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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视组于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18日对上海社科院党委进行了巡视,同时合并巡视了社科院所属经济研究所等15家单位党组织,并于2021年1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
社科院党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李强书记在听取本轮巡视情况汇报及在市委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思想整改,把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院党委深刻认识到,市委巡视是对社科院党委落实政治责任、履行职责使命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视指出的问题深刻准确、抓住要害,不折不扣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既是市委对社科院党委的重大政治要求,也是社科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国家高端智库发展的重要保证。抓好巡视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必须答好的“政治答卷”,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决从院党委班子抓起,以身作则,形成“头雁效应”,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
1.强化整改领导责任
院党委自觉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巡视反馈会当日下午即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院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院党委班子成员和各研究所负责人组成。各级领导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院长主动履行院党委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坚持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院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也从各自分管领域,自觉认领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共同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院属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本单位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委召开2020年度院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视反馈问题、班子成员职责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查摆问题和不足,不回避、不推卸、不遮掩,推动巡视反馈问题真抓实改、全面整改。
2.研究部署整改方案
院党委认真对标对表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四个方面50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细化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共制定130项整改措施,均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审议通过《上海社科院党委巡视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明确了巡视整改要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制度建设和完善为主要抓手,推动全院工作提质增效的指导思想,对我院全面推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作出整体部署,责成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对照分工任务表,确保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好、完成好巡视整改的各项工作。
3.严格落实整改举措
(三)注重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成效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50项问题已经整改39项。提出整改措施130条,已经完成117条。通过批评教育等方式组织处理2人。已新建制度9项,修订完善23项,拟修订和完善3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目标,全面推进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质量不高,落实职能责任存在差距方面的整改
1.针对学思用贯通存在明显差距的问题
三是聚焦国家高端智库使命,加强学习成果转化。院党委聚焦履行国家高端智库职责使命,组织开展国家高端智库理事会年度重点课题、院重大系列课题和年度预研究课题研究工作,提高我院在重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上的研究水平,强化成果的社会化传播和转化。已完成国家高端智库2021年度认领重点课题,已完成院重大“上海‘十四五’深化研究”和“新发展格局研究”等系列课题的申报与审定。突出研究部署的系统性、前瞻性,目前全院本年度已立项院重大系列课题29项。院党委出台《上海社会科学院重要学术成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每年分系列资助出版重要学术成果,年初规划、年底推出,持续推进,形成学术品牌。同时加强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报送高质量专报工作,进一步发挥智囊团的作用。巡视整改以来,院《国家高端智库专报》围绕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当下社会需求,积极推动中国学术话语和外宣话语体系建设,先后组织编发了近30份重要稿件。已编制完成《上海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规划(2020-2022)》,对院智库建设进行整体规划。
2.针对职能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加强决策咨询研究,强化资政能力。为更好地发挥我院高端智库平台的作用,院党委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高端智库年度认领课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已有15项课题获得国家高端智库理事会正式立项。为更好地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已进一步优化国家高端智库资深专家组特聘专家的构成与功能,已初步形成10余个重点选题。加强专报编辑部的统筹管理与协调,已启动新的专报编辑工作流程,定期召开《上海新智库专报》和《国家高端智库专报》编辑部联席工作会议,协调和优化专报稿件的受理、送审、编辑和报送等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国家高端智库专报》报送上级有关部门28篇;《上海新智库专报》刊发23篇,其中16篇次获得中央或上海市领导同志批示,重要批示率达70%。进一步加强与中央、本市等有关部门的对接联系和成果报送,主动学习政策文件,多渠道获取决策咨询需求,搜集整理中长短期的选题。加强与其他专报平台之间的信息沟通与经验交流,先后与市委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浦东国家干部学院、市委党校等交流学习,吸收成功经验和做法。
