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不是专票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这7类发票都可以抵扣!再不知道就亏大了!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4月1日起,又有重大变化!那么,目前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票据凭证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吧~

第一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二类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三类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2013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准予按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申报表填写栏次: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30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纳税人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且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1、《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类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买自产农产品时,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第五类

解缴税款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可以凭解缴税款取得的完税凭证抵扣注明的进项税额。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不得抵扣。

申报表填写栏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

第六类

道路、桥、闸通行费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一)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二)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含财政票据)

1.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申报表填写栏次:在纳税申报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8b栏“其他”中。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2.《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

第七类

旅客运输凭证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

特别提醒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看完上边这些发票可以抵扣,你是不是又学到了什么。

下面高顿君给大家重点讲解一下,第七类旅客运输凭证如何抵扣增值税?

旅客运输服务自2019年4月1日起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1具体抵扣凭证样式: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比如滴滴专车、神州专车将来就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醒开电子普票发票也可以抵扣,详见第2条)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1)如果取得是充值的“不征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上没有税额,也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未来的趋势,肯定很多旅客运输服务会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发票抬头必须是单位的抬头(即使不要勾选确认的话)

(5)旅行社或网上订的飞机票,取得电子发票,如果发票税收编码属于“旅客运输”同时税率栏是9%/3%的,可以抵扣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如果发票税收编码属于“旅游服务”或税率栏是6%,不属于旅客运输,不属于合规的抵扣凭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飞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提醒:

(1)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2)登机牌不行

(3)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一定要去查询真伪,实务中很多机票代理机构用的假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比如价格800元的机票,为了多收钱,给您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价格是1800元,所以一定要查询。

查询网址:(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首页中部“电子客票验真”)

(4)客票上的字母含义:

CNY即人民币

CN代表"民航发展基金"

YQ代表"燃油附加费"。

(5)不需要勾选认证,也就是没有360日限制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2)不含退票费

(3)不需要勾选认证,也就是没有360日限制

5.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2申报表填报:

1.申报专项

(1)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栏次中。

(2)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税额,或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票据,按政策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申报抵扣。

2.统计申报

纳税人申报的旅客运输服务,无论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其他扣除凭证,都要在《附列资料(二)》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进行统计,该栏次数据不会汇总至第12栏次“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中。

其中《附列资料(二)》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本栏“金额”“税额”≥0。

3举个例子:

某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情况,都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2019年4月取得客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1000元,增值税税额90元,抵扣进项税额90元;

(2)2019年4月取得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2000元,增值税税额180元,抵扣进项税额180元;

(3)2019年4月取得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公交卡充值发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2000元,税率栏“不征税”,增值税税额0元,抵扣进项税额0元;

(4)2019年4月取得航空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上注明票价5000元,燃油附加费0元,机场建设费20元,合计金额5200元,抵扣进项税额5000÷(1+9%)×9%=412.84元;

【注意:机场建设费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5)2019年4月取得高铁票,票上注明金额3000元,抵扣进项税额3000÷(1+9%)×9%=247.71元;

(6)2019年4月取得客运大巴的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0元,其中有800元的客运大巴的发票没有旅客身份信息,抵扣进项税额(2000-800)÷(1+3%)×3%=34.95元;

申报:可抵扣的客运服务进项税按照填表分类,可分为2类: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000元,可抵扣进项税90元;

(2)取得其他扣税凭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客票行程单、高铁票、客运大巴的发票。

不含税金额=

2000+5000÷(1+9%)+3000÷(1+9%)+(2000-800)÷(1+3%)=10504.50元;

可抵扣进项税=

180+412.84+247.71+34.95=875.50元。

4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的情形:

1.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购进非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客运输抵扣进项16问!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可以。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我公司位于北京,某员工3月28日乘高铁出差至山东,4月2日返程,取得了注明该员工身份信息、乘车日期分别为3月28日和4月2日的两张高铁车票。请问我公司可以将上述旅客运输费用纳入抵扣吗?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规定,自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你公司取得的4月2日高铁车票,可计算抵扣进项税额,3月28日的高铁车票则不能计算抵扣。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不能。纳税人提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补充】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比如:北京飞到洛杉矶、香港、澳门、台湾)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比如:洛杉矶、香港、澳门、台湾飞到上海)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比如:巴黎飞到伦敦)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应税行为,参照本办法(属于以下情形的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执行。

4.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答:是的。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补充】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抵扣,不需要注明旅客身份信息。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哪些种类?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补充】客票上的字母含义:

CN代表"民航发展基金"(不属于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基数)

8.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你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补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没有取得发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铁路车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公路、水路等客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11.某单位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按照39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因此纳税人不能凭长途客运手撕票抵扣进项税额。

12.请问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39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3.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有几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

第一,只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才可以抵扣进项税。国际运输适用零税率或免税,上环节运输企业提供的国际运输未缴纳增值税,也就不存在下环节进项抵扣的问题。

第二,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的旅客运输扣税凭证,都必须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证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纳税人手写无效。

第三,航空运输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上的价款是分项列示的,包括票价、燃油附加费和民航发展基金。因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不计入航空企业的销售收入。因此计算抵扣的基础是票价加燃油附加费。

第四,除扣税凭证和进项税计算方法的特殊规定外,对于旅客运输的进项税抵扣原则,需要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基本规定。比如用于免税、简易计税的不得抵扣;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等情形的不得抵扣等等。

第五,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个人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属于可以抵扣的范围。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

14.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加计10%抵减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答:总的来看,只要是在国内环节,可计算加计的进项税额,既不限于接受四项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也不限于提供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只要纳税人按照一般规定正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农产品加计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一次性抵扣后结转的此前尚未抵扣的40%部分进项税额、旅客运输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等等,都是可以计算加计的。

