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随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突然被双规,深藏幕后的黄松有案浮出水面。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万余元。此外,黄松有还于1997年利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308万元,其个人从中分得120万元。案发后,已追缴赃款人民币578万元。
2010年1月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对黄松有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月17日,河北省高级法院对黄松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影响性:
黄松有案不仅仅是起个案,因为其最高院副院长的身份,让原本代表公平正义的法官形象变得更加卑微,也让人们对社会公信力再次表示深深的怀疑。
在这1100多万元的受贿款中,有600万港元来自深圳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大景源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法人黎智华为答谢杨贤才的帮助,在事成几年后将巨款赠给杨贤才。
执行环节腐败案频发,根源于司法拍卖行为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以及事后的有效救济。因此,除了加强一般的廉政警示教育外,杨贤才留给大家思考的,是该如何加强执行环节的监督。
3、张国庆,河南伊川44死矿难牵出法院窝案
此次矿难不仅牵出了黑心煤老板,也让洛阳伊川法院集体沦陷。该院院长、副院长、民庭庭长、刑庭庭长、服务中心主任等多名法院干警先后涉嫌犯罪被批捕。2010年7月19日至27日,伊川县法院院长张国庆,该法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董振亭,案件承办人张占伟分别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现已认定,张国庆先后三次收受王国政的贿赂。而王国政被抓后,伊川法院副院长兼政治处主任李庆伟、民一庭庭长张锁乾、刑庭内勤、服务中心主任等4人因涉嫌犯罪被抓,还有两人在逃。
8月上旬,经洛阳中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已给予张国庆开除公职处分,省法院调查组已向洛阳市纪委建议,给予张国庆开除党籍处分。8月5日,为警示全省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做到警钟长鸣,河南省高院专门通报2010年1至7月,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62人,其中受到党政纪处分的6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人。
4、张弢,重庆打黑除恶下的落马副院长
法院认为,张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张弢受贿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张弢身为负有查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还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亦应依法惩处。
2011年1月26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弢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认定张弢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目前,此案尚在二审过程中。
5、潘华山,杀人分尸的高院副庭长
2010年1月26日,临安市境内发生一起杀人案。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查明被害人系湖州市南浔区失踪人员钱某,男,67岁,其户籍地为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发现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第一庭原副庭长潘华山有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26日将其抓获归案。8月1日,临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潘华山的决定。
9月21日,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潘华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法院审理查明,潘华山于2008年5月担任省高级法院审理的由钱朝魁任法定代表人的安徽省肥东县东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诉湖州市南浔镇北客运服务公司联营合同纠纷申请再审一案的审判长。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潘华山多次违纪私下接触钱朝魁。期间钱朝魁许诺,如申诉成功,将按30万元申诉标的的10%给予好处费。
2009年12月,因该申请再审案件仍无结果,钱朝魁来杭州找潘华山,扬言要予以告发。2010年1月8日,钱朝魁如约来杭州与潘华山见面。潘华山将钱朝魁带至位于杭州市政苑小区的自己家中,采用石块猛击、扼颈等方法致钱朝魁当场死亡。之后,潘华山将钱朝魁尸体肢解,并将尸块弃于杭州至安徽高速公路两侧的河流、山地之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潘华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9月26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决定撤销潘华山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潘不服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被驳回,于2010年11月25日被执行死刑。
45岁的潘华山是浙大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副庭长之外鲜为人知的另一重身份是,浙江省高院的信访办主任,因利益纠葛,一名兼以高院信访办主任的高级法官身份残杀访民,可谓骇人听闻。这也是2010年度中国法官犯罪中少有涉及故意杀人罪名的案例。
潘华山的行为将造成长久的司法阴影不良后果,这是血淋淋的法官杀人案例。法官道德缺失的底线被冲破了。
2010年8月初,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信息,项城市法院院长李和鹏因涉嫌接受案件当事人贿赂,于6月12日被周口市检察院逮捕。但截至目前,李和鹏涉案具体受贿多少金额、案件进程和结果均无从获知。
对于李和鹏案件,公开的资料极其有限,结果更是无从查证。如网友所言,李和鹏只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那是整个司法系统的悲哀;如果李和鹏被控受贿情节属实,那他也仅是诸多优秀法官沦为阶下囚的一个代表。中国有很多法官如他,是模范法官,是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各种荣誉称号统揽一身,但是最终带来的却是莫大的现实讽刺。荣誉称号神马都是浮云,依然抵挡不住那些个诱惑,最终啷当被捕。该案直接拷问了法院的体制问题,缘何优秀的法官不能持久?
罗安荣的落马,还将身为衡阳市公安局法制办副主任的妻子,以及在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工作的儿子一起牵扯进去。罗安荣的妻子因共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罗安荣的儿子也因共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8、李绪腊,主演武汉中院腐败窝案第二季
2005年8月18日,在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与武汉华钢工贸有限公司、炉料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过程中,李绪腊为该案件执行员。8月22日,由李绪腊签发民事裁定书,对炉料公司分别在金汕公司占有20%的股权、在金帆公司占有三分之一的股权及炉料公司所有的21件红木家具予以冻结、查封。
2010年11月30日,武汉市江岸区法院作出判决:李绪腊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武汉中院司法腐败窝案第二季严重影响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和追求,威胁了社会的诚信基础。最后还是八年前已有人问过的问题:谁来监督法官?
9、抚顺中院,驰名商标假案制造区
现年56岁的姜宏原系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因涉嫌受贿罪被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据检方指控:2008年6月至8月间,姜宏在任抚顺中院民一庭审判员期间,在审理原告某公司诉被告抚顺某超市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原告律师周永智(另案处理)请托,收受周给予的两万元钱,在判决结果上为原告谋利。
10、马某:挪用公款逾百万深陷彩票泥潭
在已经查证的4起挪用公款以及24起诈骗案件中,总价值高达110余万元。案发后,警方通过调查发现,马某谎称的承包电力部门的项目以及其他投资根本子虚乌有,所谓借钱不过是为了筹资购买彩票。
对一审法院认定的挪用公款的事实,马某称自己只是通过调解使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但被执行的一方往往不能如期偿还,他便把先行支付的一部分赔偿款收起来,放在了自己的抽屉里,然后想等着钱全部收齐后一起交给申请执行人,这样就能结案了。因此,他的行为不是挪用公款,只是存放和保管行为。而有关诈骗的指控,马某表示只是个人借贷,没想着占为己有。
影响力:
什么原因使得一位从事政法工作几十年的法官站到了被告席上?办案法官称,被告人的堕落除了人生观、价值观的严重扭曲外,侥幸和投机心理作祟也成为他们犯罪的关键。而法院管理制度的缺陷也给不法行为提供了方便。
法官因挪用公款和诈骗构成犯罪是少数,法官犯罪后坚称无罪更是罕见。曾经在灵武市法院任行政庭庭长的马某,如今锒铛入狱沦为阶下囚。让他无法自拔,越陷越深的,竟是一张小小的彩票。人不可有贪念,主持正义、手握执行公款的法官更不可心生贪念。否则,其损毁的不仅是法官自身的前程、当事人的利益,还有法官的职业形象、司法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