三是强化学科建设发展规划,重视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提升学科水平。召开全院研究生教学工作会议,出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加强院所培养研究生协调合作机制和学科发展规划建设,统筹协调学科建设经费投入,有效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完成《上海社会科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初稿。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减少在职博士生比例;优化课程布局,提高对任课教师的业务要求,强化导师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大博士生中期考核和毕业论文双盲评审的力度,强化对毕业论文开题、预答辩和答辩整个流程的管理与监督。已召开各所专题分析会,制定整改计划。已成立院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的整改工作,各研究所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所的整改提升工作。
3.针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着手编制全院中长期发展规划。院党委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谋划全院发展和重大事项上,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达成共识,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积极破题,启动了《上海社会科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0)编制工作方案》,在对全院人才结构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起草《上海社会科学院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0)》。制定《上海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规划(2020-2022)》,明确了到2022年我院高端智库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配套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新突破,形成高质量成果、高质量人才和高质量智库服务支撑国家高端智库建设新局面的总体目标。
二是加强院第二轮创新工程组织领导,努力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院长亲自挂帅,成立院创新工程领导小组,设立院学术委员会、院领导和17个研究所所长组成的创新工程联席会议。院长作为院创新工程领导小组的组长,全面规划顶层设计,先后数次主持召开专题推进会,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明确目标、破解难题、形成共识,制定完成《上海社会科学院第二轮创新工程工作方案》《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第二轮)实施方案(试行)》《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第二轮)创新团队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细则》《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重大选题方向指南》等文件,通过创新工程更好地促进学科发展、更好地发挥中青年科研骨干的作用。全院科研人员共计申报创新团队69个,申报项目257个。先后经院外专家评审、院创新工程联席会议票决,确定创新团队58个,创新项目103项。
三是优化院所管理,提升治理能力。通过优化机关处室职责分工、避免不同研究所之间的研究领域交叉重叠、规范各类研究中心的管理、强化研究所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举措,切实增强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我院的治理能力。针对部分内设机构之间职责边界不清、管理效能不够优化的情形进行了梳理和认真研究。同时,针对部分研究所研究领域有所交叉的情形,梳理了全院各研究所的实体研究室,在做好核实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对全院各研究中心进行了排查,开始对已停止运行的研究中心进行清理,按计划于今年9月底前修订完成《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研究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考评。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院所两级严格执行《上海社会科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院党委及各单位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院所两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一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落实责任传导机制,社科院党委委员及各基层单位(部门)负责人已全部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从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加强阵地管理和压实领导责任四个方面落实责任传导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问责机制,每年在院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督查中进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每年年底对院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加强研究生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已修订《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外聘教授管理办法(试行)》、《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外聘教授聘任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程序完善院外聘教授的遴选条例和管理条例,强调所有外聘教授须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强调依据合同进行考核。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存在隐患方面的整改
1.针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的问题
4.针对课题管理及经费使用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加强科研资源合理配置。领导干部减少承担、参与预算外课题。已建立领导干部承担、参与预算外课题报备制度,同时结合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对领导干部承担、参与预算外课题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课题立项、结项的管理,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对本部门组织的院内课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院课题、创新工程项目以及其他科研资源分配、设立的过程中,已加强对中青年科研人员和一线科研人员的支持力度。创新团队首席专家不设职称限制,鼓励和支持中青年科研人员勇挑重担、敢挑重担。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的整改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民主集中,提升议事决策能力。院党委领导班子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提升议事决策能力。已修订《上海社会科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议事范围和内容,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内容和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特别强调了议事规则以及决策程序,更好地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强调重大事项决策的“会前、会中、会后”全过程管理。