业工作的理解源于休斯关于职业发展“自然史”的论述,休斯认为,职业存在的前提是社会存在一个基于劳动分工的工作系统,而正如不同族群和社区在彼此互动中逐渐形成城市的自然史一样,职业也是通过彼此之间关于工作的互动而自然演进的。阿伯特进一步推进了生态理论视角,将职业视为一个通过管辖权冲突而发展的生态系统,其中的每个职业基于其专业技能提出对某项工作的管辖权要求,然后彼此之间形成管辖权解决方案。与涂尔干相似,芝加哥学派也认为职业的定义涵盖了所有行业群体,而不只是医生、律师等精英职业,否则,基于各个行业之间互动关系的职业生态系统也就无从谈起。
那么,一个职业的专业技能究竟从何而来?弗莱德森认为,无论职业的社会结构如何变化,只要在日常工作场所里具有对其核心工作的合法性控制,职业自主性就有所保障。这种合法性控制的根基是职业的学术知识系统,学术知识的制度化是形成专业技能的关键过程,如果一个职业的学术知识过于简单或过于复杂,都会弱化对工作的合法性控制。除了学术知识系统之外,阿伯特还归纳了职业工作的三个基本行为,即诊断、推理、治疗。当一项来自委托人的事务进入职业工作场所时,首先要通过“诊断”将其纳入职业的学术知识系统之内,然后再经过“推理”和“治疗”两个行为获得关于该问题的解决方案。在这个职业工作的社会过程中,专业技能并不局限于学术知识,无论是诊断还是治疗,都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需要在长期的职业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从而发展出对具体问题行之有效的技能。
二、建构具有内生性的职业生态系统
认真对待专业技能是职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生态系统,而本文的理论贡献正是提出一个描述和解释这个职业生态系统的基本分析框架。在中国语境下,所谓“职业”究竟是什么?虽然欧美职业那种强调“神召”的宗教基础在我国并不存在,但事实上,我国传统社会的分层基础就是士、农、工、商等行业群体,西方意义上的“阶级”概念直到20世纪初才传入中国。经历了20世纪的剧烈社会变迁之后,这些行业群体的人员构成、组织方式以及彼此之间的管辖权边界都有了巨大变化,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文化对职业生活的塑造和改革开放以来各行各业的恢复和迅速发展,到21世纪初的今天,一个全新的中国职业生态系统已经开始成型。
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地方的职业生态系统是完全充分联通的,其中每两个职业之间都存在日常互动。因此,要理解一个职业的管辖权,就必须将这个职业放到生态系统的某个具体业务领域中考察。例如,金融银行业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十分多样化,科技、工程、能源、医疗、教育、房地产等各行各业的资本运作都需要这个职业所提供的服务,似乎很难对其在整个职业生态系统中的工作管辖权进行明确界定。然而,在一个具体业务领域中,金融银行业的管辖权就十分清晰,如房地产领域里银行的工作重点是按揭贷款等借贷事务,而在科技领域里,金融银行家们的一项主要服务则是关于科技企业的并购和上市融资。职业之间的各种生态圈和食物链正是在这些具体业务领域里的定界与交换过程中逐渐形成。以房地产业务领域为例,房地产经纪人、银行贷款专家、房地产律师、建筑设计师、工程师、装修人员、搬家服务等多个职业都活跃于这一业务领域,而这些职业之间的管辖权是如何界定的?彼此之间的分工合作又如何实现?这些问题的答案只有在职业的日常工作场所中通过经验研究才能找到,但迄今为止,这种以整个业务领域为分析单元的职业社会学研究在中西学界都不多见。
阿伯特的职业系统论是一个关于竞争和均衡的理论,其中对职业管辖权的论述过分强调了竞争和冲突,即管辖权的“边界划分”(boundarymaking)过程。这个理论倾向沿袭了社会学芝加哥学派把竞争作为最根本的社会互动过程的学术传统。但事实上,在职业的日常互动过程中,合作与竞争是相辅相成的,劳动分工的社会基础就是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相互依赖。以上文提到的房地产业务领域为例,在房屋买卖中起到关键作用的房地产经纪人与律师、银行贷款专家、房屋装修人员之间的管辖权冲突在日常工作中其实并不明显,更明显的是这几个职业之间的分工合作,房地产经纪人真正面临的竞争是来自科技发展与国家规制,如近年来迅速兴起的房地产信息网站以及政府主导的二手房交易平台等。要解释这些来自职业生态系统外部的行为主体对职业管辖权的影响,就必须超越管辖权冲突的基本范式,认真对待职业之间管辖权边界的模糊性以及国家对职业管辖权的维系与调控,即所谓“边界混合”(boundaryblurring)与“边界维系”(boundarymaintenance)过程。国内大循环中的劳动分工形态正是在这些职业管辖权的定界过程所产生的各种管辖权变化和流动中逐渐形成的。
除了管辖权定界之外,形成职业生态圈和食物链的另一个关键过程是交换,包括各职业之间的交换以及职业与国家等外部行为主体之间的交换。定界是一个在职业之间划分和确立“领地”的过程,而交换则通过权力和资源的流动把职业生活中的不同行为主体联系在一起,形成各种食物链,从而实现职业生态圈内权力资源的循环和再生产。以法律职业为例,我国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官员等国家工作人员之间会存在一种“共生交换”关系,这种交换更多是通过校友、同乡等社会关系长期维系,在多年的互动过程中形成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互惠性交换。共生交换的存在使法律职业的从业人员对国家权力形成了一种依附关系,进而塑造了中国法律服务市场高度割据的社会结构。类似的职业食物链在其他职业里也较为常见,如公立医院对病人和医药公司的“双向支配”。