1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所形成的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从设计原理看,留抵退税对应的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解缴税款完税凭证,也就是说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的部分并不在退税的范围之内,但由于退税采用公式计算,因而上述进项税额并非直接排除在留抵退税的范围之外,而是通过增加分母比重的形式进行了排除。

16.一般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如何填报

(1)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专用发票相应栏次中。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税额,或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票据,按政策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申报抵扣。

(2)务必准确填报第10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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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湛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从价计征的关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关税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的关税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关税定额税率 复合计征的关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关税比例税率+货物数量×关税定额税率 从价计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https://www.zjzqy.org.cn/notices/getNoticesByNoticesId?noticesId=82cf6327-2634-4448-bb77-6f53eacc5fa2
2.业务一从烟农手中购进的烟叶的计税依据为什么要*(110%)?所以业务一计算计税依据时的成本应该扣掉10%的进项税,剩下的(1-10%)才是真正的成本。希望以上解答https://www.gaodun.com/ask/1663196.html
3.烟叶成本计算公式是怎样的?烟叶成本=买价*(1-扣除率) 1-10%是(1-扣除率),而烟叶的买价=收购价款+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烟叶税 而烟叶税=收购价款*(1+10%)*20%, 所以买价=80收购价款+8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80*(1+10%)*20%烟叶税=105.6万元。 购进农产品是计算抵扣进项的,所以进项=105.6*10%,所以成本=105.6*(1-10%)。 合https://www.dongao.com/dy/shuiwushi_sf1_8962/14883483.shtml
4.关于烟叶成本的计算问题同学,你好~我们先把烟叶税的相关公式看下哈:烟叶税=收购价款*(1+10%)*20% 烟叶买价=收购价款+价外补贴+烟叶税可抵扣的进项=烟叶买价*9%或者10%的扣除率所以,烟叶成本=烟叶买价-可抵扣的进项税=烟叶买价*(1-9%)或者烟叶买价*(1-10%)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帮助你理解,祝你学习愉快,备考顺利~ 8https://www.sieredu.com/answer/qa/detail/268828?from=list&subjectName=%E7%A8%8E%E6%B3%95%E2%85%A0&parentSubjectName=%E7%A8%8E%E5%8A%A1%E5%B8%88
5.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此文说得超详细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没有抵扣期限; https://weibo.com/p/1001603977136884029139
6.会计考点:农产品进项税的抵扣及转出合并后:进项税额=实付价款总额×(1+20%)×9%或10% 二、农产品进项税额转出 1、已税农产品——按原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当期实际成本×税率 2.免税农产品——成本还原为买价后计算进项税额转出 即:成本=买价×(1-扣除率) 买价=成本÷(1-扣除率) https://www.jianshu.com/p/48050e9645a7
7.计算烟叶的材料成本时,最后为什么要乘以90%,公式为:烟叶成本=老师好,请问:烟叶委托加工成烟丝,在计算组价时,成本为什么要乘(1-10%)?谢谢!https://m.chinaacc.com/wenda/detail/xt/4915253
8.cpa税法总结1.对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外资企业不征收 2.计税依据为三税税额之和,;征收率统一为3% 3.出口不退,进口不征;三税减免,同时减免 《税法》 总结六 C6 关税 复习要点: 一.关税介绍 第一.关税分类: 1.按对象: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 2.按目的:财政关税、保护关税 3.按计征方式:从量、从价、混合、选https://www.360wenmi.com/f/fileydw6g8s4.html
9.增值税会计差异10篇(全文)例1,甲公司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该批产品的成本价为200万元,市场售价为300万元。假设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旧的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251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新准则体系下的会计处理为: https://www.99xueshu.com/w/ikey5zdju5d7.html
10.涉税服务实务——根据轻一整理(管理服务)特殊情况计算抵扣购进农产品,按照收购发票、销售发票注明买价*13%扣除率计算进项抵扣买价:发票注明价款+烟叶税,视同含税价格烟叶抵扣进项税=(烟叶收购价款+10%价外补贴)*(1+20%烟叶税)*13%扣除率价外补贴应与收购价格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不得计算进项税抵扣 3.进项税核定扣除试点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https://doc.mbalib.com/view/40bed102970ae02ae27fdbff42401d65.html
11.收购农产品增值税扣除率为10%,则该企业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甲烟草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向农民收购烟叶,收购价款为10万元,向农民支付价外补贴为收购价款的10%,已知:烟叶税的税率为20%,收购农产品增值税扣除率为10%,则该企业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000×9% B、100000×(1+10%+20%)×9% C、100http://www.ppkao.com/wangke/daan/1450597da28d4265b78e39b647ed5a08
12.2022年税务师《税法一》考试试题及答案考卷(127).docx37、[选择题]某乳制品企业采用成本法核定扣除进项税额,2018年7月收购原乳20吨,每吨收购价格为4000元,当期销售自产调制乳10吨,该调制乳的原奶耗用率(吨)0,8,该销售业务的销售收入为不含增值税25万元,销售成本为16万元,则该企业该项业务可抵扣的收购农产品的进项税为( )。 A.1,47 B.1,77 C.1,86 D.1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2/0718/5302130244004310.shtm
13.烟叶税税率多少?烟叶税是什么意思?烟叶税计入成本吗?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烟叶指的是晾晒烟叶、烤烟叶。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价外补贴为10%,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其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计算公式为: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价款×(1+10%)×20%; http://wealth.qzcns.com/wealth/2022/0620/653924.html
14.增值税项税的两种情况:(1)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收购农产品的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 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单元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例http://www.360doc.com/document/14/0518/12/17112813_3787303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