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现就赣榆区青口镇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城市社区工作者20名。具体招录岗位及有关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赣榆区户籍人员或原籍为赣榆区人员。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有理想、有追求,志愿从事社区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适应社区工作需要;
4.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5.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0518-86035861,15150947725(汪杰)
考务技术咨询:0518-86217595(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应聘人员学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经历等在填写报名信息奖惩情况或考生简历栏中详细注明。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岗位。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为50分。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不指定辅导用书。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五)总成绩测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岗(选岗通知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在规定选岗期间未到场的视为放弃选岗)。符合聘用条件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青口镇负责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要求
1.通过本次招聘录用的社区工作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招聘工作纪律及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