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鹰潭分院
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鹰潭分院(以下简称为省特检院鹰潭分院)为隶属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作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主要承担了鹰潭市所辖范围内的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任务。(简介见附件1)
因工作需要,省特检院鹰潭分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坚定,品德优良;
(2)符合应聘岗位的岗位要求;
(3)身体健康,无遗传性和传染性疾病;
(4)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等处分记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1名、后勤管理岗1名
具体岗位要求、招考人数如下:
岗位类别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要求
专业技术岗
检验检测员岗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0周岁(含)以下,若有2年以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经验且持检验员/师证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后勤管理岗
办公后勤岗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0周岁(含)以下,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熟识办公软件,管理协调能力突出。
(1)以上岗位均要求全日制统招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国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年龄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二)在线报名
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笔试考试之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②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
③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
网上报名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本次报名考试费为50元/人(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最终报名人数以网上缴费人数为准。
(三)笔试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管理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
本次笔试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减招聘的比例或人数。
(四)资格审查
2.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证明(国外同等学历的留学人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及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所需从业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和工作期间社保缴纳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同底,与网报上传电子照片一致)。
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面试
1.本次面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减招聘的比例或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方法。按所报岗位当场宣布成绩。
(六)成绩合成
(1)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则先学历高者优先确定,再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七)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本次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
全体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因工作实际需要,体检缺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最终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与待遇
对招聘录用的人员,一律实行编外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提出离开工作岗位的,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待用人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