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9日,西安冰峰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峰饮料”)中小板IPO上市申请将上会接受最终考核。冰峰饮料主营业务为橙味汽水、酸梅汤等饮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冰峰饮料的营业外收入是:286,235,032.37元、302,101,716.48元、332,538,146.26元、219,349,553.61元。毛利率为49.81%、50.67%、46.73%、47.84%。
一、产销量连续下降,产能利用率仅六成
据招股书显示,冰峰饮料本次拟发行不超过6,000.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66,914.29万元。募集资金计划中有投入玻璃瓶装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先对原18000瓶/小时生产线进行拆除,新建36000瓶/小时生产线,后对24000瓶/小时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
但是在招股书显示,冰峰饮料主要产品玻璃瓶橙味汽水销量持续下滑,玻璃瓶生产线的改扩建项目的必要性让人质疑。
报告期内,冰峰饮料瓶装橙味汽水的销量分为15,532.32万瓶、14,622.64万瓶、13,423.40万瓶和6994.36万瓶,持续下滑;瓶装酸梅汤的销量分别为0、141.64万瓶、2550.71万瓶和1577.36万瓶;罐装橙味汽水的销量为9761.51万瓶、10,589.76万瓶、11,755.31万瓶和7825.47万瓶;罐装酸梅汤的销量为1541.64万瓶、1623.16万瓶、1470.90万瓶和716.18万瓶,也呈现下滑趋势。
同时招股书也对冰峰饮料的产能利用率进行了披露,在报告期内,全年生产瓶子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在60%左右。
就算在旺季最高的产能也刚刚达到100%。鉴于玻璃瓶不易腐烂,变质等因素的存在,冰峰饮料完全可以在旺季到来前,进行提前生产,备货。
现募集资金用19,896.03万元进行玻璃瓶生产线的扩建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此次募集资金66,914.29万元,冰峰饮料是脱离了实际,违背了事实。募集的必要性值得质疑。
二、控制人侵犯小股东权益,招股书显端倪
糖酒集团是在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西安市商业贸易局主管部门指导下,完成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而来。在这个国有企业重组过程中是否有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小编在这就不多叨叨了,这么严肃的问题自然有专人处理的。
但是张军作为糖酒集团前身的总经理和厂长是本次重组的最大受益人,对于在2008年能拿出73万元巨资的国有企业厂长也着实让人感到惊讶------这钱是怎么来的呢?
上述的种种,只是让人感到奇诡。但是下面的东西却让人感到恐怖。
2008年8月12日,西安市糖业烟酒副食集团有限公司获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的工商登记股东36人,实际股东309人。徐振兴就是其中股东之一,占有1.05%的股份。
2010年1月8日,糖酒集团股东会决议通过《西安市糖业烟酒副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其中第一条规定:公司股东在内退期间或股东法定正式退休后,确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股东职责和义务的,由本人自愿提出。如个人自愿提出,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可将股权(出资额)委托登记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按委托事项代为行使权利,但仍保留原有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吴一天、姬有成、徐振兴、万凤英和王本利5人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根据糖酒集团2010年1月8日的股东会决议,自愿提出将其所持糖酒集团股权委托登记至法定代表人名下,由其按委托事项代为行使权利。
2020年6月,徐振兴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糖酒集团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军,要求解除其与张军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
在这之前,招股书显示,张军在姬有成,徐振兴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把他们持有的糖酒集团股权转让给了张军。后经法院判决签订的《股东转让出资协议》无效。
同时徐振兴要求解除代持关系,被张军和法院拒绝。在招股书里面有这样的一个描述:徐振兴、李震基于个人原因,不愿意配合履行糖酒集团的安排,所持有的糖酒集团0.7263%、0.0979%股权仍由法定代表人张军代持(代持股权的权属无争议。
什么叫做不愿意配合安排?徐振兴、李震基等作为中小股东,手持的股份无法享受应有的权利,在招股书里面竟然描述成了不配合安排。
中小股东通过法院要求解除代持关系,控制人张军不但不配合,还以公司章程规定为由,进行拒绝。试问如此做法是否让中小股东心寒。
徐振兴、李震基等在2008年用现金支付购得的股份,现不能自己做主处理,还要看代持人张军的脸色。这让人感到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