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诗歌“文体”,至少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体式,即形式因素,如“四言诗”或“五言诗”在字数、句式和音韵等方面的规格要求。二是风格,也就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在有机统一或“相互征服”[1]的基础上,体现出来的某种独具一格的艺术特色。这其中不仅融含着艺术家的思想感情、审美趣味、理想追求和个性特点,而且表露出艺术家在驾驭体裁、处理题材、运用语言、塑造形象等方面所特有的艺术创作个性。
《明诗》篇中的“文体”论,大致上是采用了“两种方法”,即“原始以表末”的历时性方法与“选文以定篇”的共时性方法。两者尽管都关乎文体,但相形之下,前者侧重“体式”的历史演变,后者侧重风格的多样品性。
据我个人初步推测,四言五言体式的形成,起码涉及三个因素:制度,时尚,政治。
1.制度因素
秦汉时期,官方设立乐府机关,或派专人采集各地歌谣(采风),或令文人作歌配曲,用于礼仪、演唱或娱乐。尽管这个职能部门会导致“韶响难追,郑声易启”的弊病,但对于诗歌音乐的发展无疑起了莫大的促进作用。四言五言的体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大大增强了音乐性和吟诵的艺术性,这显然在很大程度上是适应了诗乐配曲与演唱技巧的社会要求。而这类体式的流行和成熟,与来自官方的提倡和制度化的推广是分不开的。《诗品讲疏》也持类似看法,认为“自建安以来,文人竞作五言,篇章日富,然闾里歌谣,则犹远同汉风,试观所载清商曲辞,五言居其什九,托意造句,皆与汉世乐府共其波澜”。[2]
2.时尚因素
3.政治因素
至于风格,刘勰以文为据,因人而异,采取了历时性和共时性并用的描述方法。一方面根据历史发展时序予以概括,另一方面根据同一时期不同文士的共性和个性加以比照。在他看来,韦孟首唱的四言诗,“匡谏之义,继轨周人“;张衡的四言《怨诗》,清丽典雅,令人回味。枚叔、傅毅的五言诗作,“直而不野,婉转附物,惆怅切情”;建安风骨,“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造怀指事,不求纤密之巧,驱辞逐貌,唯取昭晰之能”;正始诗风,谈玄论道,何晏“肤浅”,“嵇志清峻,阮旨遥深”;“晋世群才,稍入轻绮。……采缛于正始,力柔于建安,或析文以为妙,或流靡以自妍”;时至南北朝宋初,“体有因革,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
那么,导致风格变化的原因何在呢?从刘勰的有关论述中看,主要原因至少有三:群体动力,历史文化语境,诗人的艺术个性。
1.群体动力
建安文学以其格调慷慨、情辞刚健的风骨彪炳于世。其特殊的社会原因(战争与和平)与政治原因(三曹与诗文)固然是客观事实,但“建安七子”的志同道合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他们是一个群体,一个流派,他们不仅“并怜风月,狎池苑,述恩荣,叙酣宴”,在生活方式与吟咏的题材上有共同的地方,而且彼此感染、相互促进,在文风上得益于群体的动力和灵感的激发,故此“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抒怀叙事,不求细密之巧,遣辞写物,只取清晰之效,大处着眼,辞达而已。古往今来,能垂范后世的流派或风格,总离不开特定的群体动力因素。
2.历史文化语境
魏时正始喜好道家,老庄之学流行;西晋“溺乎玄风”,热衷于清谈玄理;宋初“庄老告退,山水方滋”,玄言诗淡出,山水诗崛起……这些不同的历史文化语境,对文风的变化均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刘勰对东晋的诗歌创作有贬有褒,整体上评价不高。除了郭璞的《游仙诗》显得卓然挺立、拔出俗流之外,袁宏、孙绰等人的作品,虽然各有雕饰文采,但文辞旨趣趋同玄言一路,似有能言善辩、抽象乏情、千篇一律之弊。究其原因,主要是当时坐以论道之风泛滥,文人雅士趋之若鹜,多以争辞锋长短为能事,从而形成不利于“为情而造文”的历史文化语境。用刘勰的话说,这种语境特征主要是“溺乎玄风,嗤笑徇务之志,崇盛忘机之谈”。当然,对文学创作来讲,历史文化语境的具体影响应该是多面的,这里只不过凸现了其负面的作用而已。
3.诗人的艺术个性