坚持干部任免决策严格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党委会审议干部议程的管理,严格规范干部任免工作程序,确保干部决策质量。对于某些重点难点问题,院党委采取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形成方案后,再提交院党委会或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的形式予以解决。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提升决策执行力。已对2016年制订的《上海社会科学院预算外课题管理办法》、《上海社会科学院预算外课题管理费使用办法》进行专题研究,以实事求是为原则,针对目前财政预算核减形势下各研究所以预算外课题管理费弥补预算缺口的现实情况,院部不再按原定比例收取管理费进行统筹,因此对制度进行修订并严格执行。针对日常管理松散,部分研究所执行考勤不到位的问题,已全面启动考勤工作,加强全院考勤执行和统计,并将结果作为各单位评优和推优的参考指标。关于个别研究所未执行院党委关于部分研究所搬迁至顺昌路分院的问题,院党委在专题研究后,针对目前现状,结合新形势,对我院三地院区进行统筹全盘考量,形成调研报告和中长期工作方案;做好强化顺昌路院区服务保障功能、增配必要保障设施的基础调研,同时对院研究生学历教育与专业教育进行合理化布局,优化教育及办学条件。已修订《上海社会科学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各单位、部门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范围进行了调整,对一些不够清晰的事项进行了明确,对院内公文管理和处理的流程进行了规范。
2.针对队伍建设举措乏力的问题
一是做好人才中长期规划。已全面分析全院人才队伍的年龄、专业、性别和学历结构,紧扣学科建设、智库发展、研究生教育等全院工作布局,多次专题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瓶颈问题,制定建设方案,起草《上海社会科学院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0)》初稿,做好与院中长期规划的对接,对今后10年培养社科新人,促进青年科研人员培养进行布局,并采取院课题向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创新工程首席专家不再设定职称标准、进一步为青年科研人员提供国际学术交流平台等具体措施,助力青年科研人员的学术发展。
二是强化担当作为导向,突显科研考核激励作用。巡视整改以来,院党委先后修订出台《上海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科研考核管理办法》、《上海社会科学院重要学术成果奖励办法》、《上海社会科学院科研免考认定实施细则》,修订中充分考虑了新形势下学科发展和智库建设“双轮驱动”、提质增效和有效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对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作相应改造,对院学术委员会和院学科组作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规范程序、公正履责。针对科研考核执行不严肃,部分研究所存在科研人员之间调剂考核分数的现象,严格执行科研考核各项规定,发挥考核制度的导向作用。对科研考核成果的认定以实事求是、按科研成果的实际贡献率分配分数为原则,优化流程设计,加强过程管理,抽查填报的真实性,强化科研考核过程中的学术道德和研究规范,对考核中的学术造假一经认定,即定为当年考核不合格。院主要领导与近年来在研究所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排名靠后的研究所领导深入沟通,教育督促,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强化研究所考核成果激励,进一步做好课题申报和专报撰写的组织工作,切实提升科研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
3.针对基层党建普遍薄弱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院党委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检查,院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各自分管、协管和联系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指导、督促各研究所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已制定《上海社会科学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依据清单编制《上海社会科学院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院党委班子成员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7项党建工作责任,定期到分管、协管和联系单位进行指导和督查,将院党委班子成员分管、协管、联系职责范围内基层党建领导责任列入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各研究所党组织书记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均签订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建工作责任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院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督查中,重点督查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研究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党建第一责任、一岗双责和双重组织生活情况。
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常态化管理机制,通过年初制定换届计划、届满前及时提醒、每月由党委组织部联络员定期到各基层党组织指导检查、开展换届培训等方式多管齐下,及时掌握基层党组织工作动态,规范换届程序和工作台帐,发挥服务基层、指导基层的作用。巡视反馈后,已经严格按程序完成5个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启动所有列入计划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巡视反馈后,我院建立了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布置、督促检查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出台《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定》,完善《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推进基层党建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已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所目标责任制、机关处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已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细化联络了解工作内容,要求联络员每月到基层党组织开展联络指导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党组织工作动态,发挥服务基层、指导基层的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各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支部建设、抓实党务基础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加强党组织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4.针对干部选用、管理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着力加强干部人岗相适。在上级部门支持下,已完成文学研究所副所长等4个岗位的选拔任用工作。