那么,一个职业如何才能提升专业技能、保持高质量发展,从而在这个不断变化的职业生态系统中占据有利地位?新韦伯主义的市场控制论认为,提高职业地位的关键在于实现对两个生产过程的控制,一个是控制培养职业服务人员的生产过程,另一个是控制提供职业服务的生产过程。对人员培养质量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学术教育和行业准入来实现,如学历要求、专业化课程设置、行业准入考试、培训和实习等。对职业服务质量的控制则主要是通过行业协会和职业伦理来实现,如制定书面伦理规则、职业服务价格调控、禁止不正当竞争等。然而,在我国的社会语境下,大多数职业的行业协会都不是具有高度自治性的法人团体,缺乏组织上的“法团自主性”,而由国家机关管理和调控。职业的学术教育虽然主要通过高等教育和科研机构完成,但国家对教育体制和内容的影响也无处不在。因此,我国职业的高质量发展并非一个市场主导的社会封闭过程,而是一个国家主导的过程,无论是人员培养质量还是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都是在国家的宏观规划和日常规范下实现的。
如果从国家规范的角度审视职业发展,很容易发现市场控制论对于职业市场垄断的单一化路径和封闭性假设存在两个明显问题。首先,并非每个职业都能实现所谓的“职业化”进程,有些职业不太需要学术教育,而更需要传统的学徒式训练(如厨师、手工艺人、相声演员等),另一些职业则不太需要制度化的行业准入机制或职业伦理规则,而更需要人员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如售货员、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等)。其次,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同一业务领域里的不同职业之间形成相互协作的劳动分工,而不是像芝加哥学派的传统理论所假设的如动植物一般自由生长和相互竞争,在这个职业生态圈形成的过程中国家的作用必不可少,因为只有通过国家的合理调控才能超越狭隘的行业利益,而优先照顾公共利益。
当然,国家对职业劳动分工的调控应适度,对职业组织结构和日常工作的过度干预会侵害职业的“法团自主性”与“临床自主性”,进而抑制专业技能的提升。保障专业人士在日常工作中的“临床自主性”,不但需要国家对职业工作场所内的劳动分工进行合理界定,让不同专业领域的从业人员各司其职,而且需要通过国家立法和组织内部规则的确立和实施将其制度化,从而防止政府官员、企业领导等非专业人士对职业工作施加过度的影响和控制。此外,国家对职业生态系统的规范也应尊重职业的多样性和彼此之间的劳动分工需求,而不能像市场控制论所假设的那样,给所有职业“一刀切”地设定类似的教育、准入和伦理要求。对那些不适合高等教育或资格考试的职业,不能片面强调学历要求或考试成绩,而要注重专业技能在日常工作中的积累和提高。对那些开放性和流动性较强的职业,不能设置过高的行业壁垒,而要注重这些职业与其他职业之间的衔接,让从业人员可以在一个良性的职业食物链里有序流动,自由探索和发展自己的职业生涯。
三、全球劳动分工下中国职业的国际化发展
然而,中国职业的国际化发展一直面临着两难困境。一方面,专业技能和职业服务的国际化往往意味着对所谓“全球性规范”的遵从,而这些规范的主要制定者和实施者都是在几百年的殖民主义与全球化进程中积累了巨大优势地位的西方发达国家。打破西方职业对这些全球性标准和规范的垄断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发展中国家的职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经常别无选择,只能接受由西方人主导的职业规范和文化。另一方面,要让具有中国特色和原创性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服务方式在国际竞争中得到认可,就必须超越西方职业所确立的标准和规范,走出一条既立足于我国职业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又能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而在现实中,这两方面往往较难兼容。
如何解决这个两难困境?要认识到,西方职业对全球性规范的垄断在短期内很难打破,对这些规范的学习和遵从是中国职业全球化的必经之路。高质量发展和创新的基础是对现有学术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掌握和熟练运用,是在既存社会结构和制度安排下的游刃有余。富尔卡德在研究经济学职业的全球化时使用了马克思和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creativedestruction)概念,认为欧美国家主导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跨国律师事务所等全球性机构通过培养世界各国的经济学家、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来实现“从内部对结构进行的革命”,进而对发展中国家的职业发展模式产生影响。所谓“创造性破坏”其实是一个制度创新的全球传播与扩散过程,而这并非一个单向的社会过程,更不是某些西方发达国家的专利,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国家的职业在逐渐掌握了源自欧美的全球性规范之后,同样可以在全球或区域范围内对这些规范进行反向的制度创新传播。