特定的风格固然可以就某个群体或流派而言,但在很大程度上应当以艺术家的艺术个性为主要标志。西方哲学中的“个体化原则”理念,是很适合于艺术风格学的。张三之为张三,是因为其有别于他者的个体特征(肤色、身高、名称、为人处世、音容笑貌等)。风格之为风格,也是因为其有别于旁人的个性特征(作者个人的情思意趣、审美理想、处理题材和运用语言的特殊方式,自我的艺术个性及其作品的艺术特色等)。譬如,何晏、嵇康与阮籍等人都是生活在正始时期的文士,但由于个人的秉性、才学、追求、阅历、体验与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各自的文风也就不尽仅相同。据刘勰所说,何晏之流的诗作,大多缺乏深意、失之于肤浅;而嵇康的诗作,志意清远,得之于峻烈;阮籍的诗作,旨趣渊深,成之于幽邃。可见,卓而不群的艺术个性是构成独特风格的要素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刘勰所描述的诗歌体式沿革,前后历史跨度逾越数千载,但总共仅用了600余字,这不能不说是“简明而扼要”。然而,这就难免有疏漏之嫌,其中的选文,更是挂一漏万。譬如,论四言与建安诗人,未提曹操;论五言与东晋诗人,未提陶潜。为此,黄侃婉言指出:“使体众多,源流清浊,诚不可以短言尽”。[3]另外,刘勰虽然“正统”,推崇“宗经”,但却实事求是,从客观的取证中得出五言体式源于歌谣的正确结论。《诗品讲疏》中对此作了有力的旁证:“五言之作,在西汉则歌谣乐府为多,而辞人文士犹未肯相率模效,李都尉从戎之士,班婕妤宫女之流,当其感物兴歌,初不殊于谣谚,然风人之旨,感慨之言,竟能擅美当时,垂范来世,推其原始,故亦闾里之声也……自建安以来,文人竞作五言,篇章日富,然闾里歌谣,则犹同汉风,试观所载清商曲辞,五言居其什九,托意造句,皆与汉世乐府共其波澜,以此知五言之体肇于歌谣也”。[4]
二艺术创生:折衷与求通
刘勰在《序志》中对自己的折衷思想开诚布公。他说:
“夫铨序一文为易,弥纶群言为难。……及其品列成文,有同乎旧谈者,非雷同也,势自不可异也。有异乎前论者,非苟异也,理自不可同也。同之与异,不屑古今,擘肌分理,唯务折衷。”
可见,刘勰虽然数言“征圣”“宗经”,但却是一位讲求实际的文论家。对于“自不可异”的旧谈,只要有道理,他就继承;对于“自不可同”的新说,只要行得通,他就提倡。他一不简单地重复雷同,二不随意地标新立异,只是想把古往今来的新旧与异同之说,全都摆放在深入分析的平台上,尽力得出稳妥无偏、恰当合适的结论,这也就是贯穿其整个诗学的“擘肌分理,唯务折衷”之法。“这个方法要求看到事物的不同的、互相对立的方面,并且把这些方面统一起来,而不要只孤立地强调其中的某一方面”。[7]据此,刘勰在《知音》篇中,把“多失折衷”的原因,归于“各持一隅之解,欲拟万端之变”的偏执做法,并形象地称其为“东向而望,不见西墙”的片面行为。另外,刘勰所谓的“圆该”与“圆照”,可以说是几近“折衷”,等乎同义。
不过,在刘勰那里,“折衷”属于方法,“求通”才是目的。《文心雕龙》中论“通”之处颇多,如“钻坚求通”,“义贵圆通”(《论说》);“奇正虽反,必兼解以俱通”,“若爱典而恶华,则兼通之理偏”(《定势》)等等。这里所言的“通”,主要意思就是“贯通”(或融会贯通,或全面贯通)。刘勰还声称,“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安可以曲论哉”(《论说》)。看来他是负有使命感的,一方面立志要得出稳妥无偏的“折衷”结论,使其通达天下,另一方面要设法避免歪曲的立论,不让其贻误来世。为此,还专门著有《通变》一篇。根据《易传》中“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思想,特意强调“变则可久,通则不乏”的道理,积极倡导“参伍因革,通变之数”。
质而论之,刘勰的折衷思想与求通方法,的确类似于“因革”之道。原则上,“因”重因袭传统或循规蹈矩;“革”重革新变化或补偏救弊。两者时有矛盾,但却是传承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刘勰的诗学里面,“因革”的互动互补关系体现得相当明显,可以说是“一以贯之”。基于“征圣”“宗经”的思想,《明诗》篇中首先因袭或重申了诗歌的古典意义与传统界说,这可以说是“自不可异”的结果;但随之又觉得旧谈不甚全面,于是从创作的实际出发,加以革新或变通,提出符合艺术创作规律的新论,这可以说是“自不可同”的结果。凭借“因革”式的理论整合,刘勰算是完成了“通天下之志,安可以曲论”的君子使命,并且为后世留下了“感物吟志”说这一诗学遗教。