制定《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加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办法》,明确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正确用人导向,健全考核机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夯实主体责任等5方面的具体举措,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激励担当作为。修订完善《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实施纲要的意见》,坚持从具体岗位职责需求出发,在新一轮干部聘期管理中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有机结合起来,为科研骨干和行政骨干提供分类培养通道;在干部试用期考核和聘期考核中加强对人岗相适度的深入考察,完善干部岗位流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人岗相适度。强化行政管理岗位职责,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承担预算外课题进行严格管理,定期报备;加强职能处室与研究所的沟通联系,结合“学党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机关对全院职工的联系服务,增进院所沟通。
二是加大从严管理干部力度。采取多项措施双管齐下,加强“两项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严明纪律。已严格落实《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四级责任清单》机制,通过党委会、所长例会和“一对一”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明确责任,加强政策学习;加强对易错易漏事项的指导,认真组织2021年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工作,针对社科院易错易漏的9种情况,进行着重提醒;对填报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进行逐条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逐一进行严格审核;严肃纪律,举一反三,将本院领导干部易错易漏事项,由院党委在全院处级干部会议上进行专题教育和通报提醒。
严格落实领导兼职常态化管理,加强社团兼职审批工作,对于已达兼职数量和年限上限的干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新增的社会组织兼职不予审批。对未及时归档的审批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和归档;对符合兼职规定,但未履行审批报备手续的处级干部,逐一进行提醒教育和补报备;对违规兼职进行清理规范,对存在兼职超数量和届数的处级干部,已按规定要求其逐步辞去部分社会组织兼职,对超年龄界限兼职的退休处级干部,已按规定进行清理规范。
针对日常管理松散,部分研究所执行考勤不到位的问题。已全面启动考勤工作,加强全院考勤执行和统计,并将结果作为各单位评优和推优的参考指标。
(四)关于对上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一是持续抓好巡视整改推进工作,每年在年度工作总结中说明整改持续推进问题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尚在整改推进事项列入来年工作计划。对整改后易犯易发问题保持警醒,加强日常监督,防止反弹回潮。
二是对部分整改未完成事项,经过排摸主要为院领导班子需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加强科研经费和外事活动管理、院所办实体管理混乱等。其中,除了院所办实体管理混乱的问题外,其余各项已在前文中述及。关于院所办实体混乱的问题,上轮巡视整改要求我院清理21家院所办企业,至本轮巡视尚余5家企业因涉及历史问题和法律问题而未能如期完成清理,我院继续紧密对接上级部门,通过注销、划转等方式分门别类予以处理,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更好推动学科发展和智库建设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院党委继续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构建社会主义新智库的要求,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巡视整改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层层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链条,进一步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带领社科院全体干部群众奋勇争先担当作为。
(二)以建章立制为根本保障,深入强化日常监督
1.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一是继续修订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全院各项制度定期进行梳理,积极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努力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管理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完善就覆盖到哪里”。二是狠抓制度执行。坚决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用完善制度保障全院各项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用狠抓执行保障制度不停留在纸面。
2.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一方面,院党委加强对持续整改问题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确保持续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院党委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配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办及驻部纪检监察组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工作。另一方面,院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督查责任,常态化监督全院各项工作,加强与驻部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交流,积极接受日常监督。严格执行《中共上海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实施细则》,通过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形成有效的责任考核机制,不断增强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以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为抓手,更好推动事业发展
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工作与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推动我院学科发展、智库建设和党的建设相结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进一步激励全院干部职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全院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按照李强书记“服务决策谋高见,着眼未来谋先见”的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国家高端智库建设、抓好第二轮创新工程实施,聚焦国家和上海的重大战略任务,为党和政府关心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咨询成果。充分发挥院、所两个积极性,推动全院工作提质增效,为促进我国和上海改革发展、繁荣和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通讯地址:淮海中路622弄7号上海社会科学院党政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