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段曌红3个亲如兄弟的小伙伴闲来无事到街上买刮刮乐彩票,没想这一刮竟刮中了头奖25万元!然而这件本应值得庆祝的事,反而让3个家庭反目成仇……昨天,两个小伙伴将他们指称的独吞奖金的另一伙伴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平分奖金。
这3个小伙伴都只有十四五岁,都住在江川县前卫镇上庄子村,平时3家人的关系很好,3个小伙伴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读小学时在同一个班,初中在同一所中学,早上一起上学、晚上一起回家……
5月30日,正值端午节放假期间,小荣、小锋、小建约在一起玩,大家打了一会儿篮球,都觉得挺无聊,就约着一起到江川县城玩。“应小锋的要求,我们把身上的钱都拿给小锋,让他统一管理。其中我拿了25元,小建拿了11元。”小荣说,3人打了一辆出租车到县城,逛街、吃米线、溜冰……玩得不亦乐乎,当然所有的钱都是由小锋付账,3人在一家冷饮店门口看到在卖彩票,小锋提议刮几张彩票再回家,没想到这一刮就刮到了25万元的大奖!
彩票店老板见是3个小孩刮到了大奖,就让他们赶紧通知家长过来,20分钟左右,小锋的父母赶到现场,老板说大奖要上班后才能到玉溪兑,于是小锋的父母揣起彩票,拦了辆出租车把3个孩子一起拉回了自己家。之后,小锋的父亲独自一人去兑了奖,扣税后实际领到了20万元。“3个孩子共同出的钱,一起刮的奖,你们凭什么独吞?!”得知此事后,小荣、小建的家人不干了,将小锋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平分奖金,让小锋家共“吐出”133333元。
昨天上午,小荣、小建、小锋在父母陪同下都来到了江川县法院,曾经相交甚好的小伙伴、好邻居,如今见面如仇人一般。
“彩票是3人共同出资购买、共同刮中的,这笔奖金也应属3人共同享有,平均分配,小锋家人无权独吞!”庭审中,小荣、小建的代理律师提出,为了独吞这笔钱,小锋及其父母做了很多过分的事,将小荣、小建强留在家里,并威胁他俩不许说出去……
对此,小锋的代理律师认为,当天小荣、小建、小锋虽然在一起玩耍,但所有的开支都是各付各的,小荣、小建也没交钱给小锋,不存在由小锋统一购买的问题,且中奖的是小锋,与小荣、小建无关,所中奖金应由小锋一人独自享有。
经过一上午的审理,因小锋及其家人不愿调解,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三大疑团
谁刮中的奖谁出的钱两小孩被威胁?
在这起案件中,当事者只有3个孩子,整个过程只有他们最清楚,可3个孩子的说法互相矛盾,使彩票事件的真相更加显得扑朔迷离。
庭审中,双方对此各执一词。小建说是他刮到的大奖,小锋听说中奖后就抢走了彩票;小荣自然是站在了小建的一边;小锋则坚持这张彩票就是他刮中的。
对此,当天在场的彩票店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份证词:当天,3个小孩一起来刮彩票,一开始买了3张鸽子彩票,每人一张,都没中;又买了几张鸽子彩票,其中一张中了8元;他们又用这8元刮了几张其他彩票,也没有中;又刮了一张,结果中了10元;他们又用这10元钱刮了一张“绿翡翠”彩票,没中。这时,个子高点的小孩(即小锋)对另外两个说“再刮张10元的?”“刮嘛!”于是高个小孩又拿了一张“绿翡翠”彩票,2个小孩子说先刮奖金部分,高个男孩就把奖金部分刮开,这时个子最小的男孩(小建)说:“你的手气不好,让我来刮号码。”高个男孩坚持自己刮,3个孩子开始一起对号码,结果中了25万元大奖。
小荣、小建都表示,应小锋的要求,他们把身上的钱都拿给小锋统一管理、开支,其中小荣拿了25元、小建拿了11元,3人打车、吃米线、溜冰、买彩票的钱都是由小锋用大家的钱来付,彩票是3人共同出资购买、共同刮中的,这笔奖金也应属3人共同享有、平均分配,小锋家人无权独吞!
小锋的代理律师认为,原告主张3人共同出资、统一支付,属于资金上的混同、法律上的合伙,但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应承担不利后果。原告提供的证据均不能证明3人之间共同出资购买彩票,虽然当天的活动都是由小锋付钱,那也可能是小锋身上带的钱多互相请客,彩票共买了4次,不能因参与了前面的,就认定后面的就一定参与,不能因站在旁边看热闹就认定参与。彩票是不记名,谁持有彩票谁就是中奖者,彩票店的工作人员能证明彩票是小锋一个人买的,持有彩票的人也是小锋,小锋就是彩票的所有者,应由小锋一人享有奖金。
小荣和小建提出,当晚与小锋及其父母一起回来后,他们要求回家,但遭到小锋母亲的拒绝。“她把我俩叫到他们家2楼,从里面把门插上,他父亲说中彩票的事一个都不能对外说,包括爸妈都不能说,如果说了就要被打,如果不说到时会给我们每人500元,之后房门被从外面锁了起来。第二天早上8点左右醒过来,我去拉门仍拉不动。9点半左右,小建的父母来小锋家找小建,可小锋妈妈说小建不在,当时小锋威胁我们不要出声,小建的父母就走了。到了中午12点左右,小建的父母又来小锋家要人,他们才把我们放出来,我一直没敢说中奖的事。到了6月1日儿童节父母追问,我才说。”
小锋母亲解释,当晚是小荣、小建玩得太晚不敢回家,主动要求在家里住一晚,她是好心收留他们,没想到竟变成“关”他们。
心理访谈
未成年人买彩票无好处
未成年人买彩票会产生什么样的利和弊?昨天,记者采访了云南省心理学会咨询心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朱艺新。“买彩票对未成年人没有任何好处,应让孩子远离这些东西!”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会以孩子的生日号来买彩票,朱艺新表示对此也不应提倡,孩子好奇、想玩,家长要及时沟通,让孩子远离这些东西。“很多事需要的是深思熟虑,家长要培养孩子成熟地思考问题,不要一遇到问题就走极端,要让孩子学会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让孩子知道,现在要好好学习文化知识,之后在社会上磨炼自己,找个适合的工作,在工作上有所成就。”
法律规定
卖彩票给孩子违法
今年7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彩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对未成年人购买彩票作出专门的禁止性规定。有关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此事件发生在《条例》生效后,那么,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此次交易可以被法律认定无效,奖金也是可以收回的,有关责任人也是要一并受到处分的。
第18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第26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兑奖。
第40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41条:彩票代销者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