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广丰区纪委监委调查组在向群众了解情况。潘春晖摄
“虽然上面规定公务接待不能上烟酒,但我们可以开假发票冲抵费用。”
“那签字、审批、审核环节怎么办?”
“都是我们自己人,没问题。”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纪委监委通报的一起违纪案件中,该区湖丰镇湖丰居委会在2年里通过虚开发票报销20多万元烟酒支出,目前该居委会6名干部均受到严肃处理。
这是一封举报信带出的典型案件。今年2月初,广丰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信称,湖丰居委会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公款购买烟酒。举报信上还附有一份领取香烟签单的复印件,签单上记录了该居委会在2017年某超市的近20笔烟酒交易情况,每笔交易均有该居委会干部的签名。
举报信言之凿凿,签单签名铁证如山,一个小小的居委会竟能多次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广丰区纪委监委随即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
这么多的公务接待费用是怎样被消化掉的,为何镇财政所会“查无此账”?带着疑问,调查组兵分两路开展外调内查,一路走访当地部分群众和其他的几家超市、餐馆等消费场所;另一路对湖丰居委会6名干部分别进行谈话。
“有时候来了客人,到超市里拿条烟,拿了后只要签个字就可以报销了。”在该居委会干部看来,这么干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假借购买办公用品、环卫用品名义购买烟酒,妇女主任在经手人一栏签字,其他一般干部在证明人一栏签字。而本该独立行使监督权力的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却因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主动放弃自己的职责,沦为一个来者不拒的“盖章机器”,支书和主任签字审批同样只是履行程序、走过场。最后镇财政所审核环节也仅仅是审核票据形式是否合规,没有核对票据的真实性。
广丰区纪委监委向湖丰镇下发建议书,督促迅速开展村账规范工作。以此为契机,广丰区加强对村居财务专管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监管责任制度。以湖丰镇为试点乡镇,建立了常态化巡查制度,巡查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每次巡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村(居、场),以实现“三年一轮全覆盖”的目标。在已经结束的首轮巡查中,发现问题7个,其中初步核实问题1个、已整改问题3个、拟由镇指导村级组织整改问题3个。(潘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