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种情形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发票认证抵扣有效防范征纳风险
发票认证是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发票稽核比对、异常发票核查以及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在推行“以票控税”、加强税收征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识别专用发票信息真伪发票是纳税人开展经营活动的主要记录凭证,承载着商业活动的基本信息。经过专用发票认证,税务部门通过信息比对可以有效识别假发票,防范和打击专用发票违法犯罪。
■采集纳税人用于申报抵扣税款或出口退税的专用发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可以抵扣税款,具有金钱符号的性质。很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倒卖、虚开专用发票,导致税款流失,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实施发票认证后,纳税人必须将从销售方获取的进项发票拿到税务局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或办理出口退税。
■主管税务机关可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已抵扣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进项税额的纳税人进行复查,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责令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转出,并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客观原因造成逾期未认证可申请办理逾期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逾期抵扣。《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50号规定: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逾期抵扣。纳税人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时,应报送如下五种资料: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
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大势所趋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有望全面取消。从2015年起,全国推行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整合升级完善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以及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能够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从而构建全国统一的发票真伪查验平台,打造打击虚假发票的“金色盾牌”。目前,领开票、申报基本已实现网上受理,不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广后取消了抄报税环节,而且实现了开票和抄报税的远程办理,并为将来逐步取消认证创造条件。2015年12月,税务总局已在宁波市开展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试点,这一举措有望尽快向全国推行,让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金税三期”发票升级版实现了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全覆盖,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全票面信息将实时上传税务机关,汇总形成电子底账,全国统一的发票真伪查验平台,将从源头上彻底解决假发票问题。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就是依托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来完成信息数据的比对,不再需要对票面加密的密码进行专门解读比对。
明确三种情形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纳税人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保持不变,即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仍填报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对应栏次。
■纳税信用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进行扫描认证
■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至7月期间不需认证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认证,采用查询选择后必须要注意以下六个问题。
◢需要抵扣的发票必须经过勾选才能进行确认;
◢当月遗忘勾选,到当月后1日的22点进行自动确认为没有抵扣发票;
◢系统有自动执行确认操作的功能,如果纳税人当月勾选了发票,忘记执行勾选确认操作,系统会在每月后1日的22点自动将所有已勾选的发票信息进行自动确认;
◢一旦勾选确认后,将无法回退,如果发生错误也无法回退;
◢在尚未完成当月的勾选确认操作前,纳税人可以撤销之前的勾选操作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