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非增值税纳税人那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抵扣项目是社会保险费等,不应当由纳税人承担的费用;3、开具发票时存在欺诈、假冒、伪造等行为;4、已经发生的支出,但未开具发票;5、有关政府补助的税款;6、未经国家许可,发行、流通和使用的彩票、奖券;7、发票上对货物及劳务的税率低于规定的税率;8、用于购进股票、经营所得税等;9、发票上不写明货物或者劳务名称;10、发往非增值税纳税人的货物及劳务;11、发生的支出已被作为费用(成本)核算的;12、购买的抵扣税种或者抵扣项目不符合规定内容的;13、已抵扣的进项税额;14、因申报事项出现纳税义务的解除而退回的全部进项税额;15、涉及行政罚款、法律纠纷解决费用、行政处罚款等;案例:公司ABC购买了某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上面税率比规定的税率低了,因此,该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