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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加群,省钱不踩坑,只买对的不买贵的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这名"最牛烟草局长"——广东省汕尾市烟草局长陈文铸利用权力将20多名有亲戚关系的人调入本系统工作,并且把持了财务、营销、仓库和监察等核心业务岗位。
亲友就业基地
记者调查发现,陈文铸是汕尾市烟草专卖局成立以来的第三任局长,而首任局长蔡秀任是他亲舅舅。
据调查,与陈文铸有亲戚关系的至少有22名职工,集中分布在汕尾市陆丰市烟草局和汕尾市烟草局。这些亲戚中,有胞弟、堂弟、表弟、妻弟,有堂妹、表妹、妻妹,有表兄,有连襟(妻子的姐夫),还有弟媳的亲叔叔。当地群众将汕尾烟草系统称作陈文铸“亲友就业基地”。
例如,2010年被招入汕尾烟草系统的包括陈文铸表弟蔡国标、表妹蔡美兰、外甥周士勇等人,其中蔡国标和蔡美兰是亲姐弟,系陈文铸姑父蔡义示儿女;此外,陈文铸表弟陈建雄,原是汕尾市烟草局稽查大队普通稽查员,2010年被提拔为汕尾市烟草局办公室车队大队长。
在这些人中,“少年职工”陈展宏和“火箭队员”陈岸涛比较引人注目,他们都是陈文铸妻弟。
陈展宏哥哥陈岸涛由于职位升迁和工资增长太快,被人称为“火箭队员”。当地社保局提供的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显示,他2009年10月进入汕尾市烟草局工作,每月缴费工资仅为1200元,半年后暴涨了3倍多,每月达4473元。而在本系统工作10年的老职工每月缴费工资仅1800元。“陈岸涛参加工作仅半年,就被定为正股级,工资翻番,没有姐夫陈文铸,哪能这么快?”
家族式人脉网络为何
记者调查发现,汕尾烟草机构财务、营销、仓库、监察审计等核心部门,无一例外是陈文铸的亲友“分兵”把守。
在财务方面,陈文铸2010年将堂妹陈碧娟从陆丰县烟草局调到汕尾市烟草局财务科担任出纳,当地烟草系统规模的陆丰烟草分公司,2006年初由陈文铸亲弟弟陈文盛担任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2009年初陈文盛妻子李惠敏担任出纳。
在营销岗位上,汕尾市烟草局营销中心主任由陈文铸司机郑锦锡担任。据调查,此人2007年开始给陈文铸当司机,2009年由副股级待遇人员提拔为汕尾市烟草局营销中心副主任,2010年提拔为主任。汕尾市下辖的陆丰市烟草局营销部主任,则由陈文铸表弟蔡小杰(首任局长蔡秀任之子)担任。
在仓库管理上,陈文铸妻子的姐夫陈吉2010年被提拔为汕尾市烟草局仓库中心主任,而在2006年10月,他还只是陆丰市烟草局营销部综合管理员。
内部监督机构――汕尾市烟草局监察科,由陈文铸表兄胡镇华坐镇。记者了解到,胡镇华是陈文铸远房表兄弟,以前是汕尾市烟草局工会副主席,陈文铸从惠州市烟草局调回汕尾市烟草局后,他被任命为该局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担任该局监察科主持工作的副科长。
知情者反映,这种以亲友安插形成的家族式人脉网络,并不是简单地为了解决就业,而是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链。比如说一个月高达200多万元的招待费、回购及倒卖名烟等,迄今为止,未见其内部监督机制发挥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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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招录亲友,解聘贫病职工
2010年下半年汕尾市烟草局卷入一场“解聘风波”。该局数名职工向记者反映说,去年8月23日,该局书面通知他们7名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理由是“结合综合能力测试和部门考核结果”。这些职工不服,纷纷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被解聘职工反映,烟草局的解聘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其实我们这7个人都是业务骨干,成绩突出。”如,唐碧容接手档案管理工作前,烟草局档案一直没达标,经过她的努力,综合考评达到等级,为烟草局挣回“省一级水平”的奖牌;《汕尾烟草报》曾报道过朱彩媚的先进事迹,其他几个人也受到表扬。记者了解到,7名职工中有4名是2001年由烟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其余3名也是烟草局根据业务需要择优录取的。
据反映,被解聘职工有人已是结肠癌三期,有人尚处哺乳期,绝大多数人家里只有一个人就业,且上有老下有小,家庭非常困难。“更令我们想不通的是,烟草局一边裁掉我们这些职工,一边招录局长陈文铸的亲戚朋友。”他的这些亲戚中,蔡国标在烟草局直属分局当办证员,蔡美兰在烟草局办公室当收发员,周士勇在烟草局直属分局专卖稽查大队当稽查员。
由中国检察日报社发起编制的《法治影响生活2010年中国法治蓝皮书》将于2011年1月12日隆重发布。全书共12个篇目,对2010年的法治热点进行了全面梳理。其中反腐篇经过筛选,收录了十位“个性”的贪官。
2010年中国十大“个性”贪官丑态扫描。有些官员在台上是得意忘形,而一旦落马却是原形毕露,丑态百出。最近有人总结了2010年极具个性的贪官,有自称被“二奶”所逼而“含泪索贿”的邱伙胜;有“创新”思路,“开发”3名情妇帮忙索贿的乔志东;有“一身是假”,一路“造假骗官”的王亚丽。
文强当庭翻供
2日上午9时30分,文强个出庭受审,底气很足,说着一口重庆话,思路清晰,并没有慌乱和紧张,而是逐一详细解释当时的情况。
对于起诉书中指控的四项罪名,文强当庭提出四项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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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强奸罪,文强称不属实。
与文强的态度完全相反的是,其妻周晓亚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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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出国总有人送外币
起诉书中对文强从1996年至2009年13年期间的受贿过程做了详细的记载,公诉人也逐一和文强进行了核对,之后文强的辩护律师又再次逐一进行了更详细的提问。但文强只对其中的部分收钱行为表示认同,但拒不承认是受贿。
起诉书中记录,从1996年至2009年,文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妻子周晓亚共计收取他人所送财物多达1600余万元人民币。此外,起诉中还对于文强的受贿过程进行了详细的罗列,受贿次数多达110多次,收取他人现金177万元。
在庭审中,文强曝出,每当出国前总有人来送外币,先后7次收受侨商共1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