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班用餐报销规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对于正常工作联系、来访、查档,一般不安排宴请。特殊情况可安排到区餐厅就餐。属上级机关来局检查指导工作,或兄弟市区档案、党史、史志部门领导来访,确需安排就餐的,可按程序办理。
(二)明确审批权限。安排宴请的必须经局长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办公室可以酌情安排,但事后需向局领导汇报。
(三)规范接待程序。各部门如需安排工作餐或宴请时,应写明接待来宾单位、姓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就餐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
(四)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机关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指定的接待场所。公务接待按标准实行工作餐,不得提高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务接待遵循节俭务实原则,一律不提特殊要求、不作特别安排、不上高档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适量点餐,力戒餐桌浪费,严禁讲排场、比阔气。
(五)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节日期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不搞茶话会、联欢会和聚餐会,其他活动也要从简从俭。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参加社会组织、企业等举办的各类节日庆典和聚餐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
(七)各部门安排加班如需就餐,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加班原因、人数,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就餐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到基层检查指导、现场办公、调研视察、走访慰问,接待单位一律不安排宴请,需就餐的安排自助餐或工作便餐、份饭,并按用餐人数实际需要安排饭菜数量,用餐不饮酒。
工作人员外出一般不得在外就餐,确属无法餐前返回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可在外就餐,就餐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超标部分自行负担,返回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后,凭发票按规定报销。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一、原则
1、热情周到、礼貌节俭;
2、符合接待对象民俗习惯;
3、符合行政办公经费开支管理有关规定;
4、严格按照报批程序执行。
二、范围
1、上级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来济南视察工作、调研;
2、外地工作经验交流团组;
3、县(市)区级及对口单位来访领导;
4、市直部门副局以上来访领导;
5、业务关系单位领导;
6、加班用餐(工作日晚餐和节假日用餐)。
三、程序
3、办公室开据公务接待通知单。责任处、室(人)到指定酒店安排接待;
5、费用结算由定点酒店报送原始单据,财务审核后,按报销程序结算。
四、标准
1、室主要领导参加的接待标准为120元/位;
2、室市管干部参加的'接待标准为100元/位;
3、处级干部参加的接待标准为80元/位;
4、工作餐标准不超过接待用餐标准的50%,或者每次发给50元用餐补助;
5、加班用餐标准为20元/位;
6、接待用烟酒一般为本地产品,原则上由办公室自备。如在酒店消费,烟酒茶饮费用一般不高于饭菜标准的二分之一。
五、要求
1、一个团组原则上本室只安排一次宴请;
2、接待活动原则上只安排与业务有关的人员陪同;
3、客人到本市以外考察、调研,原则不派人陪同;
4、接待和加班用餐情况办公室定期汇总,以书面形式每半年向主任或党组会报告。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更好的加强宿舍和食堂管理,满足不同员工食、宿上的需求。公司从员工的切身利益出发,结合实际情况,为住单身宿舍的外地员工解决食、宿需求,为家在本地的员工解决午餐、午休需求。现对住宿、餐补标准做如下通知:
一、住宿规定:
二、餐补核定:
(一)标准:按每月22天计算,住宿舍员工每人每天补助18元,平均每月共计补助400元;住家员工每人每天补助8元,平均每月共计补助180元。
(二)范围:不分级别,凡在20xx年12月1日前(不含当天)转正的员工均予以发放餐补。月初(1-9日)转正的员工全额发放本月餐补;月中(10-19日)转正按当月餐补的50%发放;月末(20-30日)转正的员工于次月发放餐补。
(三)办法:公司不补助现金,统一办理维邦金融广场K座地下快餐店用餐卡,每月统一将餐补资金打入员工用餐卡。
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目的
为体现公司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本职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餐补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在职职工。
三、餐补发放标准
(一)误餐餐补规定(因公误餐,需由部门经理审批):
午餐:15元/人;
晚餐:20元/人;
(二)巡检餐补规定:
巡检餐补:30元/人;
(三)聚餐餐补规定:
项目聚餐餐补:40元/人;
公司聚餐餐补:50元/人;
(四)宴请甲方人员餐补规定:
宴请甲方人员不受餐补标准限制,需由总经理审批;
(五)其他情形下餐补规定:
因特殊原因、特殊需求,造成餐补标准不在本规定内,需由总经理特殊审批。
四、餐补规定
餐补标准无特殊审批情况下,不得高于最高规定数额,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一、车补
1、各部门、各项目部每部一张公交IC卡由部长、项目经理指派专人保管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供员工外出办事使用。首次充值100元余额不足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充值充值的依据是《员工外出办事登记表》。
2、各部部长的车补按公司到各项目部的.实际里程领取各部部长出发前记录里程到达目的地记录里程填写《实际里程记录单》按季度领取车辆补助。附公司到各项目部里程和油耗
3、瓦房店华锐项目部员工外出办事需步行半小时到车站坐车到车站需要5-10元乘火车回大连最便宜的车票9元普快17元动车28元。员工外出办事保留好乘车票据每月最后一天到财务部报销。
4、开发区华润项目部员工外出办事需步行半小时到轻轨站坐轻轨回大连市区单程费用5-6元公交IC卡首次充值200元。
二、餐补
1、公司员工工作日每天餐补8元每个月10号之前财务部统一为员工的饭卡充值。
2、各项目部免费为员工提供午餐。
3、瓦房店华锐项目部没有食堂员工在一重食堂就餐。早餐3元午餐7元食堂晚8点开饭所以员工一般不在一重食堂吃晚餐自己吃晚餐需要10元合计补助20元/天。公司根据《员工考勤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为员工提供上个月的餐补。
规范餐补饭卡发放、使用及充值,规范员工就餐,体现餐补的意义。
二、餐补充值规定
1、餐补标准为5元/餐,按当月应出勤天数充值。
3、员工当月有请假的,次月的餐补充值时扣除前月请假天数;1天以上(含1天)起扣。