据童庆炳分析,“感物吟志”是诗歌创作生成过程中的四要素,客观的对象“物”—主体心理活动的“感”—内心形式化的“吟”—作为作品实体的“志”,联为一个整体,很有理论价值。[8]这“物”,不仅指自然外物,也包括著有主体色彩的眼中之物、言中之物和心中之物。这“感”,是“应物斯感”的感兴与想象,是触景生情的感怀与移情,或者是情景交融的心理感应与主客统一,总之是以“情”为前提条件的。这“吟”,既是抑扬顿挫地吟诵,也是通过声音和文字对“志”进行艺术处理的“推敲”或写作过程。这“志”,大致上是指“情志”,即“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的那种“志”。[9]质而论之,“感物吟志”说所内含的艺术创生过程,其要点有四:
“第一,诗源于诗人的情感与对象物的感触,没有情感就没有诗,没有对象物就没有诗,没有这两者的联系就没有诗。情与物是产生诗的必要条件。第二,诗的情感的产生的关键是‘感应’,‘感应’作为心理中介,使自然的情感和对象物发生建立起诗意的联系,感应是诗的情感产生的关键环节;第三,诗的情感作为审美情感需要经过艺术处理,‘吟’是艺术处理的必经途径,可以说是诗歌生成的第二中介;第四,诗歌的本体是‘志’,一种经过‘感’与‘吟’两度心理活动后产生的情感。”[10]
需要指出的是,“感物吟志”说并非刘勰的新创,而是因革变通旧谈的结果。国内不少学者一般认为刘勰是受《乐记》或《乐论》的启发,即把“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这一思想,概括为“感物吟志”说。换言之,也就是把论音乐本源的说法,借机变通为讲诗歌生成的观点。我觉得这只是其思想根源的一面。其另一面则是受《文赋》的影响。以往多言“诗言志”,陆机始倡“诗缘情(而绮靡)”。刘勰在因袭旧谈时肯定“言志”,而在革新救弊时推崇“缘情”。所谓“人禀七情,应物斯感”之说,与他始终提倡“为情而造文”、坚决反对“为文而造情”的思想是相互贯通的。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赘述。
三风格范式:自然、雅润与清丽
1.自然为美
一般说来,刘勰所谓“感物吟志,莫非自然”,前者代表诗歌艺术的创生要素,后者喻示诗歌艺术的风格范式。但若仔细品察,就会发现“自然”在此处包含两层意思:首先,它意味着感物吟志、抒情叙怀,是诗歌创作过程中的客观规律,理应遵守而不可违背,否则难以写出好诗。同时,它又对诗歌创作与艺术处理的方法设置标准,认为除了自然而然地抒发怀抱、表情达意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方式营构出合乎情理、感人动人的诗风。前者类似于“合规律性”,后者近乎于“合目的性”。合二为一,是谓自然。
2.雅润与清丽
“雅润”与“清丽”这两种诗风,是刘勰在论及四言五言诗的成就时总结出来的。其原话如是说:“若夫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华实异用,唯才所安。故平子得其雅,叔夜含其润,茂先凝其清,景阳振其丽;兼善则子建仲宣,偏美则太冲公幹。”有的学者把“正体”视为“正规体制”,[12]把“流调”看成“流俗之调”,前者本于“经”,“后者流于“不经”,于是认为刘勰因“宗经”思想作祟,有重四言诗而轻五言诗的嫌疑。[13]这种批评意见是解释原文时的偏差所致。从行文中看,“四言正体”,是说四言诗是正宗的体制,这是实话实说;四言诗以“雅润为本”,这是风格特征;“五言流调”,是说五言诗是当时流行的格调,这也是实话实说;五言诗以“清丽居宗”,这也是风格特征。它们“华实异用”,各领风骚,没有扬此抑彼的意思。
按照刘勰的评判,张衡的四言诗表现出雅正的一面,嵇康的四言诗包含着润泽的一面,张华的五言诗呈现出清新的特点,张协的五言诗发挥了华丽的特点。兼备各体长处[擅长四言五言体]的是曹植和王粲的诗,只偏长[五言]一体之美的是左思和刘桢的诗。这里提供了一些例证,虽不具体,但我们可以从他们有关的作品入手,看看他们的雅润清丽之处。譬如,读张衡这首为刘勰所称道的四言《怨诗》:“猗猗秋兰,植被中阿。有馥其芳,有黄其葩。虽曰幽深,厥美弥嘉。之子云遥,我劳如何?”我们会觉得这是一首状物述怀之作。前两句写深谷幽兰的生态环境;三四句写兰花的色泽形状与诱人的芬芳;四五句赞叹兰花独特而淡远的不争之美;最后两句似乎作者自比兰花,借以表达自己不甚满意的处境或不为人赏识的尴尬,隐含这某种怨忧的语气与自我释怀之意。好在是“怨而不怒”,用意含蓄,显出“温柔敦厚”的样子。这大概就是一种雅正之风吧。刘勰也认为该诗“清典可味”(清丽典雅,令人回味),是自有其道理的。
(原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