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十四条:车票应在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购买。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应按购票人的要求发售车票。承运人可以开办往返票、联程票指在购票地能够买到换乘地或返回地带有席位、铺位号的车票、定期、不定期、储值、定额等多种售票业务,以便于购票人购票和使用。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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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有一个公司法人把它们公司的车抵押给我们。法人签署了协议,盖了公章,提供了营业执照,现在它们公司快破产了。我们找他把车取回去,他又没有钱把车取回去。我们准备把车债权处置了!请问我们合法吗?他要是回来找车,车卖出去了找不回来怎么办?我们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交给别人办理注销,期间如果产生贷款,是不是我公司的责任,而且我公司现在系统显示是异常经营状态
你好,没经过其他公司同意,刻了别人公司的章,不是公章,会怎么样呢
公司虚开发票,法人变更了,是新的法人承担责任,还是原法人承担责任
挂名法人问题咨询,法律有哪些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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