4、加班餐补:加班须2小时以上,方可享受餐补,厂内加班以打卡为准,因公外出加班以部门领导审核的加班申请单为准;加班未到2小时使用餐票的,将在次月的餐补中按实际使用的餐票扣除。
5、厂内加班餐补:综合管理部根据有效的加班申请单当日发放餐票。
6、因公外出的加班餐补:综合管理部根据有效的加班申请单次日补发餐票。
7、餐票使用:只限于当日使用,过期作废;加班员工凭餐票就餐或换方便面1桶。
一、加班范围及规定
1、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2、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需在标准工作时光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3、加班人员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
4、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紧张抢修除外。
5、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申请、审批、撤消步骤
1、变电站和门房值班人员及暂时工双休日不计加班考勤。
2、因工作需要必需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
3、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光,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4、不能在规定时光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值理由,其实际加班时光将视为无效。
5、因突发状况需要加班者,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需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
6、因特别状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需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7、《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光,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光举行监控和评估。
8、《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三、加班确认
1、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需按照实际加班状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挑选的加班结算办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办公室和局财务以举行考勤处理。
2、加班时光按照《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光少于预计加班时光按实际加班时光确定。
四、加班结算
1、加班工资结算
2、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
4、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
5、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倍计发加班工资。
6、职工日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
7、晚上支配加班的,每考勤一个夜班发放4元加班补助(倒休人员除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第四条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罚则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
第六章附则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谱莱密克司机械有限公司正式员工及临时雇佣员工。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按程序层级签字才予批准。
(1)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1小时;
(2)生产车间人员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例外。
3、健康第一原则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四、加班认定
2、公司对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人员于周休、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表》需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才为有效加班;
(1)赴上海浦东机场:3.5小时/次;
(2)赴上海虹桥机场:2.5小时/次;
(3)赴上海新客站:2.5小时/次;
(4)赴上海南站:2.5小时/次;
(5)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如赴宾馆或外地的)。
需要司机赴机场接送人员的情况下,公司总务部应事先开具【派车单】,凭公司派车单结算加班费或开具调休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加班:
1、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2、在合理的指令工作日内,因个人工作失误及其它个人原因未完成生产及工作任务造成延时的;
4、节假日参加各种培训的受训人员;
5、平时工作日在公司因接待客户延时的;
五、加班申批程序
1、平时工作日、双休日加班:
审批流程: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直接上级审核签字加班的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交到总务人事部备案。
2、法定假日加班:
审批流程: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直接上级审核签字总经理签字加班的前一个星期交到总务人事部备案。
六、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2)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七、责任监督
3、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不服从管理者,公司通报,进行相应罚款。
附则
本规定自20xx年5月xx日起实施。当国家及上海市法规变更的,本规定所涉及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本规定由总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2、加班补贴
⑴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记录给予相应的加班餐补和补贴。
⑵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
⑶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调休时限为当年休完,连续调休天数不得高于3天(含3天);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