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人会购买彩票,给自己的“运气”投资。刚刚步入大学殿堂的准大学生小姜被卷入了一个充满诱惑的漩涡。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小姜花了20元买彩票,竟然中了3000多元,这次的中奖经历,在他幼小的心中种下了一颗希望的“种子”。希望通过一纸彩票博得一夜暴富,希望中大奖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11日至25日,小姜在周某经营的中国体育彩票站内购买中国体育彩票花费48000元;7月26日至29日,小姜在路某经营的中国体育彩票站内购买中国体育彩票花费16000元,因小姜是未成年人,因受限于年龄所带来的智力、社会经验等方面的不足,法律推定其无法做出符合其自身利益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对其做出一定的限制,其行为的有效性要依赖于监护人的同意、追认,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小姜的妈妈带着小姜诉至集贤县法院要求两个彩票站经营者周某和路某返还购买彩票款。
调解经过:
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件关系到未成年的身心健康和财产权益,具有广泛的教育意义,立即启动“1+1+N”诉前调解模式,与县政法委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县政法委综治中心主任宋鸽与退休法官曹红霞一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我这些年辛辛苦苦,是给孩子上大学攒的钱,被孩子拿走去买了彩票,你作为彩票站的经营者,孩子买彩票的时候,你就应该问问孩子是不是成年了,孩子拿着那么大笔钱买彩票,你不想想那合理吗,正常吗,你应该负全部责任!”小姜的母亲激动地说。
法官提醒:
有些未成年人心血来潮想买一注彩票试试运气,有些想“以小博大”通过买彩票、刮刮乐等赚取更多零花钱购买心仪的物品,要禁止未成年人购买彩票及兑奖,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远离不良行为。
图文丨陈晶
编辑丨苑凯
一审丨李丽辉
二审丨李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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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人民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原标题:《未成年“小彩迷”6万元买彩票闹纠纷,法院诉前调解帮忙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