除了专业技能的创新之外,对职业社会结构的革新也是制度创新传播的一个有效手段。以法律职业为例,在长期以英美法为纲的全球商务法律服务领域,虽然我国律师业的专业技能尚未能在跨境法律交易中获得普遍认可,但中国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却成功实现了对英美国家主导的全球性律师事务所高度同质化的传统组织结构的创造性破坏,在规模化和全球化的发展道路上都走出了与西方事务所不同的多样化轨迹,充分利用我国的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与律师从业人员数量高速增长所产生的内部分层与整合需求,不但在国内的律师人数和分所数量迅速增长,而且实现了与来自西方国家的商务律师事务所的战略联盟,在全球范围内都获得了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对于身处全球化两难困境下的中国职业而言,过度追求制度创新传播未必是最有效的发展模式。与西方职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帝国主义殖民化发展相比,我国职业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职业之间的关系从来不是单向的支配关系,而是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关系。因此,在大力推动中国职业经验与专业技能走出国门的同时,必须注重这些经验与技能在各个国家的不同社会文化语境下如何与该国职业的具体现状结合起来,形成符合本地需求的混杂性专业技能和创新性制度模式,从而逐渐在与西方职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许多发展中国家虽然在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相对落后,但却有着比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历史更悠久的法律制度和实践经验,在语言文化、工作习惯、国际交流经验等方面相对于我国职业也具有优势,这就为专业技能和制度创新的混杂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与工程、信息技术等普适性、科学性较强的业务领域相比,混杂的现象在新闻、教育、法律、艺术等以规范性或审美性认识论为基础的业务领域更容易出现,因为这些领域的专业技能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多元性和本土性,很难直接从一个国家移植到另一个国家。
那么,中国职业如何在制度创新传播与混杂这两个职业全球化的主要社会过程之间进行选择和适应?首先,必须意识到国内的内生性职业生态系统与全球的开放性职业生态系统是两个彼此分立却又部分重合的社会空间。虽然我国多数从业人员的工作范围都仅限于国内的职业生态系统,但在许多职业里都存在一个以涉外业务为专长的子系统。这个子系统里的专业人士往往也同时在全球职业生态系统中占据一席之地。例如,在金融、会计、法律、商务咨询等职业服务机构的工作中,虽然面向国内的企业和个人客户的服务占了主要部分,但这四个职业里收入和地位最高的机构和从业人员几乎都是从事涉外业务的,而这些专业人士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中介作用,因为正是通过他们的日常工作才把这两个迥然不同的职业生态系统连接起来。在“一带一路”的国家政策之下,充分发挥这些在职业系统之间作为中介的机构和个人的作用,才能让“中国制造”的专业技能在国际经济贸易交流中逐渐获得全球合法性。
结语
然而,本文的讨论充分说明,提高各职业群体的专业技能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而高质量的专业技能并不一定是高度标准化或理性化的,而是要以专业人士的职业自主性为基础,在职业系统的各种生态圈和食物链中通过长期实践经验积累与不同职业之间的社会互动形成。无论是国内大循环还是国内国际双循环,对于我国各个职业而言,都意味着不但要建构和维系自身的社会封闭性,而且要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封闭,才能通过与其他职业的互动在职业生态系统中找到本职业的位置。劳动分工的本意,不是寻求职业之间的相似性,而是其多样性与相互依赖性,中国社会学研究从社会分层、城乡差异等传统问题向职业群体与专业技能等新问题的范式转换,也要从对不同种类的劳动所产生的专业技能的多样性与相互依赖性的认识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