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本导则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泗县城区规划范围内城镇、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永久性室外排水工程设计项目(临时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3项目的排水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1.4本导则中所采用的术语和符号的定义执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等的规定。
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s·ha)
P—重现期(a)
一般地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P选用2年;政府、教育、医疗等主要地区和重要干渠,其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P采用3~5年;地下通道、下沉式广场、下穿立交道路等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P不小于10年。
表2.1检查井在直线段的最大间距
管径(mm)
300~600
700~1000
1100~1500
1600~2000
最大间距(m)
75
100
150
200
1泵站红线范围设安全围栏;泵池四周通道应布置汽车起吊位置,以便安装维修水泵。
2地下泵池应设置人员进出维修通道(类似地下人行通道出入口),上下楼梯应采用钢筋砼等耐腐蚀强的结构,坡度满足规范要求(不宜大于38度);泵池设备吊装孔盖板应采用轻便、耐用、结实和防盗材质。
3配电房空间应满足检修、温度调节要求。
4泵池排空潜污泵冷备放置在适当位置以便于及时取用,潜污泵出水管平台上部采用钢管引入泵站出水井(同时设置截止阀)、平台下部采用软管。
5设置泵池清淤上下通道及机械通风设施,通风设备应有定时开启、关闭功能。
6宜设置值班岗亭,供应急值守和检修使用。
1泵站电气设计应结合供电公司批复的供电方案。
2泵站供电负荷等级应按二级负荷设计。
3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应按双回路供电设计;对于暂时不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的,应配置柴油发电机等作为备用电源。
4需设置变压器时,变压器负载率宜控制在0.6~0.7。
5当用电设备电机功率小于250kW时,供电电压宜采用380V/220V;用电设备电机功率在250kW及以上时,供电电压宜采用10KV。
6低压进、出线应按《电力装置的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2017的有关规定设置电压表、电流表和功率表(或多功能表计);低压进线及重要的负荷出线,应设置符合内部考核和监控要求的电压表、电流表和功率表(或多功能表计)等,并以数据通讯接口连接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
1高压电机应采用就地补偿装置,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应≥0.92。
2低压设备应采用集中补偿和就地补偿装置,无功补偿电容的投入与切换必须能够自动运行,电容器的容量按阶梯式级数选择,并配备电抗器。补偿后的功率因数COSφ≥0.95。
1雨水泵站的电气、控制设备及水泵接线箱,应设置于集水池最高水位以上;现场接线箱材质应采用S304不锈钢,其壁厚δ≥1.5mm;防护等级户外不应低于IP65,户内不应低于IP54。
2潜水用电设备应具备防泄漏、超温、干运转等报警、断电保护功能。
3变压器室、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鸟、大型飞虫类等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室内的设施。
1单泵机组控制(机侧旁、开关柜)优先于泵站(房)控制级;
2泵站(房)控制(手动或自动)优先于中央控制级;
3中央控制(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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